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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政治美学价值形成研究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8-12 共9755字

  文化通常被认为是社会价值体系的总和,所以在语义学的上下义关系中,文化是上坐标词,政治文化和文学均为下义词。政治学属于社会科学范畴,文学属于人文科学范畴,这两个表面上看似没有必然联系的学科,却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产生交叉点并共同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向前发展。它们何以结缘?文学政治价值的生成机制是什么?这是中外学术界长期以来一直探讨的问题。

  就文学批评而言,学者研究的重心多聚焦于文学的文艺美学价值,而文学中的政治价值研究却被认为偏离了文学的主线,因而存在文学创作与文学批评中的“去政治化”倾向。综观古今中外文学发展史可以发现,文学在政治文化领域中对意识形态功能及和谐社会的建构的确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因此,我们只有以文学和政治学两个不同学科的学理作为切入点,以文学发展史的史实为证,才能探讨出文学的政治价值生成机制。

  一、对人的普世关注是两个学科之间的契合点

  毋庸置疑,文学的基本价值体现在文艺美学方面。但是,政治美学方面的价值同样也是文学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学研究的核心点是国家理论,其价值集中体现在以某种形式使社会中的矛盾处于可控制的范围内,进而使社会能够形成良性运转。文学的意识形态作用恰恰有助于解决或缓解人类社会中存在的方方面面的矛盾,进而促进社会的有序发展。这个契合点就在于文学的学科包容性(inclusive),因为无论是从反映论还是从本体论出发,文学作品涉及的领域都是广泛的,政治也在其中。

  无论“文学是人学”的论点是否准确,文学对人的普世关注却是国内外学术界所普遍公认的,因为文学家在创作中给予更多关注的是人与他人、家庭、性别、种族、民族、阶级、社会、国家以及国家与国家、人类与自然等人际关系。人在由自然存在走向社会存在的过程中,就必然在社会存在的人际关系中形成一定的关系。 受生产关系的制约, 人际关系在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必然会在社会的结构中形成人类群体的各种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这就为文学与政治结缘找到了契合点。

  尽管不同学科对人的概念作出了不同界定,但就人的基本属性而言,社会关系的总和构成了人(社会学观点)、人是政治的动物(政治学观点)和文学是人学(文学的观点),这是大家普遍接受的观点。由于人在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中又进一步被细划为上述提及的各种人际关系,因而文学和政治对人的关注又可从人本哲学和人本政治两个方面找到共同点。在马克思主义人本哲学看来,现代意义上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的生命活动处于“生活”的范畴,而动物的生命活动却仅限于“生存”的范畴;人的生命活动是人类有意识的、创造性的社会活动,而动物的生命活动则仅限于维持生命的延续。因而,动物只能按照那个物种的尺度本能地去适应自然,并周而复始地复制自身;而人在生命活动中却在不断挑战自身的有限性,实现对自身的不断超越,在不断改变自身存在的过程中发展与完善自身①。如法国左翼知识分子、政治活动家莫兰(Edgar Morin)认为,传统的政治内涵逐渐被掏空,但更多的内容却又进入其中;政治本身成了问题,而所有的问题又都成为了政治问题。随着人类可持续生存的各种准政治的必要条件进入政治领域内,生活意义的哲学问题,即超越政治的问题,通过各种渠道进入了政治,进而使人类存在的总和代替了传统的政治意义,使其成为人在社会生活中的政治②。莫兰的人本政治学学说与马基雅维里的人的本质论观点基本一致:造成社会中各种人际关系的原因不在于生产关系,而是人的本质。也就是说,从两个完全不同范畴的学科发展史上来观察文学与政治学两者之间的关系,显而易见,两者都对人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政治通常被划分为表现伦理原则的“元政治”和代表社会群体即利益集团的“权力政治”.前者考虑的是政治的正义性,后者则指权力关系中依托硬权力对国家机器的掌控③。

  显然,除政论性文学、乌托邦文学和反乌托邦文学以外,绝大多数文学作品中所体现的政治价值均在于前者,即作家的文学创作是对伦理政治所作的人学思考。因而,心理层面的政治文化是文学与政治结缘的主要结合部。

  文学与政治学对人的共同关注,还体现在学科跨界现象中。而这种跨界现象,又成为文学价值体系中政治美学生成的重要因素。处于文化范畴,政治文化对人们在政治的认知、情感和评价三个方面具有重要的心理影响作用。而属于社会科学的政治学文本与人文科学的文学文本,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一定要把两者区分开来的话,那么就一定会人为地设置出一道人们自身无法穿越的屏障。

  文学具有意识形态层面舆论宣传的内在功能,同时又以虚构方式作为创作的基本途径,所创作出来的文本在形式上属于寓言或神话王国的层面,因而其象征性意义并非是单一性的。文学家通过自身的经历、丰富的想象力以及科学的推理能力,反观现实社会中的结构或反观历史中人类群体的集体意识,通过寓言叙事的方式创作出具有集体思考与憧憬意义的作品,使文学形成了一种舆论的媒介力量。从媒介的概念出发,詹姆逊认为,“阐释”有助于打破学科专业化之间的藩篱,进而通过虚构故事的方式,使看似没有内在关联的各种社会现象形成了密切相关的一个整体。文学作为一种媒介,具有大文化框架下不同符码之间进行转换的作用,文学作品通过批评界的阐释,可以将文学的意识形态功能与政治建构、宗教信仰与经济基础以及学术研究与现实生活之间的断裂衔接起来④。文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因而受经济基础制约的同时又在影响着上层建筑。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的内核之一。

  事实上,并非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重视物质与概念之间的关系,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运行机制也同样与经济基础密切相关。因而,通过作家的创作和批评家的阐释,原本属于人文科学范畴的文学就被赋予了属于社会科学范畴的政治学内涵。对此,亚里士多德更加明确地表达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他说:“人类所不同于其它动物的特性就在他对善恶和是否合乎正义以及其它类似观念的辨认(这些都由言语为之互相传达),而家庭和城邦的结合正是这类义理的结合。”①文学是通过政治文化的渠道来体现文学伦理政治价值的,但权力政治所产生的政治价值却更为直接。体现文学伦理政治价值最为典型的作品是西方的《理想国》和《乌托邦》以及中国的《桃花源记》等作品;而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和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美国思想家托马斯·杰斐逊起草的《美国独立宣言》、中国东汉中期王符的《潜夫论》、东汉后期仲长统的《昌言》和近代革命家邹容的《革命军》等作品则是体现权力政治价值的代表作。政论性文本原本属于政治性文件,但是,由于这些文本具有犀利的文学笔锋、严谨的思维逻辑、令人信服的说理性、明确表述的叙述策略和催人奋进的舆论作用等某些或某个文艺美学特征而被纳入文学作品选中。以《美国独立宣言》为例,这部旨在北美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国家的政治宣言,明确提出了建立新政权的诉求、新政权建立的思想基础和新政权的性质,是一部纯粹意义上的政治纲领性文件,却被最具权威性的《诺顿美国文学文选》选入,这就充分说明这部作品已经超出了政治领域,被赋予了文学的属性。文艺属于宣传范畴,然而并非一切宣传都是文艺②。如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广而告之意义的《美国独立宣言》,既有文艺的特征又有宣传的作用,两者的结合使这部政治性文件成为一篇具有文艺美学特征的学科跨界的典型作品。

  针对这种学科跨界现象,英国马克思主义文论家伊格尔顿指出,作品可能会由一个学科进入另一个学科。其中有些作品可能原本就是文学范畴内的,而有些作品却是后来被文学所承认的。关键问题是人们如何来看待这个学科跨界现象③。那些原本是政治性的文件,因为具有典型的文学属性而被纳入文学作品选中,成为学术界研究文学与政治关系的有力佐证。比较文学跨学科研究的方法,为文学政治性批评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使文学研究扩大了空间。因而,文学研究的这种新发展对学术界长期以来所秉承的纯文学性作出了实质性的解构④。文学与政治两个学科间的交融现象已在学术界受到普遍关注,也为当代文学价值论视域下文学与政治关系的研究拓宽了领域。

  二、文学意识形态功能对文学价值的增值

  文学并不等同于意识形态,而是在公共空间内发挥着意识形态的作用,是文学政治美学对文艺美学的价值增值。将文学与意识形态等同起来的观点,曾受到学术界的质疑和否定。意识形态表达的是人们普遍持有的价值观念、现实期望及其远景设想,是对社会的现实以及政治体制作出的理论阐释,同时又是对当下客观现实的理解和对美好未来的憧憬⑤。作为文艺形式之一的文学,除其文艺美学价值外,同时还具有更加直观和形象的政治舆论宣传作用,从而构成了政治美学的价值,因而也被视为“意识形态助手”⑥,赋予了伦理道德教化的功能。鉴于此,政治美学价值是文学价值的增值也在学术界达成了共识。

  在“元政治”的视域下,文学主要探讨的是人类对美好社会的憧憬,是人本哲学与人本政治相结合的产物。与亚里士多德相比,柏拉图的《理想国》以文学形式和政治哲学思考的双重视角来构思的理想国家则更加“务虚”,其戏剧舞台对话体书写方式使该文本与文学更为接近。在这部政治学着作中,柏拉图采取文学作品的叙事策略,并以政治哲学的视角来探讨古希腊城邦社会的实质、正义和非正义以及人类理想社会的建构,因而构成了文学形式下典型的政治学作品。与之相媲美的另一部作品是莫尔的《乌托邦》。作为15世纪英国杰出的政治小说家,莫尔在这部作品的创作中为躲避暴政的迫害,以隐晦形式把受君主统治的非正义行径而导致贫民的痛苦写进这部作品中来,以“子虚乌有”的“美好社会”来表达作家对其所处社会所进行的批判。“这种方式颇类似我国古代诗人的主文谲谏,可惜仍然不曾取得应有的效果,只是使他的书留传后世,作为文学杰作,尤其是作为社会主义思想史的一部伟大的文献,这也是作者几百年来享有盛名的主要原因。”①莫尔的这部作品和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一样,因具有政治美学的典型特征而跨界成为表现人们对美好社会以及政治制度所持幻想的文学类作品,在广大读者中所发挥的舆论宣传作用要比政论性作品所能产生的效果更佳。莫尔在这部作品中对理想社会的描绘要比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的设想早了3个多世纪。莫尔的《乌托邦》对理想社会的构想类似于、甚至优于当代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和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因而,从这个意义而言,莫尔既是一位务虚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同时又是一位务实的社会发展的预言家。这部5个世纪前写就的作品,在开篇处的叙事策略上颇具当今后现代主义文学特征之一的元小说艺术形式:作者直接参与作品中的人物对话,以作者和读者双方直接交谈的方式来表达其寓意。在那个诗歌艺术大行其道的时代,这部小说可被视为不入流的作品。然而,柏拉图在其作品中的国家构想属于伦理政治范畴,而莫尔的作品却给广大读者呈现出一幅文学虚构框架下“子虚乌有的”“美好社会”,两者均从不同的侧面体现出政治美学的基本特征。需要特别一提的是,与乌托邦文学相对应的反乌托邦文学在表达政治内涵时却具有更加鲜明的文艺美学特征。与乌托邦文学的创作方式正相反,反乌托邦文学作家对理想社会进行反常规的思考途径,有意将黑暗说成光明、将集权说成民主,是一种采取逆向思维的方式来表达自由主义价值取向的新流派。这一流派作品的突出特征是采取自相矛盾的方式,将正常思维逻辑中的理想社会以完全相反的价值观表现出来。在此类表现政治理想的文学作品中,虽然集权主义是作家口诛笔伐的靶子,采取的却是对令人深恶痛绝的现实社会和政治制度进行“颂扬”和“褒奖”的方式,以此暗示一种与其价值观完全相反的未来社会和政治制度。

  在论及文学与政治两者之间的相关联系时,《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主编、美国学学会前主席埃里奥特教授指出:“话语不能决定性地表达内容,所以在政治言说中作出的任何结论不一定就属于政治方面的话语,但是,文学作品以激进的政治声明形式出现,却使该类文学作品的性质有助于建立一个更加美好的全新社会。”②政论性文学文本基本上属于这类学科跨界的文本,在表达权力政治的诉求方面更加靠近政治学。在古今中外的政论性文学作品中,最负盛名的是在天赋人权思想指导下写成的《美国独立宣言》。该宣言向世界昭示了一个新兴资产阶级民主国家的诞生。至于美国在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道路上走了多远,对该宣言中的承诺兑现到何种程度,则是另外一个问题。但该文本对美国这个新兴资产阶级国家的描述却在政论性文学与权力政治之间为文学政治美学的增值发挥了无与伦比的例证作用。

  不论是具有伦理政治价值的文学作品还是体现权力政治的政论性文学作品,都在政治社会化进程中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为政治文化的发展发挥了教化与宣传作用。虽然文学的基本价值是文艺美学价值,然而在文艺审美的大概念下,文学的政治价值则体现在其意识形态功能在社会结构中的作用。对此,在论述“人类群体---社会---意识”三者的关系时,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指出:“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③文学是通过其独特的艺术感染力和强大的思想感召力来对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发挥其意识形态作用的,因为它“是用语言文字塑造想象性形象,以纯意识形式传达生命精神”①,“自古以来就承担着诸多的伦理道德教化甚或统治意识形态的社会功能”②。无论是反映论、模仿论、神示论、游戏论、心灵表现论、巫术论,还是艺术源于劳动论,对文学的这种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曾经发挥的作用都是无法抹煞的。事实上,在人类文明发展的早期,文学(literature)一词就被用来指代“诗学”(poetics),尤其是用来指代亚里士多德对悲剧和史诗的学术研究;在现代意义上,诗学研究又常被用来指代文学研究。因而,尽管文学的艺术性特征决定了文艺美学是其主要价值所在,但恰恰是文学内在的艺术品质决定了其思想教化功能的寓教于乐性和有效性,使文学价值在文艺美学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增值。

  三、公共空间是文学政治价值生成的主渠道

  文学和政治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学科,从通常意义上来理解,这两个学科是很难走到一起的,因而文学的政治价值生成机制就成为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也是长期困扰学术界的一个难题。从文学的发展史来看,在人类社会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并无专职的文学家,文学也并非是现当代社会中独立存在的一个学科,因而那个文学并未成为独立学科时期的文学审美功能与社会意识功能和伦理教化功能之间的界线也就显得非常模糊。文学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社会的伦理功能和认识功能,因而文学与政治的关系就显得更为密切。这一点在西方政治思想史和文学史的联姻方面可以得到佐证。

  在早期的西方,很多文人都在不同行业和部门任职,从事文学创作仅为兼职,亦不以此作为谋生的手段,这一现象甚至延续到美国独立初期,当公认的“美国文学之父”华盛顿·欧文成为专职作家以后,才使这种现象得到改观;另有一些御用文人则充当着统治阶级代言人的角色,虽然写作是其谋生的手段,但他们的写作却成为统治阶级对广大民众实行有效统治的工具。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也趋于类似:封建社会的文人基本上延承了“学而优则仕”的发展道路,先读书,后从政,在从政的同时进行文学创作,因而其作品多与时政相关;其中也有一批文人是在官场失意后,弃官而去,隐居世外,成为文人雅士的。晋宋之交的田园诗人陶渊明正是此类典型人物之一,其祖上曾有人为官,但至陶渊明一代,却家境衰落。“为生计贫困而出仕,却又因厌恶官场而辞归。当吏职生涯与他的素志相忤的时候,他就毫不留恋地选择了后者。”③陶渊明能达到“物我一体、心与道冥的人生境界”,尤其是他面对人生苦难的态度,除以“老庄无为的玄学人生观去对待以外,更重要的,是靠儒家的思想力量,是儒家一片仁心与安于贫穷的道德准则”,因而,其“《桃花源记》中淳朴和睦安居乐业的社会是他这种胸怀的流露”④。只有在文人转化为公共知识分子,尤其是公共知识分子出现在文学公共空间内之后,才使文学与传统伦理学说和社会学说等领域中分离出来,成为人文领域中的一个独立学科。伴随公共知识分子阶层的出现和公共传媒业的兴起,在公共空间内,尤其是文学公共空间内,文学的意识形态功能才进一步彰显出来,进而在作家群体的形成和文学人文意蕴的生成方面为文学的政治价值增值奠定了基础,并为两个完全不同学科之间的交融构筑起一条通道。

  文学的政治价值是通过公共空间(亦称公共领域)这一主要渠道生成的。虽然空间理论是近年来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中的一个热门话题,但该理论的历史却可以追溯到17 18世纪之交英国和法国的文学沙龙和咖啡馆。在这个空间内,单纯的文学问题探讨逐渐发展为对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的关注。而媒体的发展又使公共空间进一步扩大。对公共空间理论作出重大贡献的学者是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哈贝马斯的理论框架主体是在公共空间内处于公共权力领域和私人领域两者之间,人们拥有发表言论的自由;民主政治是该空间的先决条件,公民可以在该空间内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和参政议政;该空间的特殊意义在于它不从属于公共权力范畴,民众在该空间内可以进行自由交往、发表言论并形成公众舆论。然而,就公共权力一方来说,公共空间是一把双刃剑---既是对其肯定的基础又是对其否定的力量。哈贝马斯的这一理论涵盖了思想和社会的两个层面。前者作为一个特殊概念,指由个体、社会以及国家共同构建而成的共同体,该空间作为一种特殊力量对公共权力既有批判功能,亦有操控功能;其话语空间又具有社会层面上在国家和社会两者之间进行调节的功能。其结构关系可通过下面的两个图表明确表示出来①:【1】

  
  从上述图表中可以看出,公共领域(空间)理论是在资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前提下发展而来的。

  在图1中,代表市民社会的私人领域与代表公共权力的国家机关通过政治公共领域(空间)衔接起来;在图2中,知识分子、文化市场和上流社会通过以俱乐部和新闻界为代表的文学公共领域(空间)联系起来。由此可见,无论是在政治公共领域(空间)内还是文学公共领域(空间)内,公共空间(领域)均居于中间位置,起到协调各方的积极作用。

  作家以公共知识分子身份出现在公共空间内,为公共权力主体与客体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

  欧洲政治思想家的社会契约论,尤其是洛克的社会契约论,尽管是基于天赋人权思想建立起来的,尽管像美国这样的新兴资产阶级国家又是在洛克等人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但是公共权力主体在执政过程中,受人的“趋利避害”本质的影响②,或执政能力的强弱等因素的制约,公共权力主体与客体之间总是处于矛盾对立的关系中。社会秩序的稳定、人民生活的安居乐业、社会的良性发展等问题,从理论上讲,是现代社会和当代社会发展中公共权力主体与客体双方的共同诉求。但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当其上升到一定程度时就必然会引起社会动荡,甚至会导致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失效。这样的例子在当代社会的发展中也屡见不鲜。近年来,伊拉克萨达姆政权和利比亚卡扎菲政权的垮台就是最有说服力的例证。这些国家政权合法性的失效从表面上看是由外部军事干预造成的,但实质上还是公共权力内部主体与客体之间矛盾激化的恶果。文学的政治审美价值就在于公共知识分子在公共空间内对公共权力主体与客体之间矛盾的调节作用,因为在公共领域或公共空间内,知识分子并非属于公共权力的任何一方。从上述结构图中可以看出,由于知识分子居于广大民众与公共权力主体之间的位置上,所以,作家通过文艺作品在公共空间内发挥的意识形态作用,将更加有利于化解公共权力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矛盾。

  在现当代西方文学史上,文学的政治美学价值除表现在伦理政治范畴以外,文学直接参与政治也是一个普遍现象。英国作家奥威尔直言:“没有所谓的纯粹非政治性的文学。”③在学术界享有盛名的美国着名文论家詹姆逊则指出:“论阐释:文学是社会的象征性行为”④,“因为这些宏大叙事本身已经刻写在文本和我们关于文本的思考之中”①。中国现代文学家鲁迅的小说创作则聚焦于清末民初时期的国人,即高尔基所倡导的“人学”.鲁迅弃医从文,就在于“‘为人生',而且要改良这人生”②。鲁迅在政治公共空间内以公共知识分子的身份出现,并在文学公共领域内以文学的艺术形式表达了他对国人奴隶性的批判,其中最具代表意义的是《阿Q正传》和《孔乙己》等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塑造。但文学毕竟不是政治学,因而鲁迅作品的政治价值也是通过其文学性所体现出来的。在文学的教化作用方面,鲁迅认为,由于国人“向来不敢正视人生”,因而在中国大地上造就了“瞒和骗的文艺”,其结果是国人在尚不知情的状况下“更深地陷入瞒和骗的大泽中”③。鲁迅“为人生”的“人学”态度和对当时文学状况的批判将文学价值与政治教化融为一体,为改变清末民初国人政治无意识状态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国当代文学家虽然受“去政治化”的影响,但仍不乏一批认真挖掘政治美学的文学家。有学者就明确主张,文学研究“不能过度’去政治化‘,务必坚持辩证思维理解政治与现代文学的关系”④。

  王蒙对此也曾指出:“革命和文学是不可分割的。真、善、美是文学的追求,也是革命的目标。”⑤在文学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上,王蒙进一步指出:“既然我们的社会充满了政治,我们的生活无处不具有革命的信念和革命的影响,那么,脱离政治只能是脱离了生活,或者是脱离了生活的激流,远离了国家的命运即广大人民群众的命运。”⑥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也持类似的观点:“社会生活、政治问题始终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作家不可不关心的重大问题,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历史问题也永远是一个作家所要描写的最主要的一个题材。”⑦莫言在文学创作中对政治、历史以及对人的关注并未沿袭中外文学的旧路,而是在文学创作中开拓了一条新径,提出了与传统人物描写完全不同的创作方式,即坏人可以作为好人来写、好人却又可以作为坏人来写、书写的时候则把作家本人当成罪人⑧的创作原则,其“好人---坏人---自己”三者之间的关系即莫言所认为的那样,在现实生活中既无“纯粹”的“好人”,也无地道的“坏人”.当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国内外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对其小说的政治性提出了质疑甚至非难,认为莫言不是公共知识分子的代表。这些人的观点对莫言有失公允,因为莫言的《生死疲劳》、《天堂蒜薹之歌》、《酒国》和《红树林》等作品均揭示了社会主义体制下存在的社会问题和历史问题。但有一点需要特别澄清的是,中国共产党坚持的“三个代表”思想在公共权力体系中,主体和客体的利益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有能力解决前进道路上出现的任何问题,而莫言对社会问题和历史问题的书写恰恰是在“为民请愿”的同时帮助执政党解决前进道路上出现的这些问题,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通过文学公共空间来缓解双方矛盾的意识形态作用,使政治美学的价值在文学公共空间内得以体现。

  在我们的时代,全球化“不是我们的选择,而是我们的处境”⑨,国际间的矛盾(人际矛盾的放大版)也需要公共知识分子在国际空间内(放大版的公共空间)通过意识形态的作用来化解。在这一点上,美国着名作家、政治活动家乔姆斯基作出了榜样瑏瑠?。在《9·11》一文中,乔姆斯基针对这次恐怖事件,从文化差异和文明冲突的角度理性地分析了这次暴恐事件产生的根本原因,认为这是美国以及欧洲的强权政治所造成的,是过分强调文化差异和文明冲突的恶果。乔姆斯基在这篇文章中并未否定“9·11”这一重大事件的犯罪性质,而是探讨这起恶性事件发生之后国际社会应该以何种适当方式来应对这个问题。乔姆斯基认为,以暴制暴不是国际社会应取的态度,以文明对话的方式达到不同民族之间的沟通才是真正的有效解决途径。在这篇文章中,乔姆斯基还以美国近期发动的中东战争、二战期间德国和日本等法西斯轴心国对其他国家的占领等事实证明,采取战争的手段并不能最终解决由文明差异所形成的各民族之间的矛盾。以美国的相关法典为证,乔姆斯基又进一步指出,打着“反恐”旗号对他国发动战争的美国政府却是事实上最大的恐怖主义者。①在当今时代,文学政治价值生成机制的讨论经由文学的工具论、反映论、从属论和本质论等阶段之后,在中外作家和批评家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在“过分强调政治化”和“去政治化”的左右摇摆状态中趋于稳定,进入了以文学主体论、政治审美论和文学自律论等为主要特征的发展新阶段。在文学公共空间内,政治美学进入文学的审美范畴,文学的意识形态作用进一步得到提升,使文学的价值在文艺美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值,从而为人类认识自身的社会属性和政治属性、为促进人类和谐社会的建构发挥更大的教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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