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学报》是由上海中医药大学主办,由上海市教委主管的医学类期刊期刊.
《上海中医药大学学报》是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管,上海中医药大学和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主办的学术性科技期刊,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31-1788/R,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 1008-861X。
《上海中医药大学学报》创办于1960年3月,原名《上海中医学院学报》,其后曾停刊;1987年复刊改名为《上海中医学院、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学报》;1999年经国家科技发展部批准为《上海中医药大学学报》,获正式刊号,公开向国内外发行。
近年来,本刊紧密跟踪中医药学科发展动态,注重创新和特色报道,致力于抓质量、树品牌,基金论文比、总被引频次、影响因子、Web即年下载率等各项学术评价指标均有很大提高,居国内同类期刊前列,被入选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荣获“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中国核心学术期刊(Research Center for Chinese Science Evaluation,RCCSE)”,并被国际着名数据库——美国《化学文摘》(CA)收录。目前设有名家薪传、百家评述、灵兰探幽、临床百科、学苑春秋、实验中医、中药制剂、管理科学、专题综述等栏目。侧重从中医药学科发展前沿和多学科综合研究的角度精心组稿、精编刊物,主要报道中医药在科研、临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探讨中医药研究发展的思路和方法,介绍相关领域的国内外研究进展。
1、总体要求 文稿力求内容新颖,主题明确,层次清楚,文字精练,语言通顺,用词规范,数据可靠。文稿一般以4 000~6 000字为宜,论着、综述类不得超过8 000字。
2、名词术语 医学名词以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名词》及中医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中医药基本名词》系列为准。文稿内使用的名词术语前后统一,新名尚无统一译名时,首次出现应在名词后面圆括号内注明原文。药物名称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写的《药名词汇》或《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为准;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新药,采用批准的药名;创新性新药,请参照我国药典委员会的“命名原则”。均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新译名词应附外文原文。在摘要及正文中,如原词过长且文内又多次出现,第一次出现时一律先写出中文名词全称,后在圆括号内标注英文全称及缩写词,英文全称及缩写词之间用逗号分隔,以后再出现时则用简称。常用公知公认的缩写词可不加说明直接引用,例如:WBC、RBC、Hb、DNA、HBsAg、IgG、IgA、IgM、CO2、NO等。文中引用中国人姓名时,应写全名。
3、外文字符 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黑、花诸体,并注意上、下角标使用准确。如kg不能写成Kg,ml不能写成ML,pH不能写PH或Ph。
4、数字用法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且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5、计量单位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100-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的规定,正确使用和书写单位的名称和符号。
6、统计学符号 应以国家标准GB/ T 3358.1-93《统计学名词及符号》为准,如成组设计资料的t检验、两因素析因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等。符号一律用斜体,大小写应写清楚,如:(1)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表示(中位数仍用M);(2)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3)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4)t检验用英文小写t;(5)F检验用英文大写斜体F;(6)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7)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8)自由度用希文小写υ; (9)样本数用英文小写n ;(10)概率用英文大写斜体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