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菲茨杰拉德的一部着名的作品,长期以来深受广大读者和文学界的热爱。该文首先对严复的“信,达,雅”翻译理论进行简单的阐述和介绍,并以该理论为基础,对邓若虚、姚乃强和董继平三位译者的译本进行了简要的对比分析,探索不同译者对文学作品翻译的差异,找出其中优缺点,以期为未来的文学作品翻译带来更多的启示。
关键词:《了不起的盖茨比》; 信、达、雅; 翻译;
本文以严复的“信、达、雅”翻译理论为基础,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三个中译本进行对比分析,其中三个中译本分别是邓若虚、姚乃强和董继平三位译者的译本。文学作品的翻译没有统一的标准,笔者希望通过三个不同译本的分析,探索更加贴近原着的翻译。
1 理论基础
在《天演论》的《译例言》中,清末新兴启蒙思想家严复明确讲到了翻译的原则,即“译事三难,信、达、雅。具体而言,“信”指的是不仅忠实于源语的思想主旨,同时也应该追求与源语的风格和特点类似。无论译者翻译什么样类型的文本,都首先应该注意,译文应当忠实于原文,不能偏离原文所要表达的内容及其内在含义,这就对译者提出了基本的要求,即把源语文本所讲述的思想内容,全面、清晰而准确地传递给译入语读者,从而使译入语读者可以借助译文准确了解到原文所表达的真正内容。而“达”的翻译标准,重点在达意,也就是使译入语读者能够正确理解源语意思,这就要求译文须达到通顺易懂,且原作与译作语言的思维和表达习惯需一致。比如,英译汉,在“达”的翻译标准下,中文译作要通顺易懂,与中国人的思维习惯相符合且要遵循中文的表达习惯。雅,指的是译作行文优美,不能与原作的境界和神韵相偏离,译文行文有文学美感,这其中追求的是一种美学含义。严复把“雅”这个翻译标准放置在三个标准中的末尾,就表示翻译首先要在“信、达”的根基上力求“雅”,同时也表示了“雅”在翻译过程中是相对难达到的一个原则。
2“信,达,雅”视角下《了不起的盖茨比》三个中译本分析
2.1 信
原文信息的传达应该遵循的原则之一就是忠实,即“信”。“信”,即准确,要求译者尽一切努力去揣摩,忠实、准确地传达源语的立场、意思、语气,做到不偏离、不遗漏,也不要随意增减意思,也就是译者需要做到还原原作的真正内容和思想表达,才是真正地做到了”信”。
例1:And,after boasting this way of my tolerance,I come to the admission that it has a limit.
邓译:不过,对自己的宽容夸耀一番之后,我得承认这种宽容也是有限度的。
姚译:对自己的能耐做了这样一番自夸自耀之后,我得承认我的能耐是有限度的。
董译:吹嘘我的这种宽容方式之后,我最终承认宽容也有限度。
分析:
这句话的争议在于对“tolerance”的翻译,邓若虚和董继平将其翻译为“宽容”,姚乃强译为“能耐”。从文章上文中提到,每当尼克察觉到有人想要和他倾诉的现象出现之时,他就假装睡着或者心事重重的样子,说明他在厌烦,同时也在容忍。另外,上文还提到,Reserving judgments is a matter of infinite hope.I am still a little afraid of missing something if I forget that,as my father snobbishly suggested,and I snobbishly repeat a sense of the fundamental decencies is parcelled out unequally at birth.从这句话中就可以看出,尼克想要努力保持着他那种不妄加判断的习惯,但是心中已有厌烦别人向他倾诉的情绪,表达了他的努力克制和忍耐。因此,笔者认为姚乃强先生将“tolerance”翻译成“能耐”是不太准确的,此外,“tolerance”这个词原意也有“宽容、容忍”的意思,因此这里翻译成“宽容”不仅保留了该词原有的意思,同时也表明了尼克的心境,与上文相呼应,更加忠实于原文。另外,从汉语表达习惯上看,董继平的翻译具有明显的直译的痕迹,基本上保留了原文的信息,但是译文句子表达不太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读起来没有自然之感,因此,相对来说,邓若虚的译文无论在原文还原度还是在两种语言表达风格上来说,都更高一筹。
例2:Only Gatsby,the man who gives his name to this book,was exempt from my reaction—Gatsby who represented everything for which I have an unaffected scorn.
邓译:只有盖茨比让我破例,这个赋予了本书名字的人——盖茨比,他代表了我由衷鄙夷的一切。
姚译:只有盖茨比,这个赋予本书书名的人,却对我的反应不闻不问。盖茨比代表了我所鄙视的一切,这种鄙视出自我的内心,而不是造作的。
董译:只有盖茨比,那个把自己的名字赋予本书的人,没在我的反应范围之内——他曾经代表着我内心真正蔑视的一切。
分析:
在下文中提到,If personality is an unbroken series of successful gestures,then there was something gorgeous about him,some heightened sensitivity to the promises of life,as if he were related to one of those intricate machines that register earthquakes ten thousand miles away.这可以看出盖茨比身上所表现出来的东西与“我”内心所鄙视的,存在很大的偏差。但是姚乃强先生的翻译却没有表现出这种反差,另外,脱离原文来看,将“exempt from my reaction”翻译成“对我的反应不闻不问”显然也是不对的。而邓若虚的译文,笔者认为“破例”一词用得不太恰当,所谓“破例”是指人做事突破常理突破常规。又指在一定情况下突破界限允许某人做事。而原文所要表达的意思是盖茨比身上所表现出来的东西与“我”内心所鄙视的,存在很大的偏差。董继平先生的译文则表现出了这种反差对比,符合行文逻辑,更加忠实于原文,有助于目的语读者对原文的理解。
2.2 达
“达”指的是笔译流畅、译文通顺,换言之,就是传达原文的意思而不用受原文词句的影响。对于严复来说,要做到“达旨”的前提条件就是要通顺(范存忠,1983)。对中文、英文都有一定了解的人,一定不难发现两种语言的表达习惯极为不同。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包括语言类型、句子结构和语义连贯方式。首先,关于语言类型,汉语属于孤立语或者称为分析语,它不是通过词的内部形态变化(汉语没有时态和单复数的变化)来表达语法作用,而是通过虚词和词序来表达;英语属于曲折语或者称为综合语,通过语言的形态变化来表达语法关系。其次,句子结构,汉语句子属于线型或者竹节结构。在表达复杂意思时,一般是按时间顺序或逻辑顺序逐步交代。有可能几个动词结构连用或几个名词性短语连续铺排,中文多短语,在进行英译中翻译的时候,如句子过长应进行合适的拆分。英语句子居于树形结构层次。英语句子有一定的框架,主谓是主干。而在将中文翻译成英文的过程中,应首先弄清楚中文句子的逻辑关系,用连接词将句子连接起来,尽量避免将中文里的多个短句结构翻译成英文以后,对应的译文还是多个短句的结构。最后谈谈语义连贯方式,汉语属于语义性语言(semantic pattern),隐性连贯(implicit coherence),意合(parataxis),句子的逻辑关系多通过上下文体现;英语属于形态性语言(morphological pattern),显性衔接(explicit cohesion),形合(hypotaxis),句子的逻辑关系主要通过连接词体现。因此,在翻译过程中,尤其在翻译小说这种文本类型时,译者更应做到“得意忘形”,使译文既忠实于原文,又不拘泥于原文,从而达到“达”的境界。
例3:They are not perfect ovals—like the egg in the Columbus story they are both crushed flat at the contact end—but their physical resemblance must be a source of perpetual confusion to the gulls that fly overhead.
邓译:半岛并不是正椭圆形,而是像哥伦布故事的那个鸡蛋一样,在连接大陆的一端呈扁平状。不过,它们相同的形状还是让天空飞过的海鸥惊诧不已。
姚译:它们并不是正椭圆形的,而是像哥伦布故事里的鸡蛋一样,在与大陆连接的那一端给敲碎成扁平形了——不过,它们的外形如此相似,肯定让那些在上空翱翔的海鸥永远感到惊诧不已。
董译:它们并非完美的卵形,就像哥伦布故事中的鸡蛋一样,它们都被碾平了,但对于在头上飞翔的鸥鸟,它们的自然外貌肯定引发永久的混乱。
分析:
从原文可知,这里的“它们”是指小岛。董继平先生的译文明显是错误的,小岛的外貌怎么会引发永久的混乱呢,这里缺了一个重要的对象,即海鸥,同时还缺少混乱的对象。而邓若虚的译本则较好地还原了原文的信息,基本达到了“信”的效果,但是笔者更倾向于姚乃强先生的译文,姚乃强先生的译文,不仅还原原文信息,而且他采用了意译的手法,使译文变得更加通顺,更加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可读性更强。
例4:I had no sight into Daisy’s heart but I felt that Tom would drift on forever seeking a little wistfully for the dramatic turbulence of some irrecoverable football game.
邓译:我不相信,也不了解黛西的心思。不过我感觉汤姆会一直漂泊下去,若有所思地追寻着某场不可重现的橄榄球赛里那种喧腾与激情。
姚译:我没法看清黛西的心思,但是我感到汤姆会永远不停地漂泊,怅然若失地追寻往日橄榄球赛中某种荡气回肠的激动和纷乱。
董译:我无法看透黛西的心思,不过,我感到汤姆会永远漂泊下去,他有点渴望去寻找那一去不返的橄榄球赛,那里面有某种戏剧性的刺激。
分析:
从前文可知,黛西丈夫是纽黑文美式橄榄球队有史以来最棒的一名锋线队员,而且,这对夫妇每次搬家都是搬到有马球的地方。说明汤姆对于以往的辉煌是比较留恋和渴望的。另外,“wistfully”一词本身就有“渴望、惆怅”的意思,在以上三个译者的翻译中,笔者认为姚乃强先生的更通顺一些,不仅还原原文意思,而且对原文中描述汤姆的那种心境,也巧妙地得以体现。此外,“激动”和“纷乱”二词形象地表现出了以往比赛场上的激烈场景,不仅表现出赛场的激动场面,也折射出汤姆对以往的怀念。相对于其他两位译者来说,译文行文更加酣畅淋漓,感情更加饱满。邓若虚的译文和董继平的译文读起来颇显平淡,在感情表达上稍显欠缺。
2.3 雅
所谓“雅”就是指文字优美典雅,在准确传达原文风格的基础上,翻译出的译文语言精练优雅。
例5:Instead of rambling this party had preserved a dignified homogeneity,and assumed to itself the function of representing the staid nobility of the countryside.
邓译:这桌人并没有到处交谈游走,反而正襟危坐,仿佛自己代表着举止庄重高贵的乡绅。
姚译:这伙人不东拉西扯,而摆出骄矜的样子,俨然自封为乡间贵族代表。
董译:这帮人没有在晚会上到处闲逛,却都正襟危坐,一致保持着尊严,那种角色俨然沉着的乡间贵族阶层的代表。
分析:
在本句的翻译中,主要的焦点在于“ramble”的翻译,姚乃强先生翻译为“东拉西扯”是不太正确的,所谓东拉西扯,是指形容说话或写文章杂乱无章,也指从各处拾取得来。而“ramble”本身有“闲逛”的意思,此外邓若虚的译文中把“countryside”翻译成乡绅,有点不太恰当,乡绅是指乡间里的管理者与读书人,根据原文信息,可知这里指的应是乡间贵族阶层的代表,同时这也符合当时美国社会状况。
3 总结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菲茨杰拉德的佳作,也是其成名的代表作之一。本文以严复的“信达雅”翻译理论为基础,对邓若虚、姚乃强和董继平的三个版本译文进行对比分析。董继平、邓若虚的译文主要以直译、直白的翻译方法为主,而姚乃强的译文则采取了归化和意译的翻译策略进行翻译,更能体现严复的“信达雅”翻译方法。总体来说,董继平的译文有些拘泥于原文,较多时候采取字字对应的翻译策略。相对而言,姚乃强的译文能更好地被目标语读者接受认可。因为他的译文比较注重结合语境,人物话语与其个性、身份及具体情境相符合,这是翻译小说必须注意的一点,小说翻译的灵魂不仅在于更好地展现了人物形象的差异,也在于再现了原文人物和场景及内在情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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