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育学院学报》是由广西教育学院主办,由广西教育学院主管的人文社科类期刊.
《广西教育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6年,由广西教育学院主办。是全国公开发行、文理综合的学术刊物。
《广西教育学院学报》在广西各高校学报中独具特色,与全国六百多家高校建立了交流关系,有一定的知名度。本刊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获奖情况:2008年被评为“全国教育学院学报质量进步奖获选期刊”、2008、2009年连续被评为广西高校学报。2010年入选“广西高校十佳学报”、“全国高校社科期刊”。
1.《广西教育学院学报》文章标题:一般不超过300个汉字以内,必要时可以加副标题,最好并译成英文。
2.《广西教育学院学报》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一、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
3.《广西教育学院学报》提要:用第三人称写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语,100-200字为宜。
4.关键词:3-5个,以分号相隔。
5.正文标题:内容应简洁、明了,层次不宜过多,层次序号为一、(一)、1、(1),层次少时可依次选序号。
6.正文文字:一般不超过1万字,用A4纸打印,正文用5号宋体。
7.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8.图表:文中尽量少用图表,必须使用时,应简洁、明了,少占篇幅,图表均采用黑色线条,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应有简明表题(表上)、图题(图下),表中数字应注明资料来源。
9.注释:是对文章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其序号为①②③……,注释文字与标点应与正文一致,注释置于文尾,参考文献之前。
10.参考文献:是对引文作者、作品、出处、版本等情况的说明,文中用序号标出,详细引文情况按顺序排列文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