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业医学》是由中华预防医学会;华南区域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主办,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的医学类期刊期刊.
《中国职业医学》(双月刊)创刊于1974年,由中华预防医学会和华南区域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联合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生物医学核心期刊、卫生部首届医药卫生期刊、中华预防医学会期刊、广东省科技期刊。
《中国职业医学》本刊主要报道我国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科研成果;新的监测技术、标准和方法;职业流行病学调查及其监督与管理经验;职业病诊断、治疗及中毒急救、有关病例分析和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评述性文章;与职业有关病伤或新危害因素的调查和研究。
1、《中国职业医学》来稿内容
1.1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劳动保护与安全技术、监测检验等方面的科研论着与经验总结。
1.2有关职业流行病学的调查报告。
1.3职业卫生、职业病诊断等有关标准的研制和对现行标准的讲座、讨论意见及建议。
1.4职业病临床诊断、病例分析、急救治疗、病案或病理讨论。
1.5有指导意义的述评性文章,有参考价值的国内外文献综述,专题与系列讲座。
1.6厂矿中与劳动、职业有关疾病的调查与防治经验。
1.7职业卫生、职业病的监督与管理经验与体会。
2、《中国职业医学》来稿要求及注意事项
2.1来稿要具科学性、实用性和可读性。论点明确,论据充分可靠。表格简明、规范,插图最好用电脑绘制。照片要黑白清晰,色彩鲜明。
2.2来稿要文字精炼,表达贴切,合符逻辑。论着、调查与研究、综述、讲座一般不超过4000字(包括摘要、关键词、正文、图、表及参考文献),其它稿件不超过2000字。来稿请采用打印方式并对行距作1.5倍间隔。
2.3文章题目字数限25字以内,请附英文题目及作者姓名拼音。
2.4论着及调查与研究栏目的稿件要编写200~300字结构式摘要;其他栏目要编写200字以内结构式摘要。结构式摘要分为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部分;同时提出3~8个关键词,并应按《医学索引》(IndexMedicus)的医学主题词表(MeSH)进行标引复核。论着及调查与研究稿件的英文摘要(应隔行打印)、关键词要与中文对应,并附英文文题、作者姓名(前3位)及第1作者单位。
2.5作者应是在本研究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对发表该文的内容负责的人员。每篇论文的作者数不宜超过6位,超过6位时请投稿时附必要的说明,其他对研究有贡献者列入致谢部分。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对该文负责的关键人物。请附第1作者简介(包括出生年、性别、学历、职称和主要从事工作或研究范围)。作者单位名称、邮政编码及作者简介脚注于首页左下方。
2.6获国家及部、省、直辖市级科学基金资助者或属攻关项目、获科技成果奖及国际学术会议宣读论文者,请在文稿首页下脚注明,并请注明基金号,可优先发表。
2.7医学名词以《英汉医学词汇》为准,如用缩写词代替术语的全称时,必须在正文首次出现时用括号写上全称。
2.8计量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规定执行,并参照医学上选定的国际单位制以外的暂时许用单位;实验数据统计无误,并注明所用统计学方法。
2.9参考文献按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着录,以作者亲自阅读的近期公开发表的文献为准(内部资料、待发表等不得列入);其编号按正文中首次出现的次序连续排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于右上角。并按引用顺序排列于文末。
2.10来稿请寄一式两份。来稿须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
3、根据《着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来稿在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请自留底稿,本刊一般不退回原稿。但稿件用否本刊均会通知作者。
4、来稿一经采用,须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着作权转让书”,专有使用权归中华预防医学会和本刊编辑部所有(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他方式出版),未经同意,不得转载、摘编。文稿的光盘版、电子期刊版等的稿酬与印刷版稿酬一次付清,不再另付。
5、《中国职业医学》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着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