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引言
一、行政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的概念
(一)行政法治建设的概念
(二)依法行政的概念
(三)行政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一)合法行政
(二)合理行政
(三)程序正当
(四)高效便民
(五)诚实守信
(六)权责统一
三、我国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
(二)依法行政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三)依法行政是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的要求
(四)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需要
(五)是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
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依法行政实施存在的问题
(二)依法行政实施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五、解决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法治建设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二)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立法制度的建设
(四)努力创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的环境
结语
参考文献目录
摘 要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决定性意义。本文的主要内容是对依法行政的论述,首先介绍依法行政的概念,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其次我国依法行政的意义: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依法行政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依法行政是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的要求;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需要;依法行政是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内在要求。再者详细地描述了我国现今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法治建设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原因分析;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所做出的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依法行政 法制 行政法治建设 依法治国
引 言
1999年11月《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文件中指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决定性意义。”行政法治建设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保障。行政权是与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联系最经常、最广泛、最密切的国家权力。将行政权力的行使纳入法制化轨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仅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而且是加强行政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人民意志的体现。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治化,这是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因此,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法治建设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关键。依法治国,关键在于依法行政,只有依法行政,才能用法律、法规约束政府的权力,在政府和社会之间设置合理的边界,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治政府。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决定性意义。现阶段,依法行政已经取得明显的进展。政府法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执法力度大大加大;行政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逐步转变;依法行政的能力已有所提高,但是,建设法治政府还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意义,从根本上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推进行政法治建设的进程。
一、行政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的概念
(一)行政法治建设的概念
1、行政法治建设基本内涵: 现代行政法治建设就是把政府的行政行为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上来,政府必须在法律所授予他的权力范围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使政府行政行为得以规范化、制度化,从而达到限制权利的目的。 2、行政法治的基本理念:
(1)公民权利至上,公民的权利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所享有的一切权利。行政权力应以保障公民的权利为基础。
(2)法律至上,即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服从法律,个人和组织的一切活动都受法律规则的约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3)职权法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权力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不能自行设定。
(二)依法行政的概念
依法行政,又称行政法治,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有效管理活动。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中做得好坏,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权威,同时也体现了国家行政管理、人员素质的水平和质量。为此,坚持依法行政,是推动行政管理向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的有效载体。
(三)行政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政府职能在转变,法治建设需要及时跟进。政府职能转变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市场需要法治政府,社会需要法治政府,人民需要法治政府。而法治政府必须是职能真正转变的政府,是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决定性意义,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治化,这是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政府必经之路。行政法治建设是依法行政的基础,而依法行政是行政法治建设具体实现的保障。两者是相对独立,相互依存的,二者缺一不可。没有行政法治建设就不能很好的实现依法行政,不能依法行政就不能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政府。
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具体的内容,国务院于2004年3月22日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文)。提出了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要求,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这六项基本要求,是对我国依法行政实践经验的总结,对指导和规范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具有重要作用。
(一)合法行政
合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如果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做出影响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决定。合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必须有法律授权,并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即职权法定,不得越权。行政机关享有相应的职权,同时意味着行政机关负有同样的职责。如果行政机关不履行其法定职责,也是违反合法行政原则要求的。
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实施机关、条件、幅度等内容的规定具体步骤、形式、时间和顺序,进行活动和选择,否则就构成违法。
3、合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下,做出影响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决定。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行使行政权利导致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决定 。
(二)合理行政
合理行政,即要求行政机关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排除不相关因素;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和适当;行政机关执行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其目的,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三)程序正当
程序正当。行政机关执行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并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执行,依法保障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程序正当有如下一些具体要求:
坚持公开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进行。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事公道,不徇私情,不应有歧视观念,平等待人。
听证原则。即在行政程序上要保证相对一方当事人对行政行为发表意见,并且使这种意见得到应有的重视。
效率原则。行政程序应当简单易行,方便高效,注意掌控时效,这是行政 程序的时间性的一个表现。
(四)高效便民
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工作办事效率和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取得尽可能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提供优质服务。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有限政府。实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切实把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上来。
2、科学调整行政机关的权力配置,协调上下级行政机关、同级行政机关不同部门之间职能的关系。
3、转变观念,创新管理方式。现阶段行政管理的发展趋势是逐步实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4、缩短时限,方便群众办事。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时限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并不是可以不受时间限制,也要有个合理的时限。
(五)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是立国之本,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全面、准确和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过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决定。而在这个决定实施过程中,首先,政府必须重诚信行公正,保证政策、法规的严肃性与统一性,做到令行禁止。保持政策的稳定与连续,信守承诺,取信于民,是建立诚信政府的基础工作。其次,政策与信息要公开透明,都不允许隐瞒歪曲,避重就轻,欺骗群众。否则,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或者待遇不平等,就有悖行政诚信的原则。
(六)权责统一
权责统一。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有权力的地方就应该有责任和义务存在。权责统一的要求:第一、法定职权必须实施到位。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履行法定的职权。第二、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行责任的监督。对违法违纪的行为,必须严格处理决不能心慈手软。第三、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要及时履行补救性行政责任。行政机关而应当采取补救性措施,把发生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
三、我国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依法行政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1999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文件,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完善体制,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坚持依法行政对保证政策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法律公正,使行政管理法律化、制度化,真正做到一切行政管理都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保证对行政管理的监督有统一标准和程序,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把城乡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纳入法制建设,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温家宝总理指出:“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是法治国家,社会是法治社会,政府是法治政府。”其中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核心和基础。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行政是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标志。依法行政使我们的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依法行政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不仅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而且还要根据依法行政原则拓展到自由裁量领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更要坚持依法行政。首先,市场经济是一种自由竞争的商品经济。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优胜劣汰,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与发展。其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采用符合市场规律的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进行宏观管理,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依法行政是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的要求
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是相互统一和联系的。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在行政职权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义务。行政职权是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行政主体在享有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行政职责,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相应变化。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认真履行引导、调控、监管、服务等行政管理职能,在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需要
政治文明是人类政治生活的一种进步状态,是人类在政治似乎中各种规则和惯例的总结和提炼,是人类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政治成果。民主政治的理论和实践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特别是国家权力依法运作则是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求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从内在的基础上实现依法行政,从而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五)是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
在现实生活当中,还有许多违法行为现象屡禁不止,尤其是在我们行政管理的基层中,政府权利不落到实处,政府官员滥用职权,贪赃枉法,胡作非为的问题十分突出。不仅影响政府的形象,同时也损害了公民利益。解决这些问题已经是迫在眉睫,只有把行政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和现象的以解决和完善,才能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才能不断完善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
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依法行政实施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特别是贯彻实施行政法治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
1、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不适应发展的需要。目前,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责主要是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的重要职责。我们国家高度重视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但是,依法行政的一些规范的领域和具体业务领域尚未制定专门法律,呈现无法可依的情况,在许多方面现在的行政工作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与依法行政工作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有两点:一是基层建设力度比较薄弱。二是政府法制机构内部人员结构分布不尽合理。
2、依法行政意识相对比较薄弱。依法行政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还没有真正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在现实工作中,一些行政机构及其公务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行动的自觉性,对依法行政重视不够。对一些执法不严格、不依法行政的现象视而不见,纠正不力。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有待加强,缺乏职权法定意识、程序法定意识、权责统一意识,以及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待提高。
3、部分规范性文件不规范。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可以有利完善各级政府的行政法制工作,及时解决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但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⑴程序不规范,由于一些文件起草单位和个人的程序意识淡薄,有的不按规定上报文件制定项目,给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造成了一定的混乱。⑵内容不规范,有的内容空洞,缺乏可操作性,降低了规范性文件的权威;
4、缺少强有力地行政内部监督。目前,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没有真正发挥作用,还不够完善。尤其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更是乏力,缺少有力支撑,致使一些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违法乱纪的行政执法人员得不到责任追究。这也是当前不能做到依法行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5、违法行政问题突出。在行政执法方面,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乱执法,执法效率低下的问题还比较严重。⑴行政执法“利益化”。“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制化”,是当前一些地方依法行政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在行政执法方面,个别地方、部门或个别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往往以利益为重,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严重的侵害了百姓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部门利益的干扰,已成为一些地方立法质量不高、执法难以推进的重要原因。⑵执法程序“随意性”。有的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不履行事先告知义务,剥夺了行政执法相对人的申辩权;有的不告知行政执法相对人获得法律救济的途径,剥夺了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法律权利;⑶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偏低。从文化素质看,基层执法人员受过高等教育的仅占一部分,在落后地区大多数为高中学历。大多数执法人员没有受过法律专业教育培训,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素质,滥施处罚现象严重。
(二)依法行政实施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存在,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过去由于用人体制上的原因,我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并非从社会储备的优秀人才中选拔而出,而是通过各种渠道分配或调动过来。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有的部门专业知识也十分有限,往往是上岗前三五天进行突击式法律知识培训。这样很难保证公务员对法律体系、和基本原理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因而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就容易出现错误。
2、是财政体制上的原因。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中央、地方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一些地方为减轻财政负担,将行政机关罚没收入参与财政分成,还有的地方实行自收自支管理体制问题。因此出现了行政机关自费行政,权钱挂钩现象,一些机关靠罚款生存,为钱而罚,为钱而管。
3、是立法体制的原因。我国实行中央地方“两级多层”的立法体制。一些地方、部门在立法时只考虑本地方、本部门的利益,利用立法权片面强化、扩大部门权力,自觉不自觉地设定一些给本地方、本部门带来实惠的审批权、发证权、收费权、罚款权等。
4、是执法机构设置上的原因。过去我国是立一部法,设立一个机构,并授予相关的处罚权、收费权、审批权、发证权、检验权等。诸多权力集于一身,行政机关既审批又监管,既查处又检验,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致使权力和责任脱钩,导致执法中的利益驱动、随意性、无序性。
5、是法律制度上的原因。目前我国行政管理的诸多领域缺乏明确法律规定,致使管理中无法可依,随意行政;有的虽有法律规定但保留着浓厚计划经济色彩,致使暗箱操作、个人决策、内部行政行为时有发生,为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6、是行政管理上的原因。由于职责不清、权力交叉重叠,出现了一些行政机关事小不屑管、事大不敢管、无利不愿管、有利抢着管的无序现象,致使行政机关权力、责任、监管、服务均不到位。
7、传统观念的束缚的原因。我国自古以来就有“重实体、轻程序”“重义务、轻权利”的传统,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受传统观念束缚,在执法中不注重对当事人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导致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中的强职权性、随意性。
五、解决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法治建设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具体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推进行政法治建设,本文根据法学理论和我国的法律实践,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行政执法存在诸如执法违法、随意执法、执法不严以及行政越权等问题,这反映了行政执法者法治意识淡漠,缺乏依法行政的基本素质。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此,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也是构建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建立有限政府、透明政府、责任政府的保障。完善行政监督体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加强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的遵守与执行。人大在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上要加强人事监督、财政监督和政府责任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对各级政府进行决定和监督,各级政府的组成人员都要经过人民代表大会表决才能产生。对政府责任的监督就是对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监督,监督政府是否维护人民的利益,履行宪法和法律的职责,是否有违背法律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2.加强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在行政机关内部,恢复和完善行政监察制度,建立审计监督制度,是行政权力良性运作的重要保障。审计部门通过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政府投资管理和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以及税收征管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依法处理。监察部门通过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保证政令畅通,同时,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纠举、惩戒。各级审计、监察部门要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履行职责,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执纪,提高监督实效。
3.健全行政复议制度,强化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系统内部为保证依法行政而进行自我约束的重要机制。通过行政复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监督、审查,从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职责权限,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行政相对人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二)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有赖于建立一支执法水平和执法素质较高的执法队伍。执法人员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是依法行政的必要条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因此,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和执法素质的提高,重视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培养同样具有重大意义。只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显著提高,行政主体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方能切实担负起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重任。我国公务员制度还处于初级阶段,其中的很多具体制度还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公务员队伍的建设是公务员法律制度中的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政府工作水平的提升。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最重要的是加强公务员执法能力和执法素养的培训。为此,各级政府应该进行定期的培训、学习、考核,以自主学习、培训辅导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推进公务员执法水平的提升。同时,加强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的培养和教育,努力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规范,健全考核评议和奖惩制度,强化队伍管理,严格要求按原则办事,从各个方面推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自觉依照法律处理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立法制度的建设
依法行政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现行的行政法规体系还不完备,这对依法行政有较大影响。必须制定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地位、组织原则、结构体制、任务职权、人员编制及其设立、变更和撤销程序的国家行政机关组织法;必须制定关于国家行政活动的目的、对象、范围及其所遵循的原则、方法、程序的行政活动法;必须制定关于对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实行监督的主体、目的、范围及其应遵循的原则、方法、程序的行政监督法;还必须制定各个行政领域的部门行政法规,使我国行政法规形成完整的科学体系,使国家行政各部门、各环节均有法律准则。
(四)努力创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的环境
整个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也是依法行政要解决的内部环境问题。首先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把政府职能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各部门间的职能分工,合并相同和相似职能交由同一个部门承担。其次,裁减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优化人员结构,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不断进取,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兢兢业业为人民服务,使之不能懈怠,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要强化一切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法制观念,从进一步搞好学法、普法、护法入手,营造整体的法治外部环境。
结 语
总之,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任重道远,意义重大。政府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断总结依法行政的实践经验,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贯彻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实现治理方式的彻底转变,既规范和约束权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施有效的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依法行政既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也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保证。在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内容中对依法行政提出了六项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程序正当、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这些基本要求既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也是衡量依法行政的标准,既包含现代行政法治的基本精神,也体现了依法行政的治权的基本价值取向,必须把行政法治建设提到现阶段的工作日程上来,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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