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学派的标准是什么?拿这个标准来衡量中国公共管理学派,又能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根据中央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精神,要大力培植中国学派。中国公共行政学的学派情况如何,它与学派所要求的条件有多远,正是本文研究的目的所在。
一、关于衡量学派的标准
关于社会科学学派的含义,我们还是赞同这样一种观点,即它是由持相同学术观点而集结成的同人群体。中国传统的学派划分标准大致以师承或地缘为标准。在当代,这个标准是不太适用的。在当代,区分学派,只能就个人的学术倾向与学术性格而论,因为民国以来,由于教育制度的变革以及学术繁荣等原因,学者每每师承不明,所以我们不赞同以师承作为划分学派的依据。
由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的差异,所以衡量其学派的标准或特征有不同之处,但它们并不是没有共同标准或特征。关于衡量学派的标准,国内外有不同的看法。国内关于学派的评价标准主要有“四标准”说和“五特征”说两种。
“四标准”说又有两种。第一种观点认为,必须有一个或一批较优秀的学科带头人,有被社会认可的理论创新成果,有经过实践检验是正确的学科理论体系;这一学科理论体系的原创性范畴、概念、观点和基本理论,能够自圆其说,达到范畴规范化和逻辑一元化的理论水平;学术界同仁自觉或不自觉地支持、认同、宣传、维护和发展该学科的理论观点和学科体系;这一学派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在回答和解决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为社会创造日益增长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二种观点认为,要有一整套的理论体系;要有自己的专门的理论阵地,如杂志;有公认的领袖群体;存在着固定的组织形式。
“五特征”说又分三种。第一种观点认为,学派都有其代表人物、代表着作并在学术界产生较大影响,其学说为学术界所公认与推崇,甚至具有奠基意义;学派对某一学科的基本问题或重大问题,都有着共同的或相近的学术观点;同一学派大多有相同或类似的研究方法;同一学派的风格是一致的;学派不是一成不变的,学派之间相互吸收,可以形成新的学派。第二种观点认为,必须有一二个出类拔萃勇于创新的大师;有最少不少于3个人的基本成员;具有共同的学术信念;使用相同的理论和方法;有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第三种观点认为,集合体各成员有大致相同的课题和研究对象范围;各成员研究的方法论一致或相近;各成员的理论已经形成体系并且理论观点的核心(精髓)大致相同或相近;各成员的理论具有共同的思想渊源;在上述方面具有鲜明的特征、从而与其他研究者区别开来,并且因为这些共同的基本要素而有组织无组织地联系起来一致对外,形成对其他研究者的观点的排斥,即集合体具有学术上的内聚力和排他性。
国外关于学派的评价标准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一是“四标准”说,即:具有研究集体的科学带头人和领导者;研究风格和科学思想;聚集于科学带头人周围的研究者的高度技能;研究者在某一领域所获得成果的意义、在这一领域的崇高的科学威望。
二是“六特征”说,即:一个学派总是在新的理论领域,或在新的方法论和方法领域中,在学科的分或合的过程中发展的;有关学科的代表人物对一个理论上或方法上的新流派尚有争议,还没有普遍承认它;作为社会机体的学派是在新的思潮形成过程中和在同别人进行科学竞赛或竞争中形成的;一个学派的领导人的领导活动对于建立这种社会机体来说,一般是必要的、有益的;某个新流派得到学术界和社会承认是学派形成的必要条件;每个学派的组织形式可以因历史条件和各学科的研究项目不同而各异。
虽然国内外关于学派的评价标准各执一词,但都其相同的地方,即:一个学派要有一个领头人物和一批成绩卓着的研究者,并在学科开端时产生;其学术成果已形成理论体系并在学术上产生重大影响,要有自己的研究风格;一个学派要得到社会的公认;要有一定的组织形式。用上述标准来衡量公共管理学派可看出,它的特征是“洋”味更浓更重,学派色彩不太明显。
二、产生的主客观条件
公共管理学派不是在学科开始时产生的,它是从行政管理学内部发展而来的,后者是前者发展的基础。公共管理学派将传统的公共行政理论和现代管理理论结合起来,探讨不同于传统公共行政研究的新途径,从而掀起了国内公共管理学的研究热潮。中国公共管理学派的形成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这一时期中国社会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市场化、全球化日益明显的趋势对中国的政府管理带来了巨大冲击和挑战,过去的“行政管理”或“政府管理”的理念与方法已不能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第三部门的成长和MPA教育的开展也是促进公共管理学派兴起的社会背景。同时,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思想理论,开始大量传入中国。与体制转型的社会现实相联系和受外来新思想的影响,我国学术界也就提出和使用了有别于“行政管理”的“公共管理”的概念。当代中国的经济、政治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需要相应的理论作指导,也需要借鉴西方的公共管理理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由苏州大学及有关学者带头,在全国兴起了介绍、传播公共管理理论的浪潮,形成了公共管理学派。
学派带头人是一个学派形成的重要主观条件。从历史上看,凡属郑重的学派,总是有一位或几位学者,在某一门或一系列学科的研究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进行了反复的严肃的论证,从而提出了与众不同的精辟见解,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学术体系和独特风格,在一定的时代条件下和学术范围内给人们以启迪,因此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后来者,赢得了他们的崇奉和支持,再经过他们的不断补充、匡正、加深、加细,蔚然而成独树一帜的学派.中国传统学派都有其发起人,这些发起人是公认的某一学派的权威,且大多是开山鼻祖或集大成者。如儒家学派的孔子,墨家学派的墨翟,道家学派的老聃和庄周,程朱学派的程颢、程颐和朱熹、陆王学派的陆九渊和王阳明等就是这样的发起人、带头人。在自然科学领域,绝大多数学派都是以学派发起人命名的,如化学中的李比希学派和杜马学派,地质学中的德拉贝奇学派,物理学中的卢瑟福学派、玻尔学派、费米学派等。
公共管理学派虽然比较红火,有一批潜心于此的学者,如郭济、夏书章、钱振明、王乐夫、薛澜、金太军、季明明等,但他们是以传播西方的公共管理学说而着名,不是以创新理论体系而着名。所以,很难发现公共管理学派有起开山作用的领袖人物,这是公共管理学派的致命弱点。科学研究中发起人的作用是巨大的。一个学派的理论基础、学术思想、研究方法,乃至人员的组成,都与其有密切关系,他个人的素质、思想决定了一个学派的性质和特色。科学的发展日趋综合,需要这样一位领袖人物将许多人、许多方法、许多手段融合一体,发挥立体作用。公共管理是多个学科的融合,急需这样的发起人。也正是中国公共管理学派缺少这个领袖人物,才使它具有“移植”的特色。
公共管理学派产生的主客观条件是其主要特征,正是这个特征决定了其他方面的特征。正是由于其主客观条件的缺陷导致了其他方面的缺陷。
三、理论体系有无创新及其研究风格
理论成果是否具有创新意义,是否形成理论体系,这是一个学派形成的灵魂。也就是说,一个学派是以其新学术成果来奠定它的学术威望的。没有自己的理论体系,只是宣传和介绍别人的理论,是不能称之为学派的。最多只能称其为外国学派在中国的延续。关于这一点,公共管理学派特别明显。
公共管理学派有没有新理论观点呢?有没有理论体系呢?既然公共管理学派主要是引进国外的公共管理学理论,我们就看看国外的相关理论情况。大致说来,国外的公共管理理论框架,不够严整,还处于构架之中。英国学者胡德认为新公共管理至多是新瓶装旧酒。挪威奥斯陆大学汤姆·克瑞廷森教授认为:“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指导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理论,概念和理论逻辑不连贯,存在一些自相矛盾之处,对研究对象只作了片面的反映、解释和对策设计。格鲁宁分析了新公共管理的基本特征,指出其实际上来源于1900年以后公共行政学、政治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融合了从古典公共行政到新公共行政的多派观点,也就是说,提出的新观点更多地来自对前人的继承和综合。
科学始于问题,每一门成熟的学科都有自己试图解决的基本问题。基本问题不清,一门学科的理论体系无从构架。在公共管理学处于优先发展优势的美国,关于公共管理学的基本问题是什么,至今仍是迷雾一团。美国公共管理学发展的最大缺陷在于其缺乏相对统一的研究纲领、研究范式及相互契合的范畴体系与命题系统。总之,国外的公共管理学由于其研究对象、范式、纲领过于分散,缺乏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本学科哲学层面的一般理论,使得它受到其他学科的排斥,难以在学术界占据一席之地。没有理论创新,就无所谓学派。
在国外,新公共管理都缺乏真正的理论创新。在国内,公共管理学派就更不用谈理论创新了。中国公共管理学派也在试图创建理论体系,但从总体上观察,目前,我国公共管理学派对“新公共管理”思潮的反应仅停留在对国外“新公共管理”理论及其动作较全面、系统的介绍,和对部分问题的讨论上。还处于引进、消化和吸收阶段,在思维逻辑和理论体系上还没有跨出西方行政学的窠臼,理论上“鲜有突破和创新”,未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这也是公共管理学派自己的一致看法,他们为此而感到不安。他们承认“公共管理学是一种尚在发展之中的新理论”,“迄今为止,它并未形成统一的成熟的理论框架及范式”;他们还认为,“树立公共管理理念,建立和发展公共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公共管理学科体系,关系着我们能否继承人类先进文化遗产,关系着我国如何深入进行改革,关系着我国建立什么样的社会管理框架,关系着现代化建设人才的培养;总之,它关系着我国的前途和命运。”所以,中国公共管理学者一致认为,对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研究,主要是应该解决好公共管理的基本范畴、基本原理以及基本理论体系问题,否则就难以说明一个学科具备了科学性,实现了理性的成熟。没有理论体系及其内在逻辑,没有清晰的研究对象,是否是一门新学科都成问题,就更谈不上这个学科中的学派了。公共管理学派的理论落后于实际且与实际相悖,难以操作,那就更谈不上启迪作用或指导作用了。
由理论体系有无创新的情况决定了学派的研究风格。我们通常所说的学派,是指在学术上围绕集中的问题,聚集了优秀的人才,采取了新颖的视角,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的研究群体。以上定义包含了科学学派的构成要素。
我们认为,其中特别重要的是风格。一个学派,必须在某个领域的研究中探索出一条新颖的研究道路,并在这条道路上形成独有的研究风格。正像每一个人有自己的气质和性格,不同的科学家和科研群体也会有各自不同的研究风格。看问题的角度不同,研究的偏好不同,科学的价值观不同,等等,都会造成风格的差异。在科学史上,有许多例子可以说明研究风格的存在,例如爱因斯坦重视思想实验,韦伯重视实验证据,居里夫人非常能够“吃苦”,唐庆敖的化学研究注重数学推演,等等。每种风格都有自己的优势和局限性,某种程度上决定了科学研究的成败。
公共管理学派具有移植国外理论的风格。这可从以上理论体系有无创新的情况看出。关于这一点,以上有论述,在此不作过多分析。只有中国化的学派才有生命力,才能在世界学术之林占一席之地。当今是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良好时机,也是中国行政学发展的最好时机,我们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引进国外的有关理论,创造中国风格和中国化的公共管理学理论。这才是当代行政学者或公共管理学者的历史使命。2004年1月4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指出:“在扩大哲学社会科学对外交流的过程中,要注意防止照抄照搬、食洋不化的现象,坚决抵制反动、腐朽的思想化的侵蚀。”
四、社会的承认情况
学派不是自封的,必须要得到社会的承认。也就是说,它是在学术研究和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以自己的成果博得学术界和社会的公认的。学派领导人及其成员的学术地位和创新理论成果要得到社会公认,要产生社会效益。所以,一个学派的观点是否正确,是否接近于真理,不是由权威说了算,而是靠广大学者探索,由实践来检验,才能确定,而且必须经历或长或短时期的社会实践的多次、反复的检验。
社会承认的过程,也就是学术争鸣的过程。公共管理学派产生后,承认者很多,但反对者也不少。没有研究基础,就直接承认公共管理学派,然后在学科目录中设置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这是不太正常的。在国外,是由学科研究推动学科教育的发展,学科研究在前,承认在后,然后才有专业教育的兴起。在中国却恰恰相反,是学科承认在前,而后是专业教育的发展(特别是MPA教育的红火),最后才是学科的研究。这是一个逆向的发展路径,它有利也有弊:一方面可以直接借用外国的先进理论和观点,缩短研究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中国公共管理学派对国外公共管理学认同的盲目性,理论创新的贫乏性。
在国外,公共管理学并未得到普遍的认同。在美国,公共管理学至今仍未摆脱认同危机。一方面,公共管理学面临着来自社会实践特别是公共管理部门的认同压力和挑战;另一方面,公共管理学面临来自学术团体、学科建设特别是学界认可的压力和挑战。美国学术界的一种看法认为,公共管理学科只是总体管理学科的一个分支或政治科学的一个分支,不应独立存在。这种观点也反映在部分美国院校公共管理专业的机构设置方面,如将公共管理专业设在一个统一的管理学院下面。同时还有一种看法将公共管理看成是政治学的一部分,从而将公共管理作为政治学的一个领域。这说明,在美国,公共管理学专业并不独立存在,要么设在管理学之下,要么设在政治学之下,两者大约各占一半。有独立的公共管理学院或公共管理学系的情况很少。
在西方,公共行政学者并没有把“公共管理”奉为至宝,更不像有些学者所说,在西方特别是在美国,从公共行政到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代表了公共部门管理研究发展过程中依次出现的三种研究途径或范式。在美国,有的学者甚至不承认“公共管理学”这个学科名词。美国康乃尔大学公共事务研究所所长多森教授指出,可以将“公共政策”、“公共行政”和“公共事务”基本上视为同一个领域在不同时期的名称:20世纪60年代以前流行“公共行政学”概念;70、80年代许多人喜欢称之为“公共政策学”;而现在的趋势是将二者合一,称之为“公共事务学”.有的学者,如美国Syracuse大学麦克斯韦学院公共行政学系主任梅戈特(A·Merget)教授,虽然承认有公共管理这个名词,但他认为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事务和公共管理基本上是同一学科领域的不同名称。
在英国,虽然公共行政学位已经被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两种学位所取代,但英国的公共管理教育具有明显的技能和实践导向,具有职业培训的性质。英国也没有独立的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类课程由英国大学商学院提供,英国大学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课程与MBA课程很接近,授的学位也以MBA占多数。总之,在英国,与传统的公共行政教育相比,有四个明显特征:更强调实践导向,而非理论导向;更注重政策实施的管理和评估,而不是政策制订;从社会科学基础转向工商管理基础;由重视知识到强化技能。
在亚洲的其他国家,公共管理是被当作公共行政的一个分支看待的。2000年7月,在北京召开的“亚洲公共行政改革”研讨会,研讨的内容虽然是有关亚洲的公共管理改革情况,但该会并没有把公共管理改革当作独立的问题来论述,而是把它当作公共行政改革的问题来对待。在日本,也没有专门的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一般隶属于法学院之下。
在国内,关于对公共管理学派的承认情况,大家有目共睹:全国高校一哄而起的改名为“公共管理学院”热潮;大量介绍、论述公共管理的大量论着;MPA职业培训或教育的热闹场面等。对此我们不作过多论述,回想起“大跃进”那一幕便清晰可知。
公共管理学派没有从中国国情出发研究公共管理,其主要表现是:没有研究中国共产党这个最大的公共管理主体,因为它执行着国家机关的职能;中国的政治与行政本来就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没有必要再大谈政治与行政的结合;中国的政治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事业单位等执行着准行政部门的职能;中国第三部门发展不充分(如作为农业大国,却没有一家农业协会),中国的市民社会不发达,等等。如果对上述核心问题不研究,那么公共管理理论就是玄乎其玄的东西,其适用性就大打折扣了。
针对公共管理学派盲目的“拿来主义”倾向,有的学者提出公共管理在西方存在着认同的危机说明它本身就是不严谨的学科,公共管理的一些教义是否在中国实用,得经过实践检验和理论反思,所以要警惕盲从西方的倾向,要创立中国化的公共管理理论,“不应该也不能按照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国际社会的-主流意志。的要求,选择方案”.这既是一般学者的一致心声,也是公共管理学派的一致心声。道理都明白,做起来很难。这也说明社会科学理论创新的艰难。罗伯特·达尔说:“从一个国家的行政环境归纳出来的概论,不能够立即予以普遍化,或被应用到另一个不同环境的行政管理上去。一个理论是否适用于另一不同的场合,必须先把那个特殊场合加以研究才可以判定。”这是一种理论要适合一国国情的另一种表述。
针对公共管理学派主张把企业管理的许多方法运用于公共管理,主张在公共管理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企业化政府的观点,工商管理学者是何种态度呢?他们几乎都是排斥的。他们认为,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有共性,也有本质区别。正确认识两者的差异,有利于防止政府管理与工商管理主客体的错位;有利于规划社会管理和市场管理的秩序;有利于完善私法和公法制度,有利于公共管理本身的发展。所以,当代新公共管理学派较多地借鉴了工商管理的理论、观念与研究方法,这有合理之处,但抹煞、忽视二者的差异,又是其缺陷之一。在西方国家,地方分权和私有化并没有提高效率,反而导致了社会服务的崩溃。
关于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的关系是学术界讨论的一个焦点问题。公共管理学派有两种论点:一种观点认为公共管理的外延大于公共行政的外延;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共行政已经过时,公共管理要超越于它。前一种观点是占主流的观点。笔者认为,公共管理的外延要小于公共行政的外延,前者可归于比较行政管理学之中,因为公共管理学派的政府是管理主体,第三部门参与管理的观点不是什么全新的创造,第三部门参与管理具有悠久的历史,只不过没有像公共管理学派那样对其高度重视。从学科结构上来看,公共管理的概念所表明的是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基本相同的研究领域。
实际上,在公共管理学派未产生之前,中国行政学界就有一种观点,认为广义的行政管理就是公共管理。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周世逑教授所着的5行政管理6.周先生用三个同心圆来说明其观点:同心圆的里圈表示国家行政管理;中圈不仅是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也包括政府所属的非营利性机构的管理;外圈是指一般行政管理,它把营利的和非营利的单位的管理都包括在内。我们所要讲的行政管理指的是中圈,即公共行政管理。所以,公共管理只是行政管理的另一种说法而已。国外和我国台湾某些学者也有类似的观点。
如台湾学者詹中原教授认为:“了解新公共管理的发展历程及内涵,我们可能发现,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学科发展的一部分。无论就理论及实务而言,-公共管理。均是原本公共行政的典范内涵。”胡德认为“公共管理是国家的艺术也可以松散地定义为如何设计和管理公共服务的问题,以及政府行政部门的细微工作”.布莱顿·米尔沃德认为“公共管理与社会科学理论有着而且应该有着或紧密或松散的联系。它研究的是基于实践经验的方法(experience-basedprescription)和管理技术”.詹姆斯·佩里认为,“公共管理理论应该提供关于公共管理者在各种变化的形势下如何做出行为的有用的、实用的普遍性原理。有用的和实用的。这个词是表示公共管理理论必须是有实用价值和以问题为导向(problem-oriented)。”
西方学者要么将公共管理等同于公共行政,要么将公共管理当作公共行政的一个分支,要么将公共管理视为与公共行政相竞争的新范式和新途径,从来未像有些中国公共管理学者那样,把公共行政当作公共管理的一个分支。这也可以说是中国公共管理学派的一种“独创”.中国有的学者关于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的关系有三处矛盾的说法:在《设置公共行政专业硕士学位的建议》一文中指出,Administration也有管理的意思;他后来在《现代公共管理概论》一书中又进一步解释道:Administra-tion是指层次高的管理,Management指层次低的管理,同时,又说只限于政府工作的公共管理是狭义的公共管理,同时也是狭义的行政管理;不限于指政府工作的公共管理是广义的公共管理,同时也是广义的行政管理;在作学术报告的公开场合,说公共管理扩宽了行政管理的领域,行政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个部分。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其自相矛盾之处。按第一种说法的意思,Manage-ment应该包括Administration,也就是公共管理包括行政管理;按照第二种说法的意思,有一个矛盾:一方面说公共行政应该包括公共管理,或者说公共管理可视为公共行政的一个分支,另一方面说公共管理就等于行政管理;按照第三种说法,行政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个分支。归纳起来,有三个意思:公共管理就是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包括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包括公共管理。这三个解释是自相矛盾的,这种矛盾的说法在学术上是很少见的。
在公共管理学派某些人的鼓动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设置的公共管理学科结构更是矛盾百出,它明显带有各学科拼凑的特征。这是学界的一致看法。公共管理学科的结构性矛盾体现在三个方面:行政管理学与其他二级学科之间并非并列关系,而是相互包含关系,行政管理学的外延大于教育管理、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等四个二级学科的外延;五个二级学科之间没有共通的理论和知识基础,缺乏有机的内在联系;公共管理学科结构没有完全覆盖所属二级学科的研究范畴,具有不完整性。公共管理学派本身也认为公共管理学科体系必须作调整,即在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设公共政策、政府管理和非政府部门管理三个基本的二级学科。有的公共管理学者认为在公共管理学科下,设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三个二级学科。公共管理学科结构的混乱说明了公共管理学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的不成熟,它极大地影响了中国行政管理学的正常发展,扰乱了行政学发展的阵脚,影响了中国行政管理人才的培养。
五、组织形式问题
研究着名学派,我们会发现,学派的发展方向是从思想到组织的自然发展过程,学派是某些时候由某些科学家有意无意之间形成的一种科研组织形式。它们不是人们规划出来的,不是纯有意为之的结果,而更多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因此,我们认为,学派研究第一个重要的启示就是,我们不应该急功近利地去创建什么科学学派,而要给科学一个自由发展的空间,尊重科学家各自不同的研究风格。学派不同于政治上的党派,它不在于组织的严密或松散,而主要在于思想上的联盟。
学派既然是一个集团,是一个社会机体,就必然有一个组织形式。孤零零的一个人是不能称之为学派的。有关学派的组织形式,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不大一样。但是,它们都可归纳为三种形式:其一,思想型学派。它没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仅凭某种有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学术思想或研究方法把一些科学工作者联系起来,它是一种自发形成的松散群体。其二,科研组织型学派。它具有紧密的组织形式,以一个科研机构,如研究所、研究室、实验室或研究小组等为固定科研活动基地,在其内的科学工作者之间,除了以某种共同的学术思想或研究方法维系外,还具有组织上和研究条件(仪器、经费、场所等)上的密切联系。其三,思想、组织型学派。它既有组织学派的研究机构作为中心,又存在着思想学派的成员围绕中心周围,在一个共同的学术思想或研究方法的维系下,二者分头研究或在一定程度上互相配合,朝着共同的目标开展科研活动。从三个组织形式对学科发展的作用看,是一个比一个强。特别是思想、组织型学派由于既有科研中心机构骨干,又有外围松散型群体的配合,对于学科发展的贡献比其他两个又更为明显,更为突出。
虽然公共管理学派是一个思想、组织学派,但它是一个纯有意的组织形式。公共管理学派走过了从组织到思想的发展历程,明显逆于学派发展的规律。这也说明它的形成明显带有行政命令的色彩,这也说明中国学术研究不可避免地要受行政命令的干预。
公共管理学派的思想、组织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具有自己的专门的理论阵地,即《中国行政管理》和《公共管理学报》等杂志,仅《中国行政管理》2000年就刊发了43篇涉及有关“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文章;二是公共管理学派存在着固定的组织形式。全国各省市基本上都有公共管理学院或公共管理研究所,也兴办了一些大型研讨会。
综上所述,公共管理学派虽然是一个学派,但它有其致命的弱点,它不是地地道道的中国学派。我们用美国马克斯韦尔学院伯克·海德教授所举的古代东方的一个故事来作为本文的结尾,对行政学界也许有所启发。他说,某地方有一次发大水,猴子逃到树上躲着,看到水里有一条鱼,就探下身子把鱼“救”了起来放在没有水的地方,结果鱼儿反而活不成了。这就是说,由于多国文化背景和环境的差异,不可能形成一种超越这些差异的统揽一切的比较行政学理论体系。
[参考文献]
[1]狄笙。傅斯年:作为学派的领袖与作为个体的史家[J].北京大学学报,1996,(4)。
[2]苏祖勤,等。中国行政管理三大学派理论初探[J].改革与战略,2004,(12)。
[3]倪波,纪红。论学派[J].南京社会科学,1995,(11)。
[4]雷戈。论历史学的学派[J].河南大学学报,1997,(6)。
[5]叶嘉国,风笑天。我国社会学“学派”的现状与展望以此谈我国社会学存在的几个问题[J].学术界,2000,(1)。
[6][苏]赫拉莫夫。科学中的学派[J].科学学译丛,1983,(1)。
[7][东德]H·施塔伊纳尔。马列主义社会科学中的学派[J].国外社会科学,1981,(10);科学学派创造活动中的社会因素与认识因素的联系[J].科学学译丛,1987,(4)。
[8]蔡立辉。论公共管理的特征与方法[J].武汉大学学报,2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