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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试验区体制创新对我国物流业发展的影响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11-01 共8305字
论文摘要

  2013 年 9 月 29 日 ,中 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启动运作。 近一年来,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展顺利、运行有序,总体方案确定的改革任务基本落地, 首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正在加快形成,改革效应加快显现。 据 2014年 9 月 26 日上海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已经建立,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平稳运行, 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基本确立, 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导向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基本形成。 这些制度创新持续推进, 并且在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方面, 也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上海自贸试验区肩负着我国在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是国家战略需要。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要把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把培育功能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 作为一项重大国家战略,在国家相关部委指导支持下,上海自贸试验区主要推进了五方面制度创新:在投资管理方面,重点探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 在贸易监管方面,重点是借鉴国际经验,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在金融开放创新方面, 重点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协调推进“一行三会”51 条意见的落地实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主要是建立健全安全审查制度、反垄断审查机制、 社会信用体系、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等六项制度;在加大自主改革力度方面,主动开展探索完善行政公开透明制度、公平竞争制度和权益保护制度等新试点。 此外还着力于完善法制保障,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都坚持依法依规,做到于法有据。 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将对我国的物流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浅析。

  一、上海自贸试验区建立起的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行政管理体制对物流企业发展的影响

  上海自贸试验区肩负着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 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试验区的各项制度设计体现了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从企业依附到商事主体自治、从行政管控到司法独立、从封闭社会到开放社会四个方面的发展趋势。

  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通过地方立法建立起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行政管理体制。 2014年 8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为此明确提出“应当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 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等制度, 建立事权划分科学、管理高效统一、运行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 ”目前,在自贸试验区创新并已推广的行政管理方式,如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依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以及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等,必将对激发广大物流企业在内的微观市场经济主体的活力产生巨大的影响作用。

  同时, 上海自贸试验区创新的服务业的扩大开放与负面清单的提出也将对物流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2014 年 6 月 30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4 年修订)》, 与 2013 版负面清单相比,此次修订进一步提高开放度、增加透明度、 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 特别管理措施由原来的 190条调整为 139 条, 删除 51 条,调整率达 26.8%。 其中, 制造业减少、修改的条款最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次之, 包括如删除了铁路货物运输的 “限制投资铁路货 物 运 输 公 司 (限 于 合 资 、合作)”;修改了水上货物运输的“限制投资水上运输公司 (中方控股),投资定期、不定期国际海上运输业务须中方控股(2013 版)”

  为“限制投资水上运输公司(中方控股),投资定期、不定期国际海上运输业务须合资、 合作(2014版)”; 删除了水上运输辅助活动的“投资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限合资、合作”,修改“限制投资船舶代理(中方控股)(2013 版)”为“除从事公共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外资比例不超过 51%外, 限制投资船舶代理 (中方控股)(2014版)”等。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何黎明会长指出:

  “当前 , 我国物流市场集中度不高。 随着市场环境的持续改善,未来物流市场兼并重组仍将继续升温。 物流业以其基础性、战略性将继续被资本市场所看好。 通过兼并重组, 有利于企业迅速壮大规模、增强实力,形成一批具有行业引领作用和国际竞争力的领先物流企业集团, 打造规模化竞争新优势。 ”自贸试验区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所带来的物流政策模式的变革,对于具有网络化、跨区域经营特点的现代物流业, 以及模式先进、经营扩张能力强的物流企业,应积极推进以兼并重组为突破口, 必将为培育领先物流企业带来丰厚的政策红利。

  二、上海自贸试验区借鉴国际经验,创新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对国际物流业发展的影响

  随着国内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 特别是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物流网络逐步向国际延伸,国际物流成为新的增长点。 搭建覆盖全球的国际物流服务网络,以适应制造业、 电子商务等其他产业跨境发展需要,打造区域化、国际化竞争新优势, 已成为我国物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中 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适应建立国际高水平投资和贸易服务体系的需要,创新监管模式,促进试验区内货物、服务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和货物贸易深入发展,形成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 为创新监管服务模式,要推进实施“一线放开”,坚决实施“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并进一步强化监管协作。 自挂牌以来,上海自贸试验区通过制度创新, 有效提升通关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市场活力明显得到释放。

  1.上海海关已在自贸试验区内推出 14 项“可复制、可推广”监管服务制度

  海关坚持以市场和企业需求为导向,积极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围绕“简政集约、通关便利、安全高效” 的要求, 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今年上半年,上海海关已在自贸试验区内分批推出了 14 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服务制度。

  包括:先进区、后报关制度;区内自行运输制度; 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制度;保税展示交易制度;境内外维修制度; 期货保税交割制度;融资租赁制度;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 简化通关作业随附单证;统一备案清单;内销选择性征税制度;集中汇总纳税制度;保税物流联网监管制度; 智能化卡口验放管理制度等。

  这些措施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提升了通关效率,降低了物流成本。 随着有关政策的推广,必将极大地促进国际物流业的长足发展。 如“先进区、后报关制度”, 调整了原来一线进境货物先报关再入区的通关作业流程,允许企业先凭货物舱单信息提货进区,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海关申报手续,显着降低了通关时间 和 成 本 ; “ 区 内 自 行 运 输 制度”, 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可不再使用海关监管车辆,可以在自贸试验区内的 4 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通过信息化系统数据比对,实行自行运输,这也降低了企业物流成本;“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改变了传统逐票申报方式,改“一票一报”为“多票一报 ”,允许企业货物分批次进出,在规定期限内集中办理海关报关手续,扩大企业申报自主权,降低了通关成本,提高了通 关 效 率 。 “集 中 汇 总 纳 税 制度”, 将传统的海关主导型税收征管模式转变为企业主动型的征管模式, 在有效担保前提下,允许企业在规定的纳税周期内,对已放行货物向海关自主集中缴付税款,海关由实时性审核转为集约化后续审核和税收稽核,简化税收征管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保税物流联网监管制度”, 改革了现行的仓储备案、盘库、核销等传统模式,对使用仓储管理系统 (WMS)的企业, 实施 “系统联网+库位管理+实时核注”的管理模式,对货物进、出、转、存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管理, 提升了物流运作效率 ; “ 智 能 化 卡 口 验 放 管 理 制度”, 升级改造了自贸试验区卡口设施, 简化了卡口操作环节,实现自动比对、自动判别、自动验放,缩短车辆过卡时间,提升通关效率,落实安全高效要求。

  2.上海海关近期推出的 5 项改革新举措

  今年 6 月 30 日,上海海关又推出 5 项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举措,分别是“企业注册登记改革”、“推进海关 ‘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企业协调员试点”、“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和“企业自律管理”。

  “企业注册登记改革 ” 制度中明确,A 类以上报关企业及双重身份企业可以直接在全国各海关申报,不再受地域限制。 此外,“企业注册登记改革”制度还规定,海关企业注册登记纳入自贸区企业准入“单一窗口”,这是海关主动融入地方商事审批制度改革, 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实现 “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办事模式。

  目前自贸区内 AA 类企业有120 家,“推进海关 ‘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制度使得这些企业同时享受国内及货物出口国海关的最高等级通关便利措施。 随着我国与其他贸易国双边互认谈判的不断进展, 企业获便利的国别范围将越来越广,在此过程中,自贸区 AA 类企业将获得首批次试点, 以及与海关总署国际联络员专有通道协调异国通关疑难的权利。

  协调员制度原先是海关总署在上海海关试点的一项工作,原本是面向 AA 类高资信企业的优惠服务措施。 此次改革将在自贸试验区中拓展至 B 类以上且有实际需求的企业, 企业通过线上汇总提交疑难问题, 海关协调员专人督办有关事项,为企业提供“点对点”的服务。

  自贸试验区内试点企业 “自律管理”模式,是由区内企业自主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对进出口行为开展自律管理。 此举可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守法自律,进一步提高海关整体监管效能。

  “海关新五条”充分吸取了国际通行的先进经验, 顺应了新型国际贸易业态的需求, 在加快简政放权让企业办理手续更简便的基础上, 更着力于提升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信誉和竞争力, 对于我国物流业的国际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4 年 8 月 13 日 , 海 关总署部署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复制推广。 上述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将从 8 月 18 日起,在长江经济带的 51 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9 月 3 日起, 在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9 月 18 日起, 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外的地区复制推广。 建设国际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是国家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目标之一。 海关的管理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一个国家外贸发展的软环境、软实力。 海关监管创新制度的复制推广工作对于我国物流业的发展将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3.检验检疫制度的创新

  在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方面,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指导意见,上海检验检疫局在自贸试验区先后推出了 23 项创新制度。

  自贸试验区率先试行第三方检验机构使用与监管新制度:实施自贸区内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行政许可特殊程序, 包括自然人及从事内贸检验鉴定业务不满 3 年的机构, 均可在自贸区内申请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同时,缩短审批流程 15 个工作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实施“一事一批”。 实施被采信结果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监督管理新办法,以第三方检验机构自愿申请、社会公示和退出机制为管理手段, 强化对被采信结果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事中监管和事后追责。建立“合格保证+符合性评估”的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采信管理制度,按照“合格假定+责任追究”的宏观质量安全监管思路,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参与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工作。

  自贸试验区逐步推行进口工业产品分类监管新制度: 以自贸区内进口消费品为试点, 逐项分步开展进口工业品的质量安全风险分级工作。 建立进口工业产品风险评估动态调整制度, 通过风险评估动态调整相关产品的合格评定项目, 将监管重点聚焦于不合格、 高发或风险隐患较大的质量安全项目。

  自贸试验区加速建设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新体系:建立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约谈机制, 强化进出口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建立进出口不合格工业产品闭环处置工作机制,规范技术处理、退运或销毁等不合格处置管理程序。 建立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应对机制, 包括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消费警示制度、 出口工业产品退货追溯调查制度和境外通报调查制度, 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和打击假冒伪劣。

  近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关司组成评审组, 就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首批 “可复制可推广” 检验检疫创新制度进行现场调研及评估, 通过评估的创新制度将在全系统复制推广。 首批可复制可推广检验检疫创新制度将包括:进口货物预检验制度、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 全球维修产业监管制度、 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入出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制度、中转货物原产地签证制度、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改革指导意见、检验检疫分线监督管理规定。

  以上这些检验检疫创新制度将极大提升国际物流企业的运作效率,促进我国国际物流业的发展。

  4.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运行

  今年 6 月 18 日,举行了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运行启动仪式。 建立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要求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监管制度创新的具体举措。

  联合国贸易便利化与电子业务中心第 33 号建议书《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单一窗口被定义为 “使贸易和运输相关各方在单一登记点递交满足全部进口、出口和转运相关监管规定的标准资料和单证的一项措施”。 2013年 12 月 7 日,世界贸易组织第九届部长级会议达成的巴厘岛一揽子协议之一 《贸易便利化协定》中,也明确要求成员国,应努力建立或维持一个单一窗口, 使得贸易商能够通过一个入口, 向各相关政府机构提交货物进出口或转运所需要的单证、电子数据。

  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总体目标, 是依托上海地方政府主导的公共信息平台, 实现贸易和运输企业通过单一平台接入、 一次性递交满足监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化单证和电子信息,监管部门处理状态和结果也通过单一平台反馈给申报人。 监管部门共享监管资源, 实施联合监管。

  “单一窗口”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一项主要制度成果,未来两年内全国三百余个口岸将会复制推行这一制度, 并将逐步扩大“单一窗口”试点项目,例如将货物申报由进口推广到出口,由海港推广到空港;船舶手续办理,由放行扩展到申报等。 这是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遵循国际通行规则、降低企业成本费用、提高贸易便利化的一个重要途径, 必将对我国国际物流业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上述上海自贸试验区着力开展的贸易便利化改革, 对适应物流业最新发展的通关管理规则的积极借鉴, 以及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探索建立的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系统以及监管部门之间的高效配合,都将极大提高我国国际物流企业的竞争力, 加快我国国际物流业的发展,影响将非常深远。

  三、上海自贸试验区在金融方面的开放创新,将加快促进物流业与金融业的结合发展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会长何黎明在 《物流业需加快转型升级》一文中提出:要以联动融合为突破口, 大力发展产业物流。 他认为,“当前,物流业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是向供应链转型。 物流企业贯穿供应链上下游,掌握各类渠道资源,向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平台转型具有先天优势。 未来一部分物流企业将加快延伸服务链条, 承接企业物流业务,提供供应链增值服务,建立新型的产业联动战略合作关系,打造一体化竞争新优势。 随着制造业产业升级、 商贸业模式变革和农业现代化, 物流业将进一步深化与产业物流的联动融合。 ”笔者认为,物流业向供应链转型,就是应以物流企业为核心, 将相关客户以及各类服务供应商 (包括装卸、加工、运输、仓储、报关、配送、金融、商业服务等企业)进行有效整合, 以各类增值服务为桥梁,实现供应链上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合理配置, 从而以最高的效率和最低的成本实现整个供应链的运作。 这其中,物流业与金融业的紧密结合将是拓展供应链增值服务的重要方面。 上海自贸试验区在金融方面的开放创新,必将加快促进物流业与金融业的结合发展。

  金融改革开放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探索的重要方面。

  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在试验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 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创造条件进行先行先试。 ”2013 年 12 月 2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 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央行 30 条”),就自贸试验区的金融开放提出 30 条建议。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也分别推出支持试验区建设的多项政策措施。

  2014 年 2 月以来,上海自贸试验区密集出台一系列金融改革政策, 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的 《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关于在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印发的《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 这些政策围绕金融市场化、国际化、法制化三大支柱,推进形成利率与汇率改革、 金融市场开放、人民币国际化、资本项目可兑换 “四位一体” 的协同格局, 将全方位推动我国货币金融体制机制改革。 5 月 21 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又发布了《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 标志着 “央行 30条”中“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的政策框架已基本成型。

  作为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政策的核心, 分账核算制度以及自由贸易账户政策的出台,具有标志性、基础性和方向性, 意味着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进入新的阶段。

  目前, 上海自贸试验区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 率先实现了外币存款利率的完全市场化; 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的实施, 将加速推进金融市场开放,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自贸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将加速人民币国际化;分账核算制度以及自由贸易账户政策则为推动自贸试验区投融资汇兑创新业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其中,在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方面,自贸区金融政策鼓励银行向在区内注册的跨境电子商务运营机构直接提供基于真实跨境电子商务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目的是顺应试验区内大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目标, 有利于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境内中小企业借电商平台以人民币计价销售境内产品和服务,避免汇率风险;而推动境外电子商务机构更多地采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其面向中国的商品,更可以为中国的消费者带来真正的实惠。

  作为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政策的核心,分账核算制度以及自由贸易账户相关政策落地后,区内主体可依托自由贸易账户这一载体,积极开展投融资汇兑等创新业务,逐步实现多项投融资便利措施,大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快捷程度,便利实体经济投资贸易活动,同时也为资本项目可兑换等后续改革提供了很好的载体, 对相关企业而言,提供的重要机遇之一就是可以从境外融到低成本资金,用于归还境内贷款,从而大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在今年 6 月 18 日中国人民银行“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启动签约仪式”上,中国海运下属的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首批开立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的企业之一,成为首家利用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获得银行人民币融资的自贸区企业和首家利用自由贸易账户人民币资金,通过国际市场购汇完成对外跨境资金支付的企业。 而上港集团母公司及冠东公司截至目前已经充分利用上海自贸区金融新政筹措短、 中期跨境人民币借款101.1 亿 元 , 有效节约了资金成本。 近期,芜湖港全资子公司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也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了注册资本8000 万元的子公司-淮矿现代物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其目的之一也是利用自贸试验区金融政策的优势,开展以贸易为基础的内保外贷等金融业务,引进境外低成本资金, 降低资金成本。 “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政策的落地,不仅意味着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对于物流企业与金融业的结合发展也具有标志性、基础性和方向性的重要意义。

  2014 年 6 月 11 日 , 国 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 《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这是新一届中央政府面对“新常态”的经济形势,“定向调控”、“精准发力” 的重大决策。 对于进入发展新阶段的中国物流业, 必须积极响应有关政策创新,顺势而为,努力寻找战略突破口,培育新的竞争优势,全面打造中国物流“升级版”,以转型升级应对“新常态”。 其中,认真总结和深入思考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对我国物流业发展的影响, 应当成为促进我国物流业加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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