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摄影“小品”,很容易使人想起黄翔拍的《十月的螃蟹》这幅摄影“小品”——盘中焦黄的螃蟹再也不能张牙舞爪…… 以此暗喻“四人帮”的垮台,因此这幅小品也成了摄影的经典作品。
留给人们更深印象的要数舞台“小品”,比如赵本山的《卖拐》,赵丽蓉的《司马光砸缸》,陈佩斯的《主角与配角》等引人捧腹, 嘻笑后又有所启迪与联想。
摄影“小品”当然有其摄影的特点,虽不能像舞台“小品”那样逗乐,但也能引起读者思绪的共鸣与联想,从而受到美的启迪。但是长期以来圈内对摄影“小品”并不太重视,比如在影赛影展中就少有摄影“小品”的踪迹,甚至在摄影报刊中难觅“小品”的身影。于是,摄影“小品”就处于尴尬的“小子辈”地位。其实摄影“小品”的拍摄并不是想像中的那么简单,首先要有善于发现“小品”之美的眼睛,其次要善于运用摄影语言 去展示“小品”之美,其中包括取景构图、用光测光、背景处理等许多摄影技巧。因此可以说摄影“小品”中包含着作者审美的眼光、富有联想的思绪和摄影基本功,因此摄影“小品”应是检验摄影者的又一道考题 。
借用罗丹“生活中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的眼睛”, 这句话来说明摄影“小品”贵在发现,其次才是拍摄。
笔者涉足摄影圈近40余载,在胶片摄影时代因抠门怕浪费胶卷很少拍“小品”。近几年用上数码相机后,因为“不用胶卷,想拍就拍,拍得不好删了重拍”,于是对所到之处,但凡能纳入自认为是“小品”的所见就拍摄下来,即便是作“自恋欣赏” 也是个人摄影生活的一种乐趣,用不着去计较别人怎么看待与评说。因此,拍“小品”不必要存有思想上的重负,即不必与《十月的螃蟹》去比对,弄得自己的“小品”太小而自惭形秽,因此失去拍“小品”的兴趣与信心。
“小品”可以摆拍也可以抓拍。本文配图绝大多数是笔者现场抓拍之作,而且全部是用便携数码相机拍摄的。拍摄摄影“小品”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
1.器材的选择与使用
任何一款数码相机都可以用来拍摄“小品”,如果为了方便携带就选择小巧的便携数码相机,要求是镜头光圈较大,等效焦距在28~120mm范围内较好,近拍能力强,有光学防抖功能等。
因为便携数码相机影像传感器都很小,又密集排布着千万左右的像素,感光度稍高(ISO200以上)即因“杂讯干扰” 产生噪点,使像质劣化,因此感光度设置宜低不宜高。
2.光线与背景的利用
光是“摄影家的画笔”, 在自然光照明的环境中,散射光最好,可以获得丰富的细节与质感。直射硬光最差,除了能获取高反差与较短快门时间外,别无多少好处。
囿于是便携数码相机镜头焦距短,景深大的特点,正常拍摄虚化背景难,又要尽可能地突出主体,这就需要选择简单的背景。当然有些背景能起到暗寓主体的作用,这要具体对待。在现场抓拍中可能遇不到理想的背景,那么还是先拍了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