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医药》是由长春中医大学主办,由吉林省教育厅主管的医学类期刊期刊.
1、文字 力求主题明确,层次清楚,文字精炼,数据可靠,表达准确。
2、医学名词 以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名词》为准。文稿内使用的名词术语应前后统一,新术语尚无统一译名时,首次出现应在术语后面用圆括号注明原文。药物名称应使用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写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中的名称,均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3、缩略语 在摘要及正文中,如原词过长且文内又多次出现,第一次出现时一律先写出中文名词全称,后在圆括号内标注英文全称及缩写词,英文全称及缩写词之间用逗号分隔,以后再出现时则用简称。已被公知公认常用的缩写词可不加说明直接引用(例如:ACTH、DNA、HBsAg)。文中引用中国人姓名时,应写全名。
4、文题名 不使用非公知的缩略词、代号,一般不用副标题。英文题名应与中文题名含义一致,首字母大写,其他均小写。
5、作者署名和单位 作者姓名全部列出,置于题名下方。作者单位须写全称(包括具体科室、部门)并注明省份、城市和邮政编码。如作者单位为两个以上,应分别注明单位全称(包括具体科室、部门)、省份、城市和邮政编码。投稿时要确定一名对文稿负责的通讯作者。在论文末列出通迅作者姓名、联系电话、E-mail地址或传真号。如来稿未特别注明,则视第一作者为通讯作者。来稿注明第一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最高学位、职称、主要研究方向。各类文稿均须附英文题名、全部作者姓名汉语拼音,以及全部作者单位名称的英译。
6、摘要 学术探讨、经验传承、医史文献、思路与方法等栏目的文章,均须附报道性摘要。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笔者”等术语。实验研究、方药研究、临床研究文稿的摘要形式使用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部分结构式摘要。
7、关键词 应尽量从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 的 Medical Subject Headings (MeSH)词表中选用规范词,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词汇可参照中国中医研究院图书情报研究所编着的《中医药学主题词表》。未被词表收录的词如确有必要也可作为关键词标注。主题词数目一般1-3个,关键词个数不限,关键词之间用“;”分隔。英文关键词应与中文关键词相对应。
8、正文格式和层次结构 实验研究、药物研究类文稿一般分为引言、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4部分;临床研究类文稿一般分为引言、资料与方法、结果、讨论4部分。各层次的标题应简短明确。各层次的编号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均左顶格书写,后空一格写标题文字;二级以上层次序号的数字间用下圆点相隔,末位数字后不加圆点。编号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为三级,最多不超过四级。
9、图和表 凡能用文字说明者,尽量不用图表。图表均应有简要的图题和表题。图、表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按其在正文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并在正文相应位置标示。即使只有1张图或表,也须标示“图1” 或“表1”。
9.1 图 在图的下方标明图题、图号、图注,且置于正文内相应位置。病理照片须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
9.2、表 一律采用“三线表”,其内容不可与文字和图重复。表内不设备注栏,如有需说明的事项(如P值等),以简炼文字写在表的下方,表内依次用 #、△、▲、□、■ 号标注在相应内容的右上角。表内参数的单位应尽量相同,放在表的右上方;如各栏参数的单位不同,则放在各栏的表头内,均值±标准差用x±s,置于表题后。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保留的小数位数相同,一般比可准确测量的精度多一位。统计学处理结果统一用#、△、▲、□、■ 表示P<0.05; ##、△△、▲▲、□□、■■ 表示P<0.01。
10、统计学 应写明所用统计学方法的具体名称(如成组设计资料的t检验、两因素析因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等)和统计量,差异比较是否有统计学意义。统计学符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358-19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一律用斜体。
11、计量单位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的规定,正确使用和书写单位的名称与符号。
12、数字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