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会专家罗斯曼认为弱势群体是指那些因生活机会所造成依赖的人群,包括老年人、肢体残疾者,受离婚、吸毒、暴力和儿童虐待加剧影响的青少年群体、精神病人。国内学者多倾向于把弱势群体分为社会性弱势群体和生理性弱势群体。本研究主要是对陕西省城镇社区里的生理性和社会性弱势群体,如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妇女、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群等。
随着世界各国经济文化、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体育的外延被扩大,社区体育应运而生。社区体育正日益被确定为发展社会体育的主要形式,群众体育以社区为主要形式得以落实,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得到满意的体育健身服务。社区体育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切入点,其首要的功能就是休闲娱乐和强身健体,但是社区休闲体育的开展与服务依赖于一定发展环境。
社区休闲健身环境是一个多因素综合作用的体系,融人文和自然环境于一体。随着社会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城镇社区休闲体育环境状况如何?是否满足社区弱势群体的健身需求?通过调查陕西省城镇社区弱势群体对社区休闲体育环境的评价,分析城镇社区休闲体育环境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为充实休闲体育理论体系,指导休闲实践和提高弱势群体休闲体育质量提供参考。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在渭南、西安、汉中、宝鸡、延安5个地区中各随机抽取2个乡镇和1个县城,在每个乡镇和县城中各随机抽取100名(共计1500名)社区弱势群体为调查对象。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法
所需资料主要通过图书馆手工检索以及CNKI期刊全文、超星数字图书馆、人大复印资料等电子检索获得,并充分利用google、百度等收集相关的研究资料。
1.2.2问卷调查法
采用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遵循社会学问卷设计的原理设计调查问卷。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效度检验,并采用重测法进行信度检验。选聘咸阳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2008级、2009级和2010级的在校本科女生作为调研员,在暑假期间进行实地调查。共发放问卷1500份,回收1440份,回收率96.0%,其中有效问卷1386份,有效率96.3%。调查问卷实施时间为2012年7—8月。
1.2.3访谈法和数理统计法
对社区体育组织负责人和体育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了解收集相关资料。利用excel、spss等软件对收集的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与分析
2.1微观环境
2.1.1家庭体育环境
家庭体育是弱势群体休闲体育的重要支撑点与保障,主要表现在精神支持和经济支持两方面。
在经济方面,陕西城镇社区弱势群体收入不高、家庭体育年消费较低。调查结果显示,弱势群体的健身消费总体偏低,年均消费在100元以下的人群占调查人数的41.3%,而400元以上的只有8.7%。调查还显示,弱势群体的家庭中其他成员对其给予了较多的经济支持,这种支持对于收入较低的弱势群体正常体育活动的开展,尤其是到收费场所进行健身休闲显得非常重要。家庭在精神上的支持是弱势群体进行休闲体育活动的重要一环,在对参加健身活动的方式调查后发现,有46.4%的弱势群体是与同事和朋友一起进行健身锻炼的,和邻里一起的有19.6%,和家里人一起的有16.4%,独自一人的占12.5%,其他占5.1%。这说明绝大部分弱势群体是与家人、朋友及邻里一起参加体育锻炼的,这提示健身活动为这些弱势群体提供了相互沟通、彼此了解的机会,通过社区健身环境的健身活动可以将社区居民联系在一起,使他们获得友情、亲情以及群体的崇高感,从而促进社区居民建立和睦、融洽的氛围,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
2.1.2社区体育环境
在“您认为参加健身活动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是”的选项中(图1),“有时间”(59.6%)、“有人指导”(51.7%)、“有经济条件”(41.2%)位居前三位。在“您对体育运动开展的愿望”的调查中(图2),调查对象第一位的愿望是“建立健身场所”,第二层次愿望是“开放场馆”,第三位的愿望是“有体育指导员的指导”。这说明公益性体育设施场地还远未充足,有超过一半(65.5%)的被调查者对公共性体育场所存在向往,他们渴望在身边有更多健身项目可供选择。
开放场馆与建立健身场所是相一致的,已经建立的场馆更多的向社会免费开放,实际上等于增加了健身场所,学校、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可在规定的时间对外开放,收费的场馆政府可采取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减免收费标准,让弱势群体的健身环境得以改善。弱势群体对科学健身的要求越来越高,没有专人指导是制约弱势群体参与体育锻炼积极性的重要因素,相当一部分弱势群体,尤其是社会性弱势群体由于缺少体育锻炼的方法与手段,更需要有专门的人指导。这些愿望体现弱势群体自身的体育消费观念和经济条件仍然是制约他们进行体育锻炼的重要因素,义务性和公益性支持仍然是目前弱势群体体育健身的重要方式。
2.2宏观人文环境
事物都是一定外在环境之下发展、变化的,总是和它周围的事物联系起来的。在影响陕西省城镇社区弱势群体休闲体育行为的宏观环境中,除了自然环境,人文社会环境也是影响其体育行为的主要因素。
2.2.1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
从国内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和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加快发展面临着诸多有利条件。从国际大环境看,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谋求合作和协商对话日益成为主流。各国家之间相互依存度进一步提高,这为陕西扩大对外开放创造了更加广泛的合作途径。但全球化进程也有可能对国内弱势群体造成更加不利的影响,并且有可能使弱势群体的数量持续增加。因此,在我们关注国内弱势群体问题时,还必须充分考虑到全球化这一背景。
经济条件是保障体育行为的重要环境,它不仅保障居民有相应的经济实力进行体育行为方面的消费和实施体育行为,还保障了整个国家和地区建设体育基础设施、提供体育服务。对于经济上处于劣势的弱势群体来说,他们尤其需要更多的体育资金投入,需要公益性的体育手段与设施,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弱势群体休闲体育行为的正常进行。
在文化对体育行为的影响方面,更多的是意识与观念对行为实施的影响。目前,弱势群体在体育行为方面的意识往往带有一定的滞后性,持有的体育观念也需要更多的科学指导。陕西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可用于提升弱势群体体育观念,除了优美的自然资源,更具有厚实的民俗、民族文化资源,依靠这些资源所开展的民俗节庆活动、体育旅游等促进了各地丰富多彩的体育文化融合,使弱势群体的体育意识、观念与行为在和谐自然的文化环境中得到潜移默化。经济的健康发展、政治的有序稳定、文化的欣欣向荣使陕西呈现出有利于休闲体育发展的人文因素。
2.2.2城镇化环境
城镇化,就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城镇规模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2011年我国的城镇化率达51.27%。2012年陕西省城镇化率预计将超过50%,意味着将有一半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城市。加快城镇化进程,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改善了人们的生存条件,另一方面,城镇化进程中的工业文明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生活环境的破坏和生活方式的变故,人们的健康状况正面临新的挑战。这一情况表明:城镇化带来的社会经济发展为弱势群体参与休闲体育锻炼提供了新的休闲观念和物质基础,同时,城镇化也进一步增强了弱势群体进行运动休闲的动机,使休闲体育成为越来越多弱势群体的行为需要。另外,城镇化和老龄化环境使陕西省城镇社区的弱势群体数量快速增加。
2.3政策、法规环境
2.3.1构建和谐社会政策
作为上层建筑的政策环境对休闲体育的发展具有引导性作用。目前我国的改革已经进入关键期,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和消费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收入分配、老龄化、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矛盾也越发突显,这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是背道而驰的,构建和谐社会,就是为了建立一个社会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现代化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对弱势群体休闲体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实以人为本更重要的是要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正义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在实现社会公平的过程中,作为弱势群体更应得到制度的保障和社会的关怀。在实现以人为本的链条中,人的健康是实现和谐社会无法缺少的物质基础,是其他一切链条存在的逻辑起点。不言而喻,实现全体公民(包括弱势群体)的身心健康是实现和谐社会的根基,政策法规也将以制度的形式对弱势群体休闲体育行为实施保障。
2.3.2弱势群体法规、政策
从法律自身的角度来看,保护弱势群体本身就是体现法律的正义和公平,因为生理原因或社会因素导致弱势群体陷于弱势地位而缺乏竞争力,如果没有政府对其实施必要的照顾,他们很难走出不利的局面。因此,政府通过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对他们提供特殊照顾就成为必然。运用强制措施对国民收入实行再分配,对弱势群体给予帮助,是当今世界各国针对弱势群体的主要途径之一。2011年陕西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发改委、人社厅等下发了《关于建立陕西省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陕西省各市也积极推动出台了一批具有引导性、创新性的政策,从制度上保证了我省城乡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基本生活费用价格上涨而降低,同时,发挥国家政策导向的作用,建立健全扩大就业再就业的政府主导机制。通过就业促进政策,扭转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提高收入分配的公平性,积极推动这类人员的就业或“再就业”,从而使他们获得自立、自尊和自强,实现自我价值。研究显示,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是由于社会原因导致其陷于弱势地位的,是我国弱势群体的主体,因此,应当侧重从社会支持的角度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
2.3.3体育法规、政策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制定与颁布的体育法规涉及到体育领域的方方面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在第二章第十六条中就明确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国家体委等部委颁布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工作的意见》第六条“健身活动”中明确提出要“关心和重视老年人、幼儿和残疾人的体育活动”。《关于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通知》是专门针对老年人而制定的一部体育法规。
2011年陕西省西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陕西省西安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和2002年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的《陕西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从法规的角度对体育经营活动、体育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障和维护,以促进陕西省体育产业的发展。
上述关于体育市场和群众体育的法规,从政策和法规上保障了包含弱势群体在内的全体群众的体育权益。
3、小结
从政策环境、微观环境和宏观环境三个方面对陕西城镇社区休闲体育发展的环境进行了研究。政策、法规环境方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以及国家针对弱势群体制定了体育法规、政策,从政策和法规上保障了弱势群体的体育权益。在宏观环境方面,主要探讨了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以及城镇化和老龄化环境以及体育产业发展环境,认为它们是休闲体育发展依赖的大环境。在微观环境方面,弱势群体的家庭其他成员对其给予了较多的经济支持,绝大部分弱势群体是与家人、朋友及邻里一起参加体育锻炼的。陕西城镇社区公益性体育设施场地还远未充足,弱势群体对科学健身的要求越来越高,没有专人指导是制约弱势群体参与体育锻炼积极性的重要因素,相当一部分弱势群体尤其是社会性弱势群体由于缺少体育锻炼的方法与手段,更需要有专门的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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