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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以来新疆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六个问题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10-18 共11082字
论文摘要

  研究新疆历史应面对现实和未来。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多宗教汇集、多种文化交融的地区,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任务艰巨, 而且还要在此基础上促进新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面临的困难自然更多。 新中国建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新疆各个方面得到了飞速的发展。 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新疆的稳定和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分裂势力的干扰和破坏是新疆稳定和发展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 因此,反对分裂,打击恐怖,维护稳定,和谐发展既是当代新疆治理的现实任务,也是研究的重大课题。

  文本选取 20 世纪以来新疆分裂与反分裂斗争中的六个问题,其中有纵向历史的考察,也有宏观的战略思考, 尽管不是涉疆治理中重大问题的全部,至少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此略陈陋见,以求教关心此问题的同仁和读者。

  一、分裂活动是 20 世纪以来新疆历史发展中一股浊流

  “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思潮虽然在 19世纪末 20 世纪初已经出现在新疆,但新疆分裂政权的出现却是在 20 世纪上半叶,1933 年 11 月出现在新疆喀什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是这一思潮直接导致的结果。 应该说,“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的出现是在新疆军阀混战、农民暴动此起彼伏的特定时期偶发的一次分裂行动的产物, 虽然其存在的时间只有短短几个月, 但其危害却是深远的。 首先,“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 的出现标志着分裂势力完成了从思想意识传播向政治实践活动的过渡,开创了建立分裂政权的先例;其次是在“泛伊斯兰主义”的思潮下,开创了煽动和利用宗教狂热达到分裂目的的先例;再次是在“泛突厥主义”的思潮下,将一个民族的解放、复兴和发展建立在对另一个民族的排斥和打击之上; 最后是产生了分裂势力的“领袖”人物。 也正是有了这一恶劣先例,分裂活动成为 20 世纪新疆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股浊流。 之后各种分裂组织的出现不仅通过篡改历史来混淆视听,利用宗教蛊惑人心,而且自 20 世纪 50 年代开始在新疆制造了一系列的暴动、骚乱、爆炸等恐怖活动,并且和境外的敌对势力相勾结,实施“西化”、“分化”我国的政治图谋,对新疆的稳定和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既然称之为流,即一是有流就有源,二是它是动态的。 我们对新疆反分裂、反恐斗争做出长期性、尖锐性、复杂性的战略判断,也正是基于对分裂活动是 20 世纪以来新疆历史发展中一股浊流的战略研判。

  在研判新疆分裂活动时,还必须区分割据与分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历代王朝治理新疆的过程中, 与统一相对立的是割据和分裂现象的存在,成为历代王朝治理新疆的制约因素。 割据和分裂虽然都是历代王朝统一新疆的阻碍,但二者并不是具有相同的含义,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割”者,分割;“据 ”者,占据,一般用来指称一个政权内部拥有武力的人武装占据部分地区,和整个政权形成对抗的状态。 割据者的最终目的是夺取整个政权的统治权。 “分”与“裂”含义大致相同,合在一起的政治含义是指使一个政权变成几个部分或两部分,分裂者虽然是和割据者一样,依靠武力占据部分地区, 但其最终目的是从政权中分离出去。 也就是说,割据政权和分裂政权虽然在形式上具有某些相同的特征, 但割据是占领一方的领土,成立政权要求相对独立,但并不排斥中央政权。 分裂不仅排斥中央政权而且最后要建立独立政权。

  在新疆的历史上,既存在着割据政权,也有分裂政权,但总体而言前者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后者则是在 20 世纪之后成为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因素。 由于特殊的人文和地理特点,以及中央王朝采取的以羁縻统治为主的治理方式,在新疆历史上一直存在着大大小小的众多政权。 这些政权形成割据往往是在两种情况下发生:一是由于不满于中央王朝的某些政策而起兵反抗, 进而形成割据政权,如唐代西突厥的阿史那贺鲁政权等;二是由于中原地区内乱,中央王朝缺失,通过内部兼并也会出现一些割据政权,诸如唐代初期的高昌,两宋的于阗李氏王朝、喀喇汗王朝、高昌回鹘汗国、西辽王朝,元代窝阔台、察哈台汗国等。 但是,这些割据政权并没有以分裂中国作为自己的政治目标,而是或希望通过割据来开拓自己的生存空间,或积极主动地和中原王朝保持政治联系,尽管有时这种政治联系仅限于名义上的附属关系,也尽量保持着附属关系。 无论是喀喇汗王朝以“中国汗”自居,还是于阗李氏王朝以唐王朝统治者后裔的身份出现,都是这种向心力的表现。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随着“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思潮的兴起,以分裂中国为目的的分裂分子和国外势力相勾结,开始试图在新疆建立分裂政权,阴谋把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因此新疆也出现了“东突厥斯坦”为名号的分裂政权。 应该说,分裂是不得民心的,也是违背新疆历史发展潮流的,它为当今新疆稳定和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是不容低估的。 把历史时期的割据政权,混同于分裂政权,在学术上是站不住的,而在政治上也是有害的。

  二、 百年来新疆地区分裂与反分裂斗争的历史分期和发展阶段

  新 疆 地 区 分 裂 活 动 始 于 19 世 纪 末 双 泛 思想———泛突厥主义、 泛伊斯兰主义向新疆的渗透,至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 纵观百余年来新疆地区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可依 1950 年新疆和平解放为界,分为前后两个历史时期,每个历史时期又可分为若干发展阶段。

  20 世纪前半叶是分裂势力由思想传播发展到政治实践的时期,其间 20 世纪初至 20 年代末是从双泛思想渗透到形成分裂势力精英和代表人物的阶段,而 20 世纪 30 年代至 40 年代,则是分裂势力精英人物将分裂思想用之于分裂的政治实践之中,1933 年的 “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 和 1944 年“东突厥斯坦共和国” 成为新疆历史上仅有的两个分裂政权, 尽管这两个分裂政权存在时间不长,但其影响深远,“东突厥斯坦国”成了分裂分子追求的政治目标。

  20 世纪下半叶至今是分裂势力沉渣泛起到反分裂斗争进入到以反对暴力恐怖为主要形式的新阶段。 其间 20 世纪 50 年代至 80 年代分裂活动沉渣泛起,这一阶段分裂势力的活动形式和国际背景实现了两个转变,活动形式由 20 世纪 50 年代初的武装叛乱到 50 年代末以后的以政治斗争为主的转变;而国际背景则由西方反华势力向苏联霸权主义和西方反华势力相结合的转变,整个 20 世纪 80 年代分裂势力打着民族宗教幌子,祭起反汉排汉的黑旗,蛊惑人心,严重破坏了新疆和谐的民族关系,致使出现 20 世纪 80 年代分裂势力得以做大的局面,严重影响了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的群众基础。 1990 年4 月 5 日, 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巴仁乡发生的以则丁·玉素甫为首的武装暴乱, 标志着新疆地区反分裂斗争进入了以反暴力恐怖活动为主要斗争形式的新阶段。 自此至 2002 年前后,新疆地区暴力恐怖案例进入频发阶段。 在此期间,“东突”恐怖势力内外勾联,通过制造爆炸,进行暗杀,袭击警察和政府机关,实施投毒、纵火,建立秘密训练基地,策划、组织骚乱、暴乱事件等国际恐怖分子惯用手法,制造恐怖气氛,破坏社会稳定。 据不完全统计,自 1990 年至 2001 年,境内外“东突”恐怖势力在新疆制造了至少 200 余起恐怖暴力事件,造成各民族群众、 基层干部、 宗教人士等 162 人丧生,440 余人受伤。

  进入 21 世纪以来,虽然 2000 年是“平静”中蕴孕着的不平静,2001 年面临“东突”组织战略转变,策略调整的挑战,2002 年发生的案例又严酷地警示人们,新疆地区反分裂斗争仍面临复杂的社情和尖锐的敌情的严峻现状,但与 1997 年前后相比,分裂势力、恐怖势力一浪高过一浪的猖狂进攻被遏制住了,从整体形势看出现了一个相对平静的阶段。 对此,我们可以称之为“间歇期”。 之所以称之为“间隙期” 是指两次活跃期之间的一个相对平静的阶段,因为此时反分裂斗争暴露出来的一些深层问题并未得到解决,相对平静并不表示反分裂、反恐斗争已大功告成。 因此,2003 年以后出现的“间隙期”,其持续时间长与短, 要看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与变化,决定于敌我双方力量消长与我国政策、策略选择的正确与否。

  “间歇期”出现的原因可从多方面进行总结,择其要者先从二个方面予以阐述。

  一是六条维护新疆稳定战略共识的形成并指导于斗争实践。从中央到地方党、政、军各级领导对维护新疆稳定的高度重视,正确决策,措施得当,打击有力,动员了各族广大群众进行打击恐怖, 反对分裂的艰苦卓绝的斗争,遏制了分裂势力的猖狂气焰,打击了恐怖分子的罪恶活动。 通过斗争实践,总结了反对分裂、打击恐怖、维护稳定的战略共识,主要有以下六点:

  1.分裂是新疆的主要危险 ,暴力恐怖活动日益成为分裂势力主要破坏形式,新疆地区反分裂斗争将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2.维护新疆稳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求因治本”, 应在下大力气进行敌情和社情调研基础上寻求治本之策,把争取民心,团结各族群众大多数作为治本之策的根本,对敌人打击,对人民教育,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才能使我在反分裂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3.发展新疆经济改善各族人民生活是第一位工作,是硬道理。 在西部大开发的大好形势下,及时调整新疆经济发展战略,以及“得民心工程”的出台,都可视为是这方面努力的有益尝试;4.从稳定和发展新疆全局出发壮大兵团,发展兵团战略决策的出台,兵团改师建市的步伐有了实质性进展;5.干部问题是新疆发展和稳定诸多问题中的重中之重。 如何发挥新疆汉族干部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成为当务之急;6.牢固树立“是什么问题,就作为什么问题来处理”的观念。 过去,分裂势力一闹,就笼统地归入民族问题,自缚手脚,按法律该抓的不抓,该判的不判,现在,把精神枷锁解除了,敢于正视问题,才能解决问题。

  上述战略共识的取得应视之为近 10 余年反暴力恐怖斗争所取得的最大的成绩,精神变物质,其直接结果是,遏制了分裂势力作案的机遇,有力地打击了分裂势力的疯狂气焰。当时虽尚无法杜绝分裂势力作案的可能,但有能力将分裂势力破坏活动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水平上,从而保证新疆全局的稳定。

  二是新疆分裂势力、“东突”恐怖势力策略的调整。

  美国“9·11”事件以后,受国际上反恐形势大格局的影响,暴力恐怖活动从政治上、道义上受到各国政府和国际舆论的同声谴责。 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新疆的分裂势力,以及分裂势力中坚持暴力恐怖活动的极端势力也在调整策略。 可以预计,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暴力恐怖活动这种形式他们是不会放弃的,但他们的捣乱手法,或者说他们分裂国家、寻求“独立”手法的重点将会从以暴力恐怖为主要形式调整到以政治斗争为主要形式,或者文武并重、文煽武扰的形式上来。 在国际外交舞台上,打着民族自决,保护人权的招牌,搞新疆问题国际化,走达赖集团的老路。“间歇期”新疆地区反分裂斗争、反暴力恐怖斗争呈现出如下特点:

  一是主动权在我。

  斗争中我强敌弱的不对称性是明显的,加之我们动员全社会力量将这场斗争做为一项社会的系统工程来进行综合治理,在对敌斗争中我们已有能力做到“敌动我知,未动先知”,因此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将敌人的进攻图谋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发挥了打一场人民战争的威力。 但是也应该清醒认识到,我们还做不到杜绝暴力恐怖案件的发生。 因此面对尖锐的敌情、复杂的社情,新疆地区反分裂斗争、反暴力恐怖斗争仍任重道远。

  二是意识形势领域斗争上升为主战场。

  “9·11”事件后,在国际反对恐怖主义的大环境下, 境内外分裂势力被迫收敛了暴力恐怖行径,暴力恐怖案发率下降,维护新疆稳定的总体形势出现了好转,而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升至首位。

  一个世纪以来,新疆政治社会几经变化,分裂势力虽不成气候,但分裂主义自形成后却呈发展趋势,其中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新疆意识形态领域的分裂思想没有得到认真的清理,一遇适当条件,便呈现死灰复燃的态势。“9·11”事件后,新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已上升到首要地位,其主要表现如下:

  1.相当一部分群众的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面临艰巨的任务。 从总体形势来讲,我们已完全控制了维护新疆稳定和反分裂斗争的局面,进入了扭转局面的阶段。 而扭转局面的工作主要是人的思想转化工作。 当前,我们的任务不仅是要控制或约束人们做什么和不做什么;更重要的是要引导人们想什么,引导社会弘扬什么,摒弃什么。

  2.近两年公开出版的一些民族文字图书 ,也反映出分裂势力已经在意识形态领域再次发起了攻势。 这些出版物公开宣扬“(维吾尔)民族至上论”、“新疆独立论”、“反汉排汉论”、“泛突厥共同体论”、“东突厥斯坦民族革命论”等分裂主义的歪理邪说,在社会上的流毒和危害在短期内难以清除,书中所误导的偏激民族情绪和宗教情感短期内难以消除,由此也使当前新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呈现出更为复杂和严峻的局面。

  3.教育方面的失误急待修复。 1989 年,邓小平同志在总结经验教训时指出:“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 这里我主要是讲思想政治教育,不单纯是对学校、青年学生,是泛指对人民的教育”。 今天新疆反分裂斗争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在20 世纪 80 至 90 年代分裂性骚乱和暴力恐怖犯罪中,青年在其中占绝大多数。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一些条件的限制,建国以后新疆民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的教育开展较晚,工作相对薄弱。 国家意识与公民意识的宣传教育长期以来是一个薄弱环节。

  2009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60 周年, 这注定是“东突”势力要闹事的年份。 “世维会”利用广东韶关的“6·26”事件,策划、煽动和组织实施了震惊中外的乌鲁木齐“7·5”事件。 乌鲁木齐“7·5”事件给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发表的白皮书《新疆的发展与进步》披露,截至 2009 年 7 月 17 曰,造成 197 人死亡 (其中绝大部分是无辜群众)、1700 多人受伤,331 个店铺和 1325 辆汽车被砸烧,众多市政公共设施被损毁。 而且这次事件对新疆各族人民数十年来所共同经营起来的民族团结造成巨大冲击,使新疆的经济发展受到巨大影响, 使新疆的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的局面遭到破坏,给广大的维吾尔族群众心里蒙上阴影,担心给本民族形象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要打一场反恐的人民战争

  新疆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可控,但新疆维稳形势的严峻、复杂也是谁也回避不了的客观实际。 新疆的反恐、反分裂斗争将持续一代人、二代人,甚至更长的时间,所有爱国的中国人应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面对暴恐分子的挑战,为实现新疆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大局,动员各族人民,打一场反恐的人民战争是一项既紧迫又持久的重大任务。

  首先,要打一场反恐的人民战争。随着恐怖主义越来越多的指向无辜民众,打击恐怖主义、保障公众的安全,不可避免地需要公众自身更积极的参与和配合。 实践表明,公众的反恐意识、反恐知识、心理承受能力、警觉性,以及辨别是非和自救能力等方面, 都与反恐的效果息息相关。 国外的和中国新疆的经验证明,反恐活动需要民众自身做好准备, 需要民众积极参予的心态,很强的反应能力和自卫能力。

  其次,政府的指导必不可少。

  政府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公众参予反恐工作的重视程度,要从战略的高度思考这一问题,公众参与反恐不是可有可无,更不是添乱,影响民族关系,而是反恐斗争全局中软实力的重要内容。 同时还应该高度重视反恐教育和宣传工作,这类反恐教育和宣传不是要营造一种人为的不安定气氛,而是要普及相应知识、提升公众的应对能力。

  关于教育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应仿照已有的防火、防灾、防震手册形式,组织力量编写《反暴力恐怖安全手册》,免费发放,组织培训,让公众在面对突发恐怖暴力袭击时掌握必要的自救、自卫能力。

  关于宣传方面, 一是要坚持第一时间发布信息。 要想赢得斗争的胜利,不仅要迅速控制案发现场,制服暴恐嫌犯,还必须尽快公布真相,公布得越快、越详细,杂音就会越小,我们公开真实情况的速度,要跟互联网上的不负责或者别有用心的杂音赛跑,抢占话语权。 二是要学会讲中国的故事,西方的叙说,用受众能接受的方式来介绍。 宣传报导中,应遵循国际传播的规则,对问题的揭示与分析、全面平衡的报道,比平庸刻板的报导更能塑造国家的真实形象,没有人相信一切都是完美的,承认自己确存麻烦,但我们能好好处理,对受众来说更有可信度和说服力。

  再次,将在新疆营造一个打击恐怖、反对分裂的社会大氛围,并确定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新疆反恐斗争重要目标之一。

  当前新疆维稳基础还比较脆弱,其主要的表现之一是在新疆还未形成对暴恐分子人人喊打,使他们无处藏身的社会大环境,也就未能形成一个打击恐怖、反对分裂的社会大氛围。 2011 年的和田“7·18”,喀什 “7·30”、“7·31”等恶性案件的作案人 ,有的是当地人,有的是外地流窜者,但从聚集到施暴,难道周缘群众谁也未发现可疑的珠丝马迹,而任由暴徒得逞? 其答案只有一个,即暴徒在当地有一个适合他们生存、活动到作案的环境最后,进一步探索、完善新疆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是打一场民众参予反恐人民战争的重要一环。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 “坚持民生优先, 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坚持基层重要理念,筑牢维稳工作基础;坚持群众第一,落实源头治理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提升对“三股势力”的打击防范效果,在强化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诸如必须建立专职治安联防队, 村和社区也要建立治安联防队及“十户联防”组织;社区每 100 户配备 1 名社区工作人员,人口较多的大村至少配备一名警察,村委会配备专职治保主任,提高“十户长”待遇,以及哈密市设置“居民说事点”,克拉玛依市试行“一网多责、一格多员”网格化精细管理模式,泽普县对流动人口管理实行“日清周结”制度等,都是对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的有益探索和实践。 在完善新疆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探索上, 如下四个方面应上升到理论层面进一步明确的分析:

  首先,管理本身包含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管理者应是政府和政府主导下的各社会团体,广大民众不仅是被管理者,还是服务对象,既要管还要理,但绝不是消极的被管理者,一个民主社会,被管理者也担当着管理者的角色。

  其次,社会管理手段可分为政治、经济、舆论、教育,以及社会工作各个层面,涵盖了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再次,实施社会管理时应注意掌握适度性。 社会管理的度是指管理系统对于社会行为与社会关系调控的程度,一般而言,我们可以从管理力度、管理刚度和管理密度来观察社会管理的适度问题。

  管理力度, 用来表明社会成员社会活动空间的大小, 力度越大, 表明社会成员活动空间越狭小, 反之则表明社会成员活动空间宽广; 管理刚度, 用来表明社会成员越轨行为受到社会制裁的可能性大小,以及制裁强度的高低。 刚度越大,表明越轨行为受到制裁的可能性越大, 受到的制裁越严厉,反之,表明制裁的可能性越小,受到的制裁越轻微;管理的密度,社会成员活动空间尤如被鱼网般的社会控制系统作用着, 它构成了社会管理网络,社会管理网络越深入、越严密,社会管理密度越大, 表明受到控制的社会行为与社会关系越多,反之,则越小、越少。

  上述的力度、刚度、密度三者之间有一个协调、互补的关系,其中,力度与密度是由社会预先规定好的,即以社会规范的尺度,利用社会管理手段对社会成员“可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事先规定,超出这一规定范围就是越轨行为。 刚度则是视社会管理实施过程的状况决定,越是严格依据规范对越轨行为实施制裁,管理刚度越高。

  最后,在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社会中,既要充分考虑多民族聚居的客观实际,民族社会成员的自由度、民族关系的和谐度,民族社会的整合度应成为考察民族社会管理适度的依据,但又要防止人为的过度强化民族的特性, 让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回归问题本身是我们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四、治疆,新疆干部是关键

  治理新疆, 新疆的干部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 新疆干部是实施新疆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的管理者和实践者。 对于新疆干部,从以往的工作实践中归纳出几点值得注意或予以关注,或者说是给予治疆干部的要求。

  第一,政治严格,不能放松。 在新疆当干部,最高的政治原则就是在国家统一的问题上清醒不清醒,立场坚定不坚定,而且应该把这一条作为考察选拔新疆干部的最重要的政治原则。 面对这个政治原则,应该实行一票否决制,如果不符合这个政治原则,就没有资格在新疆当干部,没有资格在新疆当我们传统意义上的父母官。

  第二,新疆干部的安排上思想再放开一些。 对于以往的固有的安排干部的模式和思维,能不能够做些调整? 在提拔干部的问题上,面应该更宽一些。在新疆提拔干部,首先是政治标准,其次是业务能力,这两条是根本原则。 新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区,在新疆生活的不只是一个民族,生活了 13 个所谓的世居民族,或者说生活着 55 个民族。 在提拔干部的模式上,如果有能力,政治和素质条件都符合任用要求,就可以考虑提拔到适合的岗位。

  第三,我们既要放权,又要加大干部的管理力度。 现在我国面临着腐败之风,新疆也不是一个世外桃源,对干部的管理力度要加大,我们要用干部,但是管理力度要加大。

  第四,对新疆干部要防止其不作为。 从总结历史经验来看,清代的新疆治边大吏对于新疆当时的稳定,对于当时中央政府对新疆的治理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总结清代新疆边吏的治疆政绩,可以总结出这么一条规律, 面对发生变故或者是发生动乱,反应过激往往是基层第一线的官员,反应过激所造成的后果是带有战术性的。 如果面对新疆发生动乱,反应过缓往往发生在新疆当地的高层,其后果就不是战术性的,而是战略性的,它会影响治疆的全局,甚至影响当时整个清朝统治的全局。 这一点对现在我们治疆依然有借鉴意义。

  五、文化认同与国家认同

  文化具有超时空的稳定性和极强的凝聚力,文化认同是物质力量无法替代的软实力,文化认同对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具有特殊的功能。 这个特殊的功能表现为:第一,它标志着民族的特性,塑造了认同的心理。 第二,规范着社会行为,培育统一意识。 第三,凝聚民族精神,强化统一意识。 新疆地处祖国大西北的边远地区,民族宗教的形势非常复杂,又面对着“东突”思想理论体系歪理邪说的挑战,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各族人民的团结,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是需要高超的政治智慧和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更需要几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 新疆在思想和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新,从两个“离不开”到“三个离不开”的提出,从“三观教育”到“五观教育”的实施,从“三个高度认同”的倡导到“四个高度认同”的开展,坚持不懈地构筑对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认同和文化认同。 这个工作特别值得认真总结,并且要不断创新。 有一个命题值得重视,就是:文化认同是国家认同的基础。 没有牢固的文化认同,国家认同就是脆弱的。 只有文化认同的基础打扎实了,国家认同就能经得起风浪的考验。 在文化认同的问题上,在面对各个民族有自己特点的前提下,通过文化认同来强化我们的国家认同。

  在新疆实施“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是一项宏大的系统文化工程, 需要我们不断对各民族精神家园的内涵加以丰富、发展,其中发挥现代文化的引领作用,倡导新疆精神,培育新疆人意识,有利于形成新疆各族人民共同意识———公民意识, 增进民族团结,是建设新疆各民族精神家园的应有之义。

  新疆人是指生活在新疆这块地域上的各族人民。 在新疆各族人民中培育新疆人意识,具有基础性的文化意义,树立新疆人意识,易于能够潜移默化,形成中华一家的思想观念。 培育新疆人意识,将现实生活中过强的民族区隔向地域认同转化,以一定程度的地域认同替代过强的族群认同,有利于树立新疆各民族的国家共同意识,有利于国家公民意识的树立和巩固,有利于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认同,有利于消除民族隔阂,达到民族认同、地域认同、国家认同的良性互动,使国家认同成为所有认同中最重要的认同。

  培育新疆人意识属于文化认同的范畴。 文化认同是多元文化和谐共处的基础,存在多元差异较大文化背景的新疆注意中华文化教育既是当务之急,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新疆人意识培育可作为推动此项工作的一个重要选项。

  六、思考: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中国边疆治理研究是中国边疆研究的重要领域。中国边疆治理的基本任务是守住一条线(边界线),管好一片地(边疆地区),而中国边疆治理研究的任务就是研究如何完成守住一条线,管好一片地的任务,其研究内容十分丰富,主要至少有:边疆管理的行政体制、中央与边疆地方的管理机构设置与运作机制、边境管理、边防(国防)、周边外交,民族政策、宗教事务管理、经济开发、文化政策、历史与现实的治边思想等。 当代中国边疆地区,按地域区分为:东北边疆(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北部边疆(内蒙古自治区), 西北边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甘肃省),西藏地区(西藏自治区),西南边疆(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疆。 每一个边疆地区既有统一多民族中国与多元一体中华民族前提下的共性,也各具历史的、现实的特点,因此,边疆治理政策要从边疆地区的特点出发因地制宜。

  边疆地区,特别在一些与中原地区文化有较大差异的边疆地区, 实际上存在着以下四个特征:地缘政治方面带有孤悬外逸的特征;社会历史方面带有离合漂动的特征;现实发展方面带有积滞成疾的特征;文化心理方面带有多重取向的特征。 这些特征的存在,对国家的向心力、民族凝聚力,具有消极影响,历史上如此,现实生活也是如此。

  开展当代边疆治理研究时,对上述四方面的客观存在应予以特别的重视。 唯此,我们的研究才有可能有的放矢。

  从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出发,以下五点从战略高度对当代新疆治理的思考,应予以特别的关注:

  第一,新疆的事小事也是大事,这是由于新疆特殊的战略地位决定的,新疆就是特殊,和内地省区不一样,所以我们要办好新疆的事必须要做到两个重视,这就是既要中央重视,也要地方重视,缺一不可。

  第二,发展和稳定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的辩证关系。 做得好就是相互促进,做不好就相互促退。 离开发展,就无法稳定;没有稳定,何谈发展。 发展与稳定始终相伴,不是哪个阶段是发展压倒一切,哪个阶段是稳定压倒一切。

  第三,发展与稳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发展的内涵应该是社会的整体发展, 包括经济的发展、文化的发展,特别是国民素质的提高,这样的发展才有可能是跨越式的发展,才有可能使发展取得最理想的效果。 那种把“发展”简单看成是经济发展,是非常不全面的。

  第四,经济发展无疑是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中应坚持群众第一、 民生优先。 在此前提下,倾国家之力,推进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建设,加速新型工业化、农牧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的进程。

  第五,做好做实对口援疆工作,援疆是服务、是拥抱。 中央援疆部署和举国上下的援疆热潮是前无古人的浩歌, 是立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史册上的丰碑。 有一种力量叫援疆,有一种精神叫感动,“援疆干部” 应成为新时期最可爱的人中的一员。在此认识的基础上,要下大力气进行调研,特别是对新疆的社情进行认真、细致、深入的调研。

  只有掌握了新疆社情的真实情况, 我们才能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政策。 新疆的情况确实比较复杂,同一件事在不同的阶层和不同的民族群体间看法有时是截然相反的。 如果对这些情况心里没底,我们出台政策和举措的效果会大打折扣。 调研中应包括对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我们在反分裂斗争和反恐斗争中, 我们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的探讨。 我们还应该对乌鲁木齐“7·5”事件进行认真反思和总结。 有的同志说得好,也问得好,“绝大多数的人在知道乌鲁木齐 “7·5” 事件的第一时间,表示了愤怒、谴责,并投入到恢复稳定的努力中, 这使我们感到欣慰, 但并没有使笔者产生更多的联想,因为本来就应该这样。 倒是有一部人,很少的一部人的不以为然, 使笔者陷入深深的思考。 对这样一次损失惨重、手段残忍、滥杀无辜、罪恶目的明显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怎么会有人无动于衷呢? 他们是无知? 还是没有良知? ……”②只有把社情民意搞清楚了, 我们才能够更有信心的来面对我们现在面临的一系列重大而严峻的反恐斗争的任务, 才有可能很好地解决影响新疆稳定与发展全局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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