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我们就可以认为,上述诸文较有说服力地告诉了人们,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的文学理论主导观念不具有天然的也不具有永恒的合法性,实际的情况也的确是,它在 90 年代遭遇了危机。而文化研究的理念和方法是 90 年代社会语境下,能够克服 80 年代以来文学理论危机的一种知识范式。为此之故,我们不应该因为大众文化不甚符合 80 年代的主导观念,就对其加以排斥和挞伐,而应该走进它,并有效地去研究它。如果不这样,就有可能导致文学理论找不到研究对象,找不到那种能够建立起与社会生活真实关联的研究对象,或者找到了,但也生产不出有效的知识,因此有必要让文学理论与大众文化研究勾连起来,并进一步地推进文化研究对文学理论的影响,既而将大众文化研究视为当代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一种有效方式。应该说,文化研究主动地对文学理论提出挑战,其影响最终被接纳了。仅以文学理论界的着名学者童庆炳的说法为例。童庆炳先生早在 2001 年就中肯地评论道: “文化研究由于其跨学科的开阔视野,和关怀现实的品格,也可以扩大文学理论研究的领域,和密切与社会现实的关系,使文学理论焕发出又一届青春,这难道不是一个发展自己的绝好的机遇吗?”[12]“’文化研究‘就是从事文学理论研究的学者参与社会的主要形式之一。”[13]
虽然童庆炳先生并不躬身于文化研究,甚至还对文化研究有一定的担心,但他的言论标明了文化研究在文学理论场域中得到了一定的承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童庆炳先生是接纳了文化研究的,文化研究也影响了他的文学理论研究。为此之故,我们可以说学界一方面大体承认了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的( 大众) 文化研究,另一方面,文化研究引发了文学理论的学科反思,参与了文学理论的学科建设与发展,甚至成为了一种“文学理论”.文化研究因此阶段性地完成了其知识合法化的重建工作,并对文学理论发生了实际的影响。
三
然而,文化研究的合法性论证又是否不需要了呢? 就实际情况看,文化研究的合法性论证并未在 20 世纪 90 年代完成。2000 年以来所出现的“大学文艺学的学科反思”、“日常生活审美化之争”、“文艺学边界之争”、“文艺学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之争”、“文学批评与文化批评之争”等一些“事件”,无疑都共享了反思文学理论合法性与建构文化研究的合法性这一问题意识。有学者曾将 2004 年视为文学理论与文化研究之间“战争”的年份。[14]
这场“战争”即使到十年后的今天来看也并非有了结果,更没有最终分出清晰的胜与负。如果这种判断是合乎实情的话,那么文化研究是否还要为承认而战? 文化研究这种号称“反学科”的“流动型”知识还有必要将自身塑造为一种反思文学理论合法性和建构自身合法性的知识形态么? 文化研究又该往何处去? 对此,我们认为,文化研究的合法性工作当然要继续进行,它对文学理论的影响还要主动争取,但是这些工作要针对其已然存在的问题和难题来展开。
当今文化研究的问题和难题不妨先列举一二: 其一,文化研究的发生最早是在文学研究领域,其合法性论证工作也主要实施在文学研究领域,这就局限了其自身的发展,视野与格局明显受限,背离了其自称的后学科/反学科特性。其二,文化研究自发生以来就一直在争取承认,其合法性论证工作恐有过度之嫌,而且其论证方式也主要是“说”,而具体的“做”明显不足,这就使得文化研究的知识特性如实践性便很难发挥出来。
其三,文化研究的影响也主要是在文学研究领域,虽然后来也辐射到了其他学科,但它与公共领域及社会生活世界的关联不很紧密,更遑论批判性的介入社会乃至改造社会了。
文化研究的这些问题及难题的解决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也不是因此要否认此前的一些工作。毋宁说,通过对其发生及影响的问题反思,其目的是为了优化文化研究的未来发展。为此之故,我们提出有关文化研究未来发展的几点意见:其一,让“文化研究文化研究化”.虽然当今的知识生产环境高度体制化,但它不可能改变知识分化的现代趋势,也就是说,文化研究有其适度的生存空间。我们因此不妨在如今所达到的阶段性合法化基础上,暂缓那种藉反思文学理论局限和言说文化研究优点来获取自身合法性的做法,而有意识地让“文化研究文化研究化”,也就是在我们对文化研究已然有了一定的理解之时,要告别“说”文化研究,而重视“做”文化研究。恐怕也只有如此方可保持文化研究的“实践性品格、政治学旨趣、批判性取向、开放性特点”[15].换言之,文化研究合法性的建构,如今要通过行动的方式来实现了。我们再也不能将文化研究的工作进程停留在发生时期的知识介绍和理论言说上,相反我们要语境化地理解文化研究,落实好文化研究的理念、方法,“把对文化研究的理论兴趣转向具体的个案分析”[16],比如采取民族志的方法展开切实的文化研究,比如借文化研究的个案实践方式参与当今公共领域的建构。
非常可喜的是,目前学界已然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一些青年学者还做出了一些成绩,如杨玲的《转型时代的娱乐狂欢---超女粉丝与大众文化消费》[17]、徐艳蕊的《媒介与性别: 女性魅力、男子气概及媒介性别》[18]等着述就采取了一定的民族志( ethnography) 、接受研究( reception studies) 等文化研究的方法,[19]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她们是在“做”文化研究。其实,现如今“说”文化研究已经很难了,它既很难得到学界的认同,也很难说得有新意。此一境况之下,很多学者都纷纷去“做”文化研究。对此,陶东风先生肯定道:“目前,中国大陆的文化研究仍然还在做一些基础理论工作,介绍、翻译西方文化理论,但是这个工作现在看来,相对来说不那么热了,现在更多地转向对中国当下的一些文化现象、文化个案的研究。我觉得这是比较正常、健康的变化,因为我们要做文化研究,根本目的还是要解决中国的问题。引进、介绍理论知识只是前期的准备工作。现在有更多的人在做个案,做经验研究,这点我觉得很好。”[20]
总之,我们的确要避免这样一个误区: “硬是把一个原本是实践问题的文化研究,当成了理论问题没完没了地加以讨论,而把必须做的正经事却撂在了一边。”[21]
只要不完全否认文化研究有一定的理论言说必要性,这样的提醒还是需要引起重视,并有必要在实践中落实好文化研究的“文化研究化”.应当说,这是任重道远的。由于种种原因,尤其是学者的生存处境等具体原因,我们在落实文化研究的共识性愿景,即“批判性的政治介入,以改造……社会的宰制结构”[22]方面还做得非常不够,甚至力不从心。
其二,让文化研究介入文学基本问题的探讨。
文化研究之所以能够发生,文化研究之所以能够对文学理论学科造成一定的影响,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其中最为直接的原因恐怕是文化研究的确可以带给文学理论新变化与新发展。鉴于此,我们应该有意识地接纳文化研究,藉此推进诸如文学本质问题的理解。这对于文学、文化与文论的发展建设当是至关重要的。
譬如,陶东风先生倡导的建构论文学理论乃受惠于文化研究,[23]可视为文化研究介入文学基本问题的成果。它无疑有助于改变人们的文学、文化与文论观念,推动文学理论知识生产。以其具体的文学理论观念为例,建构主义文论认为文学乃特定语境下的人出于特定的目的一种建构,由此建构主义文论主张自觉地反思,因为“如果没有反思性,文学研究就是不自觉的: 它在不断地从事建构活动,却不知道自己如何在建构,哪些因素在制约和牵制自己的理论建构行为,它不知道作为话语建构的文学活动的机制是什么? 其限度和可能性是什么? 它还以为自己是一个不受制约的超越主体,因此也就不可能最终把这种制约缩减到最低程度。”[24]
这样自觉的文学理论观念改变了我们原来那种对象性的“知识发现”的文论观,即认为文学理论乃寻找文学特性和普遍规律的学科,这是值得肯定的。这种建构论的文学理论无疑是当今开放、对话、民主、自由时代的知识话语,这种话语提供给人们的是把握了这个时代精神的文学理解。这难道不是要归功于文化研究么? 正因此,我们认为文化研究介入文学基本问题的理解是有必要的,虽然它看似在“说”而已,但它其实毫不逊色于“做”的文化研究。其原因在于,通过这种文化研究式的“说”,它一样能够开启民智,改变实践主体对文学/文论及社会的理解。假以时日,文学实践活动和社会生态当也会逐渐改变。
其三,让“说”的文化研究继续进行。虽然我们“说”了这么多年的文化研究,但对其理论话语与学理逻辑的掌握并非就彻底完成了。我们还有必要继续去探究文化研究的“知识”.同时,由于文化研究乃移植的学问,因此也有必要在理论上言说文化研究,比如在中国实践文化研究如何可能这一偏实践的问题,同时也必定是一个先要在理论上搞清楚的理论问题。退一步说,即使在从事具体的个案式的文化研究工作之时,我们也不可能不进行必要的理论言说,因为理论上的探讨并非对实践研究无济于事,相反它可能会让实践研究展开得更为自觉有效。比如有学人从理论上比较 20 世纪 80 年代与 90 年代大众文化的异质性,指出 80 年代的大众文化对于公共领域的建构功不可没,而 90 年代的大众文化,其公共意义与政治批判力度已经变得十分可疑,[25]诸如此类的理论话语对于我们的实际个案研究难道没有积极意义? 为此之故,我们还是赞同有学人所言: “就算文化研究的核心是实用性,它拿什么来进行实践分析? 如果离不了理论这个前提的话,有一部分学者对文化研究的理论感兴趣就顺理成章。不妨说,文化研究有两大部分: 理论的与实践的,或者理论资源与实例分析。”[26]
此外,当文化研究实践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也自然而然地会出现反思文化研究的一些理论话语。这时候,“说”文化研究就非常具有学术性了,一定意义上它其实就是在从事有价值的理论话语生产,藉此或将形塑“中国文化研究学派”.退一步说,言说文化研究虽然看是一种远离实践的理论活动,但其实言说也是一种重要的话语实践。它具有物质性,也能起到实际的作用,甚至达到心性建构与社会改造的目的。这也是为什么文化研究与语言学转向会不谋而合,为什么文化研究要重建唯物史观的重要原因。
凡此种种,都要求我们不应该将“说”的文化研究完全否弃。即使是非常反对将文化研究理论化的盛宁先生的《走出“文化研究”的困境》一文,在其文章最后也“说”了怎样提一些真实的文化研究问题,并以不要把“文化问题政治化”这一问题为例展开来言说了一番,盛宁先生的说难道不是很有价值的么,且不说其《走出“文化研究”的困境》这一文本自身就是在进行有价值的理论言说了。
总之,大众文化的兴起语境下,大众文化研究/文化研究的发生是最为正常不过的了。作为对文学理论冲击最为剧烈的一种知识形态,它对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影响无论如何估价恐怕都不为过,但这一同时也隶属于文化研究自身合法化的过程,却也引发了文化研究在中国发展如何可能等一些问题。虽然我们为此提出了一些意见,但无疑还需要学界积极回应并继续探究,而后才有可能获得最终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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