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理工学院学报》是由四川省理工学院主办,由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人文社科类期刊.
1.来稿应说明研究问题的切入点、创新点;引用他人的成果,须注明出处;引证不能用来构成本人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不得一稿多投或变相重复发表.
2. 题名:20个字以内为宜,可加副标题;不用"试论"、"浅谈"等表谦词语.
3. 在首页地脚标注作者简介,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单位全称,省市名,邮编、电话、Email),职称,学位,研究方向及代表作.理论研究类文章署名作者应为执笔者,一般不得超过2名.
4. 关键词: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词或词组3-8个,从题名、层次标题和正文中选出,包括该文所属二级学科名称,研究对象、方法与成果的名称以及有利于检索的其他词.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5. 摘要:100-300字,陈述论文的目的、方法、结论、依据,不谈背景信息、常识性内容,不用第一人称及"本文"、"作者"等字样;不对论文的内容作评价;不使用修饰词,不出现图表、公式、标题层次序号、非公知公用符号.
6. 正文:以8000字左右为宜.正文的各级标题书写样式为:一、(二) 3. (4).
7. 注释:对正文特定内容的解释与说明,以及未公开发表的资料和"转引自"等类文献的着录,用圈码标引,在页下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