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是体育工作的组成部分,是体育工作体系中的重要环节。运动员是国民的一部分,其退役安置工作关系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资源的有效供给,关系到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也关系到对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做好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也将直接或间接地对体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产生影响。但从总体上看,我国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目前处于比较困难的状况,工作难度越来越大。在新的形势下,我国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如何针对现状特点抓住主要矛盾,采取相应对策,转变观念,加强管理,拓宽口径,走出困境,形成体育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2 我国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的现状分析
2. 1 退役安置工作的重要性
体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运动员的无私奉献。每 1 项运动成绩的取得,每 1 块金牌的背后,都饱含着运动员们的青春和汗水、泪水、血水,都充满着运动员艰苦训练、顽强拼搏的感人事迹。大多数运动员很小就走进了体育之门,投身于体育事业,常年累月地进行着艰苦训练。他们身上承载着祖国和人民的期望,肩负着攀登世界竞技体育高峰的重任。特别是一些优秀运动员,在祖国的培养下,通过不断努力,一次次向自己的生理极限冲击,向自己的心理意志力挑战,经历了数不清肉体与内心痛苦的考验。他们为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然而,运动员从事的是一项青春职业,他们在青少年时期就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在训练上,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多种原因,失去了宝贵的学习和就业机会。但是运动员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其从事体育运动的寿命有限,任何一个优秀运动员都将面临着退役后的再就业问题。因此,做好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是十分重要的,是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体育运动举国体制优越性的重要方面。运动员退役安置问题不仅关系到运动员的个人前途与家庭幸福,而且关系着运动员队伍的稳定,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资源的有效供给乃至竞技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对在役运动员的“军心稳定”产生重大影响。当运动员开始察觉运动生涯有终止的可能时,他们对今后生活中能干什么的焦虑也就上升了。如果这种焦虑得不到缓解,那么运动员将被困扰于这种担忧中,从而影响运动成绩。如果他们对未来不必担心,那么就可以专心于体育事业。所以,做好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对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2 退役安置工作的艰难性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套运动员退役安置方式、方法越来越不适应,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特别是近几年运动项目调整等原因,运动员退役人数增加较多。在八运会后,全国退役运动员达 5000 多人,相当于在役运动员人数的近50% ,各省市每年的平均安置率仅为 43% 。我国运动员退役人数呈不断上升的趋势,退役运动员积压较多,等待分配时间较长。退役运动员长期滞留运动队中,占用了运动队的编制、经费和管理人员的精力,使优秀运动队的新陈代谢难以正常进行。在运动员退役人数逐渐增多的同时,大量的下岗职工、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需要安排就业,而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大坏境下,社会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相对缩小,社会就业岗位的供求矛盾十分突出,这些客观情况无疑增大了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的难度。近年来,尽管各级政府和体育部门为退役运动员的就业问题做了多方面的工作,2011 年 3月 30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但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仍有相当数量的退役运动员心理造成了极大压力,也给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造成了比较大的困难。
2. 3 退役安置工作的复杂性
我国退役运动员的再就业,多年来主要是依靠政策性安置,通过各级政府指定的优惠政策,妥善安置退役优秀运动员,这是我国过去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内解决优秀退役运动员再就业问题的一个重要方式。《体育法》第 28 条有明确规定: “国家对优秀运动员在就业或者升学方面给予优待”。
然而,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多种原因,运动员安置工作正是处在错综复杂的矛盾之中。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使运动员的再就业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劳动部早在 1988 年就废除了由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国家体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招收和分配优秀运动员等问题的联合通知》。虽然国家体委于 1991 年上报了《关于优秀运动员建设中几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的请示》,其中附上了《关于招收和分配优秀运动员工作的暂行办法》,但却未得到国家有关部的同意。至今,国家没有就此问题再出台新的政策或法规,《体育法》中也只是提到“优待”的原则。
近几年来,各省区市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为做好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相继制定了一些政策和规章,虽然也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在具体工作中还是有许多难以落实的问题和困难,还有一些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及企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相悖的地方。这就使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处于困惑、复杂和进退两难的境地。
3 退役安置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3. 1 运动员管理体制的计划性与社会就业的市场性之间的矛盾
据统计,我国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的年收入还比较低,而国外职业运动员的年收入则相当高,基本可以保障退役后一段比较长时期的生活。根椐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的材料,1997 年美国篮球职业运动员迈克尔. 乔丹的年收入为 7830万美元。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社会就业已基本形成了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后,企业法律上有了用人自主权,不再受国家计划性分配指标的制约。目前,大中专毕业生国家已不包分配,人才流动已基本走向市场化,而市场是无情的。具有高学历的人在人才市场上较受青睐,退役运动员的学历大多为中专、大专,在人才市场上处于劣势。因此,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便处于矛盾之中,一方面是运动员管理和计划性,无法用经济的手段来保障运动员退役后的生活,另一方面是社会就业的市场性,企业接收过多的剩余人员必将违反市场经济的规律。显而易见,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面临着运动员管理体制的计划性与社会就业的市场性之间的矛盾。
3. 2 运动员培养训练的单一性与社会需求人才素质的综合性之间的矛盾
我国现行的优秀运动员培养体系,主要是让运动员在体校和体育运动技术学院中接受教育与训练,其基本的组织形式为优秀运动队,其教育的方式、方法和内容都源于计划经济体制,领导一般都是运动训练管理专家,但对教育工作经验不足,在金牌任务重压下,难有更多的精力抓教学工作。
在优秀运动队中,普遍存在重训练、轻教学,重竞技水平、轻综合素质的现象。这种现象不仅给竞技体育的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比如运动员科学文化水平不高,智力开发受到限制,运动水平提高后劲不大等问题,同时也影响了运动员个人综合素质的提高,使运动员除了自身运动特长外别无所长,给退役运动员的职业选择造成了困难。退役运动员相比其他专业毕业生,上岗后适应岗位工作慢,需经过再培训后才能适应工作。运动员的退役年龄一般为 25 ~ 35 周岁,而用人单位需求的最佳年龄段为 22 ~ 24 周岁( 即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 。因此,运动员再就业在年龄上相对处于劣势。
由于运动队文化教育的课程设置较单一,学习时间很难得到保证等原因,运动员的文化基础较差,知识面较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外语水平、计算机操作水平等普遍比同年人差。用人单位对退役运动员的评价一般,认为运动员普遍勤奋肯干,但创新不足,与非体育专业的同等学历毕业生相比,加薪和提职的机会较少。运动员本人在退役后的工作中也感到学历偏低,文化基础薄弱,思维不够活跃,只适合从事一般性的具体事务,心理上存在一些自卑感。
与之相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当前社会对人才素质的需求标准愈来愈高,一些正规大学毕业生的学生也求职困难,社会就业市场呈现出对人力资源要求高学历、信息化、复合型的需求趋势。受此影响,大学在校生学习第 2 专业、参加多种资格证书考试的现象十分普遍,都在努力扩大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增强竞争能力,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由此可见,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面临着运动员培养训练的单一性与社会需求人才素质的综合性之间的矛盾。
3. 3 运动员成材的高淘汰率与体育就业市场的低需求之间的矛盾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参加各种形式的业余体育训练的青少年儿童近 6000 万,他们是我国体育事业的希望所在。但从近几年来为竞技体育输送人才的总量来看,成材率与人员基数相比还较低,与科学选材的要求的还有一定的差距,以致造成运动员的高淘汰率。1999 年我国在役运动员为13000 人左右,八运动后全国共有 5000 多名运动员退役,各省市每年运动员平均退役率为 28%,上海为 20%,都明显高于国家规定的 15%的运动员退役率。
退役运动员的就业方向从取其特长、发挥优势的角度看,应该重点放在体育行业。由于我国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相应的高度,社会体育文化的消费能力还不够强,还未形成较大的体育市场。因此对相关的就业人员需求量也比较小,不足以吸纳较多的体育专业人才,退役运动员在体育领域就业的人数也就十分有限了。据统计,退役运动员安置从业中,从事体育工作的仅占 29.5%。
4 退役安置工作的对策
4. 1 观念要转变
1) 转变计划意识为市场意识。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要克服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靠政策、靠政府、靠行政命令”的旧观念,要积极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维方式,采取适应市场要求的规律行为和手段,用市场经济的观念和意识去寻求新的办法、机制和途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努力做好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1999 年,上海市体育局对优秀运动员作了 1 次问卷调查,结果有 85%的运动员对退役后领取安置费自谋出路的办法表示赞同,说明运动员的观念总体上是比较新的,是具有市场竞争意识的。
2) 转变负担意识为人才意识。优秀运动员是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虽然文化基础相对比较薄弱,但是在体育运动方面有天份的人,特别是优秀运动员普遍天资聪颖,具有较高的悟性和智商,他们在长期接受竞技运动训练的过程中,受到了中华体育精神的教育熏陶,培养了吃苦耐劳、坚忍不拔、勇攀高峰的意志品质。同时,国家为培养他们成才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优秀运动员是国家两个文明建设不可多得的人才财富,也是社会上一个不可替代的特殊人才群体,他们的社会价值不亚于其他特殊行业的人才。因此,要转变那种把退役运动员视为社会负担的意识,从珍惜人才、爱护人才、利用人才的角度去做好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要尽最大努力去发掘他们在社会主义市场中所具有的社会价值,用人才的意识和市场的意识探寻退役运动员的安置办法,充分发挥他们的个人专长,使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中找到合理的价值定位。
3) 转变急功近利意识为可持续发展意识。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不仅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而且是一项具有系统性的、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工作。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不仅要考虑运动员的选拔,而且要考虑运动员的培养,还要考虑运动员的退役,要从国家体育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使我国的体育事业后继有人,发展壮大。如果不能把退役运动员安置好,就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就会使人们对竞技体育避而远之,就会使许多家长不愿把优秀的体育苗子送入体育之门。所以,我们不能急功近利地把工作简单化,要从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谋划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战略方针。对于运动员来说,可持续发展理论要求他们不能仅仅进行技术训练,还应当重视对他们进行人文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处理好文化学习与专业训练的关系。运动员的政治文化等综合素质提高了,必将增强自身的社会竞争力,为退役后的就业安置打下良好的基础,形成运动员培养、成才和退役的良性循环,达到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4. 2 管理机制要转变
1) 完善进入机制。首先,运动员选拔要加强科学性。目前,我国运动员淘汰率较高、退役运动员较多的原因之一就是选材不够科学,既浪费了国家的财力,又耽误了运动员的成长,还给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造成了较大的压力。科学地选择最适宜的选手,接受特定项目的训练,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运动员的科学选材十分重要。其次,运动员选拔要加强合理性。优秀运动员的选拔要根椐不同的项目,合理地确定选拔人数,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运动员的淘汰比例。运动员选拔要探索、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的机制,在运动员进入优秀运动队前与运动员签定包括教育训练、经济收入、社会保险、退役安置等方面的有关合同,明确国家与个人的责、权、利,以解除运动员的后顾之忧,理顺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中的矛盾。
2) 完善培养机制。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运动员成长的要求和运动员退役后就业安置的要求,现行的优秀运动队教育训练机制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的地方。在退役运动员分配中,实行个人自找出路,单位推荐、双向选择的改革措施,使运动员对文化学习的要求明显提高。问卷调查表明,希望得到大专以上学历要求的已从 90年代初期的 60% 上升到 96%,运动员对文化教育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要从运动员将来就业的角度,调整课程设置,选择有用的课程。面对新的工作岗位,不少退役运动员缺乏必需的专业知识,成为一批工龄长、工资高、技能低的新学徒,因此,加强对运动员的技能培养很有必要。对在役运动员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在国外早有先例。旧金山 49 人橄榄球队的管理者引进了一种能够为运动员提供职业辅导的观念,这是一个为任何已签定合同的运动员所提供的服务,使运动员在业余时间为将来的职业作准备或发展别的技能,以在退役后能获得现在作为橄榄球运动员所得的薪水。
加强体教结合是培养优秀运动员的根本途径。“一定性质的教育被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所决定,又给予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制度伟大的影响作用,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教育的规律也同样符合这个规律。因此,教育与体育有机结合在一起,按教育规律培养知识型的优秀竞技体育人才,必将会取得人才培养与体育水平共同提高的硕果。被誉为现代企业规律之父的松下幸之助有句名言: 松下生产人,同时生产电器。这就是现代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这一方式同样适用于运动员的培养与管理。试想,一名运动员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又有一定的职业技能的运动员退役后,其再就业的前途将会多么宽广。
3) 完善退出机制。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必须及时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不能一条老路走到黑,要尽快地形成退出机制,使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最近我国国家 6 部委出台了《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将运动员保障纳入社会基本保障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运动员退役后的生活和再就业难题。在这方面全国各省区市都做了积极的探索,也取得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在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中加强改革的力度,初步形成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机制。针对我国社会形态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制定有关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的规章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运动员退出机制。特别是较好地解决当前运动员退役安置规章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探索一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的新机制。当然,一些机制的完善还需要依靠法律上的保证,如退役运动员自谋出路的经济补偿金的来源问题,是否可以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提取,要在法律上定下来,等等。可以说,完善退出机制是做好运动员安置工作的制度保障。
4. 3 拓展出口渠道
1) 保留组织安排的渠道。我国竞技体育是举国体制,在目前竞技体育市场化较低的情况下,优秀运动员退役后由国家安排工作还是不可缺少的。在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中,完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则办事,目前还是不具备充分的条件,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渡阶段。但是,在国家安置的过程中,必须引入市场经济的意识和机制,在组织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中,安排退役运动员与接收单位双向选择、见面洽谈,实行公开接收单位、公开分配指标、公开安置岗位的制度,安置工作全透明,充分调动运动员学习文化知识、信息技术和一技之长的积极性,提高运动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再就业的竞争意识。同时,还要注重建立接收单位人事网络,增加感情投入,加深接收单位对体育事业的理解和坚持。
2) 提倡读书求学的渠道。大多数运动员退役时都还比较年轻,处于读书求学的黄金年龄段,应该提倡运动员退役后到学校继续读书求学,以弥补过去文化学习的不足,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文化水平。如上海市体育局 2000 年下发的《关于运动员进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学习的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较好地体现了对运动员退役后读书求学的优惠政策,使运动员能积极争取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安心读书,早日成才。
3) 鼓励自谋职业的渠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就业的市场化趋势已经形成,社会就业的选择范围也逐渐宽广,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市场化是大势所趋,也是退役运动员再就业的根本出路。为了鼓励退役运动员自谋职业,应对退役运动员自谋出路作暂行规定,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的新思路、新探索、新机制。
实践证明,退役运动员自谋职业,国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是受到大多数退役运动员欢迎和支持的,也是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必由之路。
综上所述,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是一个涉及到社会与个人、宏观与微观的多方面动态过程,在研究中应以更为宽广的视角及发展的思维、更为严谨的方法及科学的理论支撑来进行分析与讨论。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既要做长期的努力,又要有时代的紧迫感。
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要在新时期市场经济计划下,兼顾历史、现实和体育发展的现状,以高度完善的精神,积极探索社会新时期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新体制、新机制,开拓进取,勇于实践,促进我国竞技体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1]]邱云,张亮. 优秀运动员安置工作研究[J]. 山东体育科技,1997,19( 1) : 44 - 46
[2]张枢. 做好退役选手的安置工作[J]. 体育文史,1995( 1) : 47
[3]焦海霞. 我国退役运动员安置存在的问题及其策略[J].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08,4( 2) : 80 -82
[4]汤跃,孙焕江,何铁刚. 我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的思考[J]. 体育文化导刊,2006( 3) : 23 -24
[5]聂振亮,王珍珍. 探析我国优秀运动员退役安置问题[J]. 山西师大体育学院学报,2008,23( S1) : 44 -45
[6]陈林祥. 我国优秀运动员退役安置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 体育科学,2004,24( 5) : 8 -11
[7]池建. 再论竞技体育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2,11( 6) : 728 -730
[8]佟强. 我国运动员退役研究综述[J]. 中国体育科技,2014,50( 3) : 132 -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