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法学论文 > 法律论文 > 物权法论文

网上商店经营者权利与物权规则适用问题(6)

来源:学术堂 作者:原来是喵
发布于:2016-11-02 共15965字
  2.恢复原状请求权的适用
  
  网店的恢复原状请求权对于经营者的权利保护极为重要。如前所述,网店的价值由二级域名、店铺名称、信用记录、交易记录、交易评价等因素共同构成,一旦被错误删除、查封,其损害后果往往是金钱难以衡量与替代的。恢复原状请求权是当事人可以选择的极为重要的救济方式。所以,平台运营商应妥善保管网店经营者信息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数据,一旦删除、查封被认定无效,应允许网店经营者选择恢复原状。在选择恢复原状后,如果仍不能弥补损失,权利人有权要求补偿。
  
  五、结语
  
  “网店”作为特殊的财产形态需要有效的保护与救济。本文研究表明,“网店”是物,并且是集虚拟物与权利为一体的集合物。网店特殊的存在与运行方式并未改变经营者对网店享有的权利为支配权。对网店适用物权规则虽然存在难点和困惑,但仍不失为合乎法理且技术上可行的判断与选择。对网店法律地位及其规则的研究,并不只是为传统理论找到当今的对应物。与现实法律制度有效对接,将对互联网交易安全、交易秩序产生积极的影响。
  
  注释(按出现顺序):
  ①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 浙杭民终字第1736号民事判决书。
  ②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13) 静民二( 商) 初字第1123号民事判决书、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13) 静民二( 商) 初字第1124号民事判决书。
  ①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5) 闵民一( 民) 初字第10711号民事判决书。
  ①国家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从技术上看,第三方交易平台是依靠计算机技术,在互联网空间中用相应的计算机程序语言,虚拟出一个与真实世界极为相似的商城或市场,并提供类似“店面”的经营场所,以吸引不同的经营者入场进行网络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以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网络交易平台为例,阿里巴巴(“1688”www. 1688. com)、淘宝网(www. taobao. com)、淘宝商城(“天猫”www.tmall. com)、聚划算(ju. taobao. com) 都是第三方交易平台。
  ①“在德国民法典中,物权债权的区分首先在于支配权与请求权的区分,这是他们之间最根本的区别; 其次,物权与债权之间还有效力上的区别,即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区别,但这种区别是支配权与请求权区分的附带后果而已; 德国民法典的物权债权区分也包括了客体上的区分和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分,但此二者为支配权与请求权的区分所涵盖。”参见金可可:《债权物权区分说的构成要素》,《法学研究》2005年第1期,第20 - 31页。
  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中的基本要求有:“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这一点如同现实中的船舶所有权。《海商法》上将船舶作为集合物,船舶只登记一个所有权,但构成船舶的组成部分都可以独立存在,而且可以成为独立的法律关系的客体。如船舶保险时,可以分别就船机、船壳投保。
  ①所谓约定解除权,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成立以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由当事人一方在出现某种情形后,通过行使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在约定解除权的情况下,合同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条件成就,解除权人实际行使解除权后,方可导致合同解除。
  
  参考文献:
  〔1〕林旭霞。虚拟财产权研究〔M〕。北京: 法律出版社,2010.
  〔2〕齐爱民,刘颖。网络法研究〔M〕。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3.
  〔3〕王利明。物权法论( 修订版)〔M〕。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4〕汪勇,史学清。网络侵权案例研究〔M〕。北京: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
  〔5〕徐妤。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在电子商务纠纷中的法律定位〔J〕。仲裁研究,2008,(2) :33 - 40.
  〔6〕吴仙桂。网络交易平台的法律定位〔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2008,(11) :47 - 50.
  〔7〕〔德〕卡尔·拉伦兹。德国民法通论( 上册)〔M〕。王晓华,等译。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3.
  〔8〕金可可。论支配权概念---以德国民法学为背景〔J〕。中国法学,2006,(2) :68 - 84.
  〔9〕孙宪忠。中国物权法总论〔M〕。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3.
  〔10〕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M〕。北京: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
  〔11〕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EB/0L〕http:/ /finance.people. com. cn / n /2015 /0128 / c1004 - 26463776. html,2015 - 10 - 08.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