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是一个影响大、牵涉面广、危害农民工权益的社会问题。近三年来,成都市龙泉驿区建筑领域工资拖欠案件占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案件的三分之一左右,建筑领域工资拖欠总体呈现拖欠数额大、涉及人数多,处理难度大的特点。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在民工维权中心集中协调处理建筑领域工资拖欠案件 136 件,涉及工程款 3.8 亿元左右,涉及民工人数 3.5 万人,协调金额 7700 万元左右,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恶意逃薪案件 3 起,严厉打击了侵害民工权益的不法行为。成绩的背后引起我们深思,如何有效防范建筑领域工资拖欠,如何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拖欠工资的主因
一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对建筑行业资金链的冲击。由于受到限购令、信贷控制、贷款利率、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等政策综合作用的影响,房地产市场逐渐显现出成交量和实际成交价格双双下行的局面,银行对房地产企业贷款更加严格。部分开发商资金紧张,推迟工程款拨付时间,降低工程款拨付比例,工程款拖欠最终成为民工工资的拖欠的根源。
二是建设单位有意降低工程造价成本。个别资质不高的施工企业为招揽工程,压低预算,随意承包,匆忙开工,使得工程亏本,最终导致发不出农民工工资。甚至还有个别建设单位严重违反《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层层非法分包、非法转包甚至肢解发包。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各分包、转包人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以种种理由搪塞政府工作人员和民工,致使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兑付。
三是施工单位有意逃避责任或转移风险。部分施工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项目管理制度混乱,没有建立完整的职工花名册和工资表,劳务单价含糊不清。有的企业则借助劳务公司逃避用工责任和转移风险,违规肢解承包项目,一旦工程亏损就将负担转嫁到农民工头上,包工头则采取逃离、避而不见等手段拒付农民工资。
四是农民工整体文化水平不高、缺乏维权意识,也是导致工资拖欠的原因之一。农民工整体文化水平不高、缺乏维权意识,是导致工资拖欠的个体原因。多数建筑农民工是“老乡介绍”上工地的,既没有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和包工头签订书面劳务协议,一旦遭遇工资拖欠,难以提供维权依据。
防止欠薪的对策
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到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与社会的公平正义。防止欠薪要标本兼治,注重建立完善处理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
发挥部门联合处置的整体优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公安机关等应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调,严厉打击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经委、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监管所属建设工程项目,防止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发生。
从源头加强治理工资拖欠行为。建设部门对没有资金来源或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业主有拖欠工程款记录的,不予批准立项及办理规划、施工许可。同时,广泛运用各类媒体、文娱活动、部门联合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对用工双方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企业规范用工的自觉性,帮助农民工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
实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告知和现场公示制度。针对建筑工地,用人单位必须到当地建设、人社、公安等部门上报工资公示情况、发放方案等。工资发放时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施工单位记录发放全过程。
完善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机制。畅通欠薪投诉举报绿色通道,拓宽欠薪反馈渠道。建设、人社、司法、公安等部门在联合处理欠薪事件时务必做到“快立案、快调查、快执行”,及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克扣或拖欠工资的单位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