一、有限政府的科学内涵与基本特征
(一)有限政府的科学内涵
我国理论界关于“有限政府”的概念与特征的描述一般是从政府规模、政府职能、政府权力与政府行为的角度。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描述主要有以下几种:谢庆奎教授从政府受到限制的角度定义有限政府是指权力、职能、规模和行为方式都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明文限制,并接受社会监督和制约的政府 ;从这一角度,也有像程洁教授这样的学者仅认为有限政府是指立法受到限制的政府 ;刘鹏教授从政府职能方面认为有限政府仅指在经济职能上较少直接干预的国家行政机构 。理论界关于有限政府的定义众说纷纭,虽然上述概念在制度研究的角度和侧重有所不同,但都达成了有限政府必须接受一定限制的共识。
(二)有限政府的基本特征
首先,有限政府的权力有限。从权力的来源上看,契约论者认为社会生活中的公民要求组成政府并把自己的、社会的权力置于政府管理之下,其目的是在于弥补无统一公权机构的状态下获得公共物品存在的不足,政府权力必须受到制约;从当今的民主政治实践过程中看,政府的权力来源于选民的授权,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投票选举产生权力机关,并对权力机关权力的行使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在法治社会中,一切权力的合法性都应来源于宪法和法律,政府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和限制。
其次,有限政府的职能有限。有限政府客观地承认仅凭一己之力难以全面地处理复杂的社会事务。而日渐完备的市场机制和日益成熟的公民社会能有效地调节公共产品的合理配置,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有限政府的职能被严格限定在公共领域,从满足社会基本需要的角度出发,提供多元的公共产品。因此,有限政府要求限制政府的职能范围,着力改变那种公权挤压私权、假公济私、滥用职权的现状。
再次,有限政府的规模有限。从财政指标看,要考虑财政支出的收益成本比较以及财政支出的机会成本,当政府财政支出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政府财政支出就达到了最优状态;从政府机构的数量看,只有政府机构的设立与政府职能相匹配时,政府机构的设置才是有限度的;从是政府人员的数量看,要防止政府人员数量的过度膨胀,使政府人员的配置与政府机构的设置、财政承受能力、政府所承担的责任相适应,因事设职。
二、我国建立有限政府的必要性
(一)是改善传统管理体制的必由之路
建国之初,中国的政府表现为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全能政府”形态,政府权力渗透到国家的方方面面,政府统一操办、实行一刀切式的管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这种管理模式对于调整政府和社会关系开始显得僵硬和低效。改革开放后,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管理模式并没有消失,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使企业与公民社会缺乏应有的活力、独立自主性和创新精神,公共权力任意地侵犯甚至是吞噬着私人权利;公民的政治权利缺乏应有的制度保障,并且产生了严重的“权力寻租”。具体表现为政府职能扩张、政府机构人员臃肿和政府行政效率低下,要想祛除传统政府管理体制之下所产生的种种弊病,建立有限政府就势在必行了。
(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的经济,它决定了市场在社会经济生活调节中的主导地位。它要求赋予经济活动者以独立的人格、平等的社会地位参与经济活动。因此,市场经济也就要求政府转变单向地管理经济的传统模式,努力营建开放的市场体系,打造适合企业竞争发展的管理方法。对于市场的运行,政府应放权于市场本身,收缩行政权力的行使范围,调整传统体制之下对市场的管理模式,缩减不必要的审批程序、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政府应保障企业自主的人事权、用工权,使其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维护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打破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防止政府越权管理经济领域的行为发生,以及由此导致的政府财政支出过大、行政力量分散。
(三)是世界范围内行政改革的必然趋势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和不可跨越的阶段,在世界经济逐步走向一体化的今天,各国的交流空前密切,随之而来的经济侵略、全球性金融危机等新问题也开始显现。随着我国与世界经济的交融逐渐增加,受到世界经济波动影响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传统的行政管理制度对于经济方面的调控,显然是难以适用现状、难以规避经济风险的,这也就要求我国政府紧跟世界行政改革趋势,推动有限政府的建立。当前在 WTO 的制度框架之下,我国无论是从立法、执法还是政府行政方面,都做出了改革和调整,以便更好的融入到 WTO 的体系中去,努力要在经济领域之中实现 WTO 秉承的自由、法治、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我国建立有限政府的对策
在构建有限政府方面,我国虽做出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仍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与障碍,主要体现为多种思想观念的束缚、市场经济发展不健全以及政府权力的过度膨胀。想要客服不利因素,在我国构建起有限政府,需要重点做到以下几点:
(一)树立有限政府理念
构建有限政府,第一步要树立有限政府理念。首先,政府在政务活动中形成的相应的管理理念是政府行政行为的指导思想。
所以政府第一步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打破传统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官本位和行政本位的思维定势,向以人为本、以市场为主体、社会自行管理的观念进行转变,进一步地强调政府部门的公仆性质。建设创新型、学习型、服务型的法治政府。其次,在意识形态文化领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进步。提高民众的整体素质,增强公民的参与意识,维护公民对社会事务的知晓权与监督权。
(二)贯彻实行依法行政
首先,行政机关不得私自设置行政职权,依法授权于行政机关之前,也应该做到适时的监督和约束,离开既有法律为依托的一切行政授权,均应认为是无效的、违法的。其次,确立宪法和法律的至高地位。我国施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强调法律是规制一切行为的准绳,政府行为也不例外。必须树立法律意识尤其是宪法意识,严格守法、公正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不能恣意挑战法律的权威性地位。再次,行使公权力时,不得造成对私权的侵害,公权部门对于公民的任何合法权益不可剥夺,对于法律义务不得任意添加,要严格依法办事。同时,应该以公权力应为私权保驾护航,成为维护私权的有效强制力量。
(三)严格限定政府的职能范围
首先,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是既强调政府的调控又注重市场自主管理的一种良性市场经济体制。在这样的体制之下,政府的责任主要在于为市场自我管理和调节功能的实现提供政治保证和环境保障。针对市场本身存在的不足,政府更多的是从宏观上进行弥补,把市场放在首位。
这样既能避免政府在监管市场时出现“外行领导内行”等尴尬情况的出现,又可以使政府从市场经济的繁芜事务之中得到解放,让其有足够的精力解决必须由政府亲自处理的问题。
其次,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行政管理模式的转变,已经成为现代政府的改革趋势,单向形式、指令化的行政管理开始逐步走向建议式、双向式的管理模式。社会将逐渐在管理领域分担政府的压力,特别是在一些政府不擅长的领域里,社会的自我管理能够有效的弥补政府的能力不足。因此在构建有限政府时,政府的主要责任则在于宏观层面上把握社会管理的方向,政府应逐渐退出自己不擅长的领域,为社会实现局部自我管理提供现实基础。
(四)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制约
首先,要加强政府内部的监督。其一要加强立法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应依法对行政权的职责范围、职能领域、权责分配进行制度化、科学化的限定。其二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和制约作用,这一方面要求我国有关部门加强立法为我国构建有限政府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另一方面,要求我国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用法律作为规范自身行为的准绳,规制政府权力行使的边界。其三要强化司法监督,必须注重司法工作的独立性,同时还要从制度设计上提高司法部门的地位,维护司法审计和监督的严肃性、公正性。其四要完善党的监督,一方面对政府机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另一方面以党的组织、党的纪律对行政机关的党员干部进行监督。
其次,要加强政府外部的监督。其一要加强公民对政府的监督,建立健全“参与型”、“互动型”的行政格局,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对政府的监督中去,监督和制约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的行为。
其二要强化新闻舆论对政府的监督。新闻舆论迅速地将政府的行政信息公布于众,并集中向政府反映民声,表达民意,督促政府更加高效合理的行使社会管理权。此外,新闻媒体对公权力及其行使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在防止公权腐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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