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摘要
引言
1.垄断和国有垄断性企业
2.深化改革要对垄断行业具体分析
3.物理网络和自然垄断行业
从国企我们可以看到
1.垄断行业改革成效显着,改革目标大部分已得到实现
2.保持国有经济的支配地位,是垄断企业深化改革的前提
3.思想认识的一些倾向需要澄清
4.对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原则意见
参考文献
摘要
本文从客观的角度上讲述国企在我国的 地位,作用和社会的它的看法,让我们从更深层次上加深对国企的认识.
关键词:国企,垄断,政府, 改革
国有企业,或称国营事业或国营企业。国际惯例中,国有企业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而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说白了,国企以国家机器为后台,只要政府不倒台,国企在市场上就占有极大的优势。在我国,国企的营业模式一般为垄断型。
1.垄断和国有垄断性企业
垄断是经济领域中的独占或排斥、限制竞争者的状态或行为,企业通过获得市场中的支配地位获取超过一般水平的收益。一般认为垄断有三种形态:
自然垄断:对关系公众利益的有限资源(设施)的独占与经营。
经济垄断:在竞争性领域中,企业以竞争优势形成垄断地位或寡头合谋状态。
行政性垄断:政府机构利用行政权力在某一经济领域形成垄断状态。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具有行政背景的经济实体活动于某些行业的情况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但只要不排斥竞争,就不是垄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竞争、淘汰和兼并,趋向于形成经济垄断。在这一领域有《反垄断法》给以制约。但在被称为"垄断行业"的领域--电力、电信、铁道、民航、邮政、公用、石油、军工等行业,由于种种原因,难以实现一般意义的市场竞争。
上举各垄断行业,是一国经济的基础和支柱,有很强的外部性,或具有国家战略意义。在我国,这些行业的主体均为国有企业,且多数是中央企业。 即使在市场经济的西方,垄断行业也一直被置于政府的严格控制之下,或由国有企业占支配或垄断地位。近30年来,世界各国在垄断行业兴起改革浪潮。改革的目的大体是为了转变官商习气,提高效率,或是出于自由经济的信仰。改革主要在两条途径进行:一是私有化(或产权多元化);二是自由化,放开市场引入竞争,同时对法律与监管框架相应进行调整。
2.深化改革要对垄断行业具体分析
改革开放已经走过30年历程,今天如果还停留在一般讨论的层面是不够的。需要对每个特定行业进行具体分析:一是要对各领域改革和开放准入的情况有客观的评价;二是应该对各行业的技术经济特点进行分析,一些行业为什么不容易进引入竞争;三是要根据我国当前国情弄清楚在不同领域和行业应该开放到什么程度;四是要研究在各重要行业国有经济的控制程度应该怎样,是否要保持行政的控制,保持到什么程度,等等。
3.物理网络和自然垄断行业
上举自然垄断各行业具有共同的"网络型"特征,即由覆盖广大地域、联系千家万户的物理网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主体设备,提供各类公共必需品与服务。 拥有高度发达的网络型产业是现代工业科技进步的产物,是当代经济区别于亚当·斯密时代的突出标志。网络型产业共同的特点是: 第一,地域布局的单一性。网络要求合理布局,保持完整统一,行业组织往往要求全网全程联合作业和统一兼容。这是此类产业"自然垄断"的客观依据。 第二,网络系统内各环节配合紧密,一体化运行便于协同,节省交易费用,实现整体效率。 第三,规模经济。作为生产设施的网络不可任意分割,企业须有足够大的规模方能降低单位产品的固定成本,网络的扩张通常具有"边际效益递增"效应。 自然垄断行业是"市场失灵"的领域。资本主义工业化早期,城市公用事业、电力电信、铁路等均为私有私营。经反复碰壁和探索,形成了"公共行业需要政府统管、国企垄断"的社会共识。直至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上述行业的"公有公营"体制才在西欧广泛实行,并支持了五六十年代经济增长和基础设施扩张的需求。但"公有公营"又难免效益递减,于是近30年西方又兴起此类行业的"自由化、私有化"潮流。新的改革方向促进微观效率提高,但又带来纵向交易成本增大、私人垄断经济命脉行业、扩大社会不公平等问题。
总之,在自然垄断领域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两难中,至今尚未有绝对最优的解决方案。政策选择要在满足社会大众对公共物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和保证生产者的有效投资经营这两个目标之间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对国际经验,对自己的改革,都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国的垄断行业可以分为电力,铁路,电信,网络型公用事业,邮政,石油,民航,军工等。都是些利润很大的行业,想电力,电信,网络,汽油的收费模式和价格不断的攀升,引起广大公民不满,但是由于是垄断型,再不满也要生活。有传言,中石化1天的利润是用亿来做单位的,给我一种在枪钱的感觉。这就是垄断给广大公民带来的第一感觉。
从国企我们可以看到
1.垄断行业改革成效显着,改革目标大部分已得到实现
经过30年改革,我国各传统的垄断行业(除铁道部外)已经扭转了政企不分的局面,各部属企业已转为国有企业集团;各网络型产业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可竞争领域初步引进了竞争,部分领域已形成了规范的监管机制。各非网络型产业部门通过行业分拆和准许新企业进入,竞争状态已初步形成。但是,运行机制的转变,"三公"式的竞争局面的形成,需要作持久的努力。邮政部门已经是竞争过度的问题。 上述各行业鉴于其战略地位,目前以国有大企业为主体的竞争格局是基本合理且符合我国国情的,不能因为竞争的参与者以国企占优势,就认定"垄断尚未打破",似乎只有私企占优势或垄断地位才算改革到位。这是很大的认识误区。
2.保持国有经济的支配地位,是垄断企业深化改革的前提
以上行业均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党的十五大和十七大报告分别指出,"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要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在这些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引进竞争,推进投资多元化,目的是推进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打掉官商习气,增强活力,做强做大,从而增进人民福利,增强国家竞争力,而不是要国有经济退出这些领域。国有经济在垄断性行业占支配地位,是贯彻国家战略所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所必须,这是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决定的,这也是符合中央的一贯精神的。
3.思想认识的一些倾向需要澄清
近年来关于破除垄断的讨论,存在过分偏爱私有化的倾向。有人认为垄断行业改革"遇到了阻力",产权改革不彻底,垄断型企业仍然是"国有股一股独大";打破垄断必须改变"产权缺位"状态,"还权于民",等等。"还权于民"就是极少数私人垄断经济命脉,这样的见识还不如孙中山。
更偏激的意见认为,国企垄断是腐败的根源,是当前分配差距扩大的主要体制原因。垄断性国企内确实有分配差距问题,需大力纠正;但将当前社会分配的弊病都归结于" 国企垄断"或"垄断腐败",不及其余,这不是科学态度。其目的无非是要借反垄断之名,否定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支配地位,以便推行彻底的"私有化取向"。 从经济的角度看,私有化也不是垄断行业改革的方向。
在自然垄断领域,企业的垄断地位来自网络设施的区域唯一性,与制度无关。像电力这样的基础性工业,其效率主要取决于技术、装备与管理水平,产权并不重要。如果国企退出,得到的结果不是竞争,而是私人垄断,效率不一定提高,公共服务性质反而受损,且政府监管成本与难度增加。 在可竞争领域,上举仍由国有经济占支配地位的行业,一种是具有公共品性质,外部性强(电信、民航),竞争和公有制应该而且可以相容;另一种是国家的支柱产业或战略产业(石油、军工),面临西方高技术跨国垄断公司的强势竞争。在这一领域保持国有经济的优势地位,是国家发展与安全战略的需要。当然,国家不能一味保护这些行业,在确保国有经济的支配地位同时,更要通过引进竞争,激励企业进步。 任何主权国家,在事关国计民生的行业与关键领域,均保持政府的强势控制,或以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某些发展中国家推行激进自由化政策,曾将国有银行、矿山、基础设施出售,结果被外资垄断而丧失经济主权,教训深刻。 关于行政垄断,在一般竞争性领域搞行政垄断,只能窒息经济活力。但政府对某些事关国计民生的领域实行强力控制不是坏事,而且十分必要。如政府管理央行和垄断货币发行,对稀缺的土地使用的管理,对战略资源的控制,对城建、电力、运输的规划,对部分基础价格的控制,等等。
4.对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原则意见
坚持垄断行业改革方针,放宽准入,引入竞争;政企分开,有条件的企业投资多元化;对自然垄断有效监管。推进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增强活力,做强做大。 要处理好微观活力和整体效率的关系,形成兼顾竞争和规模(网络)经济效益的产业格局。对于特定的行业来说,深化改革要兼顾网络基础设施规模扩张的发展需求;要有利于发挥普遍服务功能以增进全民福利。要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国有经济的支配地位。 说到底,垄断行业改革同样要贯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国力增强,有利于人民生活提高。做不到的话,就算是政府做后台,用纳税人的钱去补窟窿,不怕倒闭,也会被广大群众所看不起。
参考文献:《国企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