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国内文学主体间性的研究兴起于 20 世纪 90 年代,逐渐成为众多学者研究的热点。回首 20 世纪 90 年代,我国学者在文学主体间性概念的界定这个问题上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在这个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得出了主体间性本体论的结论,同时也运用到了文学领域。但是并没有进一步对文学主体间性的存在方式进行论证。本文在 90 年代我国文学主体间性的研究的基础上,从文学四要素入手,探讨了文学主体间性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
关键词:主体间性;90年代;文学主体间性;反思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intersubjectivity in the 1990s
Abstract: Chinese domestic literary intersubjectivity research rose in the 1990s, whichgradually became a hot research in scholars. Looking back at the 1990s, China’s scholars heldintense debate of the concept of literary intersubjectivity, and among the conclusions weobtained the ontology of the problem as well as applied it to the literature field. But there was nofurther research conducted for its way of existence. This paper is based on the previous researchof literature intersubjectivity in the 1990s and inquiries the legality and rationality of it from fourelements in literature.
Key Words: intersubjectivity;the 1990s;intersubjectivity in literature; reflection
目 录
一、引言
二、哲学与美学领域的主体间性研究
(一)哲学领域的主体间性研究
(二)美学领域的主体间性研究
三、文学领域的主体间性研究
(一)以金元浦为代表
(二)以杨春时为代表
(三)其他学者
(四)90 年代文学主体间性研究的不足
1.概念的混用
2.研究表面化
3.缺少融合的眼光
四、文学主体间性之我见
(一)从文学创作过程看
(二)从文学接受过程看
五、结语
参考文献
一、引言
主体间性,也称交互主体性,“最早为现象学哲学大师胡塞尔提出的”,经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哈贝马斯等人的阐释被学界广泛接受,成为 20 纪哲学的一个重要的范畴。
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确立了“我”的主体地位,作为主体的“我”可以怀疑任何与自我相对的客体,以自我为中心的主体性哲学也被开创。很长一段时间,这种“主体——客体”单向度认识模式极大地影响了人们认识自我之外的其他对象,其弊端在于:“他者”在“我”的眼里是有待于认识的“物”,反之亦然。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认识论极易使人们在认识他者的过程中陷入“唯我论”的困境。
经过许多哲学家的努力,现代哲学扬弃了“单线式”的“主——客”模式的主体性哲学,建立了“交互式”的“主——主”模式的主体间性哲学,“他者”与“自我”在主体间性哲学中获得了平等地位。
尼古拉斯·布宁这样界定主体间性:“如果某物的存在既非独立于人类心灵(纯客观的),也非取决于单个心灵或主体(纯主观的),而是有赖于不同心灵的共同特征,那么它就是主体间性的。……主体间的东西要与纯粹主体性的东西形成对照,它意味着某种源自不同心灵之共同特征而非对象自身本质的客观性。心灵的共同性与共享性隐含着不同心灵或主体之间的互动作用和传播沟通,这便是它们的主体间性。由此看来,一个心灵不仅体验到其他心灵的存在,而且其中包含着与其他心灵沟通的意向。在胡塞尔看来,主体间性的这些特征表明:人们与其说是建构了一个唯我论的世界,毋宁说是建构了一个共享的世界(Lebenswelt)。……主体间性的根本在于摒弃唯我论,在于证实他人心灵的存在。”与主体性哲学不同,主体间性哲学强调互为主体的双方或多方的平等对话关系,试图通过对话交流消除主体间的对立与对峙,达到相互理解。
诞生于哲学领域的主体间性范畴,其影响波及教育、翻译学、文学等众多领域,对我国学界尤其是 90 年代影响深远,主体间性教育,甚至翻译的主体间性转向一度成为继80 年代主体性概念之后又一时髦词汇。本文试图通过 90 年代我国学界对主体间性研究的大致梳理,反思在文学领域即文学主体间性研究的得失,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对文学主体间性的思考。
二、哲学与美学领域的主体间性研究
主体间性这个词汇在中国学界最早出现的时间不详,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 90 年代之前,主体间性理论并没有能够和主体性理论平分秋色。在主体性理论讨论偃旗息鼓的 80年代末 90 年代初,主体间性理论才开始崭露头角。值得一提的是,哲学、美学领域的主体间性理论研究要早于文学主体间性的研究,为文学主体间性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一)哲学领域的主体间性研究
和主体性理论一样,对于主体间性的探讨也首先是从哲学角度。《主体性的黄昏》一书较早提及主体间性话题(此书 1989 年 3 月译完,1992 年 11 月出版)。在对主体性理论一片倒戈声中出版的这本译着本应该是“生逢其时”的,但此书对于主体性理论纯学术性的反思并没有能与国内疾风暴雨式对主体性理论的高调批评形成呼应,所以,引起的反响并不是很大。而且译者翻译的动机也并非要与主体性理论形成对垒,倒是谦虚地承认自己所做的工作可能有点不合时宜“当时的中国哲学正是主体性哲学的极盛时刻,译荐‘黄昏’之说,有悖于大势矣。”这本书中所涉及的在主体间性问题上颇有影响的胡塞尔、海德格尔、梅洛—庞蒂、霍克海姆、哈贝马斯等人成为研究主体间性学者的关注也是后话。
90 年代初,较早以论文形式从哲学角度研究主体间性是朱葆伟、李继宗,在 1992 年《哲学研究》第 2 期上发表在《交往·主体间性·客观性》一文,他们指出主体间性本质是“一种由生产和交往形成的社会关系和结构的特殊类型,具体表现为实践——认识活动中的相互性、协同性和调节原则。”随后 1993 年第 4 期的《人文杂志》上陈律涛的《论主体间性》一文指出主体间性源于社会实践,它的存在方式是集体主体,获得方式是教化。而学者马智则把主体间性看作“人们在实践认识活动中所具有的共同性关系,即活动着的人在其交往中所形成的特定的社会联系”。
这一阶段主体间性的研究一方面是对西方语境中的主体间性概念进行介绍、梳理。
但当时很多学者所谓的“主体间性”只是套用了西方哲学中“主体间性”这个概念,并没有太多自己的发见,甚至在这一术语的界定上都存在很大争议:“‘主体间性’问题在西方哲学中主要是从认识论中提出的,是关于科学认识者个体之间的交流表达、接受理解、解释评价何以可能的问题,也就是认识的普遍有效性问题”。对于如何解决认识的普遍有效性问题,依然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认识活动作为是社会一致性和普遍有效性的根基,没有多少新意。
尽管这些学者在主体间性领域建树不多,但还是向我国学界介绍了主体间性这个西方哲学概念。
(二)美学领域的主体间性研究
杨春时较早将哲学上主体间性概念应用到美学领域,试图建立自己的后实践美学。
90 年代初,杨春时发表《走向“后实践美学”》(《学术月刊》1995 年第 1 期)与《超越实践美学建立超越美学》(《社会科学战线》1994 年第 1 期),猛烈抨击了实践美学的种种不足之处,指出实践美学已经不符合时代的发展,呼唤建立后实践美学,其理由在于“后实践美学”的审美是一种自由存在方式。由此发起了以主体间性为基础的后实践美学与以主体性为基础的实践美学的论争。杨在提出自己的主体间性主张后,国内学术界反映强烈,1995 年张玉能首先在《云梦学刊》上发表了《评所谓“后实践美学”》,用实践本体论与实践认识论批判杨春时的“后实践美学”是唯心主义本体论,无法完成新的美学体系的建构。又争锋相对的在 1994 年第 1 期的《社会科学战线》上发表《坚持实践观点,发展中国美学——与杨春时同志商榷》,认为杨春时误会曲解了实践美学,超越实践美学的时机未到,《实践的自由是审美的根本——与杨春时同志商榷》(《学术月刊》2004 年第 4 期)中直言实践“绝不是什么乌托邦,倒是以‘主体间性’为根基的后实践美学的精神个体的超越性才是乌托邦”。紧跟其后,朱立元、邓晓芒、易中天等学者也展开了对后实践美学的批判,其焦点是后实践美学的现实有效性问题。在争论中,杨春时对主体间性的论述日趋明朗,在《从实践美学的主体性到后实践美学的主体间性》一文中明确提出了实践美学的主体性与后实践美学的主体间性的分歧问题,给以前讨论的自由审美方式的后实践美学找到了理论依据,把实践美学与后实践美学的分歧很清晰地上升为主体性与主体间性之间的理论区别的高度。“实践美学的价值与缺陷都集中在主体性上面……实践美学的要害是主体性”,杨春时对此的思考是:提出建构主体间性美学的主张,即后实践美学,其审美是主体间性的,其中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自由,是自我主体与世界主体之间的平等对话,审美就具有了存在的意义。对美学主体间性的论述为杨春时以后文学主体间性的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文学领域的主体间性研究
(一)以金元浦为代表
在文学领域,金元浦首先将主体间性作为视角指导文艺理论研究,于 1997 年发表了《论文学的主体间性》,文章介绍了主体间性理论的历史背景及其含义,认为主体间性“并非某个哲学家的个人的主观愿望,而是社会生活的逻辑,哲学自身发展逻辑使然”,在这个基础上,他把文学主体间性的涵义及本质规定性归纳为:(1)主体间性在社会生活和文学实践中所表现的主体间的相互交流、相互作用、相互协调,即社会性的交互主体性的涵义;(2)主体间本位在交流实践及其验证中达到的客观性协同性,解释的普遍有效性和理解的合理性;(3)主体间性在语言和传统中运作的历史内涵。不难看出,金元浦对主体间性的理解还停留在认识论或者社会学层面,所研究的是认识论中或者社会学中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在认识论中,“以人的认识能力为出发点,认为每个主体都具有认识世界的理性能力。”在社会学中,主体间性研究的是“建构社会成员相互理性交往的合法社会”,体现为“现实社会中人与人的交往行为”比如,金元浦的第一层含义的主体间性是从社会生活或者文学实践中界定的,认为文学实践“主要表现为人与人之间所进行的社会交往活动”,其实就是把文学实践的主体和社会交往的主体给调换了,带有明显的社会学意义。他站在这个高度只能得出“文学的主体间性只能在文学交流的审美实践中获得”的结论。
作为社会学主体间性的概念,主体间性指现实的社会关系,但不包括人对自然的关系,因此这种意义上的主体间性不是真正的人的关系,而是变相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它对主体有了很大的限制。金元浦的这种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流和社会关系来谈论文学的方法,未曾涉及到人与世界的根本关系,诸如文学的存在方式等重要问题没有阐明,影响了金元浦建立主体间性文艺美学的理论基础。另外,金元浦脱离了具体的文学活动,使得主体间性这个概念普遍性有余而特殊性不足。但有一点值得肯定,就是金元浦把主体间性用于指导文艺研究功不可没。
(二)以杨春时为代表
前面我们说过,杨春时在主体间性概念的应用上先行一步,在美学界引起不小纷争,对 90 年代文论界文学主体间性研究深入也有“推波助澜”之功。从 1998 年开始,杨陆续发表了《文学的现代性与中国现代文学》、《走出文艺理论的困境》、《文学理论: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关于文学主体间性的对话》、《文学批评理论的主体间性转向》等等。
其在 2002 年第 1 期的《厦门大学学报》上发表的《文学理论: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对文学主体性探索的历史作了简要回顾,梳理了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历史演变,提出了自己的主体间性涵义:第一,主体间性首先具有哲学本体论的意义;第二,主体间性涉及自我与他人、个体与社会的关系;第三,主体间性意味着特殊的人文学方法论。进而指出,文学主体间性的第一个含义是把文学看作主体间的存在方式,确认了文学是本真的(自由的)生存方式,第二个涵义是文学不是孤立的个体活动,而是主体间共同的活动;文学不仅具有个体化意义,还具有主体间性的普遍意义;第三个涵义是文学是精神现象,属于人文科学研究的对象;文学通过对人的理解而达到对生存意义的领悟。文学主体间性理论把文学活动看作主体间的共在,是自我主体与世界主体间的对话、交往,是对自我与他人的认同,因而是自由的生存方式和对生存意义的体验。杨春时对主体间性的理解凸显了一大特点,就是主体间性是哲学意义上的本体论的主体间性。本体论主体间性的“理论目标是通过主体间的对话获取生存意义”,它“回到‘存在’这一哲学原点来探讨主体与主体的关系”,“没有历史的规定、时间的介入,也没有主客体的分离,是人与世界的同一的共在。”正像 20 世纪 80 年代有人以为依托主体性理论,文学就登上了驶向光明的胜利之舟一样,杨春时对于主体间性理论对于主体性理论局限的避免,对于主体间性理论可以给文学甚至人类带来的福祉显然是信心十足。主体间性理论代替主体性理论表征成了到达美、自由、和谐彼岸的不二法门。其实在这样“取而代之”思维模式之后,表现出来的依然是“进化”论的一元色彩,将一种新的理论看作包治百病的良药。但值得注意的是,杨春时将文学活动看作人与人、自然、世界之间的平等对话交流关系,将文学活动从笼统人类活动中独立出来,确认文学作为精神现象的独立性,将对人的理解放在与世界同一同在的存在层面,还是将关于文学主体间性的理解与文学本身联系,脱离了哲学层面的泛泛而谈,也将文学主体间性的研究与社会学的主体间性研究区分开来,在 90 年代文学主体间性的研究上功不可没。
(三)其他学者
主体间性在不同领域的发展过程中,支持声与发对声此起彼伏。而文学主体间性的发展是伴随着实践美学与后实践美学的争论发展起来的,对它的褒贬自然也是非常激烈。
比如有学者认为文学主体间性无法成立,主要是因为文学主体间性缺乏合理性与合法性。
认为人类的衣食住行都取于自然,人类在一切实践活动中都是追求人类自身利益最大化,“自然永远不可能成为拥有与人类一样平等地位的第二个主体”,人类就无法与自然形成平等的对话关系,得出主体间性就成了空谈的结论。
而有些学者,在主体性和主体间性二者关系上的态度则要冷静得多。如有的学者认为广义的主体性问题涵盖了主体间性问题:“主体性问题从本质上说则是关于人作为主体是如何作用于客体的问题、亦即人的活动的能动性的问题。它包括的内容有主体性的本质、形式、主体性与客体性的关系、个体之间的互主体性,个人主体性与类主体性的关系,主体性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主体性的确证等问题。”有的学者虽然注意到了主体理论和主体间性理论是基于不同的关系模式,但认为:“主体——主体”的模式并没有完全否定和取代“主体——客体”模式:一方面,“主体——主体”关系是以“主体——客体”关系为背景的,主体与主体作为复数的主体,与他们共同的客体仍然处于“主体——客体”的关系之中,在这个意义上说,可以说“主体——主体”关系是更宏观的“主体——客体”关系中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在“主体——主体”关系中,每一个主体作为对方的对象性存在,具有一定程度的客体性,无论是从认识论还是实践论上讲,他人不完全是客体,但也不完全不是客体。在人与人之间,每个人作为现实的存在都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具有主客体二重性的特征。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主体——主体”
关系中包含着更微观的“主体——客体”关系。即使在主体间性理论问题上颇有发见的哈贝马斯也从来没有在主体间性和主体性理论之间作断然的区分,他把自我看成是社会的成就,因为“这种存在的主体性从一产生就已经是一种主体际性。”当然,事实上存在的主体间性和人们对其的抽象并将之作为一种研究问题的视角的主体间性,这是一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问题,然而无论如何,在主体性和主体间性之间做非此即彼的一元选择肯定不合理。
(四)90 年代文学主体间性研究的不足
90 年代我国的学者在文学主体间性研究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
1.概念的混用
从本体论哲学、认识论哲学、到存在论哲学,人们对人的角色担当经历的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然而,哲学上对人的认识,对处理人和世界、他人关系的视角与文学对人的认识,对人与世界、与他人关系的体认固然有非常密切的联系,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加转换将之平移。哲学上的主体间性理论进入不同领域必然有一个转化的过程,哲学家所谓的主体间性、与社会学家理解的主体间性、文学家视域里的主体间性因为作用领域的不同应该加以区分。然而大多数研究者运用主体间性理论来研究某一问题时往往是将哲学、社会学、文学所适用的主体间性混为一谈。在文学主体间性的研究上,这个问题依然存在。
2.研究表面化
90 年代我国学者对文学主体间性的探讨大多停留在对文学主体间性内涵的界定上,而很少涉及主体间性在文学活动中是如何展开的,在这个问题上,值得一提的是苏宏斌的《论文学的主体间性——兼谈文艺学的方法变革》,苏跳出了对主体间性理论是否能真正解决唯我论问题的研究,把研究视角转换到了文学主体间性对文艺学研究在“摆脱本质主体倾向和二元论思维方式”的帮助,认为“文艺活动不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或者认识,而是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和交流”,进一步指出了“创作活动乃是艺术家与所描绘的对象、人物之间的相互交流,接受活动则是读者以作品为中介与作者之间的交往活动”。
可以看出,苏的这篇文章已经涉及到了上述问题,遗憾的是,他对主体间性在作家与世界、作家与作品以及读者与作品的关系上做出简单阐释后,并没有继续深入探讨这个问题。
3.缺少融合的眼光
虽然主体间性这个概念是属于一个新的概念,但并不意味着用这个概念研究的对象是全新的对象,或者说与其它理论没有结合的可能。事实上,如果把关于文学主体间性的思考和文论领域的很多研究理论结合起来,可能会碰撞出更多的火花,例如巴赫金的“复调”理论、例如姚斯的接受理论,但遗憾的是很多学者没有能够用一种融合的眼光,为文学主体间性的研究托张更大的空间。
四、文学主体间性之我见
文学理论对主体间性的思考即文学主体间性,探讨其内在运作方式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研究文学的主体间性就是还文学活动的主体地位,承认文学活动是主体间的存在方式。而文学的主体间性应该是在文学各要素中能够充分体现的,即在世界、作家、读者以及作品四个各不相同的主体展开的一系列对话交流活动。
(一)从文学创作过程看
作家与世界主体的对话何以成为主体间的交流?世界本身就是与作家一样,是一个独立主体,有它自己的“思维”运作方式和主观活动。作家也不再是站在世界之外来看待世界,就是世界的一分子。作家的创作过程,可以说是作家与世界的交流的过程,作家不能对世界胡乱涂鸦,自认为世界是什么样子就描述成什么样子。他们不断对世界加深认识,推翻或者加强自己固有的经验认识。梅洛·庞蒂说的好,当作家与所面对的他人融通时,作家重视的是他人的“躯体”,这时作家自己的躯体和他人的躯体也进行着交流,从而实现与他人在知觉世界中达到一种完美的、超越语言的交流。而当作家面对物的时候,应该让事物从作家的身体里面走进去,灵魂又从眼睛里飘出来,到那些事物上去游荡。因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巨大无比的个体,也是一个开放的整体。只有当作家与世界真正达到不可分的时候,才会真正领悟到世界的真谛,那时作家就是世界,他感受到的就是世界的存在。有如画家会感到不仅自己在注视着对象,对象也注视着自己,自己变成了风景的一部分,感受到了风景的“心”的跳动,“是风景在我身上思考,我是它的意识”——印象派画家塞尚。风景的活力全然映在了作家的心间,此时作家笔下的世界便是活的世界。
作品有自己的生命力,作品本身就是独立存在的主体,一方面作家无法随意控制作品中的人物活动,生离死别;另一方面,作品也在无时不刻的影响着作家。作品中的人物以及人物活动和我们真实生活的世界一模一样,他们的行为思想有自己的性格逻辑,里面的人物和世界理所当然也是主体间性的关系。巴赫金说过:“这不是有许多客体的世界,而是有充分权利的主体的世界”,作品中的人物形象不是作者创造支配的对象,而是与作者处于同等地位具有自己独立的意识,可以发出自己独特声音的另一主体。钱谷融在《论“文学是人学”》中说,在文学领域……真正的艺术家决不把他的人物当做工具,当做傀儡,而是把他当成一个人,一个和他自己一样的有着一定的思想感情、独立个性的人来看待的。他一定是充分尊重这个人的个性的……决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的人物身上去,强使他的人物来屈从自己的意志。”人们会经常看到,文学创作前作家拟的纲要经常被创作过程出现的“偶然”、“意外”打断甚至是完全脱离了作家的初衷。
乔伊斯说自己写《尤利西斯》时对于斯蒂芬满脑子想的都是抽象的思维深奥的道理,摩莉成天想着的是怎样饮食男女,布鲁姆喜欢有骚味的羊腰子等这些情况都没有想到。
在文学理论史上,有一段着名的公案。托尔斯泰在创作《安娜·卡列尼娜》之初,他对安娜形象有一种主体性预想,但随着创作活动的深入,安娜背弃家庭、与人私通的行为,同托尔斯泰既有的道德观念发生冲突,托尔斯泰对安娜不幸命运的同情和道德谴责交织在一起。最后,理解战胜道德谴责。这种作家世界观与创作方法的矛盾曾被认为创作实践不可解释的矛盾,但是在主体间性文艺理论看来是文学创作的必然。在创作过程中,安娜是与托尔斯泰具有相同品格和平等地位的人物主体,托尔斯泰的主体性因素影响了主人公安娜,同样主人公安娜作为主体也影响了托尔斯泰。在安娜的情感和灵魂深处,托尔斯泰的道德立场,“先入之见”被消融、纠正,他开始站在安娜的情感立场上思考,具体表现就是故事情节按照安娜的情感逻辑自由发展。
另外,着名作家在创作时会获得这样一种奇特的体验:当自己笔下的人物形象丰满时,他们会有一种人物有自己生命力的幻觉,究竟是作家闯进了作品还是作品中的人物来到了我们的世界,说明此时人物的主体性越来越充分。巴尔扎克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痛骂那些反面人物;当女主人公爱玛服毒自杀时,福楼拜竟然觉得自己满嘴都是砒霜味。
整部作品可以说是作家互为主体的自我与本我以及作家与世界主体的交流成果。刘再复在和杨春时的《关于文学的主体间性的对话》中说,“林黛玉和薛宝钗代表不同的价值观,我认为她们就是曹雪芹灵魂的悖论,她们两个在进行灵魂的论辩”,又说,“其实她们两个都有自己的道理,薛宝钗强调世俗生活的合理性,林黛玉强调人的自然生命”,显然,《红楼梦》是世界与曹雪芹对话交流后对曹雪芹的综合影响。如果说作品没有自己独立的“意识”,作品中的人物都会成为木偶,作家何必创作的如此“痛苦”?有学者声称,作品与作家之间的主体间性也是不对称的不平等的,因为作家可以成就作品,而作品是无法构建作家的,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我们也看到,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作家的描绘的就是同一片天空。作家与作家的交流对话体现在文本之间的交流。这样的交流形式不同于我们平时的谈话,平时我们可以随时修正自己的想法,运用交流的成果,保证交流对话的畅通。文本之间的交流是人物形象的交流,是不同作品中,不同形象的言行举止所包含的思想价值等表现出来的差异,如同我们面对同一件事物的时候所采取的不同行动。
(二)从文学接受过程看
以往作品是有待于读者这个主体认识的对象或者客体,读者的阅读过程,就是读者的发现过程。接受美学代表人物汉斯·罗伯特·姚斯(Hans Robert Jauss,1921—)认为,“在这个作者、作品和大众的三角关系中,大众并不是被动的部分,并不仅仅作为一种反应,相反,它自身就是历史的一个能动构成。”,“一部文学作品,并不是一个自身独立、向每一个时代的每一个读者均提供同样的观点的客体。”可以看出姚斯对读者在阅读中的能动作用给予了极大地关注。他认为接受者(读者)依据自己的个人经历、素养、情感、态度、理想等心理背景因素,对其中的主人公报以相应的审美态度,关键是读者对主人公的认同。这容易变成读者的论证的过程,其本质否定了作品的独立性、主体性,也就是否定了作品中人物的主体性。而“文本获得了作为文学全过程中的重要一级的‘准主体’地位”,并“以‘准主体’身份进入‘文本——读者’的‘我——你’对话之中”。由此可见,读者与文本是作为交流的主体进入阅读活动的。读者的文化素养、个人经历、文学能力等主观因素构成了读者进入阅读的“前理解”、“偏见”、“期待视野”,在文本的召唤下,读者开始走向文本,读者与文本呈现相互理解的对话态势。这些印证了文学审美不应该是数学逻辑的论证,而是一种心灵体验,这种体验只有通过平等交往才能实现。阅读也是对存在的体验和对生存意义的理解,作品并不是要读者去揭示的客观规律,而是一个充满人情的主体。读者在阅读时,应当尊重作品的独立意识,尊重作品中的人物,视他们为与自己一样具有生命的存在,赋予他们人的一切权利,感受他们的酸甜苦辣。当读者以征服态度阅读作品时,比如《阿 Q 正传》,读者更多的表示出一种不理解,莫名其妙,进而讨厌这种陌生的对象,读者批判他贬谪他。但是,如果换个角度,把阿 Q 当作自我来体验,阿 Q 的命运就是读者自己的命运,就会理解中国的“国民性”了。读者进入阅读状态后,伴随的往往是暂时忘却了自身的现实存在,淡漠自己对现实生活所扮演的角色、遵守的各种规范制度。“化身”为作品中的各色人物感受体验他们的情思,人物的喜怒哀乐就是自己的喜怒哀乐,也只有这种真诚的生命投入,才会实现对话的共鸣,让读者在交流中达到精神的“震颤”。曹雪芹的《红楼梦》问世后,舫间曾有女子把自己与林黛玉完全混同起来,以致茶饭不思,郁郁而终;解放军当年在观看《白娘子传奇》后,毛主席等领导同演员白娘子握手,却对法海恨之入骨。
有学者认为,读者与作品的二元对立本质上是读者与作家的对立,因为作品是作家的思想产物,但是,作品在写作过程中就显示了他的主体性地位,完成写作时,更加拥有了完整的主体特征。作家的意识是零星的存在于作品中,但这些思想缺乏统一性和独立性,而作品中的人物的思想观念就存在于该作品中,是完整而独立存在的,有自己的生命。诚然,读者与作者的交流是通过阅读作品来实现的,但确切的来说,读者的阅读是读者与作品还有作家三个主体的交流,两种对立是不能简单的过度的。日内瓦学派代表人物乔治·普莱认为,“我意识到我手里拿的不再是一个客观对象,或甚至仅是一个生物。我觉察到一个理性的存在,一种意识,他人的意识,它同我自动的设想每一个我遭遇到的人的意识一样,只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这意识向我敞开,它欢迎我,让我深入地看它的里层,甚至以无声许可,允许我思考它思考的东西,感受它感受的东西”。也就是说,读者与作者在共同思考着作品中的人物的思想。通过交流,读者如同已经经历过作品人物的生活所有,通过这些思想经验着自己的世界。
一篇作品往往不是只有它的作者作为读者,而是有千千万万的读者。有句话说的好,“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些“哈姆雷特”之间该如何看待?绝不是我说我的你说你的,我觉得,他们由作品连接着,每个人都和作品平等的商谈,体现出来的只有与作品的契合度不同而没有读者本身地位的高低;他们由作品主持,交流着自己的成果。期间体现出来的最多的情况是众多读者趋向于一种共识。我们将这种情况称为“趋同”,是指读者的解读作品时将理解存在的距离作一些妥协让步,形成较为稳定的基础解读,这种理解并不是要寻求“最大公约数”,而是一种作品总较明显的应有之意,是作家意图的客观呈示。而且随着阅读的深刻,理解的深刻,这种“趋同”会更加广泛。但是也会出现另外一种现象,随着时代的发展,读者可以在感悟体验作品的基础上,结合时代要素,重新建立美的经验,达到新的理解。因为阅读本身是一种审美体验,结合了作品人物的思想,和自己不同的经历经验,达到自己一种身心的美的享受。
五、结语
有学者说:“在 20 世纪,中外哲学、美学和文艺学的理论建构终于完成了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的演进。”这种评价究竟是否公允,描述是否贴切,有待我们学界人士继续努力。但是随着世界多极化、文化多元化的发展,文学理论将走向平等谈话模式,将是主体间性的。文学的主体间性理论已经发展了三十多年,建树颇多。这个时候,我们回顾 90 年代文学主体间性,反思 90 年代文学主体间性的发展历程,对以后我国文学主体间性研究的发展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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