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政府简述
( 一) 法治政府的概念
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推进中国法治现代化和建设法治中国的内在需要。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是法治的国家,社会是法治的社会,这也就必然要求政府是法治的政府。
那么法治政府的概念是什么呢? 百度百科给出了这样的定义: 法治政府应是政府从决策到执行及监督的整个过程都纳入法制化轨道,权利与责任紧密相联,集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于一身,并用法律加以固定即为法制政府。关键是要推进政府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行政的法律依据和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
( 二) 法治政府的特征
我国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是经历了一个过程的。在 2003 年的时候,国务院法制办召开了全国依法行政理论研讨会,这次会议第一次提出了法治政府的概念。2004 年国务院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刚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从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提出的过程来看,我国建设的法治政府应具有的特征有:
第一,守法。所谓法治,就是不管从逻辑起点上,还是从制度目的上都表现为通过法律制约公权力。所以,我们建设的法治政府首先应当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守法的政府。
第二,民主。法治的政府应是反映民意的政府。而法治表现出的重要价值就是实现人民民主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法治的政府必须具有民主的特点。
第三,诚信。诚信是政府能够存在并且有效行使其职能的基本前提,同时也是政府获得人民信任的基本条件。所以诚信政府,就要求政府做任何事情都要做到诚实、守信。
第四,责任。法治的政府也应当是负责任的政府,即是说政府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我们知道,权力与责任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有权必有责。所以,责任是法治政府的特征之一。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公务员素质存在的问题
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工作人员,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应当起着模范带头作用。然而,当前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与现实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在新形势下,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中国的客观要求相比,公务员素质还存在较大差距。
( 一) 法律意识淡薄,知法犯法仍然屡禁不止
尽管各级党委政府一再强调: 要把全面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点来抓,但仍有少数公务员把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当作谋私的工具。
( 二) 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突现期和风险期,对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因公务员自身法律素质不高、依法处理能力不强、用法不当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有的把小问题拖成了大问题,有的把小矛盾积累成大矛盾,造成群体上访事件层出不穷,这不仅严重违背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也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 三) 责任意识不强
法治政府是责任的政府,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是每一个公务员都应当做到的。当前,公务员队伍中仍存在推卸责任、不敢担当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损害了个人的形象,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不利于法治政府的建设。
( 四) 服务意识淡薄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府一切工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法治的政府首先应当是服务的政府。部分公务员服务态度恶劣,不是本着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的思想,而是过分强调自己的公务员身份。这些都不能适应法治政府的建设。
三、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公务员素质
为了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公务员应该与时俱进,继续学习,不断加强自身的素质。
( 一) 政治理论素质
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必须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因此,作为中国的公务员,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时,公务员也应不断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原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以达到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和解决中国的问题,并使他们树立起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
( 二) 专业知识素质
专业知识就是公务员应具备的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拥有相关的专业理论素养能够提高公务员的知识素养,还能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但是,工作的性质不同,工作的内容不一样,对专业知识的需要也会不同,所以,公务员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必须有一定的针对性。
( 三) 法律素质
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是每一名公务员都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在建设法治政府的氛围中,作为国家的工作人员,更应该自觉主动地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
( 四) 职业道德素质
公务员应遵循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忠于国家、忠于政府、忠于法律、忠于人民、严守国家机密等,以及不得从事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营利活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公务员更应加强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
( 五) 人际交往素质
对于公务员来说,在工作中面对的对象是特定的对象,此时,公务员的言语、行为、神态等都有着特殊的规范。所以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公务员加强人际交往技能的培训迫在眉睫。除此之外,就公务员个人而言,也应当在时间和精力允许以及不耽误工作的条件下,根据个人的爱好学习一些力所能及的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文化素养,不断完善自己,不断充实自己。以更饱满的热情、更优秀的素质、更专业的知识更好的实现为人民服务的承诺,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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