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是一种集健身和形体锻炼于一体、配以富有节奏感的音乐,在广场、院坝等公共场地开展的群众性健身舞蹈活动,它既有体育性质,又有社会性质。如果说群众文化是一个城市文化发展的重要标志,那么广场舞就是城市文化状态的一个缩影。广场舞的普及速度是人们始料未及的,也正是这样的社会活动引发了前所未有的舆论关注。
广场舞现象的舆论关注情况
2014 年 4 月,网友“加啡猫在香港”用一组照片分享了中国大妈在卢浮宫广场跳广场舞的情景,各大媒体纷纷以《中国大妈占领卢浮宫广场》、《广场舞率先“征服”世界》等标题进行报道,报道中大多持批评观点,也正因报道明显的导向性,使得广场舞问题再次成为舆论焦点,构成广场舞主角的“中国大妈”再次成为众矢之的。
其实,炮轰广场舞的舆论由来已久,下面我们来看看曾经引发舆论关注的有关广场舞的报道 :
2013 年,《燕赵都市报》报道,由于不堪广场舞扰民,石家庄市石门公园舞池内被反广场舞者恶意泼洒大量油渍、油漆甚至臭豆腐,原本干净的舞池俨然变成了“大花脸”。
2013 年 3 月 21 日,《扬子晚报》报道,南京雨花南路邓府山村小区,广场舞活动场地被泼粪。
2013 年 11 月 9 日,《大河报》报道,郑州郑汴路与未来路交叉口的一个小区,跳广场舞的大妈遭到居民泼水警告。
2014年4月23日《,江西日报》报道,吉安市吉州区香榭丽都小区前面的街心花园,因广场舞引发争议,被泼废机油、碎玻璃。
2014 年 3 月 31 日,《温州都市报》以《600 住户买 26 万元高音炮“击退”广场舞大妈》的标题,报道温州市区新国光商住广场的业主用高音炮来对抗广场舞大妈的事件。
2014 年 4 月 26 日,《法制日报》报道一男子因不堪广场舞骚扰,持双筒猎枪朝天鸣枪发泄,并放出饲养的 3 只藏獒冲散舞者。
……不同于以往热点事件的网民观点碰撞,在广场舞现象上网民观点保持了很高的一致性。单以《600 住户买 26 万元高音炮“击退”广场舞大妈》为例,绝大部分网民均称赞此法甚妙,欢呼“干得漂亮”,形成网络狂欢。广场舞及广场舞的主角们——中国大妈成为网友集体调侃与讽刺的对象,沦为网络集体围观的牺牲品。
当然,也有一些媒体对广场舞现象进行了客观的反思 :
针对广场舞现象,“新华网评”指出,“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明显缺位,政府职能部门缺乏主动介入和调解意识,多习惯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漠然心态,导致维权者在孤立无助的情况下只能选择非理性方式”。
《羊城晚报》则刊发评论认为,广场舞困境的根源,在于公共空间的缺失和公共财政在全民健身上的投入不足,这使得广场舞成为许多中老年人“没有选择的选择”。
《南方都市报》的评论《高音炮击退广场舞,受伤的是谁》,直击“以暴制暴”的维权之路,希求找到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伦理之道。
但遗憾的是,这样理性的观点还是太少了,很快就被网民相对立的观点所淹没,舆论呈现出一边倒的趋势。
广场舞现象背后的新闻真实
性思考“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成为当下关于广场舞现象最犀利的评价,也无形中形成了一种媒体化的社会舆论。这句话的根据是,当下跳广场舞的大妈是当年的那些红卫兵,大妈们现在的蛮横、无理,是年轻时代“文革”岁月留下的深刻烙印。更有专家学者撰文称,当下中国大妈追捧的广场舞正是“文革”时代“忠字舞”的翻版,是对那个年代的怀念。
不可否认,这些可能是存在的事实,但绝不是整体的事实,这些吸引受众眼球的新闻报道是有违新闻真实性原则的。新闻真实性原则讲求的是整体的真实而非单个事实的真实。就像对广场舞的报道一样,那些媒体与专家的评论,更多地是基于片面的客观情况而非整个的真实状况。广场舞早就存在,但广场舞批判风潮一起,使其几乎成了如今广场舞大妈的专利。而几起普通的老人讹人事件,因为年龄上存在重合,被一些人有意识地拿来和广场舞大妈的跳舞行为捏合在一起,这构成了批判广场舞者的年龄基础。其实年轻人欺骗、讹诈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这样以年龄划分讹诈实施主体的观点是很武断的,也是没有任何现实依据的。
但就是这样在臆断基础上形成的判断,在媒体舆论的裹挟下,成为不断被热炒的事件。从媒体的新闻报道到网络世界的舆论狂欢,刺激了有关广场舞现象的舆论形成。网络环境的匿名性使得网民的欲望在网络这个平台上肆意生长,而在这样的情况下,社会舆论被绑架,对广场舞大妈们一边倒的批判也就随之而来。
其实,这样蛮横的舆论绑架,以年龄划分群体、划分善恶的评判,与过去批评 80 后为垮掉的一代、当下批判 90后的非主流意识一样,是基于同样的评判标准。本质上,是网络世界的狂欢和负面情绪的集中宣泄,而广场舞大妈,恰好是宣泄的靶子。在指责广场舞大妈是“文革余孽”的时候,网络世界里的舆论蛮横,恰恰是“文革”时期暴力、蛮横的体现,只不过从现实转移到了网络世界。在这样的舆论暴力下,新闻的真实性得不到彰显,社会舆论也随之产生了偏离。
广场舞现象的文化生态学探究
文化生态学是克罗伯(A.L.Kroeber)与克拉克洪(C.Kluckhohn)根据对 100多位权威人士着作的分析之后提出的定义,文化是指人的生活环境的一切方面——物质的、社会的与观念的方面——体现在创造物中的文化成就,构成文化基本核心的是传统观念等。如今广场舞作为亚文化的一种,也是文化生态系统中的一个因素,因而可以将广场舞现象纳入文化生态系统中研究。
首先,随着人口的老龄化,中老年人有锻炼身体、保持生活热情、开辟自己的天地的强烈需求,但这些需求往往不能被现有的商业化的消费和娱乐模式完全吸纳。在今天的城市生活和文化定义中,中老年人明显处于边缘位置,被各类商业模式和网络技术所排斥。伴随着社会与民生问题的矛盾在老龄化社会中日益凸显,中老年人创造自己喜欢的活动形式、得到认同的愿望,也就愈发强烈。这个并非代际差异,而是被社会主流排斥的边缘群体很自然的反应。
其次,在大规模的城市化过程中,“社会生活噪音”问题越来越严重。城市生活的噪音,不光是广场舞的噪音,更是指随着城市迅速发展,持续增量的交通、商业、施工噪音等等。“社会生活噪音”引发的纠纷和矛盾越来越多,但在现有的城市空间布局和管理模式中,基本上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和处理。
最后,由于媒体引导或议题设定的问题,广场舞最终变为一种具有区隔效应的亚文化,也形成了不良的社会舆论。
广场舞的活动区域与活跃人群都与城市其他亚文化系统产生了冲突,并在冲突当中完成自我标识,这个冲突本身也将消解社会的集体矛盾心理。
广场舞如何在城市中立足
首先,广场舞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人们在高楼林立的城市中找不到属于自己的活动区域。这个问题似乎根本没被提上城市规划的议程,包括商品房社区的规划设计、政府对社区周边公共空间的规划、既有公共空间的开放和管理等等。因此,除了为广场舞这样的亚文化定义专门的功能空间外,还应让渡更多多元化的公共空间。空间的属性实际上是由在其中活动的人群赋予的,在规划公共空间时,尤其是供周边居民使用的空间时,应该格外注意其被使用时可能具有的灵活性和开放性。否则,被规划的空间很容易成为死亡的空间。
其次,文化生态环境中的价值取向应该是多元的。不同的理论立场对“公共文化”的界定不尽相同,对今天中国的城市而言,这个界定可以做得相对简单一点,那就是居民们在能够自由使用、支配或转换的城市空间所展开的共同的文化活动。这是因为今天的中国社会中,无论空间还是时间,实际上都是高度规划或商业限定的结果。人们展开的消费活动也好,日常娱乐也罢,基本上是在这个被限定的时空框架之内展开的。公共文化作为市民文化的主要载体,实际上承担了社会矛盾减压阀的功能。但是,单一的文化生态必然难以发挥这一功能。
在今天的城市规划中,公共文化设施也建了不少,硬件也都非常好,可是这些建筑的空间和时间的使用、支配和转换,都是政府或有能力支付费用的商家说了算,普通市民是缺乏发言权和使用权的。这些名为“公共文化”的场所,实际上封闭性非常强。也就是说,这些公共文化是被先入为主地定义和划定了范围。社会人群组成成分复杂,又有老龄化的社会背景,这样先入为主地定义和划定必然造成文化的单一化与排他化。因此,政府要做的第一步,就是开放对现有“公共文化空间”的一些限制,赋予其多元的功能,使得大多数人都可以利用它,而不是为一小部分人所专有。
再次,从另一个层面来说,公共文化的发展可以采取更加省力的做法 :即可以让人们通过某一种公共文化组织起来,由共同体而非个人独立承担。当一个社会一再要求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只顾自己的时候,实际上就在不断缩减公共文化生产的可能性。从这个角度说,政府在维护或倡导多样化的公共文化形式时,并不一定就是贴钱和付出,而是可能在整体上找到新的管理和解决思路,因为当某些共同体出现时,市场的破坏力就没有那么大。
因此,媒体可以从文化生态学的维度来对广场舞进行更好的舆论引导,不再将受众对待这一文化现象的观点引向偏激,吸引到缺乏新闻真实依据的批判调侃层面上。媒体应将舆论的关注点引向公共空间的管理与建设,引向公共文化的构建以及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层面上来,这些无疑是更重要也更有意义的。
这也是媒体应该承担的责任。
参考文献 :
①王荣红 :《浅析广场舞的发展及定位》[J],《大众文艺》, 2011 年第 13 期
②易红武 :《广场群众舞蹈文化现象发展特征研究》[J],《焦作大学学报》,2006 年第4 期
③吴家发 :《浅谈广场舞在农村的兴起》[J],《安徽农学通报》,2012 年第 5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