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是由山东省教委主办,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的人文社科类期刊.
《山东教育》创刊于1945年,由山东省教委主办,山东省教育厅主管的综合性教育刊物。
《山东教育》目的是交流经验,研究问题,更好的进行新教育革命,以发扬教育工作的成绩。内容以反映县以下基层单位群众教育的状况和问题为主,还介绍教育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及教师的培养与使用的经验。
《山东教育》杂志主要栏目:高校讲台、职业教育、教改前沿、教学研究、课案赏析、治校方略、企业与经济管理、建筑与工程、交通与路政、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机械与电子、图书与档案管理、医疗与保健、环保与绿化、农业科学苑、法制论坛、党建与政工、理论纵横、问题与探讨、财税科技、金融之窗等。
1.《山东教育》文章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加副标题,并译成英文。
2.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一、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
3.提要:用第三人称写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语,应是一篇能客观反映文章核心观点和创新观点的表意明确、实在的小短文,切忌写成背景交代或“中心思想”,100-200字为宜。
4.关键词:3-5个,以分号相隔,选择与文章核心内容相关的具有独立性的实在词。
5.《山东教育》正文标题:内容应简洁、明了,层次不宜过多,层次序号为一、(一)、1、(1),层次少时可依次选序号。
6.正文文字:一般不超过1万字,正文用小4号宋体,通栏排版。
7.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8.图表:文中尽量少用图表,必须使用时,应简洁、明了,少占篇幅,图表均采用黑色线条,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应有简明表题(表上)、图题(图下),表中数据应注明资料来源。
9.注释:注释主要包括释义性注释和引文注释,集中列于文末参考文献之前。释义性注释是对论着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引文注释包括各种不宜列入文后参考文献的引文和个别文后参考文献的节略形式,其序号为①②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