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项制度的形成都离不开思想的长期积淀,新闻自由思想也是如此。它的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古希腊、古罗马时期,英国自由传统奠基时期,法国的人权时期及美国新闻自由的入宪时期。新闻自由是对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扩大和延伸;新闻自由是采访自由、传递自由、报道或评论自由、出版或发行自由四个方面的综合体。相对于“消极的”言论自由来说,新闻自由是一种“积极的”自由,它在秉承自由本性之时,又使自身逐渐趋于绝对化。
1、报刊自由主义理论基本内容
报刊自由主义理论的奠基和发展。报刊自由主义理论的奠基人主要有以下几位: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约翰·厄斯金(John Erskine)、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en)、约翰·密尔(John Stuart Mill)。其中,以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于1644年发表的政论小册子《论出版自由》为巅峰代表之作。弥尔顿坚信,真理是明确的而且是可以证实的,只要允许它参加“自由而公开的斗争”,它就会显示出战胜其他意见的独特力量。也就有了“观点的自由市场”(openmarkeplaceideas)和“自我修正过程”(self-rightingprocess)两个概念,即让一切有话要说的人都能自由表达他们的意见。自由主义理论的基本假设是:人是理性的动物,人本身就是目的。个人的快乐和幸福才是社会的目标。人类之所以不同于低等动物,就在于人类有能力思考、记忆、利用经验并得出结论。正是由于这些独特的能力,人才是独一无二的。人是文明世界的基本单位,也是它的推动者。因此,个人的自我实现也就成为终极目标———个人、社会和国家的目标。
2、美国新闻自由综述
对美利坚民族而言,新闻自由一方面不仅承担着传播知识、启蒙民智的重任,而且还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美国自由观念的成长和自由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新闻事业的快速发展和传播帝国的逐渐形成又迫切需要并推动着新闻自由。显然,新闻自由内部已经形成了一种很好的良性互动机制,这一机制使得新闻自由不仅更好地推动了美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而且适应了美国社会的需要。新闻自由成为美国自由事业的核心力量,成为改良美国民主之最佳推动器。
(1)历史。殖民地时期北美的第一张报纸被称为“权威报纸”,意指该报纸由英国的殖民政府出版发行,是殖民政府的传声筒。第一张定期出版的报纸是《波士顿新闻信》,出版人是约翰·坎贝尔,从1704年起每周发行一次。殖民地时期的报纸发行机构不外乎邮局和政府,因此此时的新闻界很难挑战政府的权威。殖民地时期的第一张独立的报纸是詹姆斯·富兰克林在波士顿发行的《新英格兰报》。
该报诞生于1721年。几年后,詹姆斯·富兰克林的弟弟本杰明·富兰克林买下了费城的《宾夕法尼亚公报》,这张报纸成了殖民地时期报业的佼佼者。这个时期,创立报纸是无须经过当局许可的。报纸可以自由发表言论,但是却有可能因宣扬不利于当局的言论而被政府以“诽谤罪”或“煽动罪”加以指控。
(2)立法、司法保障。1)立法保障。美国新闻自由的宪法基础———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有这样一段规定:“国会不得制定任何法律……剥夺言论或新闻出版自由。”因为《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的起草者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于1786年指出:“我们的自由取决于新闻出版自由,限制这项自由即会失去这项自由。”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于1791年被纳入美国宪法。宪法的前十条修正案被统称为“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2)司法保障。“权利法案”中最具实质意义,也最能体现美国人民自由精神的莫过于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自由条款,其他条款大多皆为自由权提供宪法保护的程序条款。为了避免英国议会的暴政在美国上演,第一修正案以否定的方式明确规定,“国会不得制定下列法律:建立宗教或禁止宗教自由;禁止言论或新闻出版自由……。”这是殖民地人民对国会专制和国会权力有可能侵犯个人自由的宪法性禁止规定。
(3)评价和意义。新闻自由制度成了美国宪政体制通至善业的一个最佳手段之一。尽管西方的先哲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都对体制之善进行了很好地探讨与一定的实践。但是,追求体制之善是为了利用完善的体制剔除人性之恶、促使人性向善。西方的先哲们在这方面做了较多的思想层面的探讨,进一步的实践却留给了奉行经验主义的美利坚人。美国制宪者们继承了柏拉图开创的“法—善”的治理模式,并力图使美国的宪政体制不断地趋于完善。但是,当新闻自律组织所推崇的高尚目标和理想与媒体商业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没人能够保证私营的媒体能够伟大地放弃自身的利益,而追求美好的事物。正如克利福德·克里斯蒂安在《媒体伦理学:案例和道德论据》一书中所说的“宪法保护媒介不受政府的压力,但避免不了法人团体控制的永久性威胁。”这也是后来社会责任论出现的原因。
3、对美国新闻自由的反思
进入20世纪,自由主义最初的思想精髓被资本垄断与兼并侵蚀着。2011年7月至今,默多克主导的美国新闻集团深陷窃听丑闻,“窃听门”事件使得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新闻自由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不得不说,美国新闻集团“窃听门”事件发酵是对新闻自由的挑战。
(1)垄断资本侵蚀自由竞争的传媒生态。20世纪60、70年代,美国出现大规模的传媒兼并风潮,传媒垄断的新阶段由此开始。以美国新闻集团为例,历经半个世纪的发展,通过资本运作和股权交换,默多克主导的美国新闻集团已经成长为一个不折不扣的世界性传媒帝国。在美国,默多克的新闻集团拥有福克斯电视网、《华尔街日报》等重量级的媒体;在英国,新闻集团则控制着40%的报纸发行量,其中既包括《世界新闻报》《太阳报》等著名小报,也包括《泰晤士报》等顶尖大报,还拥有英国天空广播公司39%的股份;而在亚洲,默多克旗下的卫视体育台与迪士尼公司共同成立了亚洲最大的卫星和有线体育电视网———ESPNSTARSPORTS(ESS),为亚洲25个国家、地区的用户提供服务,包括中国33家有线电视台。新闻集团下属的STARTV在亚洲的广播网联合贝塔斯曼成立了CHANNEL[V],与维亚康姆所属的MTV音乐频道展开竞争。
(2)垄断传媒左右民主政治。默多克被称为“英国最有影响力的外国人”,因为他拥有超级强大的传媒力量,英国前任保守党首相撒切尔夫人、卡梅伦以及工党首相布莱尔、布朗的当选均得益于新闻集团的造势。而布莱尔曾为默多克收购意大利电视网一事亲自致电当时的意大利总理普罗迪。2007年,《世界新闻报》窃听王室电话的丑闻曝光,时任主编安迪·库尔森辞职,随即被在野党领袖卡梅伦任命为新闻主管兼发言人。2010年卡梅伦担任首相后,库尔森成为联合政府新闻主管。默多克与新闻集团正是通过传媒与政府的非正常关系,左右着英国的选举和政局。
(3)垄断传媒滥用新闻自由。自由不是媒体独享的权利,公众也有保护隐私的自由和权利。《世界新闻在强调新闻自由的同时,滥用了新闻自由,践踏了公民个体的自由。事实上,新闻自由不是无底线、无限制的自由这个底线是法律,是新闻传媒的社会责任、职业规范、道德准则。新闻传媒除了商业属性外,还有公共属性,必须承担自己的公共责任。新闻传媒在他律、监督政府官员、监督社会的同时,也需要自律、被监督。
(4)垄断传媒背离社会责任。1947年,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哈钦斯委员会)发布第一期报告《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报告指出,新闻自由陷入危机的主要原因是缺乏责任的约束,“新闻自由的危险,部分源自新闻业经济结构的变化,部分源自现代社会的工业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更是由于操纵新闻的人不能洞见一个现代化国家对新闻业的需求以及他们不能判断责任和不能承担需要新闻业肩负的责任所造成的”。
然而,从2011年“窃听门”事件引发出的一系列问题看,垄断资本影响下的西方新闻自由,无论作为一种理念还是一项权利,并没有受到社会责任和职业规范的约束,因滥用新闻自由造成的几乎所有弊端仍然存在。
4、小结
诚然,美国是个高度自由的国度,新闻界的自由权利也更显现,但是当自由被垄断折断翅膀,宪政体制的良性发展就必然受到威胁。当公众不再被视为民主政治的一部分,而仅仅是消费群,那么媒介作为公众辩论的平台也就荡然无存了。麦克切斯尼指出,“公共服务观念———媒体利润之外的另一存在意义并没有完全消失,但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后退。后退也不可怕,可怕的是很多人都不清楚它的后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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