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是身体结构和功能的损伤及个体活动受限与参与的局限。针对功能障碍和残疾,国际社会提出了包容性发展的理念,《残疾人权利公约》、《世界残疾人报告》、《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以及《社区康复指南》等国际公约和指导性文件均倡导以包容性发展方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包容性发展策略可以有效整合各类社会服务资源,以达到“调动残疾人及社会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让残疾人充分参与和融入社区生活,通过康复,达到自身发展与社区发展的目标”。
本研究运用融合、参与、可持续发展、赋权、自我倡导和无障碍环境以及权利为本的原理和方法,以深圳市龙岗区实践为例,探讨如何基于包容性发展,构建涉及全部残疾类别和覆盖所有功能障碍以及残疾人全生命周期的包容性发展的服务和支持体系。
1 理论架构与方法
包容性康复是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一种战略与方法,符合康复服务发展规律。ICF的目标主要是“提供一个统一的标准术语及架构来描述健康状况及与健康有关的信息”,它提出身体功能、身体结构、活动、参与以及环境因素框架,为实施融合性康复提供了理论性指导和操作性指引,可以进一步明确融合性康复的发展方向、服务内涵以及基本方法。
《社区康复指南》与ICF倡导的方法一致,并为实施融合性康复提供了社区发展策略。社区康复采用的是权利本位理念,即残疾人作为生命的个体本该拥有的生存与发展权利。
现代康复的目标不仅限于残疾人身体结构、身体功能上的改善,更是一个赋权的过程,即在个体、环境因素交错影响下,促进残疾人活动、参与能力的提升,确保残疾人获得发展的机会和资源,使他们能够全面参与经济、文化与社会生活。
深圳市龙岗区位于深圳市东北部,总面积385.94 km2,下辖8个街道,106个社区,是一个农村城市化发展的典型行政区域,各街道、社区均以原镇、村调整划定。截至2013年,实有人口384.7万人,其中非户籍人口343.7万,户籍人口41万。现有残疾人17445人,纳入管理与服务户籍残疾人6015人,其中视力残疾1453人,听力残疾1364人,言语残疾123人,肢体残疾1651人,智力残疾337人,精神残疾1087人,已全部建立服务档案。
考虑到龙岗区经济发展、社会环境、人口结构和残疾人功能状况等特点,深圳市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运用国际残疾和康复理念,以街道、社区为阵地,家庭为依托,以专业评估转介和康复咨询服务员为纽带,建立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就业培训、辅助器具、维权及文体等服务全方位的包容性康复服务和支持模式。
2 服务和支持模式
深圳市龙岗区秉承《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精神,根据《社区康复指南》要求,遵循国际社区康复发展原则,采纳残疾人权利为核心的理念,建立了针对残疾人功能障碍的综合性服务与支持模式。该模式建立残疾相关服务和支持网络,融合跨部门、跨行业的资源,开发人力资源,提供全面的综合性残疾相关服务和支持。
2.1 基于社区建立残疾相关的服务和支持网络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基于社区平台,构建了现代化的残疾相关服务与支持网络。
龙岗区辖区内公办和民办残疾人服务资源丰富,通过整合卫生、民政、劳动、残联等部门以及社会组织资源,建立服务与支持网络架构,使大部分残疾人在区内就可以解决医疗、康复、教育、职业培训、就业、居家服务等方面的需求。
由于残疾人康复需求的多样性,大多数残疾人在实现全面、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需要转介系统的支持。服务和支持网络的建立,并与深圳市残疾人评估转介中心对接,打通了市、区、街道、社区4级转介服务管道,实现了评估转介与服务流转、服务跟踪的有效衔接和运转。通过实施个案管理,为每位服务对象建立电子档案,档案随服务流转,实施服务跟踪,做到了对康复对象的“全生命周期”转介、服务与支持。
2.2 融合跨部门、跨领域的服务支持资源基于包容性发展的模式,深圳市龙岗区残联充分融合跨部门、跨领域的服务与支持资源,建立了政府主导、区残联为主体,联合区卫生、民政、教育、计生、妇联、社工、义工组织和社会专业服务机构为一体的工作架构。根据《社区康复指南》相关原则,将残疾人综合服务融入社区服务框架中,充分利用龙岗区现有资源,采取社会化方式,使残疾人既能得到与非残疾人一样的公共服务,也能得到残疾人所需要的特殊服务。
2.3 开发残疾服务人力资源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是残疾相关服务发展的基础。针对基层社区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龙岗区残联加强了残疾人康复服务专业人员(康复咨询、康复治疗、社工、就业、辅具、心理等)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与指导。培训内容包括康复服务、个案评价、运动训练、家长培训、居家康复、引导式教育;辅具服务、定向行走;就业技能培训、网络实体店、职业康复、盲人按摩,摄影培训等内容。
龙岗区残联注重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培训,在增加编外聘用人员55名的同时,开展了多批次、多种形式的培训。建立新的工作机制,让康复咨询员扎根在街道社区,直接掌握残疾人服务需求,熟悉辖区内的康复资源,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及医疗卫生、特殊教育、社会工作、心理咨询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在整个社区康复技术队伍中发挥重要作用。
2.4 开展综合性康复服务国际社会倡导的社区康复模式,涉及5大领域25个模块,涵盖了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辅具适配、维权、文体、娱乐、社会参与等服务。龙岗试点依据这一理念,统筹残联所属相关部门分别主管的业务,整合在“大康复”框架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制定了服务计划和要求,开展综合性的康复服务。
3 深圳市龙岗区残疾人的功能状态调查
本 研 究 通 过 采 用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残 疾 评 定 量 表》(WHO-DAS 2.0)对 499 名深圳市龙岗区残疾人进行活动和参与评定,为研究深圳市龙岗区残疾人功能状况及建立包容性发展康复服务模式提供数据支持。
3.1 调查对象选择深圳市龙岗区残疾人499人。基本情况见表1(部分数据有缺失)。
3.2 方法WHO-DAS 2.0 是一个总体健康状况测量工具,它基于 ICF提供的健康和残疾评定的基本概念和理论模式,与国际分类系统相联系,认为健康不仅是诊断和死亡原因方面的事情,而且也是功能和残疾方面的事情,明确地将健康信息与其他信息区别开来,提供了一种共同语言和一致性的概念基础和一种整体性的健康评定方法。这种评定方法具有跨文化适用性,而且完全满足评定工具的标准心理测量特性。
WHO-DAS 2.0 适用于 18 岁及以上人群,评定时限为最近30 d,包括理解与交流(understanding and communicating)、四处走动(getting around)、自我照料(self care)、与他人相处(get-ting along with people)、生活活动(life activities)和社会参与(par-ticipation in society) 6 个维度,共 36 个条目,所有条目都直接根据ICF的活动和参与分类进行描述。
由专业调查人员对深圳市龙岗区残疾人进行现场调查与评测。依据WHO-DAS 2.0量表分支转换公式进行6个维度分值计算。【表1】
3.3 统计学分析采用SPSS 15.0进行描述性统计。
3.4 调查结果调查显示,视力残疾占10%,听力残疾占13.6%,言语残疾占3.3%,肢体残疾占52.7%,智力残疾占12.7%,精神残疾占9.2%,多重残疾占2.2%。残疾等级一级占19.2%,二级占13.4%,三级占 34.2%,四级占 33.3%。见表 2。【表2】
深圳市龙岗区残疾人功能状况在理解与交流、身体移动、生活自理、与人相处、生活活动、社会参与等维度均主要表现为轻度障碍。见表3。【表3】
总体来看,深圳市龙岗区残疾人的残疾类别主要为肢体残疾,残疾等级主要为三级,残疾人在WHO-DAS 2.0的6个维度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障碍,其中较重的活动与参与障碍为社会参与、生活活动、身体移动3个维度。
4 结论
本研究运用包容性发展的方法,探讨深圳龙岗残联实施的综合性残疾服务与支持的发展状况。总结其发展的4个特点,即残疾相关服务和支持网络的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资源融合,康复服务人力资源开发以及全面的综合性残疾相关服务和支持。
本研究还通过使用WHO-DAS 2.0国际中文版对深圳市龙岗区499名残疾人进行了功能评定,研究了深圳市龙岗区残疾与功能现状,针对残疾人的功能障碍和多样化的康复需求,深圳市龙岗区残联运用国际社区康复理念,在服务理念、服务方式方法以及融合社会资源、转介服务和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均做了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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