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8日,欧足联战略委员会在摩纳哥召开的会议上一致通过了主席米歇尔-普拉蒂尼倡导呼吁已久的“财政公平法案”(Financial Fair Play,以下简称为FFP),这项法案的目的在于确保足球运动的长期稳定性,并且帮助一些俱乐部从日益增长的开销中解放出来。欧足联为该政策制定了6条原则:为俱乐部财政加强纪律和合理性,减轻转会费和球员薪水压力,减小通货膨胀影响,鼓励俱乐部在不超出收支范围内理性竞争,鼓励对青少年足球和基础设施的长期投资,保护欧洲俱乐部足球的长期发展。而FFP中最重要的部分,毫无疑问是58-63条关于“收支平衡”的定义和要求。这一条款要求俱乐部应该在欧足联划定的“缓冲期”内,逐渐实现“收支平衡”,总体上实现“独立自主的运营”。
“收支平衡”要求俱乐部在转会市场上的投入不得超过俱乐部盈利。欧足联为新政策的执行规定了三年的缓冲期,从2012-2013赛季开始实施财务公平原则,在前三年(2012-2015),俱乐部允许有4 500万欧元内的亏损额度,这意味着俱乐部的投资者每年最多只能投入这些钱来弥补球队的亏损,并且不能是银行贷款。
在2015年后的三年,亏损额将限定为3 000万欧,再后面欧足联则会强制要求旗下的俱乐部能够真正符合财政平衡的要求。和任何新出台的政策一样,FFP遭受了铺天盖地的批评,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1)FFP限制俱乐部大量利用外来注资支付球员工资;(2)FFP限制了转会市场的竞争,减少了俱乐部买卖球员的利润,从而限制了球员工资的增长;(3)FFP为外资介入设置了障碍,使小俱乐部无法利用外资增强实力,造成“弱者恒弱,强者恒强”的局面。
本文旨在从以上三点质疑出发,探讨财政公平法案的真正目的。并最终指出这些质疑事实上是毫无根据的。
1 限制注资不等于限制球员买卖,而是鼓励健康运营
为什么FFP要求俱乐部在不超出收支范围内理性竞争呢?如果一家俱乐部总是不断地接受外来注资,尽管会有长期的过度支出现象,但其运营并不受影响。那为什么要强调收支平衡呢?很多人会想当然认为外来注资令足球产业和俱乐部收益颇丰,不但能提升比赛的质量,让球迷们满意,也让球员们更富有。但不幸的是,注入外资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有更多的钱购买球员、支付薪水,事实上它对俱乐部的管理和决策起到了消极影响。究其原因,主要和两个影响俱乐部投资的重要因素有关。
1.1 足球运动的竞技内涵
足球比赛不仅仅是体育竞赛,某种程度上也是经济竞赛的缩影。即使我们假设所有俱乐部都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具有理性行为的经济体,但足球运动的竞技本质仍然赋予了这一群体一种特殊的行为,即“过度投资”行为。事实上有很多因素加剧了足球产业中的过度投资行为,比如:过分强调球员投入和球队胜率的正向关系(夺冠几率大的球队往往是在球员市场上一掷千金的球队);同时投资行为(与连续投资相对);额外的奖励(如欧洲冠军联赛的晋级奖励);联赛的升降级制;同一联赛中的俱乐部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不同国家、级别联赛间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
目前,欧洲足坛正变得越来越商业化,俱乐部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导致了过度投资的现象愈演愈烈。
很多俱乐部为了夺得冠军不惜豪赌,花费巨资购买优秀球员。但是过度投资虽然解释了任何俱乐部都无法实现利润最大化,却远远不能解释为什么狂热的过度投资使很多俱乐部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换句话说,尽管很多俱乐部实际上处于破产边缘,却还能继续运营,甚至搞起了“军备竞赛”。有人发明了(ZombieRace)一词来形容这种现象。“僵尸竞赛”的存在显然说明破产对大多数俱乐部构不成什么威胁。这样只能考虑另一种因素,即大多数俱乐部存在的“软预算约束”现象。
1.2 足球俱乐部的“软预算约束”现象
足球俱乐部和其他行业的企业不一样,当资不抵债时它们不用担心破产的危险,这种情况其实由来已久了,体育经济学家和记者们对其是再熟悉不过了。
着名的英国体育记者西蒙-库珀曾如此描述:“俱乐部简直是长生不老的,因为债权人不敢不借钱给他们。
俱乐部的品牌效应足以供养银行和税务局,所以他们无惧债务……很多俱乐部的债务根本不用还,最终不了了之,因为巨大的债务会以国有化(国家承担)的方式解决……”正如他所说,足球产业的内部机制决定了“俱乐部可以无惧债务”,这和银行业的“大而不倒”的现象颇有相似之处。第一位把足球产业永恒的内在经济危机与“软预算约束”理论(Janos Kornai提出)结合起来的经济学家 是 瓦 拉 迪 米 尔 · 安 德 烈 夫 (Wladimir An-dreff)。2012年两位丹麦学者斯特罗姆(Rasmus K.Storm)和尼尔森(Klaus Nielsen)也提出把足球俱乐部作为“软预算约束”的特殊情况来研究。
当俱乐部出现赤字问题的时候,某些“援助组织”就有可能介入,缓解俱乐部的财政压力,掩盖其超过预算的支出。
“软预算约束”理论研究的是以下三种因素和它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
(1)“软预算约束”发生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环境等背景。
(2)上述背景下,援助机构介入、拯救破产组织(此处指俱乐部)的动机。
(3)“软预算约束”导致的运营低效率。
论述“软预算约束”的专着很多,既有研究2和3两个因素关联的,也有关注因素1或1和2关联的理论与实证分析。因素2和3是本文分析的重点。在足球产业中主要有两大援助组织:政府和私人投资者。
1.2.1 政府的“软预算约束”效应“软税收”、“软信贷”、“软行政价格”都是政府援助俱乐部的具体表现。“软行政价格”表现为地方政府与俱乐部签署公共体育场馆的使用协议,其价格可以在俱乐部经济状况不佳时做出有利于其的调整。“软信贷”指的是与俱乐部有借贷关系的国有银行或国家控股银行一般会延迟或重设俱乐部债务的还款期限。同样,“软税收”指税务局对俱乐部欠税高度容忍的行为。
放眼欧洲,西班牙足球是“软预算约束”的典型案例。截止2012年9月,西班牙足球俱乐部共欠税7亿5千万欧元,欠社保机构6亿欧元。西班牙政府本打算豁免足球俱乐部的欠税,但遭到了猛烈的抨击,民众认为政府没有对俱乐部和普通纳税人一视同仁,不敢对俱乐部采取严厉措施,而政府的援助措施也口碑不佳,被认为破坏了欧洲足球市场的竞争秩序。最终西班牙政府打消了这个念头,取而代之的是于2012年4月和西班牙职业足球联盟(以下简称LFP)签署了一项协议,希望解决欠税问题。但新协议关键要看如何解读,毕竟过去的失败教训历历在目。
早在1984年,西班牙政府和各俱乐部主席组成的委员会曾达成共识,出台了一项债务重组方案,规定西班牙足彩收入的2.5%将作为纳税的保证金。但随着博彩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足彩收入每况愈下,俱乐部仍然债台高筑。于是1990年第二次债务重组方案应运而生,同时诞生的还有一条新法律———西班牙体育法案(the Spanish Sports Act)。法 案 规 定,只 有 自1898/90到1985/86赛季期间财务状况良好的球队允许保留会员制(巴萨、皇马、毕尔巴鄂和奥萨苏纳),否则一律改制为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希望职业化的商业监管模式能够改善大部分俱乐部的财政状况。除此以外,改制后的俱乐部的债务统一由联盟处理,联盟则获得部分足彩收益作为回报。成为股份制公司后,俱乐部能够从市场上广泛筹集资金偿还债务。然而好景不长,因为过度投资的恶性循环没有停止,俱乐部很快又背上了新的巨额债务。
2012年4月25日签署的新法案要求从2014/15赛季开始,俱乐部要从电视转播收入中拿出35%作为缴纳税款和社保的保证金,计划2020年还清。但是,这项新法案能否让俱乐部履行纳税义务仍然令人生疑。首先,西班牙足球甲级联赛的电视转播收入只占其总收入的1/3。因为西甲俱乐部都是独立销售电视转播的,所以皇马和巴萨两大豪门的电视转播收入占到了全联盟的50%以上,中小俱乐部一年平均不过区区的1千5百万欧元。所以从电视转播收入中拿出35%是否足够交税难以定论。其次,历史的“阴影”仍笼罩俱乐部,影响他们对未来的预期。过去种种的改革失败是不可能轻描淡写地翻过去的,正如本-范龙佩(Ben Van Rompuy)所说:“问题就在于西班牙政府给了他们太多的回旋余地了,这助长了问题的滋生。西班牙俱乐部绝不愿意把纳税义务至于其他财政支出之上。举例来说:苏格兰球队流浪者仅欠税9百万欧元就破产了。而在西班牙,即便欠税高达1亿5千5百万,也不能阻止马德里竞技于2011年8月以破纪录的4千万欧元的转会费购入超级射手法尔考。”西班牙政府过去的所作所为使俱乐部产生了有恃无恐的心态,他们几乎都接受过政府的援助,并屡次逃脱纳税义务。
但为什么政府要屡次伸出援手而不是干脆勒令俱乐部破产呢?税务局容忍欠税,银行延长还款期限,市政府调整公共资源的使用价格,这些行为的动机是什么?以下两点可以做出合理的解释:
(1)过去的“心慈手软”导致如今“难下杀手”
援助俱乐部是符合政府利益的,因为如果俱乐部破产了,以往的种种投资(贷款,欠税)岂不都难以收回?破产不但会把俱乐部推向灭亡,也意味着天文数字的欠税和社保这些积攒数年的大坑需要政府来填平。现在政府的行为与过去其实是一脉相承的,痛下杀手实在是解决问题的下下之策。可以说,正是西班牙政府过去的所作所为使其陷入了两难境地。
(2)政策制定者们因为短视而错估了援助的成本
即使不考虑过去的投资,理智的政府也必须要掂量破产和援助的成本,因为俱乐部破产会对地方经济造成连带影响,而且很多因素会加剧这种影响:比如,球迷们会大幅度减少看球的花销;俱乐部雇员失业提高了地方的失业率;俱乐部订单无人支付导致供货商的亏损;城市体育场馆损失顾客;民众失去了一项日常休闲的娱乐项目,进而可能会影响市政府领导的支持率;城市形象的恶化不利于吸引投资者等等。政府的援助计划一般包括通过豁免或延长支付期限来给予税收优惠,国家控股银行提高信贷额度,以等于或低于成本价格出让公共设施使用权,以稍高于公允价值的价格从国家控股银行或其他国有机构获得赞助合同,或者允许在体育场馆周围进行房地产开发和某些形式的建设项目。既然影响力巨大的俱乐部有为数众多的球迷撑腰,施以援手和任其破产两者,政府显然更倾向于后者。
俱乐部经理们当然也非常清楚政府会怎么做。摆在他们面前的有两种投资选择:第一种是理性地花钱培养和引进球员,争取获得联赛中游的位置。这样的投资行为只会获得有限的利润和荣誉,但一定会取得平衡的财政收支。第二种是疯狂烧钱买入球员,为赢得欧冠资格放手一搏。如果成功了,会获得更多的奖金,电视转播分成,门票收入等,球队会赚的盆满钵满。
而一旦失败,有限的收入就要用来支付高额的球员薪水、转会费、社保等。对于一般的企业来说,如果无法清偿债务一般就要走破产程序了。不过既然政府很清楚俱乐部破产的连带影响比经济支援的代价大得多,俱乐部完全可以坐等经济援助了。因此,第二种投资方案对俱乐部老板们的吸引力更大,毕竟失败了还有政府买单。
不幸的是,这种经济援助的游戏很有可能这么周而复始下去。因为对俱乐部来说,“游戏的结束就是游戏的开始”,每个赛季都在重复相同的情形。政府当然可以宣布挽救俱乐部一次后不再施以援手,但是当政府办公室换了主人之后,新的政客还会坚持前任的做法吗?考虑到政策制定者们的政策具有时效性,他们的眼光根本不可能长远,政府的政策也很难贯彻到底。
政府只把一次性的经济援助和俱乐部破产的连带影响作比较,而缺乏根治问题的长远考虑,造成的恶果是显而易见的:政府根本无法救济数量如此众多的俱乐部。
但问题是政府还是不得不援助,因为一旦俱乐部破产政府就会前功尽弃。因此俱乐部高管们可以放心依赖政府援助,自然而然形成了一种“软预算约束心态”。
1.2.2 私人投资商的“软预算约束”效应根据欧足联最新的报告显示,2011财年欧洲各顶级联赛俱乐部实现了12亿7千9百万欧元的非盈利股值净增长。通过这个数值我们可以估计豪门俱乐部的老板们为了掩盖球队损失和流动资产下降而为俱乐部注入的资金。这些富豪投资商年复一年地为自己的俱乐部支付各种账单,除了德国这在大部分欧洲国家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德甲联赛要求私人投资者不能持有超过51%的俱乐部股份,即50%+1规则)。
在英超最广为人知的私人投资商莫过于罗曼-阿布拉莫维奇,截止2012年切尔西夺得欧冠冠军,他共为这家伦敦球会注资约10亿欧元。而入主曼城的谢赫-曼苏尔也在4年里花了同样多的钱,曼城则获得了2011/12赛季的英超冠军。在意大利,马西莫-莫拉蒂到2012年共为国际米兰花了10亿欧元,而贝卢斯科尼为AC米兰大概花了5亿欧元。对这些大亨们来说,投资足球产业一时乃至多次亏钱实属正常,因为投入成本要和占有俱乐部后获得的种种好处比较方显示其价值。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俱乐部为他们的其他生意得到宣传和支持,获得法律和公众的承认,可以顺利进行大宗有洗钱嫌疑的现金交易,还能赢得声望,打开高收入的消费者市场。有人曾如此评价米兰老板贝卢斯科尼:“他的政治生涯和商业行为几乎无法避开足球。”即使私人投资商们清楚地掂量过注资的各种好处,愿意一掷千金,但他们也可能同样会陷入“软预算约束”的陷阱:因为俱乐部也会认为投资者绝不会放任俱乐部因赤字问题破产。不管经济援助是来自于完全理性的、合法的投资商、广告商、体育投资商还是洗钱者,他们对俱乐部的影响和政府一样———放松预算限制,助长“软预算约束心态”。那么这种心态有何危害呢?
1.2.3“软预算约束”导致俱乐部低效运营政府与私人投资商的经济援助肯定是有区别的。
正如前文所述,马德里竞技花了4千万欧元转会费购入了法尔考,却无法支付大约四倍的欠税。西班牙纳税人似乎不得不帮他们完成这一交易,否则今后他们必须面临更高的税率或者承受更高的经济风险。此外,政府援助很可能会影响足球市场的竞争机制,产生更为复杂的问题。与此相反,私人投资商一般不让其他人染指自己的投资,他们按个人意愿支配财富。正如足球经济学家史蒂芬-西曼斯基(Stefan Szymanski)描述英国俱乐部:“投资失败的富豪数不胜数———但我们干嘛要替他们操心呢?”然而,投资者是国家还是私人其实并不重要,关键问题是:经济援助消磨了俱乐部管理层的进取心。从这个角度来说,政府和私人投资者没什么不同。
(1)需求价格弹性降低,优秀球员短缺和“工资泡沫”的形成“购买支出一方面是由过去、现在和将来获得的销售所得额决定的,另一方面也受到公司产出需求的限制。如果公司的预算约束很松,他们对于投入的需求也会失去约束(至少财政上失去约束)。这些公司觉得自己没法支付账单的时候会有其他人介入帮他们支付。因此投入的需求,特别是投资,就没有了严格的约束。如果一个经济体的预算约束很松,有投入需求失控的趋势,严重影响到了总需求,那么它就变成了‘短缺经济’。”
当俱乐部的预算完全不受约束的极端情况下,它的需求价格弹性为零,这意味着购买球员(足球产业最为关键的投入)的需求曲线为垂直的直线,只受其他变量的影响而不受价格的影响。俱乐部都渴望赢球,购买优秀球员是最直接的方法,如果球员的供应曲线缺乏弹性,那么“软预算约束”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对优秀球员的过度需求。
仔细观察足球产业会发现优秀球员的供应是高度缺乏弹性的,这是因为这项运动的特殊性———上场人数是固定的。在其它生产行业里,你可以用两个或更多的生产效率不高的工人替代一个效率高的工人,这完全没问题,但在足球场上教练不可能把一个优秀球员换下然后用几个普通球员代替他。如果教练想打造一只成功的球队,他只能用更好的球员替换已有球员。
而像梅西和C罗这样的天才球员,能替代他们的人凤毛菱角。因此,优秀球员的供应是非常缺乏弹性的。
这意味着如果相当数量的俱乐部缺乏预算约束,并且优秀球员的需求价格极度缺乏弹性,那么优秀球员会变得非常稀缺,身价会水涨船高。足球体现了“短缺经济”的诸多特征,球员的成本已经高到了没有频繁的注资就无法承受的地步了。换句话来说:正因为足球产业中的优秀球员是相对存在的,所以软预算约束的绝对后果是“工资泡沫”。
(2)管理的道德危机:风险太高,关注太少对优秀球员的需求失控只是软预算约束条件下俱乐部对于价格反应下降的表现之一。另一大表现是风险的增加。雅诺什·科尔奈:“如果一家企业能够获得经济援助,那么即使知道支出会超出预算,它还是会我行我素。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行为是不受控制的;企业不再认真地考虑收入、供应与需求的平衡关系了。”一旦有获得援助的可能,俱乐部的决策层就会倾向于冒更多风险去投资。这种具有道德危机的行为早已不足为奇了。在其他领域的研究表明,如果企业对经济援助有所期待就会甘冒更多风险。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银行业“大而不倒”的现象。
(3)管理的寻租行为:缺乏创新和发展的动力俱乐部没了预算约束,高管们就只关注如何赢得讨好投资者,而不关心球队产出和改进服务了。雅诺什·科尔奈:“当投入和产出不再追随价格信号变化时,资源分配的效率就大大降低了。在企业内部失去了扩大生产的动力;落后的表现可以得到容忍。企业领导的注意力不集中在市场需求上,而是看后台老板的脸色行事,因为如果经济状况不佳他们可以给与帮助。”如果在“软预算约束”组织里这种寻租行为不断得到好处,管理者们就不会花时间和精力在“改善质量,降低成本,引进新产品或新技术”上,不再关心企业的发展了。取而代之的是向投资商要钱,谋求一种“予取予求”的不健康的发展模式。从长远来看,“软预算约束”组织会变得缺乏创造性,高层的经营热情也会下降。
(4)“无限制”的注资对于球员薪酬的影响:消灭了“改进管理”的动力显然,那些不存在“软预算约束”问题的俱乐部成为了“软预算约束”造成的“工资泡沫”的受害者,因为要保持球队的水平和实力,他们要花更大的代价留住自己的明星球员。乍看之下,人们会以为俱乐部有强烈的动力去改进管理,提高效率,以保持在球场上的竞争力。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与外来注资的购买力相比,通过改进管理来提高运营效率的成效实在微不足道,这些俱乐部或者要面临成绩的下滑,或者也寻求注资、花钱豪赌胜利。成绩下滑势必会引起俱乐部官员和球迷的不满,所以那些“软预算约束”俱乐部实际上刺激了其他俱乐部寻求外来注资,跟着烧钱,这时候谁还关注改进管理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软预算约束”令俱乐部改进管理的动力大打折扣,并刺激其他俱乐部也追求外来注资。如果放任不管,管理的道德危机和寻租行为会成为普遍现象,指望经济援助也会成为普遍心态。军备竞赛逐渐演变成名存实亡俱乐部的“僵尸竞赛”,整个足球产业游走在破产的边缘,年复一年地挥霍金钱,但还是不断地得到外来注资的拯救。
1.2.4 财政公平法案的作用:强化对俱乐部的预算约束为了应对以上问题,FFP应运而生,旨在加强对部分俱乐部的预算约束。欧足联提倡在避免破产的同时,鼓励俱乐部实现自主运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但很多反对者认为,只有俱乐部真正破产的时候,才能实行严格的预算约束,重塑足球产业高效的管理活力。这种说法不无道理,但并没有考虑到欧洲足坛的实际情况。首先,很多俱乐部技术上来说已经破产了却还在运营,所谓“死而不僵”,核心问题是“软预算约束”,而不是破产与否;其次,欧足联不是政府,没有破产法的立法、司法权,而且俱乐部分属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级别的联赛,无法遵循统一的破产法。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是,让“软预算约束”的俱乐部全部破产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体育界的竞争不是孤立的,俱乐部之间的相互独立决定了俱乐部的倒闭有可能产生严重的负外部性:一家俱乐部破产会损害整个联赛,对其他俱乐部的声誉产生影响,欠其他俱乐部的转会费可能让其他俱乐部产生财政问题,等等。即便可行欧足联也肯定不会采用这种方法,他们强调的是规范俱乐部的投资行为,一方面竭力约束俱乐部预算,另一方面避免俱乐部破产的风险。
确实,因为欧足联限制俱乐部的外来注资用来买卖球员、支付工资上。很多人可能会以为优秀球员少了,比赛质量会下降,球迷满意度也会下降,不利于俱乐部的发展。但是目前看来很多人都忽视了FFP诸多的积极效应:
(1)原本购买球员的资金会投资在体育场馆、基础设施、社区建设和青训上。这方面的预算在FFP实施后仍然是不受约束的,所以将来俱乐部可以通过出产优秀球员、提高上座率和赢得更多赞助商来获得可持续的“足球相关”的收入。
(2)如果俱乐部经理们能停止没完没了的道德危机和寻租游戏,做好自己的本分,即重视球队建设、注意控制投资,那么注资会转化为足球产业内的资金并逐渐积累,而不是“浪费-注资”的恶性循环。
(3)最后,如果俱乐部停止“僵尸竞赛”,不再成为投资的黑洞,理性投资会最终回归足坛。
2 FFP在“正常”市场中限制竞争的作用,调节欧洲足坛的竞争机制的作用与可行性
Peeters和Szymanski在一份报告中把FFP描述为一种纵向竞争限制,在模型分析结果的基础上得出结论—FFP和美国体坛的工资帽制度一样,具有限制球员工资的功能,但是FFP不能像美国的工资帽制度那样获得更高的竞争平衡。
2.1 为何FFP对于竞争的限制相对宽容
我们是否可以简单地把FFP和美国工资帽制度等同理解为一种 限制竞争的制度 呢?就 算 在 欧 洲FFP确实限制了球员工资,然而一个问题仍有待回答:在一个“正常”的市场环境里,FFP限制竞争的作用究竟有多大?
简单来说,FFP对俱乐部的投资者们说:“支付球员薪水不能超过收入太多,赤字必须控制在500万欧元以内,每个‘缓冲期’内外来注资最大不能超过4 000万欧元!”如果我们假设一家啤酒厂或建筑公司的老板花完了所有收入又超支500万或者从自己的财产中又拿出4千万,支付员工工资,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为限制了市场竞争么?是不是合理的、纯粹的竞争一定要求企业的赤字必须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浮动,注资的规模也有限制呢?在其他的行业里所有的实现收支平衡甚至盈利的公司和机构都属于“受限竞争”的情况么?
1FP的规则看起来适用于所有行业。和美国的工资帽制度相比(把球员工资总额控制在联赛总收入的50%以内),相比于在其他行业受到严格控制,FFP对于竞争是相当宽容的。
当然我们不能把足坛“僵尸竞赛”的现象和正常的市场环境划等号,所以笔者完全同意Peeters和Szy-manski上述的说法,但这只是暂时的现象。如果FFP能像第二部分描述的那样发展,就能重塑俱乐部良好经营的动力,增加收入来源,最终在现有制度下提高球员工资。
2.2 竞争平衡规则是否有益并可行?
Peeters和Szymanski关于收支平衡的看法是完全正确的,这也是FFP的基础。因为收支平衡并不要求一个联赛中的所有俱乐部必须达到一样的支出水平,所以它和竞争平衡的实现并无直接的关系。
但是,“FFP并不直接推动竞争平衡”的论断只是从假设中获得了诸多支持,人们想当然地认为提高竞争平衡对欧洲足球大有裨益,竞争平衡规则也是可行的。目前为止,没有一个欧洲的足球联赛采用美国的模式,这是不是多少令人惊讶呢?既然欧洲的同行们不可能对美国的经验毫无知晓,自然只剩两种可能:一是实现竞争平衡所带来的利润不如美国多,二是竞争平衡规则和绝对的工资帽制度不适用于欧洲足球。仔细分析两者都可能是对的。
2.2.1 单场比赛的意义和价值降低了竞争平衡的重要性美国的体育联赛是相对封闭的,也不存在升降级制度,竞争平衡关系到比赛的精彩程度,其意义和价值不言而喻。与此相反,欧洲联赛体制更为开放,单场比赛的意义和价值更为深远。联赛中角逐冠军的悬念往往是由某些“巅峰对决”决定的(决定升降级,晋级欧冠或欧联杯的资格等等)。
201315月,世界足坛的目光聚焦在伦敦温布利球场,两只德国球队———拜仁慕尼黑和多特蒙德———展开了巅峰对决。与此同时德国媒体也关注德甲联赛的“降级生死战”,每场比赛都决定了某些俱乐部从上到下的命运。观看这些“命运之战”的球迷和观众哪有时间在乎联赛的竞争平衡呢?
2.2.2内在竞争平衡的过滤作用需要一定程度的不平衡实现上赛季的拜仁慕尼黑绝对是德甲联赛的王者,也正因为如此他获得了欧冠资格能与欧洲其他联赛的强队一较高下,比如切尔西、曼联、巴萨等豪强。与此同时,杜塞尔多夫和富尔特这样的德甲下游球队不得不降级,只能征战乙级联赛。拜仁踢欧冠,杜塞尔多夫和富尔特踢德乙,保证了他们的对手与其实力匹配。与实力相当的对手较量是欧洲足球的内在过滤机制的重要作用。他们不需要像美国体育联赛那样需要什么额外规则。换句话说,因为欧洲足坛本来就被设计成由不同国家、不同级别的联赛所组成的,所以竞争平衡并不是唯一的目标,优胜劣汰的机制也需要适当的不平衡的竞争来实现,这一机制是欧洲足球的核心理念,也为世界球迷们奉献了很多“重量级对决”。
2.2.3 如果真的要实行绝对的工资帽制度,联赛只有重新设计参加欧冠的球队,同时也要在球队实力不均的国内联赛争夺冠军。
2011年,英超联赛的总收入高达27亿欧元,而爱沙尼亚足球联赛的总收入还不到其千分之一。如果欧足联真的决定采用美国的工资帽制度,平均球队实力,追求那样的竞争平衡,那么到底以谁为标准:是以英超的收入为标准还是爱沙尼亚的?如果采用爱沙尼亚的水准,那么很可能导致欧洲其他联赛推出欧足联,如果采用英超的水准,大多数国家肯定会无视,因为根本达不到。那么各国联赛根据国内的收入水平制定工资帽可以么?如果这样,参加欧冠的球队也得按照各国工资帽的水平分成三六九等。这样不仅会降低欧冠的吸引力,还会影响俱乐部参加欧冠的积极性。试想如果夺冠球队因为工资限制而无法用奖金支付球员薪水,他们还想参与么?
工资帽制度适用于经营一项运动的独立的联赛或是经营不同的运动,但是收入水平相近的联赛。无论是创建一个由顶级俱乐部组成的封闭的联赛,或是把水平不一的各国联赛改造成市场大小相近的地区联赛,虽然都曾被提及和讨论,但没有付诸实践。因为欧洲豪门都希望同时踢欧冠和国内联赛,不想组建美国模式的联赛,而那些较小的联赛也不愿联合组建统一的地区联赛,所以要在欧洲实行平衡竞争的规则和工资帽制度是根本行不通的。
3“僵化”的危险———为何“改进管理”比“取悦投资者”更能“撼动足坛等级制度”
试想有一家小俱乐部为了购买球员和支付球员工资而花销超支,希望与大俱乐部竞争。
FFP中“收支平衡”的条件阻止了小俱乐部无法在增加运营收入的前提下花更多的钱。因为FFP限制了雄心勃勃的小俱乐部用运营收入以外的资金挑战大俱乐部,很多批评者开始担心已经成型的俱乐部等级会僵化。显然,有一定市场的“等级僵化”的言论是假设了小俱乐部挑战大俱乐部地位的唯一或最好的方法是吸收外资。但是只要全面地考虑球队竞争的各种因素,就会发现“取悦外来注资者”是撼动强队地位的言论是可疑的。实际上有很多因素决定了俱乐部的强弱排名,比如,市场大小、管理质量、外来注资、运气。
FFP限制外来注资用于支付球员工资真的僵化了等级制度么?表面上看是的,但不同因素之间是有联系的。用不受限制的外来注资支付球员工资可能会降低或摧毁管理质量在足球产业中的重要地位。一旦外来注资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取悦投资者”就成为了俱乐部追求成功的唯一途径,“改进管理”变得无人问津。在极端情况下,所有的俱乐部经理只关心“招商引资”和取悦投资人,足球退化成了“钱包竞赛”。先抛开财力不平衡是否公平的争论不谈,如果世界上最富有的十个人源源不断地为排名靠前的俱乐部注资,足球就会成为一项没有变数的运动了。小俱乐部或许能吸引某些人的支持,但远远不足以挑战豪门。FFP的规则为足球产业带回了一种变数,即重视管理的质量。FFP仍然允许基建、青训上的投资不受任何限制,只是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支付工资的注资。
所以,投资者仍然是比赛质量的一大重要因素。但是更重要的是,通过限制注资支付球员工资,管理质量的重要性和吸引力变大了,成为俱乐部取得成功不可忽视的因素。欧洲足球会从比拼管理质量的竞赛中获益。
总而言之:FFP一方面限制了投资者对于足球产业的巨大影响力,另一方面放大了管理质量的重要性。获得更多注资的唯一途径只有让投资者深挖钱袋,然而提高管理质量的方法并不唯一。
4 结论
对FFP的批评声主要集中在限制注资支付球员工资上,但事实上不能忽视改进管理对球员工资水平的影响。在欧洲,德甲是受“软预算约束”影响较小的联赛。一方面,前文提到的“50%+1”规则确保了私人投资商不能购得俱乐部的所有权。另一方面,德甲严格的准入机制要求俱乐部必须诚实经营,清偿债务。
尽管德国足球的转播市场不大,但是德甲被公认为是欧洲最健康的联赛。比如,A.T.Kearney以体育、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多重标准为评估指标得出“德甲冠绝欧洲”。因为无法接触私人投资商,也不能向政府求援,德甲俱乐部形成了享受竞技乐趣的商业模式。他们有欧洲最大的球迷群体,赢得了最多的商业和赞助收入,不但致力于培养本土球员,还积极投资和参与公共工程建设。德勤在2012年的年度足球财报中把德甲形容为“财政最为健康的联赛”,2010/11赛季其利润高达1亿7千1百万欧元,2013/14赛季的电视转播收入也获得了50%的显着增长。而在转会市场上,德甲俱乐部凭借稳健的财务状况而谨慎地操作球员交易,努力使购买的球员物有所值。
当然,联赛的财政是否健康取决于很多因素,但不可否认的是,和其他欧洲联赛不同,长期在预算得到严格控制的环境中运营使德甲俱乐部的经营模式独树一帜。即使把德甲视为特例,本文的结论已经再清楚不过了:如果我们研究一项政策忽视了其对于管理者的决策的影响,那么我们就忽视了这项政策的关键部分。正如我们研究银行业的政策时怎么能不考虑高管们的道德风险和寻租行为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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