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随着铁路总公司组建成立,标志着我国深化铁路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迈出了实质性步伐,铁路实现了由政企合一向市场主体的巨大转变。2013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号),2014年4月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为落实市场主体地位,总公司进一步强化了以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为核心的运输业和客货运输服务之外的非运输业同步发展、多元化经营的发展战略。今年一季度铁路总公司对发挥铁路有形、无形资产优势,深挖内部潜力,提高资产经营效益进行了全面部署。物资采购管理是铁路非运输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企业经营成本的高低,是影响企业资产经营整体效益的关键。下面结合济南局非运输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现状,就加强新形势下铁路非运输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进行探讨。
一、铁路非运输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物资采购内控制度建立不平衡。近年来,随着专业化经营不断推进,非运输企业发展非常迅速,逐步形成了现代物流、大宗商贸、加工制造、建筑施工、旅行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等六大支柱产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至2013年营业收入已接近300亿元。专业化集团公司由三年前的8个发展到现在的20个,覆盖了非运输业务的全部产业,企业物资采购规模亦随着经营发展水涨船高。但是企业在重组整合改革过程中,由于新组建公司较多,突出表现在各企业之间采购制度建立不平衡,新组建非运输企业在构建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物资采购内控制度体系上还处于边运行边修订的阶段,尚未完全成熟。有的虽然制定了管理办法,但是与路局的制度相比,存在上下一般粗的问题。
2.物资采购管理机制不完善。突出表现在部分企业未明确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并赋予相应的权责,实行物资采购归口管理;有的未明确与子分公司物资采购分级管理的额度权限;有的未对零星物资采购管理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个别单位把物资采购的权责全部交由子(分)公司自行管理,受子分公司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因素影响,往往出现制度落实不到位或违规操作现象。
3.物资招投标采购比重不高。据2012至2013年采购情况调查,全局非运输企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价采购方式的比重仅占采购总额的48%,而采取询价采购、零星采购方式的占一半以上。与运输业集中采购实行招标相比,非运输企业物资采购的批量优势没有完全发挥出来。有的企业片面追求闯市场增收入,在内部挖潜降本增效上力度不够,影响了企业整体效益的提高。
4.物资采购过程不规范。个别企业因计划不周或工期紧张等原因,该招标的没有招标,仅以电话询价代替招标;有的企业未遵循询价比价至少要三家以上的规定,有的没有保留完整的询价记录;有的采购合同管理不规范,个别企业未经审批完毕就提前签订合同。
二、加强铁路非运输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的现实必要性
1.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是非运输企业完善经营管理机制的迫切需要。物资采购管理是企业经营的关键环节,与经营成本、廉政风险防控息息相关。近年来非运输企业经过一段快速发展,已经具备一定规模。要想进一步提升企业实力,实现由生产经营型向资产经营型转变,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迫切需要完善阳光采购机制,净化采购渠道,优化物资采购管理,促进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机制。
2.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是非运输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铁路非运输业的加工制造、工程施工、现代物流、旅行服务企业不仅仅服务于铁路旅客货主,更多地参与到市场竞争的多个行业,与地方企业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物资采购成本直接关系到企业竞争优势,关系到能否开辟更广阔的市场。近年来铁路非运输企业生产的工务、桥梁配件及电缆产品成功进军城市地铁、轻轨市场不仅仅靠的过硬的产品质量,成本优势亦十分突出。
3.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是非运输企业提高经营效益的有效途径。路局运输业对列入运输成本的运输单位物资采购实施计划管理。非运输企业由于列入企业经营成本,且涉及行业门类众多,在采购管理上对路局的要求理解不一,做法不同,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经营的整体效益。因此,在企业努力增收的同时,要进一步在降低成本上下功夫。
在当前全路推进资产经营开发,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的新形势下,亟需规范非运输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在增收创效的同时,实现降本增效,提高经营管理整体效益。
三、加强铁路非运输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的对策措施
1.构建权责明确分级负责的物资采购管理机制。
1.1明确管理权责。铁路局非运输企业主管部门负责非运输业系统物资采购管理顶层设计,参加铁路局组织的物资采购招投标相关工作,对非运输企业物资采购管理行为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铁路非运输企业负责按照路局总体部署,实施本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对所属子分公司物资采购行为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企业的物资需求部门、采购实施部门、财务、审计、法律、纪检等相关部门赋予相应权责,构建层次清晰、权责明确、运行有序的物资采购管理机制。
1.2明确管理范围。铁路非运输企业仅负责按路局规定,属于自主采购权限范围的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大维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所需物资的采购管理。对于铁路局实施统一集采集供的物资严格执行规定。
2.实施专业归口分层管理的采购管理制度体系。
2.1实施专业归口。各非运输企业要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坚决杜绝多个部门插手物资采购,避免造成管理混乱,甚至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2.2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涵盖采购全过程,形成物资计划、物资采购、物资验收、物资出入库各环节的有序可控,实现物资采购行为有法可依。
2.3实施分层管理。按全面预算管理要求,各非运输企业应明确界定集团公司、分(子)公司的物资采购管理权限和额度。本着有利于集中批量、降低成本的原则,建立集团本级管理物资采购目录,并报路局主管部门备案。按“不相融岗位分离”原则完善物资采购内控制度,真正落实“谁采购、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采购质量、成本控制责任。
3.强化物资采购过程控制实现降本增效。
3.1最大限度集中批量实施招标采购。一是凡采购品种、批量、采购金额或供货厂商数量达到招标条件的,均应实行公开招标采购,不断提高招标采购比重。二是公开招标采购要坚持相同性能和质量条件下的最低价中标原则。三是各企业根据加工制造、工程施工、建筑安装、旅行服务商品等不同类别界定相应的额度,达到额度的必须招标。四是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具备条件的大力开展网上竞价采购,充分挖掘供应商潜力,达到减低采购成本的目的。五是在不具备招标条件时,进一步规范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力争取得最佳的效果。
3.2全面规范询价采购工作流程。各非运输企业制定操作性强的询价采购工作流程,规范零星、小额采购。根据铁路企业实际,实施物资询价采购审批和公示制度,明确采购人、采购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询价采购审批要有各级相关人员、分管领导签字,规范采购程序。同时要确定采购监督部门,定期对采购部门所购物资进行市场询价,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构建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询质比价监督机制。
3.3加强物资供应商管理。建立物资供应商信息库,对采购渠道实施动态管理。各非运输企业及下属公司要根据各自权限范围的采购物资,按类别、采购方式建立采购渠道档案。从产品价格、质量和供应服务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要制定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内容和判定标准,对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对发生严重问题的纳入黑名单,限制其进入铁路市场。
3.4规范采购合同管理。严格合同签订、审查,落实履约责任。定期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加强合同及相关采购档案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和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支付。
3.5实施质量追溯机制。建立采购物资质量跟踪追溯、信息反馈制度,建立质量问题产品的退货、终身索赔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非运输企业专业技术部门和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将产品设备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反馈物资采购责任部门,作为对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形成物资采购质量控制闭环管理。
3.6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物资采购监督检查制度,形成采购决策、采购招标、合同执行、质量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把规范管理程序、加强质量控制、廉政风险点控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强化物资采购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4.开展物资采购管理机制运行评价提升采购管理水平。全局非运输企业要建立物资采购管理运行评价机制,采取季度或年度形式对所属单位物资采购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物资采购办法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工作流程运行情况,物资目录执行情况,节约采购成本的分类对比情况、物资采购质量管理情况,物资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物资管理机制,在动态管理中提升管理效能。
四、结语
铁路非运输企业必须正视物资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建立起适应铁路全面走向市场,多元化发展新形势的物资采购管理机制,在企业拓展市场增收创效的同时,通过加强物资采购管理,不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整体效益,并逐步形成企业成本优势,参与市场竞争,赢得更加广阔的发展机遇。
参考文献:
[1]陈静. 加强物资采购管理 降低物资采购成本.《铁路采购与物流》2011年第7期.
[2]曹俊超. 物资管理理论与实务. 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