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5 月 7 日 发布的 《 中国国家安全研 究 报 告(2014)》 显 示 , 2013 年发生在我国境内的暴力恐怖主义袭击事件有 10 起, 呈现出地域扩大、 以政府机构和军警为主要袭击目标等新特点。 境外宗教渗透势力已经把触角伸向中国社会的各个领域, 渗透态势愈演愈烈。 今年 3 月 1日、 4 月 30 日分别发生在昆明火车站、 乌鲁木齐火车南站的暴恐袭击事件, 恐怖分子的行为更是丧心病狂, 引天人共愤。
深入探讨人员密集场所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现场处置对策, 为加强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应对暴力恐怖事件的有效预警和防范, 增强处置指挥能力, 具有重大意义。
一、近年来国内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概况及特点
(一) 2013-2014 年国内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盘点
2014-03-01: 昆 明火车站发生严重暴恐事件 , 致 29人死亡 130 人受伤。 10 余名统一着装的暴徒蒙面持刀在昆明火车站广场、 售票厅等处砍杀无辜民众。
2014-02-14: 新疆乌什县发生袭警案件 , 2 名 群众和2 名 民警受伤 , 警方击毙 8 人 抓获 1 人 , 3 名 疑犯在犯罪时自爆死亡。
2013-12-30: 6 时 30 分 许 9 名暴徒持砍刀袭击新疆喀什莎车县公安局, 投掷爆炸装置纵火焚烧警车, 公安民警击毙 8 人抓获 1 人。
2013-12-15: 23 时许新疆疏附县公安局民警遭多名暴徒投掷爆炸装置及持砍刀袭击, 造成 2 名民警牺牲。 警方击毙暴徒 14 人抓获 2 人。
2013-11-16: 17 时 30 分 许 , 9 名暴徒持刀斧袭击新疆巴楚县色力布亚镇派出所, 致使 2 名协警牺牲, 2 名民警受伤, 暴徒被当场全部击毙。
2013-10-28: 北京天安门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导致5 死 38 伤。 8 名嫌犯都来自新疆和田地区。 实施暴恐袭击之前他们准备 4 万元人民币、 一辆奔驰越野车和数把藏刀、 400 升汽油, 事前 3 次踩点。
2013-08-20: 新疆喀什处置一起暴恐团伙案 , 一 名32 岁特警牺牲。
2013-06-27: 新 疆都善县 26 日 凌晨 6 时 左右发生恐怖袭击案, 多名暴徒先后袭击派出所镇政府致 24 人遇害21 人伤。 民警击毙 11 人击伤抓获 4 人。
2013-04-24: 新强喀什巴楚县发生一起有预谋的恐怖案件, 造成民警、 社区工作人员 15 人死亡, 处置过程中击毙暴徒 6 人, 抓获 8 人。
(二) 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特点
1. 手段极端残忍
暴恐分子大多使用砍刀、 爆炸装置等对手无寸铁的无辜民众甚至妇女和儿童实施砍杀和爆炸, 手段极端残忍,毫无人性可言。 就近年来发生的暴恐事件来看, 刀斧砍杀、 驾车冲撞、 蓄意爆炸成为暴恐分子实施犯罪的主要手段。
2. 政治目的明确
暴恐分子的犯罪行为并非是个体行为, 而是受到国内外恐怖组织指使, 有目的地针对党和政府实施的极端暴力犯罪行为, 他们借助在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实施的犯罪活动, 来达到制造社会恐慌、 引起舆论关注、 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目的。
3. 时间不确定, 事件多发生在人员密集场所
暴恐分子选择实施犯罪的时间没有规律可循, 就已发生的数十起暴恐案件来说, 有的是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发生的, 有的却是在相当长时间后偶发。 实施暴恐袭击的地点大多在人员比较密集的火车站、 广场、 农贸市场等地, 选择袭击目标容易, 造成影响巨大。
二、人员密集场所暴力恐怖事件处置对策
(一) 建立预警机制
各级公安机关, 尤其是突发事件发生后最重要的分县局指挥机构, 应建立反暴恐袭击预警机制, 制定完善的反暴恐袭击工作预案, 并根据预案开展模拟综合性演练, 让各级指挥机构的指挥员、 战斗员反复练、 经常练, 在练中学、 学中练, 从而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二) 迎战准备
1. 思想准备
面对复杂的形势, 要有正确的认识观念。 一是对当前暴力恐怖袭击形势的正确认识; 二是对法律法规的正确认识; 三是对专项训练活动的正确认识。 有些民警在工作中存在主观上麻痹大意, 执法过程中存在尚勇轻谋的认识误区, 认为常年的工作经验和熟悉的工作环境, 不会造成恶劣的后果。 就是由于这种 “经验论” 的出现, 造成大量无谓伤亡事件的发生。
2. 身体素质准备
据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 我国公安机关现有民警两百多万人, 警力与人口的比例接近万分之十, 而发达国家地区的警力人口比是万分之三十五。 我国公安民警尤其是基层一线民警的工作强度巨大, 每天的工作时间十一到十五个小时, 平均每三周才能休息一天。 公安民警的平均寿命还不到 50 岁。 常年的不规律生活造成大量疾病隐患, 心脑血管疾病、 高血压、 冠心病已经成为公安民警的最大敌人。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开展科学的体育活动是提高民警身体素质的有效途径。
3. 装备准备
古语讲 “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机关当中唯一的可以使用暴力强制手段的行政力量,主要体现在武器警械装备的应用, 装备本身也是警察战斗力要素之一。 规范的警械武器以及防护装备的使用不仅是公安民警克敌制胜的法宝, 而且能提升执法效能, 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
4. 技能、 战术准备
公安部关于公安民警业务技能练兵目标规定 “一、二、 六、 五” 的训练内容, 即: 一要严格依法执行警务;两增强, 执法规范意识和执法安全意识; 六会, 徒手防卫与控制、 警械使用、 武器使用、 搜身带离、 现场急救、 通讯联络; 五掌握, 战术动作、 盘查、 搜索、 车辆查控、 抓捕战术等等。 这些内容不仅是警察对抗犯罪的取胜之匙,更是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拓展之基。
(三) 处置原则
在依法处置的前提下, 坚持 “S-A-S” 处置原则, 即速度、 侵略性、 突然性 (SPEED、 AGGRESSIVE、 SUR-PRISE)。
暴恐事件的发生具有突发性, 以昆明火车站 “3·01”事件为例, 在短短十几分钟的时间里, 已经造成近百人死伤。 这就要求相关单位尤其是公安机关必须发现及时、 处置果断, 尽量避免和减少伤亡。
针对暴恐分子实施犯罪手段极端残忍的特点, 公安机关的处置力量必须坚毅果敢, 采取具有强大侵略性的方法和武力手段, 快速有效制服犯罪, 有必要的情况下应当使用杀伤性武器坚决消灭犯罪, 打击暴恐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为了有效处置类似事件,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公安机关应当制定相关预案, 组织类似的综合模拟演练, 提高指挥系统对于类似案件的指挥处置能力。 在案件发生后, 按照预案要求, 快速集结力量到达现场, 以达到一种 “突然性” 的临战效果, 将暴恐犯罪扼杀在萌芽阶段。
(四) 处置方法 (战术总要求)
战术总要求: 判明情况、 锁定目标、 创造条件、 瞄准要害、 抵近射杀。
1. 判明情况
昆明 “3·01” 事件, 暴恐分子统一着装持刀行凶, 容易分辨。 但从事后报道来看, 当时民警并没有准确判断出暴恐人员的人数、 分工和行凶企图。 这就要求我们遇到类似事件发生后, 要及时判明情况、 准确做出反应。 在不掌握具体情报的情况下, 民警应当以实施暴力恐怖的具体行为作为处置对象判断标准。
2. 锁定目标
根据判明的暴恐分子行凶人员情况, 按照最短时间、有效射杀、 控制局面的原则, 选择目标对象。
3. 创造条件
民警应当有战术协同配合, 第一时间进行分工, 用好各种警械装备, 大声喊话疏散群众, 局部形成人员装备对抗优势。
4. 瞄准要害
在紧急危难情况下, 配合民警应想办法分散暴恐分子注意力, 持枪民警应保持最大限度的冷静, 稳定控枪, 瞄准头部、 心脏等要害部位。
5. 抵近射杀
在紧急危难情况下, 为确保群众安全, 持枪民警应快速接近目标对象, 尽可能在 5 米内射杀暴恐分子。今年以来, 我国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开展广泛严打专项行动, 有力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 社会风气开始好转, 基层基础不断加强, 宗教极端氛围有所压制。 我们要继续强化政治纪律, 始终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反暴恐实战训练, 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切实维护国家繁荣稳定。
参考文献:
[1]张 欣.浅 谈 基 层 警务实战 训 练 的现 状 [J].河 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8,(4).
[2]公安部政治部.警务实战基础训练教程[M].北 京:群 众 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