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产品是指带有鲜明地域特色,其质量和特性来源于特定地域的自然、人文环境的产品。地理标志则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有关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人文因素或自然因素所决定的标志。河南省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有许多地方特色产品,这些特色产品对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农业收入具有重要作用。
地理标志的注册商标保护是通过将地理标志注册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对地理标志进行的商标法上的保护.河南省认识到商标注册在特色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申报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取得了一定成果,2002~2014年12 年间,已经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共计 46 件。
为了总结经验,更好地开展河南省特色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工作,现对河南省特色产品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的地域分布、类别分布、年度递增以及与其他省份对比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得出河南省特色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特点及不足,为进一步促进河南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一、河南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情况统计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河南省共获得地理标志注册商标46 件,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河南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年度分布情况.2002~2014年,河南省共获得地理标志注册商标46件,每年注册情况如下:第二,河南省特色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区域分布情况。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河南省 18 地市中有 14 个地市获得了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第三,河南省特色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类别分布情况.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河南省十大地理标志产品类别中均取得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第四,河南省特色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主体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河南省共计有6类主体作为申请人申请了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具体情况如下:第五,河南省和主要省份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情况比较.截至2015年6月底,我国累计注册和初步审定地理标志商标2790件,注册和初步审定地理标志商标数量排名前6的省份及注册数量.
二、河南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情况分析
从上述各表数据分析,就河南省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注册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从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年度分布情况分析,从2002年就开始注册并获得河南省第一件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工作开展较早,开始注册的时间并不晚于其他省份。但是,随后的注册工作开展得并不是很顺利,其间中断注册年份较多,2004 年、2006 年、2007 年三年没有一件地理标志获得商标注册。在有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其他年份,每年的注册量也不多,除2009 年、2014 年外,其他年份的注册数量均未超过 5 件。
第二,从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区域分布情况分析,河南省 18 个地市中有 14 个地市获得过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获得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的地市比例不低,但仍有 4 个地市处于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空白状态。已经获得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地市,在注册数量上分布不均衡,最多的南阳市有 8 件,最少的新乡、周口、驻马店、平顶山、开封,均只有 1 件。比较而言,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注册数量较多,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注册数量较少。这反映出,河南省各地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以及商标保护意识具有一定的正相关性。
第三,从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类别分布情况分析,河南省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主要分布在粮油、果蔬、禽畜和中药材方面,工艺品以及其他类产品的地理标志注册商标较少.
第四,从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主体情况分析,绝大多数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是以行业协会为申请人,也有部分商标是以政府机构,比如办公室,作为申请人进行注册,还有一些是以学会、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名义申请,只有个别是以经营实体,比如服务中心名义申请.
第五,经济比较发达的农业大省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数量遥遥领先于河南省,河南省作为拥有数量众多地方特色产品的农业大省,在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上已经落后于其他省份,尤其是和有相似地理、人文条件的山东省、湖北省相比,河南省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的数量太少.
三、关于河南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对策与建议
基于对河南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情况的统计与分析,针对河南省地理标志注册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第一,进一步加强注册工作,迎头赶上,补上历史欠账.由于对注册商标对地理标志保护的意义认识不够,商标保护意识不足,导致河南省在注册时间本已领先的情况下,丧失了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大好时机,使得随后的年度内注册数量较少,处于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保护的被动局面.因此,应从省级层面制定政策和措施,细化具体注册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和推广,普及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知识,提高商标保护意识,鼓励和促进各地积极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将符合条件的地理标志申请注册为商标,使地理标志产品享受商标法的保护。
第二,河南省地理条件十分优越,各地具有很多符合条件的特色农产品能够成为地理标志产品,并可以被申请为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各个地方政府应切实担起职责,加强引导社会组织和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尤其是目前没有获得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地市,应寻找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工作滞后的原因,加大工作力度,实现地理标志注册商标零的突破。已经取得注册商标的地市,应进一步深化注册工作,强化工作思路,寻找突破点,争取大幅增加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数量。
第三,河南省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在产品类别分布上存在的问题是,地理标志注册商标还主要集中在粮油、果蔬、禽畜等传统的产品上,事实上,特色产品并不限于传统农产品,具有地方特色的工艺品也是符合地理标志注册条件的产品,因此,应在特色工艺品上多做文章。河南省具有许多特色工艺品,诸如朱仙镇木版年画、洛阳手工牡丹瓷、南阳玉器、浚县泥咕咕、驻马店麦秆瓶等,这些都是宝贵的资源,应将之申请注册为地理标志商标.
第四,引导、鼓励合作社、公司等经营实体作为申请人进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河南省在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主体上主要是由行业协会、研究所、学会等机构申请商标注册,这些机构尽管是法定的申请主体,具备申请资格,但由于这些机构的松散性,以及利益获得的有限性,使得这些组织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能力和积极性大大受限.比较来说,地理标志注册商标能够为公司、合作社等经营实体带来直接的利益,而且公司、合作社等经营实体的运作能力较强、手段和方法较多样化,由公司等经营实体作为申请人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更容易获得成功.
第五,河南省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应积极进取,进一步加强河南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工作,借鉴其他先进省份的经验,提高注册质量,增加注册数量.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注册商标联动管理,引导和鼓励各地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将已经获得注册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转化为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使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不但得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专门立法的保护,而且也得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