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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直接和间接估算比较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09-22 共5133字
论文摘要

  人口平均预期寿命(Life expectancy)是分析评价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人口健康状况的一个非常敏感而又具有重要意义的指标,它表明了新出生人口平均预期可存活的年数,是假设当前的分年龄死亡率保持不变,同一时期出生的人预期能继续生存的平均年数,同时该指标也是衡量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指标。根据2010年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提供的全国人口数据资料,本研究使用直接法和间接法对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进行计算,并比较两种计算结果的不同,为客观、科学地了解我国人口健康状况,制定卫生和人口政策、规划提供参考。

  一、研究资料与方法

  2010年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提供了计算婴儿死亡率和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相关数据资料,包括全国、各省、城乡的分性别、分年龄平均人口数、出生数、死亡数等基础数据,可以使用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计算方法对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进行估算。

  (一)直接用寿命表法计算人口平均预期寿命

  本次研究选择寿命表法,利用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库中提供的分年龄组平均人口数、实际死亡人数,计算各年龄组的死亡率和死亡概率,然后假设0岁组人数为10万人,以各年龄组死亡概率计算各年龄组死亡人数、尚存人数、生存人年数和累积生存总人年数,最后算得各年龄组期望寿命。

  (二)用模型生命表法

  间接估算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由于普查资料存在误差和天然缺陷,比如普查时没有登记有关人口的所有成员,出现重复登记人口的状况,人口普查时出现部分人口年龄申报质量比较差的现象,年龄较小的人口与成年人口相比更容易被漏登等。因此普查资料中根据年龄和性别划分的人口数据申报完整程度经常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故而采用模型生命表法间接估算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具体过程如下:

  1.间接估算儿童死亡率——特拉赛尔法利用按性别和母亲5岁年龄组分的曾生子女数、存活子女数、死亡子女数,按5岁年龄组分的妇女总数,借助寇尔-德曼区域模型生命表中的西区模型,估算出全国、各省、各性别不同时期的儿童的死亡概率和生存概率。

  曾生子女的死亡比例是反映儿童死亡率的指标,并且可以由此得出儿童时期死亡率的可靠估算。一组妇女的生育数,遵循一定的时间分布,可以用每个人出生后的时间,即每个人暴露于死亡风险的时间长度来表示。一组妇女曾生子女中死亡的比例,取决于孩子处于死亡风险时间长短的分布,也就是取决于出生的时间分布,还取决于孩子们自身的死亡风险。考虑孩子出生时间分布的影响,可将死亡子女比例转换为传统的死亡率测算方法,以此表示子女死亡的平均水平。特别是按母亲5岁年龄组分组的子女死亡水平,可以用来估算从出生到各个儿童年龄的死亡概率。

  布拉斯(Brass)首先提出了把按妇女年龄组15~19岁、20~24岁等分的曾生子女死亡比例转化为估算孩子到达某一确切年龄的死亡概率的方法,其估算公式为:q( x )=k( i )D( i)(1)其中,q( x)表示从出生到确切年龄x的死亡概率;D( i)表示按妇女连续5岁年龄组分的曾生子女死亡比例(i=1表示15~19岁年龄组,i=2表示20~24岁年龄组,等等);k( i)表示用来调整影响D( i)数值的非死亡因子,即估算乘数。布拉斯估算乘数所使用的方法是:用一个固定形式,但变换年龄位置的三阶多项式来表示生育率;用由一般标准推导出的罗吉特系统来得到死亡要素,再从每年2%的增长率推导出一个女性稳定年龄分布。

  为了使布拉斯创立的原始方法具有更大的灵活性,特拉赛尔(Trussell)采用另外一套乘数进行计算,资料主要来源于寇尔和特拉赛尔的模型年龄别生育率。具体结算过程如下:

  步骤1:计算每个妇女的平均活产子女数;
  步骤2:计算按母亲每个年龄组分的死亡子女比例;
  步骤3:借助寇尔-德曼区域模型生命表中的西区模型,计算估算乘数;
  步骤4:计算死亡概率和存活概率。

  2.间接估算成人死亡率——布拉斯的增长平衡法使用按5岁年龄组和性别分组的普查期内死亡人数,按5岁年龄组和性别分组的普查期内平均人口数,对全国、各省、分性别成人死亡率进行调整,并估算出生存概率。

  计算死亡率的直接方法是使用生命登记系统提供的分年龄死亡人数资料。然而,尽管全国范围内可能有此种登记系统,但却常常出现死亡漏统的情况,即并非所有死亡人数都被登记下来。其结果是由申报的死亡人数所得到的死亡率往往低于被调查人口的真实死亡率。因此,需要用某种调整方法把申报的死亡率转换为反映真实死亡状况的一种理想的估算值。

  布拉斯在1975年提出估算成人死亡登记完整程度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假定被研究人口是稳定人口的基础之上。稳定人口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出生率和死亡率保持恒定不变的人口,这种人口的一个特征是所有年龄的指数增长率为一常数,从而粗出生率、粗死亡率、任何特定年龄组的死亡率和任何年龄组的人口增长率都为一常数。但是,对于违背稳定性,尤其是对于生育率近期有变化和死亡率也在逐渐变化的情形,也相当适合。基于此,要求各个年龄的死亡申报的完整程度假定为80%,但是实际情况中,由于儿童和成人的死亡漏报程度上经常不一样,所以这种方法常用于估算成人死亡率。

  在一个稳定的人口中,通过计算达到x岁的人数而得到的x岁及x岁以上人口的“进入率”,等于同一人口部分由死亡率加上稳定人口增长率而得到的这一人口部分的“退出率”,这种情况对x的所有值都是相同的。该方法就是利用这一关系来估算稳定增长率和死亡登记的相对完整程度。

  具体以下面的方程式为基础:N( x )/N( x+ )=r+D*( x+ )/N( x+)(2)其中,N( x)指确切年龄x岁的人数;N( x+)是x岁及x岁以上的总人数;D*( x+)是x岁及x岁以上的死亡总人数;r 是增长率。

  如果 N( x)是一年内加入x岁及x岁以上年龄组人口的人数,那么 N( x )/N( x+)可以解释为x岁及x岁以上人口的“出生率”,D*( x+ )/N( x+)则为相应人口的死亡率。该方程说明了在一个封闭的人口中,出生率等于增长率和死亡率之和。假定没有观察到完整的 D*( x+)值,而只有他们中的部分死亡人数被记录下来,即 D( x+),则 D( x+ )=C( x )D*( x+),其中 C( x)是代表x岁及x岁以上死亡人数登记完整程度的因子。然后,假设死亡登记的完整程度不随年龄而发生变化,至少在5岁以上或10岁以上不发生变化,则 C( x)可用不随年龄变化的常数 C 来代替。令 K=1/C ,将方程D( x+ )=C( x )D*( x+)带入第一个方程则得到下面的关系式:

  N( x )/N( x+ )=r+K[ ]

  D( x+ )/N( x+)(3)由于 D( x+ )/N( x+)和 N( x )/N( x+)之间存在线性关系,所以可以由[ D( x+ )/N( x+),N( x )/N( x+)]各点所决定的直线的斜率来确定 K 值,即调整因子。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步骤1:有死亡风险的人口所经历的人年数;
  步骤2:对确切年龄的人口数的计算;
  步骤3:对确切年龄以上的人口数的计算;
  步骤4:对确切年龄以后的死亡数的计算;
  步骤5:计算由人口部分死亡率和部分出生率确定的各点;
  步骤6:选择最佳拟合直线;步骤7:计算 K 值,对死亡率进行调整。

  3.儿童存活概率和成人存活概率的链接——寇尔-德曼模型法选择只有一个参数的模型生命表系统,比如寇尔-德曼提出的模型生命表中,只要选定模型生命表中的某一区域,其中任何存活概率,无论是从出生开始的存活概率还是达到某一年龄的条件存活概率,都可以在该系统中单独确定一个生命表。所以,每一个从出生开始的儿童存活概率 l(Z) 都可以确定一个生命表。使用上述方法估算出的儿童年龄段存活概率、成人年龄段存活概率,借助寇尔-德曼区域模型生命表中的西区模型,对全国、各省、分性别的生命表中的各年龄段死亡概率、存活概率进行修匀和调整,并计算预期寿命。

  二、研究结果

  (一)用直接法(寿命表法)计算平均预期寿命

  表1以全国各年龄组平均人口数和实际死亡人数为例,展示了平均预期寿命的计算过程,根据该方法计算的全国分地区、分省、分性别、分年龄组期望寿命如表2、表3所示。

 论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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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分析与讨论

  (一)用寿命表法计算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数值偏高

  直接法计算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8.16岁,这一结果与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报告中提出的“2005年,我国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3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我国“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中指出的“到2015年末,我国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达到74.5岁”相比均明显偏高。2012年,卫生部新闻发言人也指出“我国人均期望寿命在‘十一五’期间提高了1岁,从72岁提至73岁。”

  因此,根据现有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库中提供的分年龄组平均人口数、实际死亡人数等资料和数据计算得到的全国分地区、分省、分性别、分年龄组期望寿命明显偏高。可能由于普查资料存在误差和天然缺陷,普查资料中根据年龄和性别划分的人口数据申报完整程度经常需要进一步完善,采用人口间接估计技术和方法对预期寿命做出科学推算。

  (二)用模型生命表法间接估算人口预期寿命存在一定限制条件

  国家统计局根据“六普”详细汇总资料计算,中国人口2010年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4.83岁(男性为72.38岁,女性为77.37岁)。本次研究利用间接法估算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在第六次人口普查时为73.65岁(男性71.37岁,女性75.88岁),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结果相比低1.18岁(男性1.01岁,女性1.49岁),主要因为这种间接估算方法存在一定限制条件。

  本次研究分别使用特拉塞尔法和布拉斯的增长平衡法对儿童死亡率和成人死亡率进行了调整,然后使用寇尔-德曼模型生命表法作为人口间接估算技术对整个人群的生存率和死亡率进行了再次调整,最终获得人口预期寿命的估算值。

  特拉赛尔法的假定之一是所研究的人口的近期死亡模式和死亡水平是固定不变的。用这种方法估算人口预期寿命并调整儿童死亡率是建立在近期的生育率和儿童死亡率保持不变的假设之上,如果生育率一直在变,那么使用该方法进行儿童死亡率的估算得到的是一个近似估算结果。联合国人口司曾在2008年版的《世界人口前景》中将2000~2010年的中国生育率设定为1.77,2010版的《世界人口前景》中指出,中国的2000~2005年和2005~2010年的生育率为1.70和1.64,2012版的《世界人口前景》中指出中国的2000~2005年和2005~2010年的生育率为1.55和1.63。考虑我国近年来生育率的变化,因此尝试使用特拉赛尔法对儿童死亡率做出初步的估计和推断。

  布拉斯的增长平衡法的假定是所研究的人口为稳定人口,即人口的出生率和死亡率两者在相当时期内保持恒定不变。虽然我国人口的出生率和死亡率变动显示我国人口是非稳定人口,但是依然使用该方法的原因是该方法对我国人口死亡率和预期寿命做出的估计,除了代表一个非稳定的人口以外,其他方面是完善的,而这种方法得到的估算结果可以解释为我国人口死亡率的上限值,因此最终估算的预期寿命偏小。

  (三)缩小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地区间差异

  本研究发现城市人口预期寿命(77.32岁)高于镇(75.88岁)和乡村(72.43岁),各省间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分布为东部最高,中部次之,西部地区预期寿命较低。其中上海、北京、广东三地预期寿命最高,而西藏、青海、贵州三地最低。

  我国地域广大、区域发展水平不平衡,使得人均预期寿命的地域差别也非常大。上海、北京的人均预期寿命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发达国家水平。但是,西部相对落后地区的情况却不容乐观。所以,在宏观层面需要进一步改善目前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况,提高我国相对不发达地区的发展水平。

  通过国家层面,引导医疗卫生资源在这些地区的优先配置,促进这些地区的医疗卫生条件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此提高这些地区的预期寿命。

  同时,在发达地区应该注意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影响,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防止老龄化导致的健康损失和预期寿命的降低。在微观层面,应该积极倡导国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和推广健康保健知识的普及,转变亚健康状态,应对慢性疾病的危害,保持健康状态并且延长寿命。

  (四)加强慢性病防治,进一步提高我国人口预期寿命

  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比如目前人均预期寿命最长的国家是日本和圣马力诺,平均预期寿命为83岁),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还有很大的发展和努力空间。根据联合国公布的数据,在世界198个国家或地区中,2005~2010年,中国平均预期寿命为72.71岁,位居95位,高出世界平均预期寿命(67.88岁)4.83岁,低于发达国家(76.94岁)4.23岁。因此,我国将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列为五年规划纲要指标之一,提出“截止‘十二五’末,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要提高到74.5岁”的发展目标。但是,即使到时如此,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也只相当于日本1970年、美国1980年的水平。

  过去30多年,我国人口疾病死亡模式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急性传染性、感染性疾病的死亡率及其相对死亡比大幅度下降。随着目前我国经济状况的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也在不断提高,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老年人口比重不断增加,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以及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患病率呈快速上升趋势。《中国慢性病报告》表明慢性病已成为我国城乡居民死亡的主要原因,人群中85%以上存在慢性病或亚健康状态,仅有20%左右就医。

  因此,采取积极有效的慢性病防治策略和措施,改善医疗卫生条件,能够进一步提高我国人口预期寿命。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司.人口间接估计技术[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2:173-174,317-321.
  [2]白剑锋.人均期望寿命增加1岁“十一五”期间从72岁提至73岁[N].人民日报,2012-0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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