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学报》是由中国药学会主办,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的医学类期刊期刊.
《药学学报》创刊于1953年7月,是中国自然科学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其前身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学术期刊《中华药学杂志》(1936年创刊)。
本刊为报道我国药学科研成果、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的综合性学术刊物,国内外公开发行。以探讨新理论,介绍新技术、新方法、新进展,开展学术交流为主要宗旨。发表文章包括药理学、合成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生药学、药剂学与抗生素学等方面的研究论文、研究简报、综述、学术动态与述评等。以本学科从事科研和高等教育的专业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
《药学学报》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药学会、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主办,《药学学报》编辑委员会编辑出版。本刊为月刊(大16开本),每期112~150页,每年第12期刊登全年文题、关键词的中英文索引。名誉主编为桑国卫院士、周同惠院士,主编为王晓良教授。编委会由国内外120位知名药学专家组成,其中院士9人,外籍编委9人。编辑部现有专职人员9人,负责期刊的组稿、编辑和出版。
1 稿件内容
刊登的稿件包括综述与述评、研究论文、研究简报和新药发现与研究实例简析等。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结构严密、层次分明、文字精炼。
综述与述评 对当前药学的研究热点和前沿领域进行总结、评述,并结合作者在本领域的工作发表见解。
研究论文 报道药学领域具有原始性和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研究简报 报道药学领域具有原始性、创新性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新药发现与研究实例简析 以药物化学视角, 对有代表性的药物的成功构建, 加以剖析和解读。
2 投稿要求
作者可以通过登录我刊网站上传稿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送至编辑部投稿,并提供:① 作者工作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E-mail地址 (来稿作者多于1位时,请指定一位通讯联系人);② 稿件的电子版,包含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编辑部收到电子投稿后将在三日内通知通讯作者稿件编号。
来稿请勿一稿两投 (以研究通讯形式发表过或在学术会议上宣读过的论文,可在充实内容后以研究论文形式发表)。来稿凡属基金项目、国家攻关项目,请写明项目编号,标注在首页脚注。
3 稿件审理
评审 来稿一经受理,即发“稿件回执”,并告知稿件编号。一般2个月左右通知作者稿件审理情况。经评审后,编辑部负责转达审稿人意见 (包括退稿通知)。作者应及时按编辑部要求修改,将修改稿、回修通知单及修改说明一起在网站上传或通过E-mail发回编辑部,以便加快复审。修改稿在3个月内不寄回编辑部者,作自行退稿处理。
定稿 稿件通过评审后,发出正式录用通知。依照《着作权法》有关规定,编辑部对来稿有删改权。
校样 文章发表前,作者将收到校样、版面费通知及版权转让协议书。请作者仔细校对,并将修改意见直接标在校样上。作者在收到校样后3天内将修改后校样E-mail发回编辑部,版面费及版权转让协议书寄回编辑部。
来稿一经发表,酌致作者稿酬,并免费赠送当期期刊3册,单行本10份(如果作者有其他需要,请预先与编辑部联系)。
4 稿件准备
稿件 (包括题名、作者及单位地址、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图、表格等) 以1.5倍行距、宋体 (英文字体用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字,并标注页码以利于编辑和修改。
题名 简明确切地反映论文的特定内容,一般不超过30字,不得使用不常见的外来语、缩写词、符号、代号和商品名称,尽可能不出现数学式和化学式。英文题名应与中文题名含义一致。
作者及单位地址 文稿的作者应是参与来稿专题研究工作的主要科技人员,应对全文的内容负责,并能回答文中的问题,是论文的法定着作权人和责任者。作者姓名间用逗号分开,应注明通讯作者 (用“*”标出) 及联系方式(电话、传真和E-mail,写在首页脚注,通讯作者负责与编辑部的联络)。若署名有变动,应有单位证明信。对本文有贡献的其他人员,如协助工作或提供资料、材料者,可放在文后致谢项,对文稿帮助审阅修改者则不列入。作者的汉语拼音姓 (全大写) 在前,名 (首字母大写,双名间加“-”号) 在后,如:刘锡安写为LIU Xi-an.外国作者的姓名写法遵从国际惯例。不同单位的作者在其右上角用“1,2……”标出,并在其工作单位前相应标出“1,2……”.作者的中英文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并附省、市名及邮政编码 (英文摘要中加China,不用附省名)。
摘要 论文需要同时提供中文和英文摘要。摘要以提供论文的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论述研究目的、原理和结论,具有相对独立性。中文和英文摘要均要求采用报道性(资料性)摘要类型。具体要求:中英文摘要均为一段式,内容比较具体,一般需要列举关键数据。中英文摘要内容基本一致,中文摘要以300字左右为宜,英文摘要可略详。摘要将由编辑部提供给有关文摘检索刊物编辑部,不另付稿酬。
关键词 列出3~8个中、英文关键词。中文关键词放在中文摘要后,英文关键词放在英文摘要后,中、英文关键词一一对应。关键词宜选自《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MeSH词表) 和《中医中药主题词表》。英文关键词全部用小写 (人名等例外),中、英文关键词之间用分号相隔,结束处不用标点符号。
正文 正文各部分都应简洁明了。结果中层次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尽量减少层次;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小圆点相隔,末位数字不加标点符号。如“1”,“1.1”,“1.1.1”等。各层次的序号均左顶格起排,后空1个字距接排标题,标题不得排在页末。
(1) 前言 简明扼要地阐明研究的目的、意义,概述本研究的理论依据、思路、实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并附上必要的参考文献。
(2) 实验材料 应说明主要材料来源、品种及规格。药学有关名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药学名称》、《化学名词》(科学出版社)为准。
药名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INN)”,以《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编,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为准。若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新药,则用批准的药名。药名较长时,可用缩写,但需在首次出现时注明,如:蜕皮甾酮 (ecdysterone,ECR);少用代号,尽量不用商品名。药名首次出现时应写出英文全称。药名写在剂量前面。
研究对象 (动植物、微生物) 应注明拉丁学名,植物标本应说明鉴定人及存放地点。实验动物应标明清洁级和合格证号。实验动物或人的性别、年龄和实际测得的体重应该用均值±标准差 ( ± s) 及可信区间表示。当实验以人或动物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当声明。只有符合机构责任委员会的伦理 (道德) 标准或依照1975年制定的赫尔辛基宣言 (1983年修订),才能进行人体实验。
(3) 实验方法 尽量简洁明了,数据报道注意有效数字位数和精度。凡文献已有记述的方法,一般可引用文献。对新的或有实质性改进的方法要写明改进处。如果是自己创新的方法,则宜详述,以便他人重复。理论计算中采用的计算程序、来源及计算机型号、语言应予以注明。
(4) 计量单位及符号 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简称“法定单位”)。请参阅《量和单位》(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如:1 M硫酸为1 mol?L-1硫酸,1N硫酸为0.5 mol?L-1硫酸。放射性活度的法定单位为Bq;以前习用单位应换算成法定单位,如1 Ci=37 GBq,1 dps=1 Bq,1 dpm=16.67 mBq;放射性核素闪烁计数习用单位cps和cpm应改用法定单位s-1,min-1表示,换算系数为1.表示微量物质质量分数的ppm和pphm等应停用,写成10-6和10-8.以往用来表示化学位移量值的ppm也应废弃,如δ=2.5 ppm应写成δ=2.5.μg不用γ,μm不用μ,r?min-1不用rpm.转速也可用离心力 (×g) 表示,可用公式r×n2×11.18×10-6换算,式中r为有效离心半径,n为以r?min-1为单位的转速。例:转速为3 000 r?min-1,有效离心半径为10 cm,则离心力为10×3 0002×11.18×10-6=1 006.2(×g)。RSD(相对标准偏差)不用CV (变异系数),A (吸收度) 不用OD (光密度)。某些常用量及其符号,如:比重 (sp gr,sg)、原子量 (Aw)、分子量 (Mw,mw) 等,因不符合有关规定,易与有关符号产生混淆或误解,宜停用,应改用相对密度 (d)、相对原子质量 (Ar)、相对分子质量 (Mr) 等。
(5) 国际代号与缩写 文中尽可能采用国际代号与缩写。如果不是常用缩略词,应在第1次出现时给出定义。如:iv (静脉注射),im (肌内注射),ip (腹腔注射),sc (皮下注射),icv (脑室内注射),ia (动脉注射),po (口服),ig (灌胃)。国际代号不用于无数字的文句中,如每天不写每d,但每天8 mg可写8 mg?d-1.
(6) 数字 作为量词与序数词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数字符号按国家标准GB3102.11-93执行。如:20世纪80年代,第2卷;作为词表构成定性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用汉字,如二倍体、三叉神经痛等。单位符号前的数字最好在0.1~1 000,必要时改用适当的词头符号,如:M,m或以10n,10-n表示。数字的增加可用倍数,减少则用分数或百分数表示。年份应写出全称,如1998年不写成98年,2~6%应写为2%~6%,5~7×104应写为5×104~7×104或(5~7)×104,2×3×4 mm应写为2 mm×3 mm×4 mm.
有效数字 测量数据不能超过其测量仪器的精密度。任何一个数字,只允许最后一位有误差,前面的位数不应有误差。在一组中的 ± s,应考虑到个体差异,一般以s的1/3来定位。如:(4 820.5 ± 340.8) g,s的1/3超过100 g,平均值波动在百位,故应写为 (4.8 ± 0.3) kg,过多位数并无意义。又如: (3.819 ± 0.411) mm,s的1/3超过0.1 mm,平均值波动在十分位,故应写为 (3.8 ± 0.4) mm.有效位数以后的数字修约数小于5则舍,大于5则进,如等于5,则前一位数逢奇则进、逢偶则舍。数字修约只可一次完成。
(7) 表和图 图表要设计合理,达到自明,即使只看图表就能大体了解实验内容 (图注和表注应适当简述实验内容)。图表一律用英文 (综述除外) 表达。图表中量和单位应是量的符号在前 (斜体),单位符号在后,其间加一斜线的方式表示,如:t/h (表示以h为法定单位的时间)。图表都应用阿拉伯数字依次编号,只有1个时,仍用“表1”或“图1”表示。图表分单栏 (8 cm宽) 和双栏 (10~17 cm宽) 放置,最大长度不能超过24 cm,通栏的图和表最好置于页面的最上方或最下方。
文中的图要求准确、清楚。图中的实验点符号及边框线条粗细为0.2 mm,图中的线条粗细为0.3 mm,要求虚实分明、均匀、清晰。图注应放在图题下面,图题和图注分别打印在图的下方。文中照片 (黑白或彩色) 必须反差鲜明,清晰易辨;如果照片内需标注文字、数字或符号等,请另行打印在纸上,不要在照片上作标记;显微照片内应画长度标尺,必要时以箭头标明上下方位。图中标值要圆整化,图已有标值则坐标轴末尾不应有箭头。谱图一般不用列出;如果用简洁的文字不能完全表达,可列出谱图或其相应片段;文章在解释谱图、谱带的形状、精细结构时,也可列出。曲线一般应经曲线拟合,并尽可能“直线化”,如:通过对数 (lg)、倒数 (reciprocal)、概率单位 (probit) 等转换。表格用三线表,栏目项不应有空缺。卧表无论双页码或单页码,表方位为顶左底右。表内尽量不用或少用标点符号,数字对齐 (如“±”号对齐,小数点对齐等)。表注依次用a,b,c等表示,写在右上角。表中的内容尽量精炼,源于同一实验数据,经过简单代数运算而得的数值不应列入表内。
(8) 命名 学科名称按国务院 (国函[1987]142号) 文件规定,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称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各学科名词。化合物命名参见中国化学会编制的“有机化学命名原则”(科学出版社,1983)和“无机化学命名原则”(科学出版社,1980)以及“含杂元素单环化合物HantschWidman命名系统修订规则”(有机化学,1984:161)。这些规则中没有规定的命名,参见IUPAC有关规则。对于一些特殊的化合物,如:甾体、蛋白质、核酸、糖类、环芳烃等也允许使用半系统命名法,但要符合传统习惯。对于复杂的化合物,难以用系统命名法命名或名称太长,可以采用含糊词,如:“酮23”、“氨基酸14”.
(9) 化合物表征 对于已知化合物,其来源 (或合成方法)、结构表征数据的参考文献都应提供。发表文献中未报道的谱图数据。对于新化合物,应以标题形式列出,并提供相应的鉴定数据和纯度,一般包括1H NMR (13C NMR),IR,MS,元素分析 (或HRMS)。1H NMR和13C NMR数据应完全提供。红外、质谱数据不必完全列出,只列出重要官能团的红外吸收、特殊结构的质谱片段。元素分析鉴定 (C,H,N),分析数据误差范围为±0.4%,列出元素组成和C,H,N的实测值和计算值。高分辨质谱 (HRMS) 应列出元素组成及其相应实测值和计算值 (在误差范围内)。外消旋化合物的比旋光度用[α]tλ = (±) Value (c,solv.) 表示。λ表示测定波长,通常用钠光D表示,t表示测定温度,c表示测定浓度值(单位为g/100 mL),solv.表示测定用的溶剂。
化合物的分析结果表达顺序为产率、熔点 (沸点)、旋光度、紫外、红外、核磁光谱、质谱和元素分析 (或高分辨质谱)。
(10) 统计学方法 用适当的统计学方法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如参数检验法 (t检验、u检验、F检验等)、非参数检验 (拟合优度检验、成对资料的符号检验、秩和检验等)、方差分析、相关与回归分析等。同组数据以均值±标准差 ( ± s) 表示,并注明实验观察的例数 (n)。ED50 (LD50, IC50等) 应计算其95%置信区间,并作probit分析 (Bliss或Finney分析)。显着性结果以“*P<0.05, **P<0.01, ***P<0.001 vs A; △P<0.05, △△P<0.01, △△△P<0.001 vs B”表示。
(11) 结果与讨论 简洁明了、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凡用文字已能说明的问题,尽量不用表和图。如用表和图,则文中不需重复其数据,只需强调或摘述其主要发现。同一内容既有图又有表,则二者取其一,能合并者尽量合并。讨论部分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主要阐述研究的新发现及对结果的分析,不重复引言及结果中已叙述的内容,避免不成熟的论断。
(12) 致谢 作者对文章作出过贡献的组织或个人予以感谢,放在文章最后。
参考文献 以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期发表的主要原始文献为限,不能引用其他文章中引用的但未经核对原文的文献。在引文处按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依次编号,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以上标形式放置。参考文献着录按文章中引用的顺序依次排列,每条着录项目应齐全,对相同项目不得用“同上”或“ibid”表示。所引参考文献全部用英文表示,不能用中文、日文、俄文等。中文文献后加圆括号注明中文专着、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或期刊名称,以便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收录。已被采用而尚未刊出的稿件可列为参考文献,但在期刊名后用括号注明“in press”.作者对所引文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参考文献中,题名后用方括号加注文献类型标识 (普通图书:M,会议录:C,汇编:G,报纸:N,期刊: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文献类型标识是由[文献类型标识/载体类型标识]组成。电子文献类型标识:数据库 (DB),计算机程序 (CP),电子公告 (EB);载体类型标识:磁带 (MT),磁盘 (DK),光盘 (CD),联机网络 (OL)。如 [DB/OL]--联机网上数据库,[M/CD]--光盘图书。中文书名和期刊名后加括号注明中文书名和期刊名。文献作者3人以下,全部列出;3人以上,只列出前3名,其后加et al;姓在前,名缩写在后,作者之间用“,”分开。期刊名缩写参照“Chemical Abstract Service Source Index” (CASSI)。
结构式、数学式、反应式和图式 数学式、结构式和反应式采用单栏(8 cm宽),图式(Schemes)含一系列的化学转换,用单栏、双栏(17 cm)均可,尽量采用单栏形式以利于排版。全文的化学结构式(包含反应式和图式中的结构式)应用黑体阿拉伯数字编号,化合物编号应以行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为缩短出版周期,请提供规范的化学结构式,要求提供的图单栏栏宽≤10 cm,双栏栏宽≤21 cm.请尽量采用ChemDraw画反应式,如果用ChemIntosh,ChemWindows,ISIS等其他画图软件,也符合编辑部要求。
5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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