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的" 艺术性"在今天似乎毋庸置疑。 有趣的是,摄影创始之初,它的" 艺术性"曾遭到过公开的怀疑和断然的否认。 如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俄国的斯达索夫说过": 艺术世界对于它( 摄影)是遥远而不能达到的,而且它也不应该有达到艺术世界的野心". 我国现代着名美学家朱光潜先生也曾有类似观点,他说:" 所有照片,只能抄写现实界,不能创造理想界". 对于摄影来说,这样的结论未免太残酷和不公平了。 摄影的艺术性早已被无数摄影工作者的艺术实践所证明,难道美学家对摄影的论断全然是无的放矢,信口开河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确易陷于两难境地。 如果承认了摄影的艺术性,便意味着对上述美学家论点的否认。 反之亦然。 我们知道,任何判断和概念都是在相比较之后产生的,它们具有某种特指意义。" 抄写现实界"不能不说是艺术上的缺憾。 摄影是门独特的艺术,有它自身的局限性, 摄影的独特性和局限性始终与其优劣长短伴随的,摄影不象其他种类的艺术,如音乐、绘画、戏剧、雕塑等可以天马行空驰骋想象,显示出强烈的主观意识。 摄影在" 写真性""、 纪实性""、 瞬间性"," 二度空间"," 固定视点"的负荷下,表现主观意识的" 宽容度"受到极大限制,这也许就是朱光潜先生所谓" 照片只能抄写现实界"的特定涵义吧。
摄影其实是门艰涩的艺术,一些" 玩艺术"的人往往误认摄影可以速成,用不了三天时间,似乎人人都能拍出较为清晰的照片,略为剪裁加工,再凑个题名,俨然便是艺术作品。 艺术的贬值,艺术家的泛滥,并非摄影界仅有。 诗歌队伍里也有类似的说法:拣一块石子丢向街市,被打中的行人准保是位诗人。 那么,我们又如何来界定摄影的艺术性呢? 美学家高尔泰曾对" 艺术"作过这样的概述": 任何人类的创造物,如果它不是表现一定的思想感情,它就不是艺术……这个层次把烹饪、骑射、兵法等技术概念,同作为美学对象的艺术概念区别开来了". 近代美学也正趋向于把那些以观赏价值从属于使用价值的作品称为" 准艺术"或" 次要艺术". 以此衡量摄影,纯以观赏为主的艺术摄影自不必说,即使那些优秀的纪实性摄影作品,也是观赏价值和使用价值并存的。
在摄影创作中, 作者毫无例外地要遵循一种艺术转换规律,即将自己的思想感情,艺术性灵转换成摄影的语言---造型。 在这里,画面中的视觉要素诸如形状,线条、明暗、质感与主体感,是传达画面信息的语汇,通过这种特殊的" 语汇"为观赏者提供某个概念,受到影象之外的高品位的艺术神采风貌。
作为造型视觉艺术的摄影, 以其反映现实生活的直接性见长。
但直接性不可囿于" 写真"的局限,去照搬、摹仿生活;艺术贵在提炼和升华,是更高层次上对生活的概括,并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宇宙间某种规律性的东西。
观赏某些摄影作品,其作者似乎也力求塑造人物形象,然而给人的印象却是" 远离人"的冷漠感。美是什么?美即是" 人的本质的对象化". 对于审美对象自在之形作直露的图解是苍白无力的;抛弃社会主体的生命属性和本质内涵,作品便毫无思想深度。
画师告诫弟子时常有这样一句话:" 不要照相式地反映。 "艺术大师罗丹也曾说过": 世间只有一种低级的精确,那就是照相和翻模的精确。 "所谓照相式的反映,是对审美对象固有之形作简单的复述和记录,缺少心灵的超越,睿智的启迪,更谈不上普遍审美意义的把握。 而发扬主体的能动反映,则是主体心理的觉醒,属审美创造过程,它能有效地实现审美观念的对象化,艺术表现渗透着创作主体的人格、个性和情感,扩展了审美对象的信息量,作品具有更大的艺术魅力。
自觉表现需要有一双精明的眼睛,见人所不见,洞察生活哲理,做到随时审视美,捕捉美。 用书画艺术的话说,叫做" 书外功夫""、 画外功夫".这要靠长期的文化积淀,素质培养。同走一趟闹市,同蹲一地景点,有人颇富心得,满载而归;有人不知其然,空手而回。
作为艺术,摄影不应满足于既有的表现方法,在合理地调整、安排摄影整体艺术框架的基点上,通过对形体色彩、光线的明暗,冷暖的控制,与画面构图、布局、剪裁的处理,对现代摄影器材的运用,以及后期制作等的选择,不断增强摄影的艺术性,使摄影艺术传达的信息量,远远超过画面本身的容量,因为丰富多样的形式,从来是艺术思想必不可少的载体。
以" 画意摄影"为例,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罗宾森力求寻找一种富有新意的表现方法。 他借鉴于绘画的艺术手法,把它创造性地运用到摄影构图上。 虽然最初仍有机械模仿之嫌,但经过一百多年的不断演变,证明" 画意摄影"有它的生命力,象郎静山、陈复礼先生的" 画意摄影"既保持摄影的特性,又拓宽了摄影艺术的表现领域 ,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至于说摄影艺术应不应该有" 达到艺术世界的野心",能否" 创造理想界",时至今日,我看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