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社会学论文 > 人口学论文

考察晚清东北双城旗人分家与老年人死亡风险的关系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11-24 共5950字
论文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

  在我国,分家既是重要的家庭事件,也是家庭制度的重要方面。在新中国成立、集体化时代和开放时代等不同时期,分家具有差异化的表征和深层机制。研究者一方面分析分家表现的变化,一方面也探究分家变化的原因。

  分家研究已经形成了两种分析路径:一是外生的研究思路,强调宏观层次的社会变迁对于分家的影响和实践机制;另一种是内生的分析视角,从家庭代际关系的变迁来理解分家。

  显而易见,无论是对于分家表现、分家内容和分家民俗的分析,还是针对代际关系变化对于分家的影响分析,现有研究都是将分家作为被解释变量。很少有系统研究将分家作为解释变量,直接关注分家如何影响家庭成员个体健康、家庭关系、代际关系和社会稳定。

  代际关系是理解分家的重要因素,分家必然对代际关系有重要影响。分家具有“分爨”和“分产”两个基本特征,其中“分爨”的意义要大于“分产”,只有分爨后独立的生活单位才能成为新的家政和消费单位。

  可见,分家的直接结果是“分爨”和“分产”,既从生活层面上分开,又从经济层面上分开,从而全方位地影响着经历分家事件的家庭成员。处于不同生命周期和不同代际位置的家庭成员所受到的分家影响存在差别。分家导致家庭规模缩小、家庭支持弱化,渐渐老去的亲代逐渐丧失家庭事务主导权,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可能会进一步下降;而正值青壮年的子代因分家获得了发展自身小家庭的自主地位和独立财产,一定程度上摆脱了部分家庭负担,生活质量可能会因之改善。

  那么,分家是否会影响到老年人的健康?分家对不同性别和家庭角色的老年人的健康是否会产生差异化的影响?在养儿防老文化习俗长期盛行的传统中国社会,分家将会对老年人的健康产生何种影响?本文试图对以上问题做出探索性的回答。

  中国(双城)多世代人口数据库(CMGPD-SC)数据是这项探索性工作的合适的数据支撑,本文将使用该数据库数据考察晚清东北双城旗人移民社会中的分家与老年人死亡风险,从而比较系统地阐述传统中国社会中的分家与老年人健康之间的关系。

  二、研究设计

  1. 研究数据

  本文研究数据来自中国清代双城多代人口数据库(China Multi-Generational Panel Dataset–Shuangcheng,缩写CMGPD-SC),是李中清与康文林工作组建立的中国清代及民国初年(1866~1913年)人口数据库,包含10万余人的近135万条记录(338本户籍册,1 346 829个观测,108 100个体)。数据库的原始资料为清代吉林将军双城堡旗人户口册,详细追踪记录了京旗、屯丁和浮丁三类旗人的人口和家户土地持有数量信息,是连续的人口与社会经济动态信息,具有长时段性、多代性与多层面结构性的特点,包含个人、家庭、亲族、社区、行政单位及地区等多个层面的立体信息。

【图123略】

  清嘉庆年间(1796~1820年),朝廷为了解决北京闲散旗人的生计问题,曾令吉林将军富俊“勘察地亩,以备京旗移垦之用”。经富俊筹备后,在双城地方开垦荒地 9 000 余垧,安置满洲旗人数百户,几千人,史称“京旗移垦”。

  嘉庆二十一年初在双城建中屯,八个旗营,共四十个旗屯,称陈营子,按五行方位设置,正黄旗居西北,镶黄旗北东,正红旗、镶红旗在西,正白旗、镶白旗在东,正蓝旗在东南,镶蓝旗在西南(见图1)。嘉庆二十四年建左、右二屯,各建八个旗营子,共四十一个旗屯,称新营子。清政府为吸引在京旗人到关外垦殖,每户给治装银三十两,补贴银十五两,官给马车房屋及受领熟地二十晌。

  图 2 是双城地理示意图,它表明了迁入双城人口的来源地。图3的清代户籍册是中国清代双城多世代人口数据库的数据来源,它包含了大量的人口、家庭和社区组织信息,比如旗属,村属,民族,户主的姓名,年龄与职位,家庭成员及年龄和生命事件(出生、死亡和婚嫁等)等大量信息。

  2. 研究思路与研究假设

  晚清的双城旗人移民社会是当时东北地区的一部分,它的婚姻家庭特征理应与东北地区整体状况类似。根据赵英兰的研究,清代东北盛行“聚族而居”的大家庭,家庭规模以5~8人的中等家庭居多,同时存在一些几世同堂、人口众多的大家庭。大家庭形成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原有东北民族聚族而居的传统,二是清政府维护大家庭制度的法律规章制度,三是外来移民在移居地安居的需要。

  但是,至晚清时,东北家庭规模逐渐变小,因家庭债务而引发的家道衰落、家庭内不同婚姻单元的家庭成员不和、家户太大而家屋有限以及对家长权力的僭越和对财产平等占有的渴望等都是分家的主要因素。

  可见,晚清东北大家庭盛行的同时,分家也是不能避免的家庭事件。

  土地是晚清东北社会中的重要生产生活资料,而分家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分产”,分割大家庭的地是分家的必然组成部分。分家之后,每个小家庭所分得土地少于分家之前的大家庭,分家之后父母所占有的土地减少。尤其是当父母只有一方在世时,虽然仍有子代负责种植“养老地”供给在世父母,但是由于分家导致的分爨,老年父母的生活水平和家庭支持也将或多或少地弱化。同时,传统社会是男尊女卑的父权社会,分家将导致作为家长的男性老年人丧失更多的权力和资源,因此男性老年人所受到分家的健康影响可能更大。分家虽然导致原生家庭的不断分裂和最终解体,分家后形成的各个新家庭的家庭规模变小、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下降,但对代际关系中的赡养原则并不会有实质性改变。儿子承担赡养老年父母的原则不应发生重大改变。

  根据以上分析,本研究提出以下三条假设:

  一是分家将会降低老年人健康水平,提高老年人的死亡机会比率。

  二是分家对男性老年人健康的负面影响更大,提高男性老年人的死亡机会比率。

  三是成年儿子数量与分家后老年人死亡风险之间呈负相关关系,也就是说,成年儿子数量越多亲代老年人的死亡机会比率越低。

  3. 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使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和事件史分析技术考察分家与老年人死亡风险之间的关系。

  人口行为、社会行为的发生或人口、社会状态的改变会导致死亡风险的变化,生存分析是研究此类问题的传统方法,其中,离散时间事件史分析技术是本研究使用的基本方法。本文使用Logit模型来估计分家对于老年人死亡风险的影响,它的表达式为log[p (/1-p)]=a+b1X1+b2X2+…+bnXn,在其他自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模型估计的自变量系数指的是该变量变动一个单位(unit)时机会比率(log-odds ratio)的变化。

  数据库中的变量at_risk_die(存在死亡风险)和next_die(下一年登记记录为死亡)是使用离散时间事件史分析技术(discrete-time event-history analysis)的基础条件。被解释变量是next_die,即下一个户籍册记录的生命状态情况,如果死亡则赋值为1,如果没有死亡则赋值为0。主要解释变量包括next_fenjia(下一户籍册记录是否分家,分家赋值为1,不分家赋值为0)。其他控制变量包括:sex(性别,女性赋值为0,男性赋值为1),age_in_su(i年龄),yea(r年份)和son_coun(t儿子数量)。

论文摘要

  三、分析结果

  1. 分家及其影响因素

  首先,不同年龄群体所经历分家的比例也会不同,处于不同生命历程阶段的人口将会面临不同程度的分家风险。在未成年时,个体的分家由亲代与祖代之间的分家实践所决定,分家更多是被动而为;而在青壮年和中老年时,分家则主要是主动为之。

  其次,分家行为具有性别特征差异,并且和年龄也有直接关系。由于从父居和从夫居是我国传统婚姻家庭的居住模式,女性婚前所经历的分家主要是由父母所主导的分家行为,女性婚后所经历的分家则主要是由丈夫、丈夫兄弟和公婆等主导的分家行为。

论文摘要

  最后,我国传统社会中,分家并非都发生在家长去世之后,王跃生根据对18世纪中国家庭的研究发现,有一定数量的分家是父母在世时发生的,占调查个案总数的45.70%。分家实践也和成年兄弟数量、分家方式(一次性分家或分数次分家)有直接关系。

  从图4和图5可以发现:一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分家的比例在逐渐降低;二是分家模式上存在性别差异,随着年龄的增加,女性分家比例先升后降,男性分家比例总体上呈逐渐下降趋势;三是男性分家比例略高于女性,年龄小于40岁时体现尤为明显;四是男女在每一年龄上的分家比例都很小,最小值不到1%,最大值不超过3.5%。

  本文将50岁至70岁年龄的人口定义为老年人口,主要考虑如下:一是晚清东北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生活条件决定了当时的人口预期寿命较短,50岁以上人口可以认为是属于老年人群体了;二是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双城)对于70岁以上人口的死亡记录不是非常准确,因此将老年人年龄上限定为70岁。

  对于50~70岁老年人而言,他们的父母均在世的比例不到4%,父亲在世的比例不到4.5%,母亲在世的比例略超过7%,而父母均不在世的比例达到了92%(见表1)。可见,对于50~70岁老年人而言,他们所经历的分家绝大部分是属于与自己成年儿子(们)的分家。

  数据计算显示,晚清双城旗人社会里50~70岁老年人的儿子数量构成如下:23.5%的老年人没有儿子,37.4%的老年人有1个儿子,有2个、3个、4个、5个和6个及以上儿子的比例则分别为28.4%、5.6%、3.2%、1.3%和0.8%。笔者认为,只要有成年儿子,老年人就存在与儿子分家的风险,儿子越多则分家的风险越大。

  表2展现了50~70岁老年人儿子数量与分家风险的关系:随着儿子数量的增加,分家的风险也在增大。只有1个儿子时,户籍册下一个登记分家的比例仅为0.35%,而当有5个及以上儿子时,下一年登记分家的比例则达到了6.16%。

  没有儿子的下一登记分家的比例为0.4%,这可能是老年人与自己父母分家的情况。

  表3中的模型1和模型2反映了儿子数量与男性分家风险(户籍册下一年登记显示为分家)的关系。模型1和模型2的被解释变量都是分家(下一记录为分家的赋值为1,没有分家的赋值为0)。两个模型的结果均表明,在控制年龄和年代之后,与没有儿子相比,儿子数量越多,分家的机会比率越大。

论文摘要

  但对于50~70岁男性老年人而言,与没有儿子的情况相比,有多个儿子(3个及以上)的分家的机会比率要大;与没有儿子的情况相比,有1个或2个儿子的分家的机会比率要小。

  2. 分家对死亡风险的影响

  图6~9显示了分家与死亡风险的关系。清代法律规定女性和男性的最低结婚年龄分别为 14 岁和 16 岁,因此,以下四幅图的横轴(年龄)的起始值都设定为14岁。

  对于女性而言,在14~70岁的几乎每一年龄,分家的死亡机会比率都要超过没有分家的死亡机会比率(见图6)。而且,随着年龄的增加,分家与不分家的死亡机会比率之间的差别表现出逐渐增大的趋势,50岁以上经历分家的老年女性的死亡机会比率明显高于没有分家的死亡机会比率,在部分年龄上前者几乎是后者的2倍。这符合本文的研究假设一,即分家将会提高老年人死亡风险。

论文摘要

  比较图6和图7可以发现,男性是否经历分家的死亡风险模式与女性基本一致。与女性的不同之处在于,50岁以上经历分家的老年男性的死亡机会比率更加高于没有经历分家的老年男性的死亡机会比率。这个差别符合本文的第二条假设,分家对男性老年人死亡风险的提高作用更明显。

  图8展现了男性和女性在14~70岁年龄区间内分家与不分家的死亡机会比率,在35岁之前,分家与否的死亡机会比率的性别差异不是十分明显。但是,这个差异在35岁之后开始逐渐显现。50岁之后,经历分家的男性的死亡机会比率基本上都处于最高位次,而经历分家的女性和没有经历分家的男性的死亡机会比率比较接近,没有经历分家的女性的死亡机会比率最低。这些特征也直观地验证了本文的研究假设二,即分家对男性老年人死亡风险的提高作用更明显。

  图9直接比较了年龄在14~70岁的男女在分家死亡机会比率的差别。更为明显的差别在于,在大约40岁之前时,经历分家的男性的死亡机会比率基本上要低于经历分家的女性,而在40岁之后,情况恰好相反,经历分家的男性的死亡机会比率基本上要高于经历分家的女性。这基本符合本文的研究假设二,即分家对男性老年人死亡风险的提高作用更明显。

  接下来,本文建构了两个Logit模型来估计分家对于人口死亡风险的影响。死亡风险是被解释变量,当户籍册下一年记录仍为存活时该变量赋值为0,当下一记录为死亡时则将该变量赋值为1。主要解释变量是分家和儿子数量,其中,分家赋值为1,未分家赋值为0。性别(二分类虚拟变量,女性为参照组)、年龄、年龄的平方、年龄的三次方和年份为控制变量。

论文摘要

  结果表明,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条件下,相对于未分家的情况,分家增加了35.2%的死亡机会比率(模型1),分家同样增加了50~70岁老年人38.1%的死亡机会比率(模型2)。在控制其他变量条件下,对于50~70岁老年人而言,儿子数量与死亡风险之间具有明显负向相关关系(模型2)。另外,模型1和模型2也都说明,分家对男性的死亡机会比率的增加效果更明显。模型结果基本验证了本文的三个研究假设。

论文摘要

  四、小结与讨论

  分家是传统中国社会中的重要家庭制度,它直接改变了家庭形态和结构,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家庭代际关系。分家对老年人生活具有较大影响。随着分家的最终完成,老人与儿子(们)完全分爨分产之后,他们的生活状态将发生重大改变。惯常生活方式、生活状态和生活习惯的改变会影响老年人的健康状况,从而也会提高老年人的死亡风险。

  本文使用了基于户口册开发出来的历史数据库(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双城),应用离散时间事件史分析技术,研究了晚清东北地区双城旗人社会中的分家与老年人死亡风险。分析结果表明:分家提高了老年人的死亡风险,尤其对男性老年人死亡风险的增加更为明显;虽然分家提高了老年人死亡风险,但儿子数量越多的老年人死亡风险越低,传统社会中儿子在提供父母养老资源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一个重要的家庭行为,分家不仅影响家庭和个体,也会影响到社会。历史与现实生活中,因分家而引起的家庭矛盾和代际冲突并不罕见。与以往众多研究直接聚焦分家行为、分家模式和分家制度不同,本文主要考察了晚清东北旗人移民社会中分家对于老年人健康(死亡风险)的影响。虽然婚姻与家庭行为对于个体健康影响的研究并不鲜见,但是针对分家如何影响老年人健康的分析却不多见。分家与老年人死亡风险之间究竟存在什么样的关系并无定论,两者之间的关系在历史和现实、传统和现代之间是否存在差别也不得而知。本研究更多是一项探索性尝试,更深入的研究需要未来更多的努力。

  参考文献:
  [1]阎云翔. 家庭政治中的金钱与道义:北方农村分家模式的人类学分析[J]. 社会学研究,1998,(6):76-86.
  [2]王跃生. 集体经济时代农民分家行为研究——以冀南农村为中心的考察[J]. 中国农史,2003,(2):89-99.
  [3]姚俊.“不分家现象”:农村流动家庭的分家实践与结构再生产——基于结构二重性的分析视角[J]. 中国农村观察,2013,(5):78-85.
  [4]宋丽娜. 农民分家行为再认识——湖北省J县梭村调查[J].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9,(4):41-45.
  [5]王跃生. 20世纪三四十年代冀南农村分家行为研究[J]. 近代史研究,2002,(4):157-196.
  [6]李德滨,石方. 黑龙江移民概要[M]. 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26,27.
  [7]赵英兰. 清代东北人口社会研究[M]. 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11:240-243,248.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