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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法社会学发展的动因研究

来源:法制博览 作者:张宝贞
发布于:2019-09-29 共2174字

  摘    要: 随着我国社会改革的日益深化, 以及社会主义发展建设的根本性需要, 法社会科学渐渐形成, 该类科学发展与西方国家, 在经历了百年的发展之后, 对人类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本文根据以往工作经验, 对西方法社会学的发展、西方法社会学的基调、西方法社会学的范围、西方法社会学的方法四方面进行简单评价, 为我国后续发展提供基础条件。

  关键词: 法社会学; 发展; 基调; 范围;

  法社会学具有特有的发展和成熟过程, 很多国外研究学者认为, 法是上层建筑具体的表现形态, 具备一种不可触犯的威严。但随着社会的发展, 很多法的功能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 法社会学开始由正派走向极端。从60年代之后, 西方法社会学开始渐渐迈入成熟。整体来看, 想要理清法社会学的发展演变历程, 人们首先需要对法社会学的发展含义进行明确。

  一、西方法社会学的发展

  总体来看, 法社会学成熟与20世纪的西方国家, 主要是由于西方社会的法律变化所引发的。在19世纪末期, 西方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开始由只有资本主义转化成资本主义垄断时期, 这也是资本主义社会所面临的必然矛盾。在此种情况的促使之下, 法的社会化发展成为了重要的时代潮流。很多法律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了结构调整, 建立了很多新的理论。整体来看, 西方法学的发展阶段主要有三个。第一阶段是从20世纪初期开始, 到30年代结束。在该时期中, 很多研究人员将社会学方法引入到了法学理念之中, 从而建立起新的法社会学。例如, 在1911年, 庞德在《社会学法学范围和目的》中总结出了社会学法学的建立纲领, 这也为法社会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条件。第二阶段是从40年代到60年代之间, 在该阶段内, 法学家和社会学家紧紧联系在一起, 利用同一种研究技术对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从而取得了一些新的研究进展。但整体来看, 该时期的研究注重问卷和资料统计, 很容易受到行为主义的影响。第三阶段为20世纪60年代之后, 在该阶段中, 法社会学受到了人们的高度关注, 不仅实现了经验理论的相互统一, 还能对相关资料进行深入分析[1]。

  二、西方法社会学的基调

  如前文所述, 法社会学中的很多理论来源与社会学。随着社会学的发展, 促使法学与其出现了剧烈碰撞, 并实现了相互交融。在19世纪末期, 西方工业革命发展来到了鼎盛时期, 但也为西方国家的发展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 当时, 人们不得不对法学领域提高关注程度, 如社会教育、劳动保障等。到了20世纪之后, 资产阶级要求得到国家的部分权利, 对社会经济进行有效干预。但法律的存在, 除了对个人利益提供保护之外, 还需要对社会利益进行进一步强调。因此, 社会学发展成为了法社会的主基调。在此种历史背景下, 法社会学的产生也并不是各种语境的自然耦合, 而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但社会的多元化发展, 也容易为社会带来巨大损失, 同时引发了大量的社会问题, 这也是西方法社会学的形成基调之一。

  三、西方法社会学的范围

  就西方国家关于法社会学的范围论述内容来说, 法社会学的范围也是因人而异的。很多西方法学家在法社会学范围的确定上以正面论述为主, 有时还会将法社会学的定义融入其中。例如, 着名法学家塞尔次尼克曾经提出:“法社会学建立的最初目的是为法律程序的实施提供基础, 同时也是为社会提供具体的法律知识讲解。在社会学之中, 存在对这些问题的特殊假定:法和法律制度既能对社会环境产生影响, 也会受之影响。”在某些社会学词书中, 对法社会学进行了深入解释, 同时也涉及到对法社会学的范围论述。例如, 在1979年, 美国《现代社会词典》对其进行了全面解释:“法社会学主要是对法律体制进行深入研究, 从而对社会规范进行深入研究。因此, 社会学分析也属于传统事物范畴, 同时也是社会学主要发展方向。”另外, 在西方法社会学范围研究过程中, 还会设计到社会学的法律概念以及法律制度的社会起源等。在法律实施过程中, 法的国际化显得十分重要, 而且法社会学的具体应用也会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2]。
 

西方国家法社会学发展的动因研究
 

  四、西方法社会学的方法

  在法社会学研究过程中, 方法论属于最高的研究层次。随着法社会学理论框架的塑造, 法社会学的视野及选题出现了很大的限制, 这也从侧面决定了法社会学的研究技术情况。在很多相关论述中, 经常会提到结构主义和行为主义等。还有很多说法将马克思主义、冲突论等融入其中, 从而为西方法社会学的方法研究提供基础条件。首先, 人们可以按照功能主义视角, 将法看做是一种从属社会的现象, 它不仅是社会标准的主要构成因素, 更是从社会主义环境中衍生出来的结构。法的功能不仅包含显现层面, 更具有很多潜在的功能。所以说, 人们应该将这两种功能结合在一起, 促使法社会学发挥出更大作用。其次, 在法社会学描述过程中, 还可以以结构主义为主, 虽然这种方式比较抽象, 但站在结构主义考虑, 社会现实就是一个抽象的关系网络, 而文化现象则代表着网络意图。

  五、总结

  综上所述, 西方法社会学之所以得到了有效发展, 除了社会客观发展趋势之外, 更离不开一些知名的专家推动, 如庞德、卢曼等, 他们的学说和观点在社会上具有很高的影响力, 促使法社会学从产生到成熟, 影响力与日俱增。人们常说, 法社会学研究既要具备理论研究, 又要包含实践研究, 只有这样才能促使西方法社会学发挥出巨大作用。

  参考文献

  [1]赵刘洋.西方学术视野中的帝制中国法律文化图景[J].史学月刊, 2017 (05) :104-117.
  [2]赵刘洋.从“对立”到“共生”:西方学术界的中国法律传统研究述论[J].东岳论丛, 2017, 38 (02) :112-120.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原文出处:张宝贞.论西方法社会学的发展、基调、范围和方法[J].法制博览,2018(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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