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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建议——兼以苏州市为例

来源:学术堂 作者:何健
发布于:2023-03-01 共19517字

摘 要

  人才为立国、强国之本,而教育则为人才之本。教育在国家各项社会事业中的基础性重要作用毋庸置疑。作为教育事业基础的义务教育事业,在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更是发挥着无可替代的“基础的基础”的作用。本文从教育学、法律学以及经济学视角出发对义务教育进行理论研究分析,并以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现实困境为立足点,着重探讨什么是义务教育以及如何发展义务教育。通过以苏州市为个案的案例分析发现苏州市义务教育发展中的不足和借鉴苏州市在发展义务教育中的有益经验,提出笔者个人的一些观点,以期能从一个侧面为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未来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教育 义务教育 苏州

The question in development of Chinese compulsory education and countermeasure suggestions instance of Suzhou

Abstract

  Talent for the nation, of this power, and education for personnel of the party. Education inthe country in all social undertakings of the important role of the basis of doubt. As the basis ofthe compulsory education in the cause of improving the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qualities of thewhole nation, building a modern socialist country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nd achieve thegreat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in the history of the process, but also plays anirreplaceable, “the foundation of foundations” of role. In this paper, education, law andeconomics perspective on the theoretical analysis of compulsory educ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of China's compulsory education for the realities of the plight of footing, focus on what is andhow to develop compulsory education compulsory education. Suzhou City, through the casestudies for the cases found in Suzhou City, the lack of compulsory education in the developmentand use for reference in the development of compulsory education in Suzhou City of usefulexperience,the author of some of the views of inpiduals, with a view from one side of thecause of China's compulsory education in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reference.

  Key Words: education; compulsory education; Suzhou

目 录

  第 1 章: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1.2 相关理论研究综述

  1.2.1 教育学视角中的义务教育特征分析

  1.2.2 法律视角中的义务教育特征分析

  1.2.3 经济学视角中的义务教育特征分析

  1.3 义务教育概念的界定

  第 2 章:国内外义务教育发展的现实状况与经验总结

  2.1 国外义务教育发展的情况及其启示

  2.1.1 国外义务教育发展的情况

  2.1.2 国外义务教育发展的主要特点和成功经验

  2.2 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回顾

  2.2.1 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成就与地位

  2.2.2 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第 3 章:苏州市义务教育发展状况的调查分析

  3.1 苏州市义务教育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基本框架

  3.2 苏州市义务教育发展取得的成果

  3.3 苏州市义务教育发展面临的难点和不足

  3.3.1 对于市内的流动儿童的政策限定还不是很放开

  3.3.2 公共教育财政投入不足

  3.3.3 外来人口众多,管理难度大

  3.3.4 重点和非重点之分

  3.3.5 城乡差距依然存在,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

  第 4 章:推动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

  4.1 发展义务教育的理念基础

  4.2 发展义务教育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4.2.1 与经济发展水平保持动态一致的原则

  4.2.2 保证公平的原则

  4.2.3 保证质量的原则

  4.2.4 保证均衡的原则

  4.3 发展义务教育具体的对策和建议

  4.3.1 推动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证

  4.3.2 加大地方财政对教育的投入

  4.3.3 加强法制监督,提供法律保障

  4.3.4 加强各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

  4.3.5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

  结 语

  参考文献

  第 1 章: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20 世纪中期以来,教育在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尤其是美国、日本以及西德等发达国家的腾飞和崛起更是与教育密不可分。进入 21 世纪,伴随经济社会的更快速发展,全球化、法制化、信息化的步伐进一步加速,加快发展教育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并把信息化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这是为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而提出的新的重大战略目标。

  推进我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是现实赋予教育系统的历史使命。而作为教育基础的义务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的奠基工程,是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的基石,也是社会和谐、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在中国,历史和现实的国情更决定了我们要从根本的基础做起,从义务教育做起,以此保证整个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温家宝总理在2005 年教师节会见第五届高等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获奖代表时,就明确地指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中国教育当前面临的三大任务之首。十六大以来,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起点进一步提高。然而新的形势也对义务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仅要提高物质生活质量,更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提升广大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对义务教育在覆盖范围上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和谐社会,把教育公平尤其是义务教育的公平和公正摆到了更高的高度;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求首先在教育形式和教育内容上进行改革,尤其要注重义务教育的教育质量,要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摆在重要位置;另外,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对农村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知道农村教育主要的也是首要的就是义务教育。这一系列的现实大背景让我们政府以及社会各界不得不对教育给予更高程度的重视。

  由于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所具有的公共产品属性,要求政府(既包括中央政府,也包括县级政府在内的地方政府)必须对教育负担起相当大的责任。然而现实却是不尽如人意的。我国义务教育在发展中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究竟政府如何承担责任?如何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如何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最终保障和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这一话题多年来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的研究将具有很大的理论和现实价值。同样这也是我写作本文的原因和动机所在,也就是课题的来源。

  1.2 相关理论研究综述

  1.2.1 教育学视角中的义务教育特征分析

  要研究教育学视角下的义务教育,我们先来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教育学。刘庆昌教授在《教育学是什么》一文中,提出,“教育学是一门解释教育现象、表达教育思维的学科”1。我很赞同他的说法。诚然,教育学是一门运用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来研究教育的学科。作为教育学研究对象的教育,显然包括众多类型,众多层次上的教育,而义务教育则是相对于学龄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以及成人教育等等而言。

  在教育学视角中,义务教育最显着的特征就是它的强制普及性。在不同阶段的教育中,唯有义务教育属于强制普及的教育。2基于这一特征,教育学研究义务教育的方向应该放在如何使人们认识到义务教育的重要性,从而达到普及义务教育的目的。

  在教育学中,义务教育相对于其他教育还具有基础性、公共性、免费性以及强制性的特征。3对于基础性,主要是因为义务教育是学生接受其他阶段的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正因为义务教育对国家全局事业的基础性作用和影响力,导致它在实施中相对于其他阶段教育的强制性。而公共性是因为义务教育事业是由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共同参与的全民受益的公共事业,国家代表社会对义务教育的实施进行统一的部署和监督管理。

  另外,义务教育的免费性是需要视情况考虑的,义务教育必须免费,然而免费的却不一定属于义务教育,同时,免什么费?免多少?在各个阶段也是要分开考虑的。对这一问题,下面我将会作较为详细的叙述。除此之外,相比其他教育形式,国内外学者一致认为,国家实施并普及义务教育也体现了国家、社会对社会公平、公正和正义的追求。

  1.2.2 法律视角中的义务教育特征分析

  义务教育从 16 世纪在德国的产生发展到今天,无不受着法律的指引和规范。德意志魏玛公国的“义务教育规定”,明确规定“父母必须送 6 至 12 岁的儿童入学,否则政府将强迫其履行义务。”1870 年英国国会颁布的《初等教育法》中提到,“各学区有权对5~12 岁的儿童实施强制教育”。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有同样类似的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等等这一系列的法律规定,说明在法律体系中,实行义务教育是各国公认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政府行为,是具有义务性和强制性的。

  1.2.3 经济学视角中的义务教育特征分析

  经济学中的义务教育研究主要鉴于公共产品理论。根据经济学理论,可以将社会产品按照受益时和消费时是否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标准分为:私人产品、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其中公共产品就具有受益上的非排他性和消费中的非竞争性。

  对于义务教育,国内外学者多认为它应属于公共产品。高如峰说,“义务教育应该是公共产品,而非义务教育是准公共产品。因为,义务教育的‘强迫性’决定其不能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存在。”1这一说法,在理论意义上我很赞同。另一种“义务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的观点,比如由财政部教科文司和教育部财务司课题组联合编写的《中国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研究》中所提到的,义务教育由于受时间、空间以及教学资源等的限制,而导致其在实际中操作中偏离公共产品的特性,成为准公共产品。这也是不无道理的。但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因为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而否认义务教育的本质属性,否认它的公共产品属性。

  1.3 义务教育概念的界定

  基于上述的分析,我们来对义务教育概念作一比较详细的界定和说明。义务教育是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对所有一定年龄范围内的儿童,免费实施的一定程度的教育。对于义务教育中的“义务”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第一,国家有制定法律强迫儿童在学龄期接受教育的义务。第二,国家有开办学校、提供财政支持、任用教师、供应教材等方便儿童入学的义务。第三,家长有送子女入学受教育的义务。第四,儿童及少年在适龄期有接受教育的义务。

  对于义务教育的免费性问题,有些人认为义务教育不一定是免费的,世界上少数国家在实施义务教育时,也没有采取免费。当然缴的比例是很小的。另外一些人,认为义务教育如果不采取免费,就不能很好落实。2005 年出版的由财政部教科文司和教育部财务司课题组联合编写的《中国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研究》中提到,“如果说‘义务教育就是免费教育’,那么就存在着‘义务教育=免费教育’公式,义务教育从收费制到免费制是一个历史过程”。2然而目前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不仅对中小学,甚至连大学也采取免费制。按照上面的公式,大学教育也应属于义务教育,显然很多人是不会同意这种说法的。同样对于免费实施义务教育的说法,也是有一定道理的,高如峰说,“义务教育是全国性的公共产品,义务教育所独有的普及、免费和强制这三个特点,决定了政府理当承担这个责任。”1当然这种说法也是很有道理的,因为义务教育是关系整个国家、民族前途发展的大事,实施义务教育必须由政府来落实,政府理应承担大部分的费用。但是,话说回来,义务教育的发展也是一个家庭的事,家长、子女都有义务、权利去做好,所以也应承担一定的费用。

  义务教育有两个基本属性,就是强制性和义务性。义务教育的英文直译过来就是强迫教育。义务教育发端于德国,由德语表达可以是“Pflichtschulzeit”译为义务教育的就学时期。有人认为,德语中的“义务入学”在进入中国时被误译为“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用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措施来保证适龄儿童入学,用法律来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用国家的意志来实现在全体适龄儿童中普及教育的目标,保证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和要求。义务教育的实施对象是全社会的适龄儿童,同其他教育类型相比,它的普遍性极为突出。不论乡村城市,不论民族种族、社会地位、贫富、男女性别,只要有适龄儿童的地方就应设有学校,招收儿童入学。说明义务教育具有的普遍性,普遍性和强制性不可分开。

  义务教育的发展变化大致经过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6世纪,义务教育因宗教原因出现;第二个阶段是17世纪到19世纪50年代,义务教育因宗教、政治上的原因初具雏形;第三个阶段是19世纪5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义务教育因经济而大大发展。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义务教育年限进一步延长。全世界义务教育的平均水准是8.63年,其中德国为12年,英国为11年,美国、法国、加拿大均为10年,日本为9年,意大利为8年。2中国普遍达到9年,很多发达地区已经开始施行12年义务教育。综合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我认为,义务教育是国家基于全局长远的战略考虑,由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所有达到一定年龄的儿童、少年进行的基础性的、强制性的、义务性的以及免费的并具有一定年限的教育。

义务教育

  第 2 章:国内外义务教育发展的现实状况与经验总结

  2.1 国外义务教育发展的情况及其启示

  2.1.1 国外义务教育发展的情况

  (1)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受教育的平等权益

  树立全民教育观,把义务教育作为培养国民基本素质的社会公益事业。20 世纪 60 年代以来,普及一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进而实现全民教育成为世界各国追求的目标。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义务教育是培养合格公民的教育,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立法和政策保证。大多数国家通过立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免费制度。全世界范围内,宣布实行法定义务教育的 170 多个国家中免交学杂费的有 160 多个国家;免交书本费的有 40—50 个国家;有的国家还免校服费、校车费、午餐费等。不仅发达国家,包括很多发展中国家,比如印度、墨西哥、越南、古巴、朝鲜等等,大多数国家都采取各种形式对特殊群体进行扶持。南非在小学中开展“全国学校营养计划”。巴西开展多项学生资助计划,如全国学生营养计划、教科书计划、全国学校阅览室计划等。泰国为促进义务教育在农村的普及,推行免费午餐计划,以吸引贫困家庭儿童入学和解决因营养不良、疾病等造成的失学问题;另外还实行自行车出借计划,帮助农村孩子上学。

  采取多样化办学,为特殊儿童提供多种教育选择机会。比如,埃及在边远农村地区设立乡村学校、单班学校,所有学生实行全部免费。古巴为保证山区孩子上学,即使只有一个孩子,也要成立“学校”,古巴全国成立了九十多所“一个学生的学校”。目前,古巴大约有 2000 多所学校的学生数量不超过 10 人。这些学校一般进行复合型教学,任课教师均接受过复合教学教育培训。墨西哥的“CONAFE”教育模式,主要针对边远山区孩子接受基本教育,体现了政府与社区共同办学的教育模式。还有印度的“开放学校”,英美的“家庭学校”、“在家学习计划”等等。

  (2)保证质量

  提供有一定水准的义务教育是国际社会长期的追求,也是一个国家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2000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全民教育行动纲领》,指出“向所有人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是‘胜利’,但如果不能向他们提供保证质量的教育,那只不过是一种‘空洞的胜利’。”

  全面系统的教育质量观成为保证义务教育质量的基础。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可以通过学习者特征、教育教学输入、教育成果和教育环境四个维度构成的框架来全面理解教育质量,并以此指导教育质量的提高,可取得比较好的成绩。学习者特征包括学习者的天赋、求学愿望、已有知识、学习障碍等。目前表示输入的指标主要有师生比、教师工资、每个学生的教育消费和教育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学习时间、教学方法、评价方法、班级人数等。教育效果不仅包括学业成绩,还包括情感、态度、价值观和创造力以及更广泛意义上的社会和经济方面的成果与收获。而教育环境则指从社会财富、社会价值观和态度到国家政策的方方面面。

  另外,还围绕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制定相应政策。许多国家规定,教师享受公务员待遇。如意大利、法国等国家是根据“一般公务员工资指标”来确定教师工资,并与物价指数挂钩;日本、巴西则规定,教师待遇应高于公务员。为了培养学生的个性和基础学力,还进行课程改革,如美国、英国、日本和俄罗斯,还有很多国家进行教材市场改革,为学生提供高质量和低价位的教材。

  (3)保证均衡

  为保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国都制定“基于需求”的资源投入原则和方法。如巴西的教育经费拨款公式。南非为促进教育经费均衡采用“目标名单”、均衡分配公式等措施,使各省、学校之间的经费分配更加公平。

  日本为促进学校间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给,在公立小学间实行教师定期调换制度。越南政府对边远地区实行资金倾斜的同时,加大这些地区教师队伍的培养,力求通过本土化教师队伍促进当地义务教育发展。南非通过制定“学校教师岗位的全国性规范”来解决师生比均衡问题。

  对于特殊群体还制订专门的法律或专项政策。日本于 1954 年制定《偏僻地区教育振兴法》;韩国 1967 年专门制定《岛屿、偏地教育振兴法》;巴西的“东北地区基础教育计划”,则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专项政策。另外还有法国的“教育优先区”政策、美国的“教育补偿计划”等等。

  2.1.2 国外义务教育发展的主要特点和成功经验

  通过总结,可以看出外国地方政府在推动义务教育发展中主要着力于几个方面,即包括:公平、质量、区域均衡以及财政投入。

  公平,即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受教育的平等权益。第一,在道德上树立全民教育观,把发展义务教育作为培养国民基本素质的社会公益事业。第二,健全法制。通过立法和政策保障每一学龄儿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第三,采取多样化的办学形式,为特殊儿童提供多种教育选择机会。

  质量,即保证义务教育质量。第一,注重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第二,全面系统的教育质量观是保证义务教育质量的基础。第三,建立完善的义务教育质量标准体系。第四,围绕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制定相应政策。一方面,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建立教师专业标准,不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另一方面,通过课程改革,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基础学力的培养。最后,重视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建设。第五,推广有效的教学策略,加强教育过程的管理与监控。首先,推广有效的教学策略。其次,加强对教育过程的专业支持与科学管理。最后,加强对教育教学过程的监督与评估。第六,加强对学生学业成就的评价。

  均衡,即促进义务教育区域均衡发展。第一,建立“基于需求”的经费投入机制。

  第二,采用多种措施保证特殊地区义务教育教师质量。第三,针对特殊地区和特殊群体制定专门法律或专项政策。第四,改革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财政投入,即制定法律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第一,明确各级政府是义务教育的投资主体。第二,通过法定约束保障各级政府的义务教育投入。第三,建立公平、透明的义务教育财政预算制度。第四,建立义务教育经费问责和绩效责任制度。

  2.2 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回顾

  2.2.1 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成就与地位

  我国义务教育的拟定和提出开始于 20 世纪初。“葵卯学制”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个以法令形式公布的并在全国推行过的学校教育体系。在该体系中首次提出了义务教育。1986 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94 年全国 98.4%的人口地区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1同年初中义务教育的毛入学率为 78.3%。22000 年我国就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两基”目标。2005 年全国小学净入学率、初中的毛入学率分别达到了 99%和 95%。但是,正如《中国经济时报》曾报道,所谓入学率是含有水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07 年起免学杂费,是 2005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作出的承诺,并已于 06 年初在西部地区先行实施,07 年起在全国所有农村地区实施。这对我们的义务教育来说,农村范围内的免学杂费确实是向前迈出了不小的一步。这一步也引发了人们更多的向往,即什么时候才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06 年,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发,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同时对政府的责任更加的明确了。在此基础上,各地区政府颁发了相应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规来促进本区的义务教育发展。但是,总的来说,长期以来中国的教育经费总量一直处于严重的短缺中,中国学生总量占世界学生总量超 30%,然而教育经费只占世界的 5%。20 世纪 90 年代中国教育经费的各项重要指标表明,90 年代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 GNP 的比重一直小于 3%,而 91年世界平均为 5.1%,发展中国家平均为 4.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呼吁各国在 2000 年达到 6%的目标。据报道,我国在 2003 年教育投入占 GDP 比重为 3.41%。在世界上是处于较低的水平。不管怎么说,中国的义务教育在这几年来发展的很快,尤其是一些发达的省和市,比如说江苏省、广东省、苏州市、北京、上海等等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程度都很高。

  2.2.2 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效,欣喜之余,我们更应看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说到问题,我想从三个方面来说: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城市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城市儿童义务教育。

  (1)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问题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随着改革开放给我国带来的经济飞速发展,农村进城务工人数越来越多,留下子女给老人照看。由于大多老人对孙子孙女的溺爱,对儿童的素质教育与个性发展很是不利。这是一个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我们说,对于公共产品的供给,应该根据公共产品外部效应的范围来决定由哪级政府来承担提供责任。如果属于地方性公共产品,由相应的地方政府提供是有效率的,而全国性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来提供。义务教育作为全民性公共产品,理应由中央政府承担主要责任,但在我国长期实行的是“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体制,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分担筹集。基层地方政府作为落实义务教育政策的执行者,既背负财政压力又面临组织落实的行政压力,动力不足。据数据统计,1990 年代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学区分担包括义务教育在内的初中等教育公共经费的比例分别稳定在 7%—8%、48%和 45%。在日本,中央通过转移支付分担了 50%的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中央分担的比例高达政府义务教育总经费的 23%,其余 77%由地方两级政府各分担一半。在我国,中央和省一级政府承担的比例约占义务教育总经费的 2%和 11%,其余 87%落在财力最为薄弱的县级政府的头上,显然中央政府教育投入不够,中央政府需要加大公共服务投入。有学者算了笔帐,中央政府彻底为义务教育埋单,每年需要大约300 个亿。“以中国每年 2 万亿的财政收入,完全可以解决。”。上述这两个问题可以说是根本,由此会带来其他的一系列问题,比如教室破旧不堪缺乏财力修缮危害学生安全,拖欠教师工资使得教师积极性减退,教学资源配套实施不完善导致基础教育教育质量低下等等。

  (2)城市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问题

  这一教育难题,与上述问题不无关系。可以说是上述问题的另一个侧面。随着进城务工热的攀升,很多打工族都将其子女带在身边,这在大大加重城市生活压力的同时,也给城市的义务教育问题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政府的管制与服务职能是密不可分的,社会转型期,政府的服务职能开始得到强化,但在实际的公共服务运作中管制职能会比服务职能更加突出。流动儿童入学的各种政策限定正是如此,为了便于管理流动人口,流动儿童的入学存在多重门槛,所上学校设施与师资相对薄弱。流动儿童只能入二等、三等公立学校。在制度上,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其应享有的权利,家长将其送往学校也是其应尽的义务,城市政府教育部门的政策限定背后仍是传统二元城乡结构的思维模式。因为家长没有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而不接受其履行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或者因为家长没有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而剥夺其孩子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以示惩罚,都是与《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相违背的歧视性政策限定。在办证中对家长职业的限定也是一种歧视。同时,办证引发的乱收费对低收入家庭也是一种负担。办证花费的时间、精力和财力成本对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权利来说是一种剥损,因为流动儿童越过政策限定获得和城市儿童同等的受义务教育权利是通过花费一定成本换来的。另外,现行的教师考评制度,使那些接受流动儿童的学校和老师感到压力,降低了他们接受流动儿童的积极性,他们往往根据自行的规定将一部分流动儿童拒之门外。学生的成绩在目前被视为考核教师的唯一指标。教师的考核又和工资挂钩,这样就导致了教师间收入的差距,也导致了教师资源的不均衡分配。

  (3)城市儿童义务教育问题

  城市儿童义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择校”带来的。所谓“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侍” 。鸟兽尚能如此,更不用说是高智商的人了。“择校”由来已久,自古以来,就有很多经典的学者不远千里去求学的故事。我们家喻户晓的故事“孟母三迁”经久不衰,孟母的做法虽然不是如我所说的“择校”,但是却和“择校”有着共同的考虑,那就是环境。然而比起古人的做法,我们现代的文明人可是显得不太厚道,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上更好的学校,可以说不择手段。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家长越来越认识到一个好的教育对一个孩子成长的重要性,这无可厚非,然而不择手段择校带来的负面影响应该引起我们学生家长的重视。为了进好的学校,找关系送礼现象越来越严重,腐败事例不断爆光。我们的教师忘记了“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玷污了我们光荣的教师职业。对于重点和非重点学校的划分,导致有限的教学资源向重点学校倾斜,非重点学校师资数量不足质量较低,教学质量严重偏低。片面追求义务教育的普及而不注重教育质量,可以说是“华而不实”。另外有些城里孩子以自己在重点学校而瞧不起普通学校的孩子,对于他们心理上的健康发展很是不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家长们对于知识、技能越来越重视,都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无所不能的全才,课余时间不是让孩子弹钢琴、学舞蹈,就是学美术,甚至什么都要学。这大大地加重了孩子们的负担,使得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心理上就有一种阴影,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相当不利的。这些都是现实教育中存在的急需解决的问题,我们政府、教育部门和家长都应该引起重视。

  第 3 章:苏州市义务教育发展状况的调查分析

  3.1 苏州市义务教育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基本框架

  经过对苏州市义务教育发展状况的调查分析,笔者总结了苏州市发展义务教育的总体思路和基本的框架,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基本路线和科教兴国思想的指导下,大力实施改革开放,招商引资,努力发展经济,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年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运用信息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增加义务教育年限,着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以上义务教育,尽量争取社会力量对义务教育的支持和投入。同时,要注意各区,乡、镇的平衡发展,不是要在同一起跑线上,而是要保持共同发展进步。

  3.2 苏州市义务教育发展取得的成果

  近几年来苏州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事业取得了重大的成就。

  教育事业逐步走在了全省、全国的前列。下面通过一组数据对苏州近几年来的教育事业发展情况作一介绍。

  2000 年,全市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和毕业率都达到了 100%,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和毕业率分别达到 100%、99.96%和 99.16%。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 95.1%,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达 84.9%。全市小学在校学生 44.84 万人,初中在校学生 23.48 万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6.99 万人,职业中学在校学生 1.89 万人;技工学校在校学生 1.23 万人,毕业生 0.58万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 4.12 万人,毕业生 1.14 万人。民办教育继续发展,民办普通中小学 8 所,民办职业学校 4 所。

  2001 年,全市继续高标准实施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地方高等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2001 年,全市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和毕业率都达到 100%,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和毕业率分别达到100%、99.92%和 99.11%。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95.09%,应届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达 84.25%。全市小学在校学生 42.91 万人,初中在校学生 25.82 万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7.69 万人,职业中学在校学生 1.46 万人;技工学校在校学生 1.23 万人,毕业生 0.58 万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 4.36 万人,毕业生 1.27 万人。民办教育继续发展,民办普通中小学 20 所,民办职业学校 4 所。全市绝大多数乡镇通过省、市实施教育基本现代化工程示范和先进乡镇验收,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工程成效明显。

  2002 年,整体推进素质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市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和毕业率都达到 100%,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和毕业率分别达到 100%、99.97%和99.33%。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 95.63%,应届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达 88.45%。全市小学在校学生 40.02 万人,初中在校学生 26.33 万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9.70 万人,职业中学在校学生 1.71 万人;技工学校在校学生 1.74 万人,毕业生 0.38 万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 5.25 万人,毕业生 1.18 万人。民办教育继续发展,民办普通中小学 22 所,民办职业学校 1 所,企业办学 5 所。全市共建成 190 所教育信息实验学校,已有 31 所学校开始实施双语教学试点。

  2003 年,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基础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6.3%,高考录取率为 88.3%。全市小学在校学生 38.15 万人,初中在校学生 25.17 万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11.58 万人,职业中学在校学生 2.11 万人;技工学校在校学生 2.21万人,毕业生 0.3 万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 6.36 万人,毕业生 0.86 万人。民办教育继续快速发展,民办普通中小学 25 所,民办职业学校 5 所,企业办学 3 所。

  2004 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 96.4%,高考录取率为 91.14%。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14.3 年。全市小学在校学生 36.5 万人,初中在校学生 23.7 万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12.2 万人,职业中学在校学生 2.29 万人;技工学校在校学生 2.48 万人,毕业生 0.5 万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 7.08 万人,毕业生 1.18 万人。全市双语教育实验学校达到 90 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达到 18 个。

  2005 年,教育国际合作迈上新台阶。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 97.08%,高考录取率为 88.23%。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14.5 年。全市小学在校学生 36.04 万人,初中在校学生 22.06 万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11.76 万人,职业教育实现优质化、规模化,职业中学在校学生 2.1 万人;技工学校在校学生 2.72 万人,毕业生 0.7 万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 9.46 万人,毕业生 1.42 万人。全市双语教育实验学校达到 120 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达到 20 个。

  2006 年,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教育资源配置日趋合理。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 97.5%,高考录取率为 84.4%。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14.54 年。全市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在校学生 35.15 万人,初中在校学生 21.25 万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11.21 万人,职业中学在校学生 2 万人;技工学校在校学生 2.89 万人,毕业生0.6 万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 8.27 万人,毕业生 1.65 万人。全市双语教育实验学校达到 120 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达到 30 个。

  2007 年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统筹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农村教育。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 99.15%,高考录取率为 90.6%。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14.62 年。全市 小学在校学生 35.46 万人,初中在校学生 20.6 万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10.8 万人。职业中学在校学生 1.42 万人;技工学校在校学生 3.03 万人,毕业生 0.76 万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 7.94 万人,毕业生 1.63 万人。扎实推进教育信息化,全市 80%的小学、初中达到省级现代化办学标准,农村村级小学全部通过市级现代化评估,苏州市成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1通过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苏州市在近几年来义务教育的普及成效很大,尤其是初级中等职业教育以上义务教育发展很快,另外职业中学、技工学校以及中等专业学校也是苏州教育发展的一大亮点。这是与苏州高度发达的经济是分不开的。几年来苏州的经济发展取得相当可喜的成绩,每年经济增速都在 15%以上,2007 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 5700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 16%。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教育的高投入,反之教育的发展为经济进步提供了大量技术型人才,推动了经济的更快速发展。

  3.3 苏州市义务教育发展面临的难点和不足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苏州的义务教育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苏州市义务教育发展也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3.3.1 对于市内的流动儿童的政策限定还不是很放开

  2006 年,苏州市开始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在《苏州市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暂行规定》

  中,其中对于免费对象规定,“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并在规定施教区内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学生,可以享受免费政策;外来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就读的,符合三个条件,可以享受免费政策...”。2从此规定可以看出,苏州在对于外来员工子女的限定门槛上还是不太符合义务教育的本质属性的。对于义务教育,由于其特殊的义务性,对于适龄儿童我们采取的政策就应该是同等的。即使对于那些就读于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我们政府也应该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给予支持,对经济如此发达的苏州来说就更应该做到这一点了。当然对于这一问题得慢慢解决,不能操之过急,否则会给全市其他事业带来负面压力。

  3.3.2 公共教育财政投入不足

  虽说苏州市级与区级财政看起来不错,但很多基层财政并不富余,有些乡镇的教育支出甚至占财政支出的一半以上,如果免费由各级财政自行承担,地方的压力会很大。

  因此必须实行以县为主,全盘考虑。同时,为了防止免费教育挤占正常的教育经费,应由财政设立专项。

  3.3.3 外来人口众多,管理难度大

  经统计,苏州有近 400 万外来人口,其中有 20 多万是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对于这样一个大的群体,如何实施义务教育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当然,基于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责任,苏州市不得不面对它,逐步解决它。所以说苏州市一方面要作好户籍管理的工作,另一方面要逐步降低门槛,将大部分流动子女纳入免费义务教育的范畴。

  3.3.4 重点和非重点之分

  还是前面所说的,将学校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导致“择校”热。滋生腐败,产生不良影响。苏州市必须严格杜绝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等级的划分。同时,制定相关法律,严厉打击教育部门干部贪赃枉法行为,使教育事业真正的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

  3.3.5 城乡差距依然存在,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

  目前苏州市地区差异与城乡差异依旧存在,存在发展不均衡的矛盾,主要表现为:

  优质教育资源分布不合理,省实验小学比例最高的区域达到 41.7%,比例最低的区域仅为 14.8%。省示范初中比例最高的区域达到 71%,比例最低的区域仅为 11%。普通高中四星级以上比例有的区域已做到 100%,但有的区域还达不到 80%。

  预算内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最高的区域达到 300 元,最低的区域仅为 160 元。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初中最高的区域达到 553 元,最低的区域仅为 200 元。

  虽然苏州总体的投入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由于各市(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导致了各市(区)在教育投入水平上的差异。苏州农村教育的整体水平远高于全国农村教育的发展水平,甚至高于很多地方城市教育的发展水平,但与苏州的城市发展水平相比,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方面仍存在较大差异。所以说,虽然苏州是全省和全国的经济发达市,但是市内各区(县)之间的差距还是蛮大的。因此,苏州市仍然必须努力的发展经济,尤其是要努力推动乡镇企业的发展,逐渐缩小经济差距,这样才能保证公共财政的来源,保证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第 4 章:推动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

  4.1 发展义务教育的理念基础

  我们发展义务教育,首先得认清教育对我们国家,民族的重大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科技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主要最有力的因素,然而科技的基础是教育,因此我们在落实贯彻科教兴国和科学发展观战略的同时要把发展教育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上。

  其次,我们必须认识到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即义务教育是教育的基础。事关全民的基本科学文化素质。在全社会普及更高层次的义务教育更是社会公平、公正的体现。

  这是我们发展义务教育必须要有的关于义务教育的理论认识。

  再次,基于义务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根据新公共管理理论,我们要明确政府在发展义务教育中必须起到“掌舵者”的职责。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都要清清楚楚。不该做的坚决不插手,而该做的要尽最大努力做好、做到位。

  最后,我们必须要有这样的一个理念认识,那就是发展义务教育不光光要在范围上普及,普及重要,但保证义务教育的质量更为重要,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教育的根本目标,才能发挥教育培养人才的作用,才能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伟大使命。

  4.2 发展义务教育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经过对众多学者研究成果的总结以及笔者本人的认识,笔者认为发展义务教育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4.2.1 与经济发展水平保持动态一致的原则

  经济发展与教育事业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经济的迅速发展能为义务教育提供更好的保证;另一方面,扎实做好义务教育工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样也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前提。所以,经济和教育,谁是谁的前提并不重要,关键的是,要寻求一个平衡点,保证义务教育的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保持动态一致。

  苏州市作为经济发展迅速的一个城市,它有实力率先实现 15 年基础教育,它有能力实行免费的义务教育,而同样的举措却不适合一些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比较落后的地区,所以,不能一味的以牺牲一切来发展教育,而应该根据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定位该地区的教育发展模式,保持义务教育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动态一致,平衡才能稳定而更好的发展。

  4.2.2 保证公平的原则

  这一原则主要是针对各个地区内部而言。义务教育,经过以上的分析,它是一项全民性的公共服务,是用以保障全民基本素质得到提升的一个公共产品供给。它的特有的义务性、强制性,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平的原则。这也是发展义务教育应遵循的最最基本原则。所谓公平,即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受教育的平等权益。我们要从思想认识上认识这一点并且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地执行。教育公平事关社会公平,社会公正,因此政府教育部门要首先确立这一思想认识,然后将这一思想对人民群众进行宣传,使其深入人心,最终得以落实。

  4.2.3 保证质量的原则

  基于义务教育的特殊的性质,即它是基础教育,是为将来的人才培养作好基础的。

  所以我们不仅要逐步普及义务教育,更要保证义务教育的质量。要努力培养孩子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4.2.4 保证均衡的原则

  义务教育是全国性的公共服务,是整个国家、民族的大事,地区间的均衡同样关系着社会的公平和公正。所以在发展中要注意保证各地区间的均衡,不能产生太大差距出现一边倒的情况。资金投入的均衡,教师配置的均衡,以及教育教学设施的配置均衡等等。

  4.3 发展义务教育具体的对策和建议

  经过以上分析,针对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苏州个案分析中的问题,围绕发展义务教育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我认为发展义务教育应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4.3.1 推动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证

  通过对苏州市个案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那就是这几年,苏州的教育发展的很快,尤其是义务教育、基础教育。率先实现 15 年基础教育,06 年实行免费义务教育,逐步走在了全省和全国的前列,与此相对应的就是经济实力的飞速提升,07 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 5000 亿元大关,达到 5700 亿元,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数字。所以我们说只有经济发展了,政府财政才会增加,公共产品投入才有能力加大。以苏州为例,苏州的外商企业非常的多,当然它们主要集中在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园,这是政府财政的主要来源之一。另外,对于那些难以吸引到外企的地区,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就是很不错的选择,同样,苏州这方面做的也相当的好,比如说在常熟,03 年中小企业就达到 1 .1 万家,在数量、规模和效益指标上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还有就是我们可以发展旅游事业,比如苏州的常熟和张家港地区可以利用自身的生态优势,大力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增加经济收入。

  4.3.2 加大地方财政对教育的投入

  地方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主体,政府财政理应用于义务教育之类公共产品的支出。

  当然,正如前面所说,只有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了,才有能力加大公共投入。如果政府有能力承担全部的义务教育费用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但事实却很难达到这样。所以这个时候我们政府更要做好“掌舵者”的职责,把握住大的宏观发展方向,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支持和投入。要让社会各界明白,义务教育不仅是国家、政府的义务,也是我们各位子女家长的义务,需要社会各界共同的参与才能为孩子创造美好的未来。

  4.3.3 加强法制监督,提供法律保障

  对于农村留守子女和城市流动人口的户籍问题要同样的重视,要建立更加完备的户籍管理制度。另外要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尤其是对用作义务教育的资金一定要加大法制监督,严厉打击挪用义务教育资金的行为。对国家用于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的资金要加强管理、督导。在我国一些贫困省、贫困县,义务教育经费被挤占和挪用的现象非常普遍,教师工资拖欠,基本的办公条件得不到改善,甚至中央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专项资金也难以足额到位。这些问题的出现,是因为缺乏必要的立法和执法,缺乏必要的教育经费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因此,为了保证各级政府履行义务教育的责任,应加强法律条文的细化和执法力度,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对于中央财政拨付的资金,要建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并由相应的管理部门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和检查。

  一旦发现教育经费被挪用,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格的党纪政纪处分。而对要求地方提供的基本教育经费,也要及时跟踪检查,保证地方经费的投入和使用到位。对未完成职责的政府和个人应采取措施,追究责任。最终保证教育经费足额而且用到实处,服务于大众。

  4.3.4 加强各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

  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闭门造车必然导致愚昧与落后。我们各地区在发展教育包括义务教育中,必须加强交流与合作,努力在不断交流中从各自那里找到适合自己地区的教育模式。比如定期开展研讨会、学术交流会,学生互访等等,另外,还要开办国际合作教育,这既能满足多方位的特殊需求,也符合全球化的大趋势。只有做到这些才能吸取国外发展义务教育的有益成果,与国情、区情加以整合,从而为我所用。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地方政府必须要真正的把为人民服务放在首位,而不要盲目地与其他发达地区比较,盲目攀比、模仿必然造成劳民伤财。所以,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办多种职业教育,尤其是经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更要根据群众的需求开展多种教育形式,给处于基础教育阶段的特殊儿童群体提供多种的选择机会,早成才,早就业,利国而利民。

  4.3.5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

  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应把握发展与公平两条主线,以发展保障公平,以公平促进发展,以城带乡,互动协调,最终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教育以统筹为主旨,实施城乡教育一体化。一是要明确统筹发展定位,要加快建设一些教育中心和教育高地,以作为城乡义务教育统筹发展的重要支撑。二是要认真抓好“三个统筹”,其一是抓好区域教育统筹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其二是抓好城市和农村教育统筹,着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其三是抓好各类教育统筹,促进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教育以发展为主线,加快统筹城乡步伐。一是义务教育要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推进城乡中小学协调发展。义务教育应成为促进城乡统筹的重要手段,主要应体现均衡。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教学内容以及教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余负担,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寄宿制学校建设、教师素质提高、现代远程教育、农村教育扶持等工程,使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素质、教育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基本均衡。以改善农村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条件为突破口,不断扩大城乡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力争解决择校热的问题。二是初、中职要以能力建设为重点,职业教育要成为打破城乡二元化结构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砝码。建设职教中心、示范性院校,同时不断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推进职教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城乡统筹的职教网络。大力开展职教扶贫和职教移民,促进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地域、产业和身份转变。第三,高职以上教育要以提高质量为重点,培养专业教育人才,为城乡义务教育统筹发展提供人才、科技支持。

  教育要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城乡教育体制机制的创新。一是要创新城乡统筹的教育管理体制。二是要创新城乡统筹的教育投融资体制。三是要创新城乡统筹的资源配置体制。三是要创新城乡统筹的学生就学保障体制。健全关爱留守儿童制度,完善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政策体系,完善义务教育免费制度,逐步实施中等职教免费制度。四是要创新城乡统筹的教育帮扶模式,比如捆绑管理模式,由城区强校帮助农村弱校;再比如一校多点模式,由母校带子校。

  结 语

  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大计。当前,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抓紧有利时机加速经济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改革步伐,扩大对外开放,都迫切要求我们用最大的努力,积极地、有步骤的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各地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采取有力的措施,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当前,要组织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根据实际颁发本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并要把《实施细则》的学习、宣传同《义务教育法》

  的宣传、普及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自觉性,严格执法,更有力地推进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

  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都很快,同时它在义务教育发展中作用的发挥对全国而言都是具有示范引导作用的。通过分析苏州市义务教育的个案,总结苏州市政府在义务教育发展中的不足和有益经验,为我国义务教育的良性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依据,具有现实意义。

  对于在义务教育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的政府要明确自身的责任,把握好义务教育发展的大方向。同时,要积极带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致力于义务教育的发展。社会、学校和家庭都要充分认识到发展义务教育的重要性,以及自身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从而为推动我国义务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 刘庆昌.教育是什么.刊于教书育人.教师新概念.2008年第9期.

  [2、3、5] 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财务司课题组.中国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10.

  [4、6、7] 高如峰.中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研究.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

  [8] 中国教育事业统计年鉴1994[M].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

  [9] 中国教育年鉴1995[M].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

  [10] 义务教育经费:谁拿大头[N].南方周末,2005-11.

  [11] 资料来源,苏州统计信息公众网.

  [12](苏府[2006]26号),《苏州市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暂行规定》.

  [13] 王英杰. 亚洲发展中国家的义务教育 [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9.

  [14] 万解秋. 政府推动与经济发展 [M].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10.

  [15] 吕志胜. 政府职能转换论:从公共财政角度审视政府 [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16] 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世界教育报告》[M]. 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

  [17] 汪艳仙, 晏鸣. 促进基础教育公平发展的财政对策 [J]. 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2002.

  [18] 郭彩琴. 教育公平:内涵和规定性 [J]. 江海学刊,2003.

  [19] 金海和,段燕平. 教育公平与政府责任 [J]. 中国行政管理,2006.

  [20] 曲正伟. 我国义务教育中的政府责任研究 [D]. 东北师范大学,2003.

  [21] 范丽萍,李祥云. 国外义务教育财政制度研究综述 [J]. 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02.

  [22] 褚卫中,褚宏启. “新公共服务”理念对当前我国基础教育管理改革的启示 [J]. 中国教育学刊,2007.

  [23] 李静. 对基础教育发展的几点思考 [J].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基础教育版),2005.

  [24] 王善迈. 中国基础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和资源配置 [J]. 中小学管理,2000.

  [25] 张胜军,陈建祥. 论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与政府责任 [J]. 盐城工学院学报,2003.

  [26] 徐钦福. 我国教育行政体制的特点及其改革 [J]. 教育发展研究,1996.

  [27] 李春玲. 论政府教育行政有限职能观 [J].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

  [28] 王磊. 公共教育支出分析 [M].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4.

  [29] 李春生. 日本的义务教育经费负担机制及其政府职责 [J]. 教育经济,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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