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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的本体意义及“强制阐释”发生的原因(3)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2-24 共11934字

  三、 “强制阐释” 的发生原因: 两种本体论、 两种文论与两种文学的并存。

  在西方文论中国化的过程中, 对于那种唯西是尊的风气来说, “强制阐释” 的提出具有 “扳头” 意义。 它所引起的思考是多方面、 多层次的, 本文只想提出一个简单问题: “强制阐释” 为何会发生?

  文论研究如果过于追求所采用的理论---不管这理论是生成于文学经验还是其他领域---的体系性, 难免发生剪裁事实以符合理论的强制阐释, 张江先生在文章中所列举的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文论的事例, 就是如此。[18]对此种现象, 罗素已有评定: “不能自圆其说的哲学决不会完全正确, 但是自圆其说的哲学满可以全盘错误……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设想一个自圆其说的体系就比像洛克的那种显然有些错误的体系含有较多的真理。”[19]西方学者对于体系性追求所导致的弊病早有警惕, 并正式宣告: “构造哲学体系已经完全过时”.[20]

  从学理上讲, 20 世纪下半叶以来, 为了满足理论的体系性建构而刻意剪裁事实这种现象, 是为西方学界所竭力杜绝的。 艾耶尔 《20 世纪哲学》 的第二章, 就以 “叛离黑格尔” 为题,原因就是黑格尔为了体系的完满而不惜对宇宙进行剪裁。

  “强制阐释” 现象的出现, 显然不是追求理论的体系性所导致, 而是由于存在两种本体论、 两种文论与两种文学。 从古希腊时期自然本体论开始, 文论界由先在性的理念引申出来的本质问题, 围绕着本质而产生的艺术真实问题等等, 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 在中国当代文论界, 本质问题、 真实问题以及典型问题, 像红线一样贯穿新时期之前的 30 年。 新时期以来的 30 多年里, 其被关注的程度虽有所下降,但它本身所具有的理论分量, 仍然厚重。 一旦明白了存在着两种本体论, 文学艺术中本质与真实等核心问题, 就需要换一种思路来思考了。 文学本体论是受世界本体论支配的。 不同本体论支配下的文学, 其主旨泾渭分明: 以自然本体论为基础的文学, 强调一切都有待发现, 作家就是独具慧眼, 善于发现的人, 大作家甚至能够发现那惟一的根源。 作家的发现是否具有价值, 首先必须用是否真实来衡量, 最终则要看是否吻合那个惟一本源。 所以, 真实论永远都是评价文学的基本标准和最高标准。 以社会本体论为基础的文学, 否认固定不变的先在性和同一性, 认为绝对的艺术真实是不可能的, 客观揭示世上惟一本质更是不可能的: 因为那个东西根本不存在。 它强调一切皆为人的创造, 而文学创造的核心在于随人的变化而变化, 所追逐的是意义的生成。 即便面对 1+1=2 这样的简单事实, 文学的目的也不是去发现它、 吻合它, 而是根据现有的、 并非已经消逝的参照系, 创造出它在当下的意义。

  以往关于真实问题的探讨和争论, 是以自然本体论为基础的; 社会本体论确立后, 探讨和争论如要继续下去, 一定得分清所持的本体论。 否则, 探讨有可能是徒劳的, 争论有可能是无效的。 有了两种本体论, 自然会有两种文学。 建基于自然本体论的文学, 先天被赋予再现并揭示世界真相的使命, 所以必须言之有物, 言物相契。 建基于社会本体论的文学, 强调现有的一切都是被人类建构起来的, 写作本身也是一种建构, 这种观念赋予文学以无限变化的空间。 时下最显得突兀、 也最让常人难以接受的变化,就是文学不再言之有物, 言物分离。 文学写作成为探测符号能指性的活动, 创作主旨变为运用符号进行自我指涉的建构实践。 在后现代那里, 这两种文学就是读者的文学与作家的文学。 “在读者的文本中,所指是在队列行进, 而在作者的文本中, 能指在手舞足蹈。”这是对两种文学各自特点的最精炼概括。

  读者的文学是指古典文学, 静态的文学, 在后现代文论家眼里, 这种文学实在不值得一提, 认可这种文学的读者都是 “笨蛋”. 因为, 它 “实际上是 ’阅读文本自身‘, 因而使一种关于现实的 ’公认的‘看法和一种价值观的 ’确定‘ 格式永远存在下去, 它是僵死的东西, 但仍然可以作为我们世界的一个过时了的模式”; 读者的文学以 “天真无邪的假说为先决条件, 并依赖于这种假说, 于是所指和能指的关系不容置疑, 那种假说还为这种关系提供论据, 说, ’世界就是如此, 而且将永远如此‘”; 这种假说包含 “人是笨蛋”[22]的意思。 而作家的文学是现代文学, 它让读者也成为作家或进行与写作相同的创造,“不鼓励也不要求自动提及所指”, “不要求我们通过它观察预先规定的 ’真实世界‘”. 在欣赏作家的文学时, “注意力应当集中在能指, 而不应当听凭我们的自然冲动越过能指转到能指所暗示的所指。”但是, 问题的困难恰恰就在于持读者文学观念的人, 是没法克服或难以克服这种 “自然冲动” 的。

  文学从读者的文学变成了作家的文学, 根本原因就在于本体论的变化。 前者基于自然本体论, 强调是作家发现了这个世界, 告诉读者这个世界是怎样的, 读者唯有接受而已; 后者基于社会本体论, 强调世界是由人建构起来的, 没有现成的东西等待你去发现, 一切都未知而杂乱, 恰如文章成形前的点滴思绪那样。 作者运用符号建构世界, 读者也运用符号建构世界, 把文本当作杂乱未知的对象来重构。

  两种文学对待所指与能指的态度, 也是对待审美本体与自我指涉的态度。 与 “强制阐释” 相对的“本体阐释”, 其实就是审美阐释。 在自然本体论阶段, 鲍姆嘉通所创立的美学学科, 发现了以前忽略的情感领域也即审美领域; 鲍氏之后, 审美被确定为文学的本体, 文学是审美实践的主要方式之一。 围绕文学的审美属性是独立的还是附属的这一问题, 美学界与文论界一系列争论或分歧至今未止, 不过在潜意识里, 争论各方都还认可文学是人类的审美实践的。

  到了当代, 自然本体论进化至社会本体论, 意味着人们的认识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一切观念皆为人类自身的建构结晶。 既然在自然本体论阶段, 人类可以建构出文学是审美实践的观念, 到了社会本体论阶段, 人类也可以建构出文学是自我指涉、 知识生产的观念。 文学的理念变了, 文论的理念也必然会变。 时下共存的, 不仅有两种本体论、 两种文学, 还有两种文论: 有关审美教育的文论和有关知识生产的文论。 当知识生产[24]这个名词在西方出现之后, 人们发现知识生产也是产业, 几乎所有门类的科学都可纳入知识生产的范畴。 于是, 文论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生产的领域之一。

  西方现代文论注重知识生产, 中国传统文论倾心于审美教育; 前者重心为拓展视野, 后者重心为人文养成。 目前, 前者的影响更大些。 西方文化体系中, 存在着建构功能极为强大的宗教, 所以其文论可以忽略审美教育而专注于知识生产。 近百年来的西方现代文论, 尤以知识生产的高产领域着称, 在深化对文学和社会的认知以及理论思维训练方面功莫大焉, 但却将文学当作知识生产的原材料仓库, 从而令文学陷入支离破碎、 诗意全无的窘境。 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 没有居于主流的宗教, 古典文论的重心始终不离审美教育, 其人文养成的化育之功, 突出体现为三大层次: 就直接目的而言, 属于创作鉴赏的指导理论; 就思维方法而言, 不是肢解而是整体把握文学; 就本体意识而言, 则为主客相融, 所用概念、范畴均为韵味、 格调、 意境等等, 没有主客二分, 不会把文学当作外在于人的对象。 由于是两种文论并存, 西方文论界仍有不少人站在传统读者角度看待问题。 比如伊格尔顿, 就非常重视文学的愉悦、 教导和替代衰落宗教的作用: “如果你不抛给群众几本小说, 他们也许就会给你扔上几颗炸弹!”[25]

  至此, 对于为什么会发生 “强制阐释” 的问题, 就可以明确回答了: 社会本体论与自然本体论共存之后, 相当一部分文学转向自我指涉乃至知识生产, 背离了审美本体。 基于这部分文学以及社会本体论而产生的文论, 对审美本体的文学所作出的评判、 剖析, 是一种强制阐释, 而非本体阐释 (审美阐释);对自我指涉、 知识生产的文学所作出的评判、 剖析, 不是强制阐释, 亦非本体阐释, 只是以文学为原材料的知识生产建构。 基于审美本体文学以及自然本体论而产生的文论, 对审美本体的文学所作出的评判、 剖析, 是本体阐释; 对自我指涉、 知识生产的文学所作评判、 剖析, 是勉为其难的本体阐释, 亦是另一含意的 “强制阐释”.

  文论扩容是一定会持续下去的, 在中西方文化交流中, 西方文论中国化是必经阶段, 一时不会停止, 但难免出现一些不尽如人意的现象。 目前文论研究的要义之一, 就是探讨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 离开西方话语, 我们还能说些什么?! 当代西方文论游走于自然本体论与社会本体论之间, 故有时与我们相似、 吻合; 有时从合理基点走向深刻的片面; 有时则大张旗鼓地违背常识。 其参考价值与借鉴意义不可忽视, 但不能直接套用。 中国当代文论应认清并突破本体论瓶颈, 促进文论扩容从学习型走向自立型。

  [参考文献]

  [1] 周宪: 《文学理论导引》,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4 年, 第 14 页。

  [2] 朱立元: 《试论后现代主义文论思潮在当代中国的积极影响》, 《上海大学学报》 2014 年第 1 期。

  [3] 依·萨·毕达可夫、 北京大学中文系文艺理论教研室译: 《文艺学引论》,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58 年。

  [4] 蔡仪主编: 《文学概论》, 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79 年。

  [5] 以群主编: 《文学的基本原理》 上下册, 上海: 上海文艺出版社, 1963、 1964 年; 1979 年修订。

  [6] 胡经之: 《文艺美学》,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9 年。

  [7] 刘勰: 《文心雕龙》, 周振甫注,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81 年, 第 476 页。

  [8] 童庆炳主编: 《文学概论》,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0 年, 第 43-176 页。

  [9] 黑格尔: 《自然哲学》, 梁志学等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7 年, 第 533-536、 392 页。

  [10][19] 罗素: 《西方哲学史》 下卷, 马元德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2 年, 第 282、 143 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 1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2 年, 第 256、 254 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 30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 年, 第 5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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