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环节
落实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度
养殖户、养殖场水产品生产者是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者,必须切实负起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从源头上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
全面推进健康养殖加强
水产品健康养殖和质量安全科技创新,加快建立“从生产中来,到生产中去”的渔业科技工作新机制,提高科技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引领和支撑能力,开展科技入户,突出抓好标准化养殖示范,指导养殖规范生产,加大无害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强科技培训力度,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引导渔业生产者转变渔业生产方式,开展鱼塘生态环境改造,保护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提高鱼塘生产效益。
规范养殖投入品使用品使用管理
严格依法规范生产,建立生产质量安全信用档案,落实“用药、生产,销售”三项记录,加强对水产品药物和饲料等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大力推广安全用药技术和方法,指导和培训水产养殖生产者科学防病,合理用药,加大对重点养殖区域,主要养殖品种和重点药物种类的水产品药残监管力度,推广和鼓励使用高效、低毒渔药,优质环保的配合饲料,提高配合饲料普及率,减少对养殖环境的污染。
加强水声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渔病预测体系,实行水产品产地抽检.
二、流通环节
建立健全水产品进货台账、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做到水产品有来源、有查处;实施金鸡湖水产品公式制度,出台水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以及相关配套惩戒措施,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营造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定期对市场产品依法、依程序检测,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及处理意见,维护监督抽查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保护消费者健康和合法经营者权益;建立健全水产品准入制度,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理预案,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执行水产品报告制度,做到“预防与并重”.
三、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推动水产品健康养殖,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要健全机构,配备专人,明确分工,组织协调渔政执法,水产品质量检测,水产科研和推广等各方面力量,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兽药、饲料、工商和质检等主管部门的沟通配合,推动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运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强对养生产者,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质量意识、依法规范生产和经营行为,普及水产品使用营养知识和安全知识,正确引导产品健康消费。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理念,以及对人民群众饮食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日常执法监管机制,不推进执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健全行政的执法体系,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以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检测结果为依据,以推广将抗养殖,无公害水产品,药物残留,渔业生产基地,水产养殖病害,保护渔业水域环境,水产品流通市场等为今后的工作重点,切实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职能,加大渔业行为执法检查的工作力量,扎实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