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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新闻报道的特点及媒体责任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11-19 共3503字
论文摘要

  在社会生活中,灾难性事件往往以突发的方式出现,破坏了人类生活环境已有的和谐,使整个社会、社会中的个人对灾难性事件的信息产生强烈的需求,以便监测周围的环境,调整原有的认知结构,减少认知不确定性,实现与其生存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文价值环境的重新整合。所以,对每个新闻媒体来说,突发性灾难事件就一直是传播活动的重点。

  (一)灾难新闻报道及特点

  所谓灾难性报道,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就是对新近发生的灾难及其发展、危害、抗灾、救灾等新闻事实的报道。也可以界定为对由非人为因素所引发的、人力不可抗拒的地震、飓风、海啸、恶劣天气等以及主要由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车祸、矿难,以及恐怖袭击引发的灾祸与战争等事件的报道。

  1.突发性。

  突发事件的发生是不可须知和预兆的。同样,对于灾害事件的报道也是无法进行过多的策划,因为其中充满了偶然性。

  2.刺激性。

  负面新闻往往能够刺激人的感知神经,灾害新闻事件事态越严重或波及范围越广,刺激性就越强,也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3.负面性。

  这是灾害新闻的显着特征。灾难性信息所体现的新闻一直以消极的形式出现,展现出一种破坏、痛苦甚至死亡,与人类活动的目的背道而驰,与人类渴望安定、幸福的主观愿望相反。

  4.紧迫性。

  灾害新闻报道中几乎没有留给媒体准备策划的时间,时效性很强。

  (二)灾难性报道的媒体责任

  在灾难性报道中,媒体担负着更大的新闻责任。

  1.准确及时,发出主流声音。

  媒体进行灾难新闻报道中,第一时间进行权威报道时其应尽的责任,尤其是对于传统媒体而言,平复灾区和受众心理,对传播的谣言进行纠正,要将客观、准确的信息传播出去,以展现媒体的公信力。比如,《西安晚报》曾在山体滑坡事故的报道中发挥了媒体的责任。2011 年 9 月 17 日至 18日,西安市灞桥区白鹿塬北坡发生了山体滑坡,导致多人伤亡。对此,《西安晚报》及时发布了新闻,并客观报道了时间的严重程度,并突出了救援工作的开展。在事件发生后的几天中,每天都对事故死亡人数、失踪人数、伤者治疗情况、救援情况进行报道。由于《西安晚报》报道及时、准确,使先前流传的一些谣言都没了声音,较好地引领事态向好的方面发展。

  2.尊重生命,体现人文精神。

  媒体在报道时,要积极争取来自灾难救援现场艰险惊险的、细腻感人的相关新闻报道,使新闻报道不再是冷冰冰的,而是具有人文含量和情感力量。在灾难性事件中,媒体要突出对人的生命的尊重,要关注因灾遇难受难的人,对人的生存状况进行反思,照顾人的尊严,关注人的 欲望。关于在灾难中生命个体的生存状态的报道更容易打动受众心扉、造成较大的社会反响。

  同时,记者要尊重逝者及其家属。如在灾难现场不干扰抢救和治疗,也不能随意曝光死难者的遗体和遗物。对于一些血腥、悲惨的场面,要在细节描写中尽量回避,对有关逝者及家属不愿公开的隐私要进行尊重和保护,不能不择手段进行新闻炒作和煽情。

  3.善于引导,为救援工作创造环境。

  在灾难性事件发生后,社会上的信息真伪混杂、虚实并存,容易滋生谣言,造成信息传播混乱,扰乱对事件的判断,对此要进行正确消息的引导。受灾群众由于悲痛、焦虑等原因,也容易产生抵触心理,引起非理性情绪和行为,对他们也需要通过信息的传播和服务,进行正确的引导。

  灾难性报道的规范之策
  
  (1)正确认识,及时报道

  恰如其名,新闻贵在“新”,灾害报道更是如此。灾害的发生,往往是事先难以预料的,伴随着诸多不确定因素,事件发展瞬息万变。错失了报道的第一时间,信息的价值极可能大打折扣,只怕新闻也成了“旧闻”。“速度第一”是新闻工作的关键,只有抢占先机,才能占据舆论制高点,控制信息源。在我国灾害报道观念发展的过程中,曾有一段时间由于政治力量的严重干涉和媒体职业道德的缺失,新闻转移领域的行业准则被打破。政府为了避免引起社会混乱,以封锁消息,掩埋真相的方式来稳定社会公众的情绪。

  而媒体亦步亦趋,在真相与事实面前选择了集体失语。实践证明,这样的处理方法不但无法达到预期的稳定人心的效果,反而加剧了事态的失控。而谣言一旦先入为主,主流的官方的声音就很难掌控住局面,由此因灾害而产生的一系列衍生的负面效应应运而生,或是夸大事实、或是掩盖真相,均不利于稳定整个社会的情绪以及灾害事件的处理,即形成恶性循环。因此新闻媒体必须建立完善的危机应对机制,以便在灾害发生的第一刻立即投入工作,通过多种方式主动积极地获取最新信息,控制舆论朝有利于事态解决的方向发展。同时,新闻工作者也要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和优秀的专业技能,在灾害发生后应尽可能快地亲赴现场,获取第一手信息,并以清醒的头脑和敏锐的判断力迅速筛选出最具价值、最能保证受众知情权且不易带来负面影响的信息。此外,媒体作为沟通政府与受众的桥梁,一方面要与政府在合作中及时将官方的声音传递给大众,另一方面也要将大众的意见反馈上去,由此使信息渠道更为畅通,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和媒体公信力,尽可能调动起一切社会力量投入到抗灾救灾之中。

  (2)追求真实,找准新闻点

  新闻的真实性是新闻人追求的永恒主题。一则新闻只有做到真实可靠,才具有价值。灾害新闻大都牵扯着复杂的社会关系,其重大的社会意义不容小觑,如果无法保证信息的准确,所造成的后果更是难以想象。而在以往的灾害报道工作中,任意制造噱头、夸大事件、弄虚作假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比如 2003 年非典疫情中,一些商家利用某些不负责任的媒体放出白醋可以抵御重症急性呼吸综合症(SARS)病毒的假信息,一时间市面上的白醋大幅涨价,大众慌成一团、疯狂抢购,不但不利于真正解决疫情,反而使社会陷入另一个“人为灾害”之中。此外,灾难信息的超载重复与短缺并存是媒体信息系统的一大诟病。当灾害发生后,媒体往往一窝蜂地关注与某一点,却忽略了其他方面的报道,尤其是灾害事件的善后报道与追踪报道这些易被遗忘的细节,从而影响了报道整体上的平衡与全面。新闻媒体应有极强的洞察力,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学会在适当时机把握正确的新闻点,将公众的注意力引到最具价值的事实上,在舆论导向方面掌握主动权。媒体必须明确在什么阶段应该向公众发布什么类型的信息。比如在灾害发生初期,媒体最主要的任务是确保公众了解事件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伤亡情况、已采取措施等与事件直接相关的客观信息;而当事件一步步发展下去,媒体应以大局为重,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预测事件的发展趋势与传播效应,有针对地控制舆论的走向,由此才能更好地协助抗灾救灾工作的进行。

  (3)把握分寸,通过负面报道达到正面效果

  我们追求真相,但不等于所有的事实都是可以向大众公开的。这似乎是个悖论,其实不然。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新闻媒体应妥善处理报道所运用的方式,在报道的题材、内容、版面设计、详略安排等方面都要反复斟酌。灾害发生后,大众往往处在情绪的两个极端,或压抑、或恐慌,媒体若盲目以揭露真相为目的,不经筛选而大肆发布一些刺激性的图片或文字,则易对受众的感官与心理造成二次伤害。相反,在考虑到可能带来的传播效应的前提下,有选择地、适时地公布那些重要且又在受众情感接受范围之内的信息,才能真正使负面报道产生正面效应。以汶川地震为例,此次灾害报道没有沿袭以往的方式,在报道中并未用大量笔墨着力凸显负面信息,过多报道悲痛与泪水,而是有意识地将焦点集中在政府领导下社会各界万众一心的灾后营救上面,将理性与感性进行了完美的融合,传递给社会公众积极向上、乐观坚强的信念。

  (4)坚持人性化的报道方式,挖掘报道深度

  灾害新闻中,始终离不开人的因素。针对不同的报道对象以及作为信息接受者的社会大众,新闻媒体心中都应有一把尺,控制好报道范围、报道深度、报道中情感的尺度,尽可能将揭露事实所带来的二次伤害降到最低。灾难面前,媒体应该为公众树立起战胜困难的积极形象,而非一味进行夸张性的情感煽动。近几年我国媒体在灾害报道中体现出的可贵一面即是逐渐加大了对人性光辉的体现。

  灾害发生后,政府的立场与采取的行动往往能较快地传达出来,增强了国民对抗灾的信心;抗灾中一件件英雄事迹、一幕幕感人的场景、一次次生命的奇迹,在这个特殊时刻总能温暖人心。这些报道的角度,改变了灾害报道中原本渗透的那种压抑的、负面的基调,显得更有人情味。此外,新闻媒体的另一重大职责在于增强大众的忧患意识与提高其抗灾的能力,引导大众的今后生活中掌握必要的公共安全知识,使之在灾害面前不再一味处于被动的地位。只有在做到这些转变的基础上,媒体才能够通过对事实表象的揭示,挖掘出灾害背后的人性力量,引发更多的人群进行思想上的升华,使单纯的灾害防御深入为在全社会精神理念上深层次的革新,为凝聚民族精神注入强有力的支持,也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更加有利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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