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各类电子商务网站蓬勃发展,悄然改变着人们的购物习惯。在体育彩票领域,彩票互联网销售早已成为网络时代彩票销售的趋势所在。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模式给传统彩票店销售模式带来了巨大挑战,同时也带来了新问题。为此,对其进行探究,有助于我们理性认识这一事物,把握其利弊,以便在后续发展中扬长避短,促进体育彩票事业的健康发展。
1 中国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历程
2001 年 10 月,500WAN.com(即今之 500 彩票网)上线,由此开创了我国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的先河。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诞生之初,由于没有既定的合法地位,其发展几经波折,险些夭折,但最终以顽强的生命力存续至今。纵观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近十五年的发展历程,概括起来,先后经历了自发无序的野蛮生长、混乱失序的关停整顿以及趋于有序的赋予合法性三个阶段。
1.1 自发无序:野蛮生长阶段自 2001 年彩票互联网销售诞生至 2007 年,我国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处于“野蛮生长”阶段。
在这一时期,以 500WAN 为代表的体育彩票网站尚处于技术积累和用户积累阶段。由于其销售规模小,尚未引起相关管理部门的注意,同时也缺乏相应的监管,整体上呈现出自发无序状态。
处于自发生长阶段的体育彩票网站,为扩大销售金额,增加网站销售利润,相继采取了一些非正常的营销手段。同时,由于缺乏监管,网络私彩、赌球、六合彩等非法彩票不断蔓延;甚至,一些网站以彩票机构的名义,通过预测、包中奖等形式诈骗彩民钱财,致使国家彩票公信力受到损害;扰乱了体育彩票正常的销售秩序,直接影响到了体育彩票市场的健康发展。
1.2 混乱失序:关停整顿阶段体育票销售网站无序发展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引起了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从2007 年到 2009 年这一时期,是我国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关停整顿与调适阶段。
为打击非法彩票活动,维护国家彩票市场秩序。2007 年 11 月与 12 月,财政部与公安部、民政部、信息产业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等多部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已经利用互联网开展彩票销售业务的彩票机构及其网站,一律停止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1].并对非法销售行为进行查处,多家彩票网站被关停整顿。行政关停整顿关乎网站和企业的生存发展,等整顿风头一过,大部分网站又重新上线经营。网络彩民的需求决定了体育彩票网络销售市场的存在,通过行政手段禁止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并没有阻止彩票网络销售的发展趋势。
1.3 趋于有序:赋予合法性阶段经过关停整顿与调适,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市场日趋有序。“为了规范彩票的发行和销售”[2],2009 年 4 月国务院颁布《彩票管理条例》,使得彩票监管有法可依。条例对彩票代销进行了明确规定,但代销者身份并未提及网络。2010 年,财政部发布了《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了互联网作为体育彩票的合法销售渠道,同时明确规定,“未经财政部批准,不得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3].2012 年,财政部又下发《关于开展互联网销售体育彩票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批复同意中体彩与 500 彩票网两家网站获得互联网销售体育彩票试点资格。2013 年 1 月,财政部印发《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首次确定了彩票互联网销售模式的合法地位。至此,我国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在经历了一系列政策风险考验之后,获得了合法性地位,其发展渐入佳境。
2 中国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模式
2.1 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平台
目前,我国互联网处于 PC 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共存时期,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平台亦呈现出彩票网站(包括网站客户端)与移动销售终端的二元性。
体育彩票销售网站表现为 Web 模式,通常由彩票资讯平台与彩票销售平台组成。从类型来看,又可分为独立域名和大型网站子域名彩票网站。
前者以 500、澳彩、大赢家等为代表;后者以淘宝、网易、京东彩票频道等为代表。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智能手机越来越成为上网主要的入口。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体育彩票手机销售终端应用软件彩票销售 APP 应运而生,彩民只需下载一个彩票终端软件安装到手机,即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购彩。
2.2 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彩种
根据玩法,我国体育彩票类型可分为即开型(刮刮乐)、数字型(排列三、排列五、22 选 5 等)、乐透型(七星彩、超级大乐透)和竞猜型(足彩、竞彩、北单)等。其中,除即开型外,其它类型体育彩票均已实现互联网销售。
在实践中,体育彩票销售网站通过代购与合买平台实现在线销售。其中,数字型与乐透型体彩跟福彩同类型彩票没有本质的区别,唯有竞猜型彩票才能体现出体育彩票的体育性特征。竞猜型体育彩票满足了球迷看球与玩彩的需要,在一定意义上,网络彩民既是彩迷,也是球迷。因此,以足彩、竞彩和北单共同构成的竞猜型体育彩票成为了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的主力。
2.3 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代购模式
彩票代购是指个人在同意网站体育彩票代购协议的前提下,在彩票销售网站投注,委托彩票销售网站代理购买出票、中奖后兑奖等事务。
在实践中,彩民除了自行投注外,还可根据自己的购彩策略,选择复式、胆拖、机选等投注方式,设置定期投注。网站程序将根据彩民的设置自动投注,从彩民账户自动扣除购彩金额,中奖后自动派奖,将中奖金额派送到彩民的账户上。
一站式程序化的网络彩票代购,相对于传统彩票店终端机购买彩票,更加便捷、快速、高效。
2.4 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合买模式
彩票合买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出资购买彩票。合买方案发起人在方案发起时规定每份彩票的金额,参与者根据自身的意愿认购至少一份以上的彩票,方案进度达到 90%,方案成交(一般由网站保底)”[4].合买成功,由网站代理出票。中奖后,由网站代理兑奖。网站将扣除个人所得税后,通过程序将中奖金额分配到1在理论上,彩票合买这种线上募集资金集体购买彩票的方式,相对于线下个人购彩或多人合作购彩,由于投注量大,其中奖机率更大;同时,由于集体共同承担风险,个人承担的风险相对更小。相对更大的中奖机率,更小的投注风险,彩票合买深受网络彩民喜爱。在实践中,彩票合买通常用于购买足彩。
2.5 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盈利模式
目前,我国体育彩票销售盈利主要为佣金制,即销售提成。传统的彩票店终端机销售提成是7% -8%,即各省体彩中心根据终端机月销售总额,提取 7%或 8%作为销售佣金返给彩票店。相对于传统体育彩票销售店,体育彩票网站的互联网销售覆盖面更广,365×24 不间断销售,突破了传统彩票店销售的时空局限,销售金额远大于传统彩票店。由于销售总额高,给合作彩票中心带来良好的销售业绩,相应地彩票中心会给予较高的佣金。其销售提成通常要高于传统彩票店二至三个百分点,据 500 彩票网上市招股书公布信息,其佣金比例平均在 11%左右。
3 中国体育彩票互联销售存在的问题
3.1 网络私彩问题在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中,网站如果自行赔付,对成交单子不予出票,那么这种行为无异于网站自行发行虚拟电子彩票,私自做庄,从而导致网络私彩问题。目前,我国体育彩票返奖额一般为 50%(数字彩)或 65%(足彩),长期来看,网站即使自行赔付,也不会亏本。如果投注没有中奖,便不需赔付,则是一本万利的买卖。从网站赚取更多利润的角度来看,我国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都存在网络私彩的诱惑与风险。网络私彩不仅违反了国家禁止网络博彩的法律规定,同时也扰乱了我国体育彩票的正常发行秩序,破坏了体育彩票的诚信。
3.2 病态博彩问题我国发行体育彩票的目的在于为中国公益事业、中国体育事业筹集资金,促进中国体育事业发展。购买体育彩票本身是支持国家体育事业的一种个人行为,中大奖的机率更是低至数百万,乃至千万分之一。中奖本身是一件相当偶然的事情,可遇而不可求。但在现实中,部分彩民购彩成瘾,梦想通过购彩中奖一夜暴富,出于对大奖的执迷,这部分彩民坚持长期投注,甚至大额购彩。无论是在线上,还是线下,从来都不乏此类问题彩民。这种不健康的购彩心理,直接导致了以中奖为目的病态博彩问题,不仅影响身心健康,还引发了诸多家庭矛盾与社会问题。
3.3 不当引导彩民购彩问题从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盈利模式来看,彩票销售额的多少将直接影响网站的利润。体育彩票销售网站为了增加彩票的销售额,引导彩民购彩,在实践中,各彩票网站“借助各种传播手段和渠道,进行了大量专业、系统和精确的不良传播,而良性传播则明显不足”[5].体育彩票网站通常采用中奖引导的方式,即对网站中奖用户以及对中奖金额的大肆宣传,甚至虚构中奖故事,营造出网站购彩中大奖的氛围,引导彩民购彩。部分网站甚至私自采用加奖方式,即彩民中奖后由网站予以增加一定的奖金额引导彩民购彩。体育彩票网站销售营销本身并没有错,但以中奖为借口引导彩民购彩,以增加网站销售额和利润,则有失正当性。
3.4 网络彩民资金安全问题虽然目前网络安全技术已能够解决绝大多数互联网交易资金安全问题,但网络彩民的资金安全仍令人担忧。与一般购物网站不同的是,网络彩民的资金安全问题并非出在交易环节,而是出现在网站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部分体育彩票销售网站涉嫌非法集资,以充傎送钱的形式诱导彩民充值,然后以私彩-购彩不出票的形式套取网民的购彩资金;其二,非法体育彩票网站,采取关闭网站跑路的方式,卷走彩民的购彩资金。其三,部分体育彩票网站采用“吃票”的方式,彩民购彩后虽然也通过终端出票,但中奖后奖金被网站主私吞。
4 中国体育彩票互联销售问题的治理
4.1 加强体育彩票网站销售监管加强对体育彩票网站销售的监管,是防范网络私彩、维护体育彩票公信力与正面形象以及彩民的购彩权益的必要保障。在实践中,“应着重从立法入手不断强化监管,建立信息披露长效机制,加强自律意识培养和司法体系建设,建立体彩公信力补救机制,加大体育彩票诚信监督体系建设”[6].具体而言,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首先,需加强对销售成交量与出票量的监管,使网站彩票销售额与出票额相符。如果销售额大于出票额,那么网站就存在私彩嫌疑,只有相符,才能杜绝体育彩票网站利用国家彩票私自做庄的私彩行为。
其次,对彩民转账充值的购彩资金实行银行第三方托管。实质上,彩民投注的资金其实是与转账资金对等的一串数字,没有第三方的托管,难免会出现一些网站挪用、侵吞彩民购彩资金的行为。
再者,对体育彩票网站销售行为进行规范。只有通过对彩票网络销售行为进行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才有利于建立和维持合理有序的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秩序。
4.2 合理引导网络彩民购彩相对于线下彩票店终端彩民群体,互联网彩民的文化与信息技术修养更高一些。加之互联网购买彩票的便捷性,深受球迷和彩迷的喜爱。购彩是彩民自愿的个人行为,购彩有中奖的欲望,本无可厚非。但从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的态势来看,合买主发起数十万的足球彩票合买大单,显然是以中奖为目的,更具博彩意味。在网络中,大多足彩彩民具有球迷与彩迷双重身份,对于此类彩民,体育彩票网站需要给彩民提供专业的足彩资讯服务,还需切实把握彩民的购彩心理,引导彩民理性购彩。
4.3 推行无纸化电子体育彩票,适当提高返奖率无纸化电子彩票,是指彩民通过投注获得一个电子彩票凭证,并以此作为信息查询、中奖兑奖的合法性依据。与传统纸质彩票相比,无纸化电子彩票具有绿色环保、高效灵活、安全方便、销售的低成本性等优势和特点。中国体育彩票未来成长的机会将来自互联网,无纸化电子体育彩票是发展的趋势所在,推行无纸化电子体育彩票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我国体育彩票 50%以及 65%的返奖率,相对于国际上 80-90%的博彩返奖率还较低。虽然我国体育彩票具有国家公益性,但“我国体育彩票返奖率应当按照彩票的特性和市场规律科学设定,不能一味反对和压制返奖率的提高”[7].适当提高返奖率,可吸引更多的彩民,减少国内彩票资金的流失。
4.4 加快彩票立法,依法治理彩票互联网销售我国的体育彩票的来源具有合法性,但具体到体育彩票的互联网销售,则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质上,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只是一种新的销售模式,是体育彩票的电子商务模式。只要销售手段正规,销售国家合法的体育彩票,亦未尝不可。如果没有相应的彩票立法,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治理,极有可能扼制我国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模式的创新和发展。为此,我国彩票需要立法,赋予彩票互联网销售的合法地位。也只有立法,才能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对彩票互联网销售问题进行治理。
5 结语
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模式是适应信息时代网络技术发展的需要,是体育彩票销售渠道的拓展和销售模式的创新。体育彩票在互联网销售模式变革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网络私彩、病态博彩、不当引导购彩等新问题。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需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对于出现的新问题,可通过加强监管、推行无纸化电子体育彩票以及彩票立法,对其依法治理,使体育彩票互联网销售健康、有序、合理地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关于彩票机构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有关问题的通知[Z].财政部,财综[2007]84号, 2007-12-24.
[2] 丁锋,王薛红。彩票管理条例释义及实用指南[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9.
[3] 财政部。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Z].财政部,财综[2010]83号, 2010-09-26.
[4] 百度百科。彩票合买[EB/OL].
[5] 李刚。传播学视角下中国彩票购买者心理不健康成因及对策的研究[J].体育科学, 2011(2):26-35.
[6] 牛进平。我国体育彩票社会公信力研究[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 2012(2):150-152,172.
[7] 艾郁。我国体育彩票资金的构成变化及对策分析[J].体育文化导刊, 2013(9):75-7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