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杂志》是由上海中医药大学主办,由上海市教委主管的医学类期刊期刊.
1、总体要求 稿件一般应包括(按顺序):题目、作者(在稿件的首页脚注第一作者简介)、作者单位、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引言、正文(包括图、表)、结论、参考文献等项目。如有关研究属于课题项目,需将项目名称、编号在稿件的首页以脚注的形式标明。
2、题名 题名应简洁,一般20个字左右,不超过26个字。不使用非公知的缩略词。
3、作者署名和单位 作者单位和署名应全部列出,置于题名下方,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单位需写全称(包括具体科室、部门),并注明省份、城市和邮政编码。在论文首页脚注第一作者简介,包括作者姓名、性别、最高学位、职称、主要研究方向等内容。
4、摘要 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等主语。论着类文稿的摘要形式采用结构式,包括目的(阐明研究的背景和设想、目的)、方法(必须包括材料或对象,应描述课题的基本设计方法,如分组方法、治疗干预方法、观察方法、统计学方法等)、结果(应列出主要结果,包括主要数据和统计学结果)、结论(对研究结果进行简要小结,说明其价值或意义,叙述要客观、真实、准确)。
5、关键词 各类文稿均须标注关键词,一般为3-8个,关键词之间用“;”分隔。关键词的选择要规范、准确,可以参照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有关系列名词选词。
6、图表 插图和表格应具有足够的自明性信息,并注意勿与正文内容重复,应有简要的图题和表题。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内不设备注栏,如有需说明的事项(如P值等),可在表内依次用*、#、△、▽、▲、▼、□、■号标注在相应内容的右上角。
7、名词术语 名词术语的使用应标准化,一般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并推荐使用的规范化的医药名词。
8、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00-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的规定,来稿要求正确使用和书写计量单位的名称和符号。
9、统计学术语及符号 稿件如涉及统计学,应说明具体的统计学方法,有关名词及符号以国家标准GB-T3358.1-1993为准,符号一律用斜体,大小写应写清楚。如均数±标准差用(x±s)表示,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样本均数用英文小写n,概率用英文大写P。
10、参考文献 着录格式参考《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GB/T 7714-2005)。采用顺序编码标注法按引文先后顺序统一列于正文最后,并在正文引用处外加方括号标注文献顺次号。每条参考文献的作者、题名、出处、出版年、卷、期及页码等项目要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