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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来稿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作者的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地址。请来稿同时寄上稿件处理费每篇50元。收到后立即发出回执。来稿决定刊用时将通知作者交纳版面费。
4、根据《着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来稿在本刊回执中注明的时间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该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超过回执中注明的时间仍未见到刊用信息者,文稿可另投他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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