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人体皮肤上的轮胎印痕往往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和诉讼的关键证据,皮肤上的轮胎印痕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痕迹鉴定的难度非常大。综合利用各项痕迹技术,对人体皮肤上的轮胎印痕和嫌疑肇事车辆的轮胎花纹进行全面、细致地勘查、分析和比对,可以得到同一认定或种属认定结论。
关键词: 人体皮肤; 轮胎印痕; 比对检验; 认定;
在许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出现人体被车辆轮胎碾压或碰撞的情况,人体上的轮胎印痕往往成为破案的关键证据。人体上的轮胎印痕有衣服上的轮胎印和皮肤上的轮胎印两大类型,其中人体皮肤上轮胎印痕的检验鉴定难度很大。我们在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实践中受理了为数不少的此类案件的鉴定,其中大部分案件是其他鉴定机构不予受理或当事人提出重新鉴定的案件,此类痕迹鉴定的难度可见一斑。本文在长期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和痕迹检验技术研究的基础上,对人体皮肤上轮胎印痕的鉴定方法进行了研究和总结。
1 、案例与检材
1.1、 案例简介
2018年8月12日,陈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某市福元大道涉嫌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小轿车逃离事故现场,事故造成陈某当场死亡,在陈某左胸皮肤表面发现疑似轮胎印痕。经办案交警调查,李某曾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事故发生时段经过事故发生路段,具有重大肇事嫌疑。为查明案件真相,交警要求对陈某尸体胸前的印痕花纹与嫌疑小型轿车的轮胎花纹是否一致进行鉴定。
1.2 、检材
死者陈某尸体、嫌疑肇事小轿车。
2 、人体皮肤上轮胎印痕鉴定的方法
2.1、 人体皮肤上轮胎印痕的勘验
(1)观察印痕形成时物质交换情况,判断是平面痕迹还是立体痕迹,是加层痕迹还是减层痕迹。如果是加层痕迹,需要进一步观察附着物的颜色、状态、多少,初步推断附着物种类。
(2)观察并记录痕迹所在部位、整体形状、大小尺寸、花纹结构及分布排列规律。对需要提取附着物进行微量物证检验的,要按照交通事故痕迹勘验标准及相关规定对附着物进行提取,妥善保管并做好物证提取记录。
(3)分析判断印痕是否车辆轮胎印痕。人体皮肤上的轮胎印痕不完整、易变形,要对检材痕迹整体形状、大小尺寸、花纹结构及分布排列进行分析判断,初步确定检材印痕是否由轮胎形成、是轮胎的哪个部位形成。
(4)观察和记录印痕的细节特征。如果检材印痕是由轮胎形成,则重点观察印痕中是否有局部空缺、起伏、粗糙程度或颜色变化等细节特征,观察记录细节特征的形态、大小、部位,这些细节特征可能由轮胎上的缺口、裂纹、附着物、磨损等特征形成,是同一认定的主要依据。
2.2 、轮胎的勘验及样本制作
(1)观察和记录轮胎的花纹尺寸、花纹种类、结构与排列、磨损程度等。如果花纹沟槽中附有皮肤碎屑、血迹或软组织等生物检材,则根据相关程序和方法进行提取,供DNA比对检验用。
(2)观察轮胎花纹种类、结构、尺寸等与皮肤上印痕花纹是否相同或相似,并进一步分析皮肤上印痕可能由轮胎的哪个部位形成。
(3)制作轮胎花纹样本。皮肤上的轮胎印痕是局部的、不完整的,在无法确定形成印痕的具体部位时,则需要将对应的整个部位的花纹完整地捺印下来,才能进行皮肤上印痕与轮胎花纹的比对检验。如印痕是胎冠花纹形成的,就将轮胎胎冠整个圆周的花纹全部捺印下来;如印痕是胎侧形成的,就将胎侧整个圆周的花纹捺印下来。捺印轮胎花纹样本时,最好选用变形小、不易破损、细节特征反映好的材料。
2.3、 比对检验
将轮胎花纹样本与人体皮肤的印痕进行比对检验是一项比较困难工作,需要从种类特征和细节特征两个方面进行比对。首先,比对种类特征,将轮胎花纹样本的花结构、形状、排列、尺寸与皮肤上印痕的花纹形状、结构、排列、尺寸进行比较。如果二者种类特征相符,就需要进一步比对细节特征,对二者细节特征的形状、数量、相互间的位置关系等进行全面比较。比对检验的方法有多种,包括对照比对法、重合比对法和接合比对法等。
2.4、 综合评断
结合案件材料和全部痕迹信息,对种类特征比对和细节特征比对中的符合点和差异点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评断二者特征相符是本质的还是特征差异是本质的,最后得出结论。鉴定结论一般有认定和否定两种形式,但人体皮肤上轮胎印痕的结论还有第三种形式,即种类认定。这是因为人体皮肤上轮胎印痕面积小,缺少稳定可靠的细节特征时,无法认定嫌疑车辆,但如果嫌疑车辆的轮胎花纹与人体皮肤上印痕花纹的种类特征是相同的,就可以种类认定。这种情况下,虽然不能认定嫌疑车辆,但也不能排除嫌疑车辆是肇事车辆的可能性。
3、结果与分析
3.1、 陈某尸体左胸皮肤上印痕的检验结果
陈某尸体上的印痕遗留在左胸皮肤表面,为灰尘平面加层印痕,其图案为纵向平行排列的一排小方块,面积约为5.33cm×3.6cm,该花纹轮廓较清晰,细节特征少,不具备同一认定条件,可以做种类认定鉴定。在纵向平行排列的块状花纹中有五个小方块,中间三个小方块花纹完整,轮廓清晰;各小方块花纹横向宽2.8cm,纵向长2.0cm,间隔0.4cm;未发现明显、稳定、可靠的细节特征。
3.2 、李某驾驶的嫌疑车辆右后轮胎花纹的检验结果
嫌疑肇事车为一辆红色小轿车,共四只轮胎,分别用80cmx110cm白纸制作灰尘加层轮胎捺印样本;其右后轮胎冠部位的花纹与死者胸前的印痕形状类似,拍照提取。小轿车右后轮胎冠的花纹为5条纵向平行的条状花纹,各纵向花纹由平行的小方块组成。两侧最外侧花纹中各小方块花纹横向宽2.7cm,纵向长1.9cm,间隔0.5cm。有些部位花纹无明显、稳定、可靠性的细节特征。
3.3 、比较检验
检材与样本花纹形状相同,均为纵向平行排列的小方块,二者小方块的形状、排列均相同,尺寸与间隔比较接近但又存在一定的差异:检材中小方块的横向宽度比样本中小方块的横向宽度要宽0.1cm,检材中小方块的纵向长度比样本中小方块的纵向长度要长0.1cm,但检材中小方块的间隔比样本中小方块的间隔要窄0.1cm。
3.4 、综合评断
检材与样本中块状花纹的形状、排列方式相同,小方块尺寸虽然有微小差异。但考虑到人体组织有一定的弹性,车辆轮胎在碾压人体皮肤时会出现一定的拉伸变形,可能导致皮肤印痕花纹与遗留印痕的轮胎花纹的尺寸不完全一致,而制作样本的承痕客体系硬地面上的白纸,样本轮胎印痕中花纹长宽及间隔变形小,因此,二者花纹的种类特征是相同的。由于陈某尸体左胸皮肤上的印痕无稳定、可靠的细节特征,嫌疑小轿车右后轮花纹的有些部位也没有稳定、可靠的细节特征,所以无法确定二者的细节特征是否相同。故不能对二者进行同一认定,但可以对二者进行种属认定,不能排除嫌疑小轿车碾压陈某的可能性。
4、 结语
人体皮肤上轮胎印痕的鉴定是痕迹鉴定中的疑难问题,人体皮肤上轮胎印痕的形成机理复杂,痕迹不完整、容易变形、细节特征不易反映,检验过程中,需要深入研究痕迹特征的变形规律,根据痕迹特征的反映情况,准确捺印样本痕迹,综合分析得到准确的鉴定结论。在条件不具备时,不要强行给出同一认定结论,种类认定结论也有一定程度的证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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