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 信贷管理水平不够高
1.贷款期限设置不灵活。农信社按贷款期限分,可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指 1 年以内的贷款,中长期贷款指 1 年以上贷款,其中 5 年以下的属于中期贷款,5 年以上的属于长期贷款。按照 2013 年末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全省农村信用社短期贷款约占中小企业全部贷款的七成,而长期贷款约占三成。除了保定市外,其他10 个地市农信社的短期贷款余额均高于中长期贷款,唐山、廊坊、邯郸农信社中小企业短期贷款余额位居前三名,保定、石家庄、唐山农信社中小企业长期贷款余额位居全省前三名。如图 6 所示。另外,基于风险监测的考虑,监管部门同样要求农信社多发放短期贷款,来增强资产流动性,降低风险,但这与中小企业贷款需求也有一定差距。按照农业生产特点,农业生产经营具有较强的周期性,而现代农业生产正在向长期化发展,其生产周期一般都长达 2-3 年,有的甚至更长。另外,对金融需求的额度也逐渐增大,比如,一些规模养殖大户,其融资需求一般都在 10 万元以上,一些龙头企业,其融资需求一般在上百万甚至上千万,像这些已成规模的中小企业由于生产周期长以及额度大等原因,其资金回笼不会很快,无法在 1 年内还本付息。如果不按照中小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来确定合理的贷款期限,其结果可能造成还款期限与企业资金需求旺季冲突,一方面容易使农信社贷款形成风险,变为不良贷款,另一方面还造企业项目不得不暂停或呈现半停产状态,恶化企业生产经营状态。
2.贷款方式比较单一,信用担保体系缺位。河北省农信社中小企业贷款按担保方式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质)押贷款三种贷款类型。截至 2013 年末,保证贷款余额 1456.24 亿元,占比 50.83%,抵(质)押贷款余额 1397.65 亿元,占比 48.78%,而信用贷款余额 11.06 亿元,仅占比 0.39%.其中保证贷款及抵(质)押贷款占比高达 99.6%以上。如图 7 所示。
农信社在放贷过程中,为了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的质量,信用贷款少之又少,保证贷款占据全部贷款的一半以上。而保证贷款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在贷款发放过程中,通常以借款人具有充足的第一还款来源作为授信基本前提,对期限不超过 1 年的公司类流动资金贷款,采用融资性担保贷款方式发放,对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大额贷款授信原则上不采用。尤其是从严管控管理客户保证贷款,严防担保关系过于复杂形成担保链(圈)风险。
据河北工信厅有关调查显示,有 30.4%中小企业认为在融资过程中缺乏银行可抵、质押的资产。28%的中小企业表示在融资过程中缺乏第三方担保。三成以上的中小企业还是倾向于抵(质)押贷款。而农信社在办理抵质押贷款时,对抵(质)押有严格的规定,范围较小。作为县域经济的主体,中小企业往往植根县域,经营场所多位于农村,占用农村土地、宅基地或是集体所有的耕地,没有土地证或者房屋没有产权证,而农村土地使用权、农村房产、集体耕地等受到《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而不能进行有效抵押,抵押融资受限。另外一些涉农企业,如经营农业、林业等产业的企业,其资产多为林权、农产品等,这些农业资源作为抵押物,其风险较大,一定程度上阻碍企业融资。另外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一些信用担保机构很难对农村地区的小企业、养殖大户或是农业产业化企业进行信用担保,指示一些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的涉农企业,当由于自然条件等因素影响导致贷款出现风险时,由于没有信用担保或是风险补偿机制的支撑,极易使贷款形成损失,更增加了抵押担保贷款的申请难度。
3.不良贷款反弹苗头不可轻视。
受经济下行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农信社资产质量有恶化的趋势。在农信社发放的贷款总额中,中小企业占比达到 64%,其中主要涉及钢铁、水泥、矿山、玻璃等支柱产业的上下游行业,随着河北省产业结构的深度调整,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的强力推进,贷款企业的风险越来越大,加之农信社近年来对养殖业等龙头企业给予了大力支持,但疫情的严重影响也加大了贷款的风险。因此,河北省部分领域、部分地区的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走高趋势明显。经统计,截至 2013 年末全省有 15 家县级行社不良贷款余额较年初反弹。全省正常类贷款占比为 90.25%,比上年同期下降了 2 个百分点;全省农信社在正常类贷款占用形态中反映的逾期 30 天以上的贷款仍有 67.5 亿元;同时,还约有 29.1 亿元的本金未到期或逾期 30 天以下但欠息已达 180 天以上的贷款,尚未按照五级分类标准划分到不良贷款中。
3.2.4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较差
1.逃废债现象严重。县域中小企业较大企业来说,经营规模较小,资本积累较少,抗风险能力较差,普遍存在信用观念淡薄、还款意识差的现象。再加上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营信息不透明,逃废债现象还较为普遍。农信社对这些中小企业贷款管理比较难,一旦形成风险,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也是胜诉容易,执行起来难,一定程度上制约农信社放贷信心。
2.县域信用评价机制缺失。中小企业所涉及的行业范围广泛,发展规模、行业特点以及风险因素都有所不同,个体差异较大,目前无论是社会还是在农信社内部,都没有建立针对中小企业较为科学、完善、成熟的信用评价体系,也没用建立相应的评估管理系统,使得贷前调查难度增大,不能准确、系统的对贷款企业的信用状况、经营现状以及偿债能力进行有效分析,以至于有的贷前调查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增加贷款管理难度。
3.3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3.1 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亟待深入改革
农信社合作制的产权模式,其产权不清的弱点直接导致了其经营管理方式的不健全。一是“官办”习气浓厚。农民入股仅为取得贷款,没有“所有者”的感觉;员工认为国家是农信社的实际管理者和风险承担者,感觉是为政府打工,吃大锅饭和官本位的思想根深蒂固。二是农村金融“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行业属性,使部分员工产生相对畏难情绪,等靠要思想严重,自我经营和竞争意识不强。三是内生性监督力量不够,经营管理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加之外部诱导因素多,从高管人员到一般员工都极易产生道德风险,最终形成各类经济案件。四是相对固定的县级法人体制,使得对经营状况不好的机构只能救助而没有重组和兼并等手段可使,机构缺乏危机意识,“小而不倒”的现状是少数机构恶意经营的根本原因。上述问题只有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省联社自 2005 年成立以来,通过加强行业管理,有效落实了中央的改革决策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风险管理责任,使全省农信社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显着的变化与进步,初步走上了健康、规范、快速发展的轨道,发挥了应有的行业管理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全国各地的省联社这一行业管理机构,包括河北省联社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够科学、不够到位、不够规范的问题或不足,引起了银行监管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关注、议论。
客观地分析,省联社在履职上确有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省联社现有行业管理模式也已经难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省联社是改革的产物,其诞生也是当时农信社行业支付风险严重、整体资不抵债状况下的最佳选择,应该说农信社能有目前平稳向上的发展势头,省联社是功不可没的。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其体制弊端也日渐显现:一是省联社行业管理定位不清。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省政府接管农信社管理职责的同时也必须承担其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省联社作为省政府授权机构,只有忠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以不辱使命。但按照银监部门规定,县级联社是法人机构,实行自主经营,省联社行使的是行业“自律”管理,不能过多干预基层业务经营。目前,各省级联社有着共同的感受是“不管是缺位、多管是越位”,处境十分尴尬。二是省联社行政授权的行业管理职责与股份制改造后的股东诉求渐生矛盾。
根本原因是入股的大股东要求行使对农信社的“所有权”进而追求商业利益的最大化,对省联社的行业管理有着必然的抵触和不满。三是省联社处置农信社经营风险有责任无手段。根据有关监管法规要求,省联社对辖内存在的高风险机构要承担相应的处置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省联社除了对基层高管人员进行调整外,再别无其他过硬手段可以施展,目前能做的也就是组织机构之间的“友情”帮助和省联社从信托产品收益中抽调少量部分进行有限帮扶。
3.3.2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战略规划有待明确
当前,商业银行已经将细分市场,提供差异化服务作为主要的发展战略,不再是以大型企业为主要支持对象,触角已经向社会经济活动中最基本、最灵活、数量最多的中小企业,为其量身定做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而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仍是农信社的主要业务,存贷差仍是农信社主要的利润来源,其利息收入大约占农信社营业收入的 63%左右。农信社还没有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巩固市场,细分客户,将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到战略的高度来对待,也没有制定差异化的市场定位战略,在这一点上,已经落后于商业银行。
3.3.3 信贷专营队伍的培育未被充分重视
1.信贷队伍人员综合素质偏低。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员工来源复杂,且对学历、专业水平的要求较低,子承父业情况较多,两位,农信社主管部门几经变更,员工队伍建设未引起足够重视。截至 2013 年末,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共计 52094 人,其中信贷队伍 7125 人,占比 13.68%.文化水平偏低,人员年龄偏高,部分员工只能勉强完成基础的业务操作,对新业务、新知识的理解及掌握能力偏弱(见图 9)。由于不能依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风险防控,不能进行及时风险预警,容易增加形成贷款风险。信贷人员业务素质问题是多年历史形成的沉疴,虽然近年来陆续补充了一些新鲜血液,但仍是老员工居多,这些员工虽然工作经验丰富,但接受新鲜事物能力差,难以适应形势发展。
2.激励机制不到位。信贷岗位激励机制落后,讲权利少,讲责任多,在贷款管理上,责权利不对等,重对信贷人员的责任追究,轻对其激励奖励,影响了其放贷积极性,再加上农业经济效益低下以及农业项目贷款固有的风险性,不可预见性,使得部分信贷员在发放小额贷款时,宁可少放或不放,过于谨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开展。
3.农信社专营中小企业贷款的队伍尚待建立。信贷人员数量相对于服务区域来讲相对较少。虽各市已经成立小贷中心,但每名信贷人员管户较多,造成贷后管理不到位。以张家口为例,截至 2013 年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共计 298324 笔、金额219.51 亿元,专职信贷员只有 738 名,人均管贷 404 笔、金额达 2974 多万元,有的地市更是达到时我均管贷上千笔,人少面广现象突出。
3.3.4 外部配套服务系统需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配套服务系统不完整。
1.缺乏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整个贷款业务没有正式建立征信系统,缺少信用评级体系,也没有公布贷款人经营业绩增加其透明度的平台,透明度也不高。这是当前农村信用社面临的一个极为严峻的问题,在当前征信系统不健全的条件下,很多地方诚信缺失,造成贷款质量急剧下降,农村诚信环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波及,一些地区甚至尤其严重。其形成有着复杂的社会因素,但与农村信用社在某些特定时期管理松散,制度缺失,风险控制不到位,不注意培育信用环境有着直接的关系。
2.缺乏为中小企业全方位辅导支持的机构。当前,河北省中小企业不仅缺乏资金,而且对核心技术的掌握、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的吸引,对市场前景的把握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和决策分析能力都是比较欠缺的。而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项目平台、市场前景分析、财务规划、人才培养、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机构并不多,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