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税案件而言,税务司法鉴定对案件的办理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为了保证涉税案件的办理效果,我们应对税务司法鉴定的特点有足够的认识,做到正确了解税务司法鉴定和正确利用税务司法鉴定.
一、税务司法鉴定的含义
税务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它是指具备司法鉴定资格的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的委托,对涉及诉讼有关税收方面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活动.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和相关的科学知识进行鉴定.鉴定的方法一般采用检验、鉴别和判断,鉴定后并形成鉴定结论报告给委托方.鉴定的主要范围:一是对偷税,抗税,骗取发票、伪造发票、出售非法发票方面等十二种破坏市场经济的犯罪类型、手段、数额和犯罪事实进行司法鉴定;二是对税款增收、税务管理检查纠纷的性质、程序、事实、数额进行司法鉴定;三是对税务代理产生纠纷的性质、程序、事实以及索赔进行鉴定;四是对其它有关涉及税务方面疑难问题进行司法鉴定.目前涉及到的司法鉴定业务类别已经达到二百多种,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也要对鉴定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开展税务司法鉴定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涉税案件越来越多,税务司法鉴定任务越来越重,给我国经济税收提供了有力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对纳税人的合法利益进行保护.税务稽查部门对企业税收进行检查时,应该按照企业核定增收税款的方式进行审核,没有权利对企业所得税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变更的权力,往往稽查部门是以查账的方式进行检查,容易出现错误的鉴定意见,严重时容易造成"冤假错案",通过税务司法鉴定可以纠正稽查部门的错误,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税务司法鉴定有效地促进税务机关依法治税.随着税务司法鉴定社会化,社会上出现中介机构取得了司法鉴定资格,承办税务司法鉴定,取代了传统司法鉴定业务由稽查部门承办的历史,它是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民间司法鉴定的出现,能反映和传达弱势群体的诉求,有效地监督社会公正行为,对依法治税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税务司法鉴定维护了司法公正形象.税务司法鉴定,需要专业性强、知识面广,对鉴定机构也要求具备高专业水平和强操作能力.公安侦查机构对案件取证时,要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来完成,鉴定意见成为案件的主要证据.过去的侦查机关主要是从税务检查机关单一渠道取得涉案材料,不利于依法治税.税务司法鉴定的产生,保护了纳税人的权益,有效地维护法律公正的形象.
由此可见,在涉税案件的办理中,税务司法鉴定对提高整体案件办理效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对税务司法鉴定的分析可知,税务司法鉴定对涉税案件的办理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只有认识到税务司法鉴定的重要意义,才能保证税务司法鉴定发挥积极作用.
三、税务司法鉴定特点分析
(一)公益性和营利性特点
独立的税务司法鉴定要保持中立地位,必须要合法、公正、客观地进行鉴定,活动目的是为了涉税司法活动顺利进行,保证涉税司法活动的公平、公正、合法.涉税司法活动具有公益性.由此,税务司法鉴定也有公益性,我国侦查机关设有司法鉴定机关也是具有公益性的.同时它也具有营利性.因为税务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要生存,何况鉴定过程中需要一些鉴定材料和成本,没有收益就没有工作积极性,税收鉴定行业就不能发展,所以税务司法鉴定是需要收费的.收费方式一般是以涉税案件的税额比例收取鉴定费用.
对于税务司法鉴定而言,公益性和营利性是其主要特点,要想保证税务司法鉴定的作用得到全面发挥,就要对其公益性和营利性特点有足够的了解,应结合涉税司法活动实际,正确选择税务司法鉴定手段,保证税务司法鉴定取得积极效果.
(二)司法辅助性的特点
实际上,税务司法鉴定人是司法活动的辅助人.在涉税案件中,往往是当事人与办案机关相互不信任,便委托中立的税收专业机构做出可信的鉴定结论,有益于双方当事人的涉税争议解决.因此,税务司法鉴定机构具有辅助协调功能.在实际案件中,税务司法鉴定结论是司法鉴定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出的,为涉税司法活动提供证据.即能给当事人纠纷提供依据,也有利于司法机关对涉税案件的开展,具有司法服务性.因此,税务司法鉴定为司法活动提供了司法辅助作用.
税务司法鉴定作为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涉税案件的办理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对涉税案件的办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帮助.基于这一分析,我们要认识到税务司法鉴定的重要作用以及其司法辅助的特点,做到正确理解其属性和特点.
(三)合法性的特点
司法鉴定承担法律责任,税务司法鉴定作为司法鉴定种类之一,也要遵循严格的合法性原则,它的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税务司法鉴定要遵循国家人大颁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有关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还有以会计法、税法等法律为依据.税务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批,鉴定人资格审查,鉴定材料的真实、完整、合法,司法鉴定文书都要符合法律要求.因此,税务司法鉴定具有合法性特点.
对于税务司法鉴定而言,其作为司法辅助手段用在涉税案件中,本身的行为是符合法理需要的,其本身具有合法性的特点,对涉税案件的办理也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从这一点来看,司法鉴定的合法性是其重要特点.
(四)客观性和主观性统一的特点
所谓"客观性",就是税务司法鉴定材料具有客观性.它在鉴定过程中的纳税资料、会计材料以及相关资料必须具有真实性和完整性,税务司法鉴定材料的客观真实性是保证税务司法鉴定结论客观可信的前提.所谓"主观性"就是在税务司法鉴定中,司法鉴定人要凭借自己专业知识和技能对鉴定材料进行鉴别、检验、判断并作出结论,这里过程都需要司法鉴定人主管的分析和判断.只有主观和客观的统一,鉴定结论才正确可靠.
考虑到税务司法鉴定的实际作用及其在涉税案件中的具体应用,只有保证客观性和主观性,才能推动税务司法鉴定取得积极效果.为此,客观性和主观性统一是税务司法鉴定的重要特点,为此,我们要有正确的认识.
(五)中立性的特点
税务司法鉴定是司法活动的一种,具有中立性,就是在税务当事人之间保持客观中立,如有偏向,则另一方当事人会质疑税务司法鉴定的公正性.税务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不受法院意志支配,在鉴定过程中也不受办案机关的干涉.所以,中立性是税务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运用税务知识和技能去解决税务专门的问题,不受涉税当事人的影响,也不受办案机关的支配,保障了涉税司法活动的公正性.
由于税务司法鉴定是一种司法行为,其次只有保证其中立性才能有助于涉税案件的审理,提高涉税案件的侦办质量,保证其公平性.为此,我们应认识到税务司法鉴定中立性的特点,认识到其中立性的特征,做好税务司法鉴定工作.
(六)税收专业性的特点
税务司法鉴定是对有关涉及税务方面专门问题进行司法鉴定,它涉及的要素多、范围广、问题复杂,包括纳税主体、税率、纳税义务、纳税地点、征税主体、征税范围、税收优惠等环节问题,纳税数额计算正确与否,要求鉴定的对象具有税收的专业性.
对于税务司法鉴定而言,其主要的服务对象是涉税案件中的税务稽核和鉴定,因此其具有税收专业性的特点,对了解税务特点,提高涉税案件办理质量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由此可见,税务司法鉴定还具有税收专业性的特点.
(七)独立性
税务司法鉴定机构要独立于法院.《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人民法院不得设立鉴定机构.税务司法鉴定机构独立于侦查机关,目前虽然《决定》中并没有剥离侦查机关设下的司法鉴定机构,但是,侦查机关的司法鉴定机构不得接受社会上的司法鉴定.税务司法鉴定要独立于财税机关.一般涉税案件当事人一方是纳税人,另一方是财税机关.因此,税务司法鉴定机构要独立于双方当事人.
在涉税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税务司法鉴定是独立存在的,既不能有任何的倾向,也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只有保证其公正性和独立性,才能使涉税案件的办理满足实际需要,并保证实际效果.为此,我们应认识到税务司法鉴定独立性的特点,在实际工作中保证其独立性.
四、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税务司法鉴定在涉税案件的办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税务司法鉴定特点的分析是十分重要的.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应加深对税务司法的了解,正确认识其特点,保证税务司法鉴定得到有效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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