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写出来的文章是用于别人品读的, 只要品读就会给人以一定的思想启发和精神促进。 不管是任何的作品均脱离不开这种过程。 哲学类文章也好,理论性文章也罢。 尤其是文学艺术的作家们创作出来的文学艺术作品, 不仅需要有人来阅读,而且还要达到让人爱看,要吸引人, 甚至令人百读不厌的目的,这是阅读当中的铁律。 那么文学艺术类作品凭借什么优势来吸引人和激发人的兴趣和情感呢? 虽然在品读方面的原因不止一二,最主要的还是依托作品中体现出来的 美, 文学之美美在语言和意境,更深入的去探究它的话,她的美是愉悦心灵的兴奋剂;是激发情感的搅拌机;是审视社会的扫描仪,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作品的艺术之美就会净化人的心智,让人的品德思想不断发生着改变, 最终实现对阅读者思想精神的渗透和教育,体现出强大的励志功能。 笔者就文学作品的艺术之美对人的品格修养的作用在此做一个探讨。
一、文学作品中的艺术美和道德美
说到美,我们自然会想到很多美的事物和美的人,在谈到文学作品的美, 很多人在概念上就会想到文章的艺术性,或叫艺术美方面上来, 有的作者或者评论家会谈起艺术魅力。 而实际上,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体现出来的美的,不仅仅是我们感知上认知的东西, 其构成因素是很复杂的, 如果我们能够综合看待这种艺术性体现出来的美,笔者认为它至少包括道德美与艺术美两个方面。
作为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作品是作家经过认真构思而晚场的作品,读者会在阅读中看到很多故事情节和精彩的细节,对人的塑造更是用大量的故事情节给予展现,而这些故事和人物形象就代表着作者的某种思想、某种观点或某种感情取向,这就是作家的创作作品时的艺术表现。 经过作者认真思索过而创作出来的作品,并不是生活中故事的记录,也不是作家凭空捏造出来的事实, 而是作者经过深思熟虑对现实生活中的某种现象进行了重新认识和审视之后,经过主题建构。 人物形象塑造、故事情节的缝缀才完成的整体创造,具有了美学意义的审美功能,正是作家所期待的思想和精神的集中体现。 而这样创作出来的文学艺术作品中呈现出来的美,很显然与单纯的自然美有着本质的区别, 自然美是外在的美,而文学作品所蕴含着的美则是需要阅读者认真品读和思考才能感受到。 当然这种美也不是单纯的艺术创造的美,文学作品之所以能够打动人心,最主要的原因是创作建构了生动而鲜活的故事,塑造了人们可以经常见到而又常常被忽视的人物形象,这种想象不仅是让人感到心动的,而且还能够在人物身上感受到真实和虚伪,阳光和阴暗、高尚和卑微等,从文学作品中,阅读者能够体会到好与坏、善与恶,而这些因素是蕴含在作品中的,不是读者随意能够直接看到的。 正因如此,我们就可以说,文学作品是集中了道德美与艺术美的综合体。
二、文学作品的道德美与艺术美的融合
对于文学作品来说,道德美不是在艺术美本身中所包含的那种广义的道德美, 其是属于文学作品特定内容的道德形态。 当然,具有文学道德和艺术之美的文学作品不是指那些普通的作品,具有这样潜质的作品,均体现在优秀的作品当中。 如果我们给予一部作品的评价是“美的作品”, 就是我们阅读它的人对作品岁体现出来的道德美和艺术美的综合评价。 文学作品的道德美和艺术美是衡量作品价值的标尺, 也是判别文学作品是不是具备这两种美的出发点, 道德美与艺术美是文艺作品的整个内容对读者群体的渗透,其传递了怎样的思想,赋予了什么样的精神,给人以怎样的激励,让人的情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这才是衡量文学作品价值的标准。
我们应该清楚,并非只有艺术才给人以美感,世界上物质中的一切具有美感因素的事物都能够让人感到美的享受。 花卉是自然界的物质,她能够让人感知到它的美,作为艺术形态常常呈献给人们,让人能够体会到美的愉悦。 实际生活中花卉本身并不是做为艺术品而存在, 它知识作为客观世界中的一种美的物质出现人们的面前。 自然界物质的“花”,他的美来自它的生命,当然与它身上的色彩、形状、线条有很大关系,这种有机组合方式的美感, 是有物质的材料组成的,尽管具有艺术的美,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艺术品。 而我们所讲的道德则是属于精神状态层面的意识, 道德是属于内核潜质的意识, 人们根本就无法看到它美与不美, 而是要通过感知。 分析、思考、判断才能体会到,其与艺术是有截然的区别。 在文学艺术作品中,道德美应包括以下三种因素: 即作家描写的对象(例如人或事件) 中所包含的思想观点、阶级的或政治的倾向以及人的感情、精神的美;也包含着作家在描写这些对象时所持的立场、观点或感情、倾向的美, 还包括这些被描写的对象经过艺术表现以后所呈现出来的形态的美。
三、体现在文学作品中的道德与艺术美
在文学作品中,作家描写的对象存在着审美意识,需要读者在阅读中获得判断,例如,作家描写的英雄人物、爱国人士、正义战争、劳动人民等等,他们身上均在作家的意识中是具有美德人物, 而作家选取的内容本身就是感人的, 再经过作家一番艺术表现以后,作品中人物、事件的美感力量就得到了增强。 在有些作品中,作家描写的对象本身看上去并不美的, 有的由于作家艺术构思和表现手段的不同,描写对象就呈现出来丑的事物, 如古典文学作品中的董卓、 秦桧、 容嬷嬷等;现代文学作品中的南霸天、刘文彩、假洋鬼子、等等, 从这些人代表的阶级倾向和内在的品质来说, 他们代表了罪恶和丑陋,对于这样的丑,作家站在正确的立场上,用人物塑造和故事建构的方式揭示他们内心深处的丑道德, 这是作家思想中竭力鞭挞和批判的对象,尽管是体现了他们的丑儿嘴脸,但是就文学作品而言道德美的倾向更加明显。 这就是文学艺术的能力所在。 同时,因为创作者在艺术刻画中,符合生活的真实, 同时也属于具有美感因素的艺术典型, 让读者从反面去欣赏人物的形象,那么这样的人物就具有道德美教育的艺术对象了。
我们从文学艺术的角度来看,一个作家如果在思想、立场上缺少道德倾向,就会混淆美丑的概念,将富有道德美的人或事塑造成丑的, 将道德品质恶劣的人塑造成美的, 那么作品根本没有道德美的倾向。从艺术表现形式看, 创作者如果对于具有道德美的描写对象在进行艺术描写上表现的不够充分,那些具有道德美的事物就无法让人感到是美的, 相对的那些具有道德丑的人或事件,如果艺术典型化不足,没有完全对他们丑的实质给予揭露, 很自然会影响到作品道德美揭示程度。由此我们看到,一部文学作品中, 让人能够感受到美的不仅仅是艺术美,同时还包括了道德美。 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道德美和艺术美是融合在一起的,如果缺失了哪一种美,那么作品是不成功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谈到文学作品的美, 习惯性地联想到艺术美, 忽略了艺术的道德美。 在道德素养的形成中,文学作品发挥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不管是哪位作家,无论是哪部作品,都需要接受伦理和道德的检验。
[参 考文献]
[1] 沃尔夫冈·伊瑟尔。阅读活动、审美反应理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2] 莫萨·卡冈。美学教程[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3] 朱光潜。悲剧心理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
[4] 高小康。大众的梦[M] .北京:人 民文学出版社,1987.
[5] 邵大箴。马蒂斯和他的写意艺术[J].文 学研究,1986.
[6] 梁启超。饮冰室全集·论说文类[M].北京:中华书局,1916.
[7] 中 国现代作家的忧患意识与进化论影响[J]东 北师大学报 (哲 学社会科学版),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