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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法学》杂志封面1个月内快速审稿
07-05

海峡法学

Cross-strait Legal Science

《海峡法学》是由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所主办,由福建江夏学院主管的法律类期刊期刊.

  • 主管单位:福建江夏学院
  • 主办单位: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所
  • 出版地方:福建
  • 国际刊号:1674-8557
  • 国内刊号:35-1304/D
  • 邮发代号:
  • 创刊时间:1999
  • 发行周期:季刊
  • 期刊开本:大16开
复合影响因子:0.655
综合影响因子:0.182
所属分类:法律类期刊
  • 《海峡法学》杂志社详细信息
  • 杂志社主编:陈明添
  • 杂志社邮编:350108
  • 杂志社地址:福建省福州大学城闽侯县上街
期刊收录: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
省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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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峡法学》(季刊)创刊于1999年,是由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所主办的学术理论刊物。以刊发法学研究与法律实务方面文章为主,以涉台法学研究栏目为特色的法学季刊。

  《海峡法学》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

杂志栏目设置
  特别策划、实体法研究、涉台法律研究、程序法研究、法史研究
期刊荣誉
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
数据库收录
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
《海峡法学》投稿要求

  1.海峡法学来稿文责自负,请严格遵守《着作权法》,确保文章的学术独创性,以免产生着作权纠纷;具体要求请参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

  2.海峡法学保证文章的规范性,以方便编辑审稿。来稿请按学术期刊文稿着录要求提供中英文摘要(应有自含性,体现文章主要观点,非写作手法,不宜出现本文,笔者等字样,200字左右)、中英文关键词(3—5个)、题目英译、作者简介[出生年份,性别,籍贯(XX省XX市或县),工作(学习)单位,职务,职称]、注释(采用尾注)、参考文献(采用尾注,具体要求参见《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等相关内容。文稿以不超过8000字为宜,重要稿件一般不超过10000字。若为基金项目,请注明文章的基金来源及基金项目编号;

  3.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作者简介、联系电话、邮箱、通讯地址、邮编等;

  4.本刊只刊用首发文稿,请勿一稿多投;

  5.来稿不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投稿后三个月内未接用稿通知的,请自行处理;

  6.本刊编辑部有权对稿件进行必要的删改,如不愿删改的请注明;

  7.来稿一经采用,赠送样刊两册。作者着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收录《中国期刊网》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等学术期刊数据库的,请在来稿中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8.欢迎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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