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目前中国进入了一个矛盾凸显期, 表现之一就是群体性事件增多, 处置难度增大, 这已经严重威胁到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本人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分析当前群体性事件中不同参与者的心理, 从而对他们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 提升处置效果。
关键词: 群体性事件; 社会心理学; 从众心理; 观众效应; 心理攻势;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 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造成社会冲突、社会问题激增, 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次数、参与人数逐渐增多, 影响范围不断扩大, 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本人认为应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出发, 准确分析和把握群体性事件参与者的心理, 从而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增强处置的有效性。
一、群体性事件的概念、特点及影响
(一) 概念
近年来, 群体性事件的频繁爆发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 2009年9月出版的《党的建设辞典》将群体性事件收入其中, 并将其定义为: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 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 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 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 或表达诉求和主张, 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 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 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1]。
(二) 群体性事件基本特点
(1) 群体性, 这是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特征, 一般情况下, 参与人数少则几十、几百, 多则成千上万。
(2) 组织性,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通常是经过精心策划并组织实施的。在骨干分子的指挥下, 所有参与者统一行动, 体现了较高的组织性和计划性。
(3) 目的性, 群体性事件通常目标比较明确, 主要是维护自身的权益、发泄怨气和不满。
(4) 反复性, 由于利益各方的相互作用, 群体性事件从发生到结束, 往往会反复多次[2]。
(5) 危害性,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公共秩序, 使人们无法正常生活、工作。而且, 近年来, 群体性事件参与者暴力倾向严重, 暴力抗法的事件屡禁不止。
(6) 复杂性, 主要指产生原因和处置过程复杂。从近些年来看, 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多是由于房屋拆迁、移民安置、环境污染、转业安置、企业改制等问题。处置过程中, 参与者的诉求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趋势, 因而处置和化解过程中, 复杂程度较高, 纠纷解决阻力较大。
(7) 快速传播性, 伴随着自媒体的兴起, 网络新技术的进步, 微博、微信等成为新的信息传播途径, 这些自媒体具有即时、便捷及强大的互动性, 使信息广泛、快速传播, 进而极大地缩短群体性事件的爆发时间[3]。
(三) 群体性事件的影响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既带来了负面影响也有正面影响。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 对社会秩序产生冲击, 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同时有损我国的国际声誉和形象, 给西方敌对势力攻击我国政府以可乘之机。
但我们同时也要看到群体性事件的正面影响,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可以给政府起到警示作用, 促使政府采取措施解决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 从而缓和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4]。
二、从心理学角度对群体性事件参与者的分析
(一) 群体性事件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
群体性事件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有明确的动机和目的, 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展有很大影响, 而且其行为通常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1) 报复社会心理。为了满足自身的政治目的或是精神、物质需求, 他们通过策划、组织群体性事件, 威胁、报复政府、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利益群体。
(2) 自我表现心理。此类人常常满足一种强烈的自我表现的欲望, 渴望在别人面前显露自己, 能从众人的追随、关注中得到心理满足, 利用事件展示自己的才能, 一有机会, 他们就迫不及待地跳出来, 出面组织策划, 冲锋在前[5]。
(二) 附和者
附和者参与闹事的动机、目的各不相同, 构成非常复杂,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事件发展过程中, 他们很可能转变为骨干分子, 从而产生更大的社会危害。
(1) 行为正义、合理主义心理。群体性事件的一般参与者通常分为三类:一是提出的要求确属正当, 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能够得到满足;二是基于自身需要提出不当要求, 但自认为是合理的;三是认为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值得同情, 应当打抱不平。这三类的共同特点是, 他们均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合理的。
(2) 趁势作乱心理。持这种心理的人并不一定想从中获得实际利益和好处, 而是在不平衡心理趋使下参与事件, 以制造混乱为乐事, 从人们的慌张和秩序的混乱中获得乐趣, 从破坏行为中得到心理满足[6]。
(3) 趁火打劫心理。这类人一般不参与事件谋划, 他们的参与目的与发起者不同, 多是为谋取私利而随机参加到群体事件中, 使事件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 趁机获利, 一旦获利成功或发现无利可图就会退出[7]。
(三) 围观者
该层次人数一般比前两个层次还多, 他们往往是出于追求刺激和好奇心理。通常和事件本身并无直接利益关系, 而是由于心理不成熟, 对群体性事件感到刺激, 常在事件发生后才被吸引过来, 其中有些人在了解事情真相后会认识到违法行为不应参与或感觉没什么意思而放弃, 但也有少数人由于产生与事件其他人共同的兴趣、需要而发生态度转变, 并积极参与。
(四) 参与者的共性心理
(1) 从众心理。从众心理指个人受到外界人群行为的影响, 而在自己的知觉、判断、认识上表现出符合于公众舆论或多数人的行为方式, 而实验表明只有很少的人保持了独立性, 没有被从众, 所以从众心理是部分个体普遍所有的心理现象。用通俗的话说, 从众就是随大流。群体性事件的初期参与者常常认为大家都参与, 如果自己不参与就感到自己与大家不是一伙的。
而一旦参与到群体性事件中, 作为群体的一部分, 某个成员一旦偏离或破坏群体信念, 群体就可能会采取各种方式施加压力, 如讽刺、冷漠、轻蔑、嘲讽、打击, 甚至实施严厉惩罚手段, 迫使其成员的行为与群体行为保持一致。
(2) 观众效应。观众效应是指在一些场合, 有别人在场与否, 工作效率发生明显变化的现象。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证明, 他人在场产生的观众效应, 既有促进个体行为绩效的一种, 同时, 在某种情况下, 也有干扰个体活动绩效的一种。在群体性事件中, 观众效应通常体现为“促进个体行为绩效”。受到的关注越多, 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越会卖力表现。
(3) 去个性化心理。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弗鲁姆首次提出了去个体化概念, 他认为, 个体在集群行动中会丧失自我意识, 个体身份解体, 因此自我调控能力下降。简单来说, 去个性化是指群体中个人丧失其同一性和责任感的一种现象, 导致个人做出在正常单独条件下不会做的事情。
群体性事件中, 参与者通常会产生人多势众的心理, 从而丧失责任心, 失去理性, 不考虑法律的约束力, 做出违反社会准则的过激行为。值得注意的是群体认同会助长参与者去个体化, 在某些极端情境下, 去个体化的粗暴行为还被参与者当做效忠集体的表现而互相竞赛, 结果行为愈加粗暴、残忍。
(4) 匿名心理。一些破坏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通常是由于参与者认为自己处于匿名状态, 作出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不易被发现, 或者不会被追查到, 从而做出平时不敢做的事情。
三、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中开展心理攻势的策略
(一) 组织领导者和骨干分子的处置对策
群体性事件的组织领导者和骨干分子通常具有自觉的心理意识, 目标明确、经验丰富, 协调和指挥能力较强, 一些人还熟悉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他们往往希望事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越大越好, 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其他层次要大。“擒贼先擒王”, 对他们开展正确的心理攻势是成功处置的关键。主要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与其进行沟通、谈判, 了解、分析其真正目的、需求,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通过改变他们的心理认知推进问题的解决。
二是向他们宣传法律政策, 指出他们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所需承担的责任, 动员其通过合理、合法手段反映诉求。
三是通过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揭露犯罪分子的罪行和险恶用心, 争取群众的支持, 同时使其被其它参与者孤立。
四是当他们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法规时, 要及时果断处置, 起到震慑作用。
(二) 附和者的处置对策
群体性事件中的附和者人员构成复杂参与事件的目的、动机各异, 有些是出于从众心理, 有些受到外力的强制, 有些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还有些则受到蒙骗。他们是群体性事件主体组成的基本力量, 人数众多行为动机、目的不如核心层次人员那样明确其活动意识不如核心层那样稳定和强烈。针对以上特点, 对附和者开展心理攻势应主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是正面引导。通过媒体、动员群众等多种方式, 对附和者开展高强度、不间断的舆论宣传, 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心理攻势揭露犯罪分子的险恶用心, 削弱犯罪分子的动员效果, 涣散其斗志。
第二, 威慑攻心。要制造强大的威慑阵势, 给附和者施加心理压力, 造成心理恐慌。
第三, 刚柔并济。关心关爱受蒙蔽群众, 在合理范围内为他们解决困难, 以实际行动争取他们的信赖。对顽固分子、或者向组织者、骨干分子发展的附和者, 要严格依法处理。
(三) 围观者的处置对策
围观群体构成极不稳定, 通常事件持续时间越长, 围观人员越多, 但他们具有不特定性, 组织性不强。在开展心理攻势时,
一是要通过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 第一时间还原事件真相, 避免谣言作用的发挥, 切断围观者与组织者、骨干分子、附和者的接触, 减弱其同情、认同心理, 防止围观者继续增加或参与其中。
二是对已经参与其中的围观者, 要明确表明政府对事件的态度及相关处理措施, 努力争取附和围观者的理解, 避免激化矛盾。三是明确宣传围观者与参与事件人员不同的法律责任, 防止围观者向骨干分子转化。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 通过宣传教育, 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对该部分人员予以驱散, 以孤立直接参与事件的人员, 减小处置阻力。
【相关链接】
社会心理学是研究社会相互作用背景下人的社会行为及其心理依据的科学。社会心理学的目标是科学描述、解释、预测和控制人的社会行为。个人的社会心理与行为、人际相互作用和社会影响是社会心理学的三个主要构成部分。
社会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个主要分支。它所研究的是和社会有关的心理学问, 我们知道, 所有的社会事情都有人的因素在里面, 也就是都有心理的问题在里面。研究这些课题的心理学就是社会心理学。在当代心理科学中, 认知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最为人们重视, 社会心理学从个体与社会相互作用的角度出发, 研究特定社会生活条件下个体心理活动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规律。社会心理学不仅强调社会与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 重视关于社会情境的探讨, 重视个体的内在心理因素。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范围涉及个体社会心理和社会行为、社会交往心理和行为、群体心理, 以及应用社会心理学等层面, 即理论与方法、社会个体、态度与行为、社会影响和社会心理学的应用等领域。专业定位是以人文社会科学为导向的社会心理学, 并坚持自然科学框架下融合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的社会心理学研究思路。
参考文献:
[1]朱振.法律视域下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防治路径[J].宿州学院学报, 2015, 30 (07) :26-29.
[2] 任龙, 任军.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中开展心理攻势研究
[3].公安研究, 2009, (05) :16-19+83.
[4]马体国.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研究[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 2012.
[5]董嘉明.群体性事件社会心理机制探析及对策建议[J].决策咨询通讯, 2008, (06) :28-31.
[6]王二平.社会心理学视阈下群体性事件的生成机制和应对措施[J].领导科学, 2012, (11)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