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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作品中的“新女性”形象探析

来源:绥化学院学报 作者:杨一梦
发布于:2019-10-17 共6640字

  摘    要: 在老舍的小说中,除悍妇与传统女性之外,还有一类并不健全的、时代夹缝中的“新女性”形象,她们体现了新思想文化的局限性与自身的动摇性、依附性,但也反映了几千年父权社会压迫和控制女性的两种方式:直接剥夺女性的社会职能、经济地位与更隐蔽持久的精神奴役。老舍最终否定了这类新女性。但由于男性视角,以及其注重国民身份而悬置个人解放的立场,老舍并没有为女性如何摆脱历史沉疴指出一条明路,这也为我们留下了许多思考。

  关键词: 老舍; 新女性; 女性解放;

  老舍的小说并不以表现爱情与刻画女性形象见长,总地来说,老舍小说中的人物形象长廊中,最主要的是两种类型的女性形象:悍妇与传统女性。前者有虎妞(《骆驼祥子》)、王二妞(《柳家大院》)、牛太太(《牛天赐传》)等,她们往往追求个人享受或权位财富,蛮横泼辣、举止粗俗或傲慢。她们对丈夫颐指气使,也压迫虐待其他家庭成员。老舍对她们十分厌恶,因此时常将她们的形象进行漫画式夸张与丑化,并毫不留情地对其讽刺与否定;后者如小福子(《骆驼祥子》)、《微神》的女主人公等,她们通常纯洁善良、勤勤恳恳、爱护家人。她们试图自力更生、在社会上求一线生机,却常常只能被严酷的现实打垮。老舍对她们寄予了深厚的同情与哀怜,却无可奈何地写下她们从精神到肉体被整个社会吞噬毁灭的悲剧。

  而在悍妇与传统女性这两类仍隶属于“旧”阵营的形象之外,老舍作品中还存在着一类有些暧昧不明的“新女性”形象。

  一、两类新女性——困守家中与离家之后

  相比于五四一代作家对于外来思想文化普遍正面而主张积极学习的态度,老舍对于冠以“新”字头的事物的态度则更加审慎。因为“他们的称呼虽然新了,我们的意见却照旧。因为西哲的本领虽然要学,子曰诗云也要更昌明。换几句话,便是学了外国本领,保存中国旧习。本领要新,思想要旧”[1]。鲁迅的这段随感足以概括当时社会中许多新旧掺杂、不中不西的状况,新的思想文化对人的影响也是不彻底的。在悍妇与传统女性两大对立类型之外,老舍作品中还存在一类夹缝中的“新女性”形象。笔者这里所说的“新女性”并不包括那一类浸透了中西文化糟粕、只重视个人利益与享乐甚至可以牺牲家国大义的所谓“新潮女性”,即使以现代而非传统的眼光看,这种近似讽刺漫画类的丑角也是应该被全盘否定的。笔者指的是这样一类女性:她们或多或少接受过新式教育,也多多少少不甘于扮演传统女性的角色(即被局限于传统的家庭结构中),但她们的种种努力与探索却终究在现实前宣告失败。这类女性形象有《离婚》中的马太太、《赵子曰》中的谭玉娥、《月牙儿》中的“我”、《阳光》中的女主人公、《老张的哲学》中李静与龙凤等。

  但仔细分析,会发现这些“新女性”与丁玲作品中叛逆而鄙弃世俗标准的莎菲、茅盾笔下置身于广阔社会背景、勇敢大胆的孙舞阳、章秋柳却有很大不同。她们虽然都曾有过追求爱情自由与个人幸福的想法,但既没有自觉的或比较强烈的女性觉醒意识,也并没有投身于社会改造与革命斗争的洪流中。她们不是被小家庭与大社会灌输的观念所束缚、最终困守于家中,就是在勇敢地出走后却发现无路可走、只能出卖肉体或回归妇女传统的家庭角色。笔者在此也将老舍笔下的新女性分为两种类型——困守家中的“玩偶”或“商品”与大胆出走的“娜拉”。

  二、离家之后——娜拉走后怎样?

  新文化运动的兴起犹如盘古开天辟地的一声巨响,带来了民主、科学、人权、自由等新概念与人道主义、实证主义等新思潮。而长久被淹没在历史的地平线下、没有自己声音的群体——女性,也作为黑暗社会中被欺压最深的“受害者”之一,得到了相当的关注,“妇女解放”的呼吁汇入反叛封建传统、进行社会改造的大潮中。易普生的《玩偶之家》落幕时那一个决绝出走以摆脱“玩偶”地位的背影,赢得了无数青年与学者的赞叹与叫好。
 

老舍作品中的“新女性”形象探析
 

  老舍的《离婚》则是“近乎无事的悲剧”[2](P176),它主要描写的是以做媒人和反对离婚作为事业、“古道热肠”的张大哥和老李身边庸庸碌碌、逢高踩低的同事们,穿插在如同毫无意义的闹剧般的生活中的,则是四对夫妻闹离婚的琐事。其中的马太太似乎就步上了子君的老路:她本是受过教育的女学生,和身为教员的丈夫自由恋爱、为爱出走、组建家庭,但婚后最大的阻力并不是双方的父母(其婆婆甚至对她关爱有加)或者社会的冷眼,反而是她那拈花惹草继而再次出走的丈夫。丈夫离家后,她过着近似守寡的生活,婉拒了老李的亲近。但等丈夫终于肯回来,却带回了另一位“志同道合”的高同志。“浪漫”过的马太太最终选择了投降,和丈夫一起上桌吃了饭,她在半夜和丈夫的争吵最后也没了动静,老李的最后一点“诗意”也终结了。

  为争取个人幸福或恋爱自由、勇敢从父母的旧家庭出走的新女性,毅然关上那扇阻遏光明的大门后,却并没有见到崭新的自由与平等之国。因为中国几千年的传统家庭并不只是一个以两性社会分工的需要而组成的基本的生产单位,也并不止担负保证生命抚育和种族绵延的职能,它还是一种对妇女这“非己”的“第二性”进行统治的单位,对女性发挥着特定的父权社会国家机器的功能。女性唯一的社会职能就是她的家庭职能,她被父权社会规定的仅有的活动空间就是院墙之内。在历史上,女性只能被规范于家庭森严的伦理秩序中,作为女儿、妻子、儿媳、母亲等角色发挥她的作用,却被彻底拒于社会主体生活之外,成为与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密切相关的经济制度、政治司法、思想文化等领域的“局外人”。

  与五四时期“弑父”的“逆子”们一同从旧家庭中出走的勇敢的“逆女”们,此时却发现社会几乎没有提供给她们合适的角色或职能,偌大的国家竟没有她们能保持个人尊严与独立经济地位的容身之处。在这个夹缝中,她们看到历史提供给她们的“合理”选择或与旧家庭决裂的犒劳——与并肩作战的丈夫组建一个新的家庭。“在决绝的反抗与永恒的承诺之间”[3](P38),这些开社会风气之先的“新女性”面对主体追求与传统女性角色这个新出现的两难命题,痛苦地挣扎与彷徨。与经历更多外界的风雨却仍成为被异己的社会觊觎、敌视、隔绝的“他者”相比,温暖的小家庭是很多大胆而不失脆弱的女性向往的避风港。而一旦走进这扇新的大门,她们的角色几乎仍是丈夫的贤内助,未来孩子的好母亲,甚至对于丈夫的见异思迁或呼来喝去也只能低眉顺眼。追求独立的自我价值、力求平等主体地位的新女性死亡了,她们重新退居于屋檐之下。而那一声惊天动地的关门声,也成为一个定格的舞台符号,不会再有下一步的动作。

  除了重新回归传统家庭角色、为妻为母,出走的娜拉还可能不断堕落,最终出卖色相与肉体,选择这“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也是极普遍的妇女职业”。[4](P69)此外,为了谋生而结成的婚姻或同居关系也可以归为这一类。《赵子曰》中,赵子曰在日本租界偶遇的谭玉娥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她在学校念书时和一个赵姓青年私奔,但青年死后她既因肄业而无法谋生,也不被父母接纳,只能不断钓鱼似地“钓”男人再嫁。到最后,她和一名军官同居,但当钱财挥霍一空后,军官用枪逼着她出卖色相去诈骗,也断绝了她逃跑的可能。《月牙儿》中的女主人公虽然没有传统家庭中父权和夫权的束缚,但当她从母女二人破碎的家中走出、想要自己挣饭吃,却发现“学校里教给我的本事与道德都是笑话”[5](P24),但她竭尽全力挣扎想远离那个最可怕的阴影。随后,她被已婚男子的“浪漫爱情”哄骗,做女招待又不愿卖弄风情,“最后的黑影”向她逼近了,她彻底抛弃了“恋爱神圣”与自力更生的梦想,终于走上了母亲的老路。这也是一条没有尽头的道路。

  三、困守家中——被精神奴役的女性

  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父权社会不仅将女性的职能规定于家庭之中,从制度、经济层面断绝了这些异己脱离掌控、另辟新路的可能,也在思想意识上始终对女性进行精神奴役和控制。如果说马太太、谭玉娥们是大胆出走后发现没有出路、被迫堕落或回归的娜拉,那么《阳光》中的女主人公、《离婚》中的李静和龙凤则是另一类连家门都不曾踏出、被历史文化沉积困于院墙之中的“玩偶”或“商品”。

  《阳光》是一部自述体的小说,女主人公“我”家庭富裕、受尽宠爱,也上女子学校读书、有各种时髦爱好。但受教育只是为了提高她嫁人的身价,而她自身也因为忙于交际、玩乐而根本无暇学习。等到家人把她安排着嫁人后,她又成为丈夫讨好上司的工具。而等到她失去了价值,自然又有其他人来代替她的位置了。她一怒之下向“最正派”的丈夫复仇——提出离婚,但离婚后,他们二人却都被“正统”的社会所遗弃。她对自己冲动之下而使自己成了个普通人追悔莫及。

  女主人公之所以成为玩偶,有其自身的历史惰性和依附性,譬如她希求一段更平等自在的感情,突发奇想要自由恋爱,但却立马否定,因为她不能嫁给一个叫花子或平常人。但从根本上,她的悲剧则是父权社会对女性长期的精神毒害与奴役的结果。

  出身富贵、犹如天之骄女的女主人公,本质上仍是家族联姻和使丈夫官运亨通、保障家族男性成员利益与地位的工具。她根本不被允许自主选择,也在家庭与社会享乐主义观念的灌输下自我放纵与堕落,彻底丧失了独立思考与谋生的能力。这一类披着各种“新”字号外衣的、却从未形成真正的新思想更缺乏奋斗的毅力与勇气的女性仍是男权社会的牺牲品,同时,她们自身的依附性与惰性也是造成其悲剧的重要原因。

  在男权社会的精神奴役与束缚下,除了被家庭男性成员任意摆弄的“玩偶”外,还有一类被作为“商品”的知识女性。这以《老张的哲学》中的李静、龙凤为代表。李静、龙凤都是女学生,钱本位的恶棍老张想把身为她们作为亲人的抵债品、给自己或别人做妾。虽然二人受到一定的新思想影响,有着朦胧的现代人格意识与独立自主的情感观念,但占据她们心灵深处的强大的封建伦理意识仍然起了决定性作用,再加上她们身边无意识沦为封建阵营同谋的亲人,铸成了她们各自的悲剧:李静姑母为其热心包办婚事,而李静不忍辜负叔父的养育之恩,在思想斗争中错失了和王德逃跑的良机,尽管婚礼被阻止,但王德此时已成为又一场包办婚姻的受害者,李静在多重打击下郁郁而终;龙凤的爱人李应出走,她本坚持留下等他回来,却挡不住父亲的苦苦恳求与劝说,和他一道前往了天津,与李应就此错过。

  相较于剥夺女性的社会职能与经济地位,观念灌输与精神毒害显得更为隐蔽和持久。在围观老张和李静二人婚礼的看客中,认为花轿更体面的老太太——为包办婚事的姑母和听从姑母话的女学生而感动不已的妇人——教育孩子也要这么体面的小媳妇和听着她教导的小女儿,她们都与“好中国妇人”——尽心尽力操持这场包办婚姻的李静姑母一起,俨然构成了一个无穷无尽的循环。而那个之前做过暗娼、又15岁作妾的迎亲的小媳妇,俨然是找到了结婚这条“生路”的“月牙儿”。这种力图奴役妇女的伦理道德和文化心态以耳濡目染、口耳相传的方式延续下来,即使经历旧制度的灭亡与新文化的震荡,也仍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四、未定的出路:女性往何处去?

  (一)正面有力的“新女性”缺失的原因。

  老舍的作品中浸透着中西方文化糟粕的悍妇和传统美德色彩鲜明但多处于被损害地位的传统女性,即使是受过一定教育的“新女性”,也总是处于“无路可走”的境遇或“玩偶”与“商品”的地位。似乎也可以划分到“被损害的弱者”这一类,而缺乏正面的、坚强有力的“新女性”或“知识女性”形象。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遗憾。

  笔者认为,在老舍作品中正面“新女性”形象的缺失主要有四个原因:其一,作为“旧时代的弃儿、新时代的伴郎”[6]、兼之没落满族的老舍,始终有一种深沉的悲剧意识。自幼失祜的老舍,见识了生活在底层的众多妇女特别是没落满族妇女的堕落与毁灭,自然对妇女解放问题格外多了一分慎重与考量。这分谨慎不仅在于蒙昧未开化的大社会环境下,几乎只在知识分子间提倡传播的“平等自由”“民主科学”等观念的脆弱性、动摇性,还在于妇女自身的思想意识、精神状态的痼疾与沉疴。长期的等级制度下,在经济、家庭地位上占据优势的女性,也在无意识或有意识地伤害、剥削着更弱势的同性。前者如《老张的哲学》为侄女的“前途”全力包办婚姻的李静姑母,后者如《柳家大院》中欺压嫂子、间接将其逼死的王二妞。但嫂子死后,她也要沦落到被家人出卖的境遇。这类“悍妇”既是吃人者,也是被吃者。其二,是老舍自身特殊的情感和生活经历。老舍的初恋本是自由恋爱,但得到的却只是被迫屈从于命运的痛苦以及母亲要包办婚姻的纠缠,他在母亲的苦心与要“作个新人物”愿望两方的撕扯下生了重病,甚至一气之下要坚守独身主义。即使他后来与胡絜青结婚,也是经友人介绍并撮合的。这可能也是他对自由恋爱、爱情趣味较少描写的原因。其三,是老舍眷恋传统美德的怀旧情结。自幼由母亲抚育、对勉力支撑家庭的母亲深刻眷恋的老舍,面对必然取代旧事物的滚滚新浪潮,对一些消逝中的传统美德惋惜而又无可奈何。再加上当时一些畸形的所谓“新风潮”,如极端的纵欲主义、享乐主义,产生了一些如《善人》中的穆女士这样兼具中西文化糟粕的“畸形儿”,老舍认为所谓的“新女性”大多既没有真正的知识、无力承担责任,也不甘或不能扮演好传统的家庭角色,这使他对女性具有贬新而怀旧的倾向。其四,则是五四时期推崇的“新女性”最重要的内涵就是勇于自由恋爱与自主婚姻,并具有独立的现代人格与思想见解。这使得“新女性”的形象具有个人化、个体化的特征,即较注重自身感受与追求、而趋于忽视外界民族解放、国家振兴的迫切要求,这也是与老舍重视国家、集体利益相冲突的。

  (二)忽略个人的解放与追求。

  对具有强烈忧患意识和悲剧意识的老舍而言,在中国积贫积弱、分裂混乱的背景下,相比于个人幸福与自由,他更重视的是集体的壮大和民族的振兴。正如老舍自述:“贫人的空想大概离不开肉馅馒头,我就是如此。”[2](P107)他的作品中往往并没有恋爱神圣和个体思索这类更偏重于“精神性”追求的位置,而往往淡化了男女两性间的情感波动和个人化的感受,强化了人物的“公民”身份,即为国家和社会兴盛承担责任、贡献力量。因此,他给青年指出的出路就是《赵子曰》中“唯一的英雄”李景纯给赵子曰指出的三条路:踏实学好专业,能学以致用;致力改造农村,造富农民;在社会上参加实际工作。总而言之,就是摒弃空想与私利、实干能干、奉献家国,老舍于1940年创作的小说《文博士》中的唐振华就是这样一个形象。她只是名小学教员,却认真教学、淡泊名利,从不自视甚高与巴结阔人。然而,对于妇女要如何推翻民族文化的历史沉积和卸除自身精神的重负,老舍似乎也没有开出明确的良方。

  在老舍的早期小说《二马》中,老舍也表达了他当时对于女性的角色定位。马威对李子荣这样一个有文化、抱负的青年却愿意娶乡下姑娘有所不解。他认为应该找一名志同道合的新女性,而李子荣则不以为然:“我不能爱一个不能帮助我、体谅我,替我负责的姑娘。”[7](P250)当马威反问他是否以为做饭洗衣是妇女的唯一责任时,他进一步说:“一点不错!今日的中国没妇女作事的机会,因为成千累万的男人还闲着没事作呢。叫男人都有了事作,叫女人都能帮助男人料理家事!有了快乐的,稳固的家庭,社会才有起色,人们才能享受有趣的生活!”[7][P250]老舍1943年创作的《不成问题的问题》中,专注于事业的尤大兴的婚恋态度也是“结婚就是结婚,可以省去许多麻烦,别的事都是多余。”[5] (P239)

  老舍曾说过在《二马》中马威是他“作个好国民”理想的产儿,而为了这个理想,“个人的私事,如恋爱,如孝悌,都可以不管,只要能有益于国家,什么都可以放在一旁”。[8] (P13)但因为马威还有缺点,所以通过李子荣来补充。李子荣的观点也反映了作者的价值倾向:女性能成为一名贤内助,为丈夫开展有益于社会的工作提供一个和睦稳定的家庭环境和坚强后盾是老舍理想的女性定位,这也类似于我们提到过的“地母型”女性。

  结语

  从老舍作品中他加以赞赏的汇集传统美德的“地母”型女性,以及他对于只顾个人“浪漫”的“女学生”到“新女性”这一群体的颇有微词和最终否定,我们能够看出老舍作品中较为明显的男性视角。但很遗憾,老舍笔下并没有多少善解人意的“贤内助”妻子,却多是令人厌恶的“恶妻”形象。她们或自命不凡,从不为家庭做一点贡献(《离婚》邱太太);或蛮横强硬,肆意干涉并奴役丈夫(《骆驼祥子》虎妞);或极端自私,甚至出卖国家(《四世同堂》大赤包)。这可能也反映了在传统美德逐渐消逝而新的健全的道德观念远未建立起来的新旧交替时期,老舍对于他那以稳固和睦的家庭为起点的社会改造理想的一点困惑与迷茫。

  参考文献

  [1] 鲁迅.随感录·四十八[N].新青年,1919-02.
  [2]阎焕东.老舍自叙:一个平凡人的平凡生活报告[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 2001.
  [3]孟悦,戴锦华.浮出历史地表——现代妇女文学研究[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
  [4]张爱玲.流言[M].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2.
  [5]老舍.月牙集[M].上海:文汇出版社,2008.
  [6]王永兵.论老舍小说中新女性形象缺失的原委[J].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03 (2) .
  [7]老舍.二马[M].北京:文汇出版社,2008.
  [8]老舍.老舍作品集:我怎样写小说[M].南京:译林出版社, 2012.

作者单位:杨一梦.老舍小说中的新女性形象谫论[J].绥化学院学报,2019,39(08):71-74.
原文出处: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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