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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新刑诉法被害人权益保护的相应措施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10-30 共2237字
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的司法机制不断的完善以及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的人权保障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我国的人权保障逐渐被发展和完善。在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的背景下,新刑诉法当中保障被害人权益的规定也相继的出现。

  一、新刑诉法中关于保障被害人权益的若干问题

  随着社会法律的不断健全,新刑诉法已经被修正多次,但仍然无法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其主要体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

  (一)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害人保护不全面

  民事诉讼当中被害人的财产权利问题没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在二十世纪的末期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当中,对于其自身的物质损害,被害人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这样的方式只是针对于被害人的自身的权益和涉及到财产损害当中的物质损失。新刑诉法依旧没有扩大相应的范围,只是沿袭传统的法律条文进行相关的表述,限制了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在刑诉法涉及权益保护的条文当中,民事诉讼当中的精神损失赔偿没有增加,导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充分的得到保障。

  (二)嫌疑人与被害人权保障失衡

  在新刑诉法的修正过程中,加入了关于犯罪嫌疑人的相应诉讼权益,强化了对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保障。例如:新刑诉法当中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保障,但是针对被害人相应的诉讼权利却被忽视,使得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的合法权益不均衡。在二十世纪末期进行修订的刑诉法当中,针对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在相应的侦查阶段将给予犯罪嫌疑人相应帮助的时间提前。而被害人一方却没有相应的权利,导致律师在进行案件处理上出现有失公平的现象。

  (三)被害人获得法律文书的权利未得到保障

  新刑诉法当中的被害人和其代理人针对法律的获得相应文书没有充分的保障。法律文书主要是指新刑诉法当中的起诉书和判决书。起诉书在新刑诉法当中规定必须送到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还有被害人以及代理人的手中,但是在实际的案件审判当中,起诉书只送到犯罪嫌疑人以及辩护人手中。针对相应的判决书,在被害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条件之下,被害人的家属以及处理人很难的收到判决书。司法保障力度上还是存在一定的缺陷。

  二、完善被害人权益的相应措施

  针对新刑诉法当中被害人的权益问题,应该进行逐渐的完善,进一步保障被害人的权益。

  (一)畅通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渠道

  针对我国新刑诉法的规定,被害人在相应的附带民事诉讼当中不得提出精神损失的赔偿请求,这项规定对被害人的权利保护不够健全。

  社会在不断的发展,相应的法律条文也应该与现实发展状况相结合,不断地完善新刑诉法,完善新刑诉法当中对于人身权利受到侵犯和涉案财物的损毁的相关规定。并且要明确刑事被害人因为相应的犯罪行为受到的精神损失,并且有权在附带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当中提出相应的精神损失赔偿的条件。

  (二)健全被害人获得法律的援助机制

  在实际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应当给予被害人以及代理人一定程度上的法律援助手段。在进行案件的调查过程中,被害人及其代理人介入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也要相应提前,确保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平衡。如果在实际的案件当中涉及到政府有关部门,在上交案卷的过程中应该重视案卷材料的严谨性。在新刑诉法当中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相应的法律援助权时,也应注意给予相关的被害人和处理人法律援助,确保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之间法律援助的动态平衡,改变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之间的法律失衡状态,推动刑事的诉讼案件顺利进行,做到法律的实施公平公正。

  (三)确保法律文书规范

  在进行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应该注意相应的法律条文的贯彻实施。

  被害人以及诉讼代理人有权利获得判决书。针对起诉书的制作标准,法律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法院判决当中已经给出相应的实施标准。因此,应该确保被害人以及诉讼代理人能够收到起诉书。

  检察机关在印刷文书的过程中应该注意文书的数量,防止缺少的情况发生。在判决书进行传递的过程中,应该保障失踪或者死亡被害人的法律文书获得权,比如将判决书交由家里人进行处理,或是在进行案件的审判过程中留下被害人的准确的家庭地址,确保能够将判决书交予被害人或其家里人手中。

  (四)进一步完善新刑诉

  社会的安全离不开法律的保障,新刑诉法则是相应社会安全是否得以保障的衡量标准。新刑诉法的法律约束机制能够有效的限制威胁社会安全的行为或者事件的发生。其中涉及到的双方利益、权利问题更要进行不断完善,基于现代社会发展水平贯彻民主法治人权的法律思想,并根据现代社会的发展现状和需求进一步完善刑诉法,避免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保证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三、结论

  随着我国现代化水平的逐渐提升,社会的不断进步,使得我国的人权保障面临严峻的考验。司法体制的建设有利于我国法治的不断完善,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有不断推进我国司法建设和完善法律规定,才能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不断前进。

  参考文献:
  [1]徐明敏.我国非法证据合法排除的若干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3.
  [2]黄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关问题研究:以法院为视角[D].西南财经大学,2012.
  [3]潘爱华.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机制研究[D].山东大学,2013.
  [4]陈欣.论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和权利[D].沈阳师范大学,2011.
  [5]蒋勤芹.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制度的完善[D].安徽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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