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大学生大部分离开父母住校学习和生活,其经济来源大多来自家庭,且消费水平较高。因饮食起居不受父母安排和管束,更易忽视食品安全隐患,消费权益也易受侵害。维权是指广大消费者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法律的标准积极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市场交易中各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按照诚信原则解决消费者面临的问题,力争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新机制[1].本研究以宁波大学3个校区学生为对象开展现场拦截式问卷调查,以了解大学生食品消费及维权情况,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以宁波大学3个校区学生为调查对象
1.2方法2014年7月对宁波大学3个校区970名大学生进行现场拦截式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949份,回收率为97.84%.采用自行设计的《食品安全调查问卷》,内容包括一般情况(性别、年级、专业、生源地)、大学生食品消费情况(每月食品消费支出、就餐首选地点、购物选择地点、食品信息及食品安全关注情况)以及大学生维权现状(消费权益受到侵害频次、受到侵权时处理方式、妨碍维权的原因等)。
1.3质量控制调查前对调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大学生维权的定义是指当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采取与商家交涉、或向有关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的积极行为。
1.4统计分析采用EpiData3.0软件两次独立录入,应用SPSS16.0软件进行分析,计数资料的比较采用χ2检验,以α=0.05为检验水准。
2结果
2.1基本情况949名被调查大学生中,男生416人,占43.84%;女生533人,占56.16%.大一、大二年级学生占70.28%,大三及以上年级者占29.72%.文艺类专业占32.88%,理工类占50.05%,医食类占17.07%.来自城区的占35.41%,来自乡镇的占64.59%.
2.2食品消费情况949名大学生中每月食品消费支出高于600元的占76.71%(728/949);首选校内食堂就餐的占59.54%,选择其他的占40.46%;购物场所选择以小超市或便利店(80.61%)及大中型超市(71.87%)为主,另有36.56%经常选择小摊及早夜市购买食品,见表1.大学生购物时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82.19%)、价格(70.92%)、口感(60.70%)以及品牌(48.37%)较为关注,但对营养(36.25%)与食品相关认证信息(15.81%)关注较少。大学生购物时最担心的食品问题包括有毒有害物质(79.03%)、卫生问题(74.92%)、过期变质(73.55%)和假冒伪劣(63.75%),见表2.
2.3维权情况949名大学生中消费权益受侵害时进行维权的仅占37.82%.不同性别、年级、专业以及每月食品消费支出等特征的大学生维权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生源地大学生维权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调查发现,经常在食品购买消费过程中受到权益侵害的占16.54%,偶尔受到侵害的占78.40%,从未受到侵害的占5.06%.应对权益受到侵害处理时,62.59%的大学生会与商家交涉,46.68%的大学生选择忍气吞声,极少会向工商、质检等监管部门投诉。维权程序繁琐(71.87%)和商品价格便宜(60.48%)是大学生放弃维权的两大因素,并有38.36%的大学生不知如何维权,见表4.
3讨论
大学生是祖国的栋梁,是社会前进的动力,应积极倡导大学生健康消费行为及维权意识[2].大学生的维权活动有助于市场产品和服务的升级和换代,其消费观念同时有助于促进市场的规范管理和规范经营,以建立良性的市场经营和竞争秩序[1].
由此可见,大学生在维权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倡导大学生理性消费、理智维权十分重要。本调查显示,大学生食品消费及维权现状不容乐观,存在不利健康的消费行为,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维权意识淡薄,与金文进等[3]调查结果类似,其原因可从学校、学生和监管部门等方面阐述。
学校对维护大学生消费权益及引导健康消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校和媒体对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及消费维权宣教不够,学生对消费维权渠道不了解而妨碍其维权[4].学校应进行多形式的食品安全、消费及维权的宣教,如开设相关课程、举办讲座、发放宣传册、利用网络平台及宣传栏以及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等[5],引导其理性消费、理智维权。加强高校学生维权组织建设,督促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大学生消费权益保护工作[6].
大学生要主动通过互联网、手机、电视及学校等渠道学习食品安全问题及维权知识,以树立健康消费观念及行为。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自卫,当涉及金额较大或被侵权情况严重时,应向相关部门求助[7].学校消费领域主要集中于后勤服务、校内或周边服务市场[8],监管部门与学校须加强沟通,加强学校及其周边地区食品安全及卫生的监管,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馆和摊点进行彻底整治。
此外,网上购物作为新型消费已成为潮流[9],本调查统计34.46%的大学生网上购买食品,但网络销售门槛低,食品良莠不齐,很多方面的监管处于真空状态。因此,相关管理部门需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规范网络市场以保护大学生消费权益。
本次调查发现来自城区的大学生食品消费维权意识好于乡镇学生,可能与家庭生活环境有关[10],也可能与城区食品安全管理较乡镇规范,法律宣教到位,居民维权意识及行为较好有关。政府应继续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措施,畅通维权渠道,使消费者更便捷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处理各种消费纠纷时有法可依;还需加强食品督查和执法力度,严惩不法商贩[11];政府应合理运用媒介,加大对食品安全、消费及维权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强学校与监管维权部门、企业、媒体和家庭等的沟通[12],共建和谐有序的食品市场经济。
参考文献:
[1]马新文。大学生消费维权意识与中国法制化进程[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7(2):111-114.
[2]吴建,高学问,金波。大学生消费维权调查报告[J].中国对外贸易(英文版),2011,(10):160-161.
[3]金文进,张燎。天水市大学生食品安全按知识态度行为调查分析[J].陇东学院学报,2013,24(5):110-111.
[4]崔蕴霞。食品安全意识与行为的社会学研究---以某大学在校大学生为样本的分析[J].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10,32(4):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